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好文,不应错过

作者:水ssica

关于路云平
——二十年相守,只因晚一步遇见你
本文的攻。
初遇受那年,攻15,受16。一个好学生,一个小混混,因两家住在一个厂区家属院,家长又是同事而相熟。受经常找攻去顶楼抽烟,有人找他麻烦,受疯了一样将人往死里打,那时的攻因自己对受是特别的而莫名的欣喜,然而很快,一个比他更特别的人回来了。
一个一身军装,挺拔,帅气,痞气的霸气男人,所有混混都闻风丧胆的真正老大。小宇哥。
每当那人出现,桀骜不驯的受都会变得孩子一样乖,倾慕的眼神,全然依赖的态度,桌下紧扣的双手,同饮一杯水,同抽一支烟,融为一体的自然。受跟攻说:我有爱的人,就是我哥。平子,你是我一辈子的伙计(哥们)
因为这句话,攻在受身边做了二十年铁哥们,形影不离。期间玩过,混过,养了一个又一个和受相似的小家伙,其中就有让我心碎的晓佳...但只要受一句话,他永远第一时间赶过去。全世界包括受都知道他心里有谁,这些年在等谁。可全世界也都知道,受心里有谁,在等着谁。
因为晓佳我一度讨厌攻,但看着他巴巴看着受,指着眼角的皱纹说「我前半辈子都熬给你了,你要再不爱我,我就真老了」一瞬间所有怨愤都消失了,归根结底,他也是一个为爱苦守的痴情又可怜的男人。
关于黎晖
——二十年苦等,只因不想辜负曾经的深爱
本文的受。
他是最幸福的人,有两个那么优秀的男人死心塌地的爱着他。一个人为他入狱,一命抵一命;一个对任何人都残忍,只死守他一个。
从少年时期对□□大哥本能的儒慕到全身心的依赖,付出身心。小宇哥这个强大的男人宠着他,护着他,爱着他,为他收拾残局,为他一次次违反纪律甚至最后为他杀了人,坐了牢,铁窗内小宇哥说「小晖,这几年哥就照顾不了你了」这是受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从此这个人消失不见,受发了狠,从小混混做到一把手,砸了无数的钱,可仍旧打听不到任何关于小宇哥的消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话受说了十几年,也等了十几年。
攻对他的好,对他的付出他看在眼里,感动甚至心动,只是曾经有一个那么爱你,你也那么爱的人还不知所踪,他放不下。
关于小宇哥
——宁愿攻受BE,只要你还活着。
本文攻配。
毫无疑问地说,如果小宇哥还在,攻受是没有一点可能的。这么好的男人,作为读者我也甘愿受跟他在一起。
可惜,他为受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虽然到最后作者也没舍得给个明确答案,但字里行间...还是死在监狱里了吧,为了受,一命换一命。
关于程晓佳
——当宠物爱上饲主
本文受配
这文我看了近一周,断断续续,都是因为这孩子。因为知道他是配角,注定炮灰收场。区别在于是‘识趣’地自己选择退出,还能得读者一句叹息,可怜。还是没有自知之明,死缠着不放,惹人嫌,作者再后妈点,写成恶毒绊脚石,最后被主角一起干掉,赢得读者掌声一片。
这两种都是我不愿见的,文里哭了几次,都是为他,不敢往下看,怕作者把他抹黑了,以痛打落水狗的形象离场。
20岁,漂亮,鲜嫩,人妻,乖巧,软糯,深爱着攻,如果在其他文,这样的属性肯定是惹人喜爱的主角,可惜在这里,他只是攻打发时间、消遣寂寞的玩物。
影视学院的学生,常规的潜规则,却在饭桌上一眼爱上了攻。所有人都当他榜上金主,可他从没有跟攻要过一分钱。为攻守身如玉三年,拒绝任何人追求。他每天给攻做各式各样的美食,门铃一响,小狗一样扑过去,闻着他身上各种香水味也装不知道,因为自己毕竟是不同的。
看他试图让攻吃醋,说学校很多人追他,攻无所谓道那很好,你跟我肯定不能长,早点找后路很好。
看他只是提了受一句,就被发怒的攻毫不留恋地丢在荒无人烟的深夜大道上;
看攻为受狠狠扇他耳光,所有攻受的朋友都随口叫他贱货,□,
看他偷偷在攻酒里下药,爱慕地为攻KJ,自己坐上去,却听到攻喊着受名字,一边流泪一边说“别叫小辉,小辉不会为你做这些,佳佳可以做,叫佳佳”
看他第一次躺在别人身下,从始至终捂着对方的眼,自己咬得唇,哭得绝望
看他被正妻找人打,毫不反抗地躺在地上缩成一团的样子...
他真的不是贱,不是□,不是惹人嫌的炮灰。
他只是爱了不爱他的人。
这文我个人非常喜欢,看到一半时甚至期待作者安排个4P好了。人设剧情文笔都是我的菜,有肉,不多,十几个吧(我数它干吗= =)但都非常的香艳。
另,此文极爷们,不知道为什么,总让我想起《金牌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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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artchanter  发表时间:2012-11-03 14:05:25
看到你总结的程晓佳我都感动的哭了,看文的时候都没有呢
[2楼] 网友:酸橙子  发表时间:2012-11-04 20:49:29
嘤嘤嘤!!!!!!作者大大给晓佳一个好的结局吧!!!!!!!!_
  • 评论文章:刎颈之爱
  • 所评章节:109
  • 文章作者:陈顾青蓝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2-11-02 11: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