无主题

作者:刺豚公主

莱斯特和路易真是一对活宝,除了路易大概也没人忍的了他了(路易也就是勉强能忍他),见一个爱一个,人来疯,做事完全不用脑子,彻彻底底的本能型,奇怪的是居然还有很多人特别喜欢他,真心很奇怪。最喜欢看□□窃贼里面他被路易一脚蹬了,最后发神经回来烧路易的房子了,哈哈,路易鸟都不鸟他,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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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9-24 21:52:19
咳咳,据说是因为莱斯特的原形是安妮大大已故的丈夫,所以……你懂的
[2楼] 网友:~~  发表时间:2015-01-19 17:22:36
我觉得很多人喜欢他是因为,阿汤哥在电影里太美了。。ps而且太惨了被沉塘,被放血,被烧的。。。。。。。。小姑娘太凶残2333
[3楼] 网友:珈敉  发表时间:2015-06-06 00:09:06
这自然是因为那张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