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作者:^W^

对于某个言论以及其他类似言论的反驳:
什么叫主攻和互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耽美文,同志里1号0.5以及0号都是占相当比例的好吗?0.5号稍多,而且体位多是出于???感受取向。
而且什么叫娘炮就是性别认识障碍,认识障碍和行为性格不够阳刚,阴柔是两个概念,不是所有(你眼中的娘炮)都想成为女人都想变性。
我的同学因为说话语气行为和体型因为在别人眼里所谓(娘炮),被各种恶意猜测,甚至被造谣是gay,但在我看来人家学习成绩优秀,做事有担当,而且参加很多社会公益实践,他和她女朋友在汶川大地震中当志愿者相识,人家现在就等买好房结婚了。
我对比了一下我以前在大学看到的某些男生,只懂约炮玩乐,搞小圈子的,我觉得这个【娘炮】同学才是真MAN。
曾经我为了大学寒假社会实践在推特上私信咨询过【某些情侣,你懂的】【正常咨询,未详细问谁是?谁是?】,可以负责任的说,当1当0当0.5都是个人的??取向,是都存在的。而且喜欢一个人第一反应想上难道不是种马吗?有正常男人or女人喜欢这种人????
主受主攻互攻都合理谢谢,主受文的攻视角不是主攻?主攻文的另一半不是主受?大家看文难道不是喜欢看自己喜欢的视角内看到的感情发展?你以文章的第一视角判定一篇耽美文的合理不合理我不认为是正确的,一篇耽美文的合理不合理难道不是文笔和逻辑三观吗?
看耽美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味,主攻主受互攻任君选择。最讨厌神马说看主受不如看言情,那看主攻咋不如看□种马呢?什么是互攻才合理?这两种说法难道不是谬论吗?言情百合还分各种视角呢,言情还有GB这种第四爱呢。只要是值得祝福的爱情就应该认可,现实中同性恋者中的真爱难道旁人还要计较有一方是不是不够不够阳刚?是不是攻受角色很合胃口?人家伴侣都不介意祝福就行了。
所以,看文就看文,尊重看文取向,我一般看主受视角和互攻视角。我也不喜欢看娘受(文),但是娘受现实就没有吗?我也不喜欢看假小子的T,但现实没有吗?我不能告诉你说很多,但可以告诉你说不会很少。看文取向是看文取向,请不要把自个的看文取向变成有失公平的观点。
我能够选择看主受和互攻,能够选择我喜欢的人物属性,但我在推特油管上看到同性恋者能够步入婚姻殿堂我都诚心祝福,这冲突吗?
而且无论BG还是BL还是GL,正常人【第一反应】都会是躺平吗?我自认为【车】都是基于感情发生到一定阶段时候发生的,除了【强哔哔哔】,而我雷【强哔哔哔】
我希望大家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视角,但请尊重别人喜欢的视角。大家喜欢看哪个视角,有神马毛病啊?没毛病啊。至于攻受的属性问题是角色形象塑造的问题,你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自己选择。就好像我不喜欢看[娘受]这一属性的文,我避开不看,但是有剧情好,内容深刻的好评的文我肯定会尝试去阅读的,这又是我的选择。娘攻这属性我能接受,这又是我看文的选择。好比弱受,有人能接受去看,有人不能接受去看,这是一种【看文喜好】选择,而我不喜欢。而我不喜欢多是因为以前有好多作者塑造角色时把【弱】写成了主要【魅力点】,啥都弱_(:з」∠)_,看得恨铁不成刚都不能,甚至一些给人没有【人格独立性】的感受。即使那些作者不是本意,但我们看到普通人【弱成这样】,我们会有好感吗?更何况是更需要文字展现人物魅力的书面人物呢?
视角问题真没什么可批判的,人物属性批评是因为文笔塑造和思想逻辑的冲突,切勿搅混。我不喜欢别人否定任何一种视角。有的时候视角不是主攻主受不是互攻,而是路人视角,这时候难道大家不是都在站自己喜欢的攻受属性吗?你喜欢他受,你喜欢那个他受,有人喜欢都要受或都要攻(互受或互攻),拿主攻主受互攻说啥事呢?隔应不?我就是喜欢看主受视角或互攻,你就喜欢看主攻视角或互攻,有什么问题吗?
重复一遍,互攻,主攻,主受,都合理谢谢。请某些受视觉党,攻视觉党,互攻视觉党别在宣扬隔应人的观点了了。并不只是针对下面评论的某些回复,也是针对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这类言论。
而且未明攻受,大家当主受看还是当主攻看是个人自由,在别人喜欢的下面回复主攻或主受,很KY很讨厌,你另外评论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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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韶华楚音  发表时间:2017-06-03 15:57:16
支持你
[2楼] 网友:反光镜  发表时间:2017-06-04 10:43:50
(。・ω・。)ノ♡
[3楼] 网友:糖分大神  发表时间:2017-06-04 17:26:30
姑娘,我很同意你的观点阿!简直就是戳心了
[4楼] 网友:公子扶暄  发表时间:2017-06-08 16:50:03
戳戳戳戳(* ̄3 ̄)╭??小花花砸你
[5楼] 网友:赫连缺  发表时间:2017-06-08 16:52:58
[6楼] 网友:韩因  发表时间:2017-06-08 17:35:07
顶顶顶
[7楼] 网友:Honey   发表时间:2017-06-08 18:59:39
赞👍!
[8楼] 网友:o(≧v≦)o  发表时间:2017-06-11 14:10:17
棒棒哒,说得好,不喜欢就叉用不着bb
[9楼] 网友:gil  发表时间:2017-06-11 19:05:51
说得太好了!支持!
[10楼] 网友:九歌  发表时间:2017-06-11 19:23:32
楼主何必偷换概念呢?那个楼的楼主嘲讽了作者设定的互攻,所以下面的回复才会说互攻和主攻很正常。
跑到互攻和主攻的文里说主受才是有病吧?
楼主不看前因后果直接开驳,也是厉害了。
主攻,主受,互攻,爱看什么设定的文就去看什么设定的文。
跑到别人家的文下面KY,就是有毛病,OK?
[11楼] 网友:太空蓝洞  发表时间:2017-06-14 10:30:39
就是这样啊讲得好
[12楼] 网友:撒尸毒粉不如跳舞  发表时间:2017-06-15 07:34:04
dd。不能更同意了_(:з」∠)_私以为那个层主说的很过火啊QAQ人家就是问问是不是互攻就……?而且说的话也偏颇QAQ
[13楼] 网友:撒尸毒粉不如跳舞  发表时间:2017-06-15 07:34:35
给小花花
[14楼] 网友:Momu  发表时间:2017-06-15 13:03:41
自己爱什么自己知道就行了,何必多说……
[16楼] 网友:Arthur.kirkland  发表时间:2017-06-25 11:24:42
支持你,给你笔芯
[17楼] 网友:君予  发表时间:2017-09-04 19:41:29
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楼主说得很赞啊
[18楼] 网友:王佳欣  发表时间:2017-09-14 11:06:22
😀
[19楼] 网友:无神末园  发表时间:2018-04-17 18:36:59
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