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头(评24、25章)作者:RRT
故事已经过了四分之一,连我都差点忘了写追评的初衷:寻找王居安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苏沫的。但前面的也很重要,作者为了这个艰巨的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做了多少努力,没有一步步一层层的铺垫,两人顶多是刹那交错而过的两条线,往后再无交集,更谈不上相爱。
苏沫空降安盛集团总部,不仅有了更多机会在王居安面前晃,而且集团的办公室政治更上一层楼,从蓉那家电子子公司的销售部不可同日而语,即将面对的王亚男是更高级版的从蓉。总经办主任付丽俐周旋于王亚男和王居安之间的八面玲珑也够苏沫学的了,而王居安总是有意无意地敲打付主任过于服从王亚男不把他这个总经理放在眼里,可见这个集团里现在是谁说了算。 虽然在总部只是个赋闲的小助理,但究竟是直系的,此时的地位就连子公司销售部经理从蓉也不敢小觑,要不怎么没事就拉上她一起和莫蔚清逛街吃饭?这三个本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人聚在一起,关系就很微妙了,总的来说就是互相巴结又互相看不起,久而久之却产生出独特的感情,变相的知己——互相知根知底。 苏沫为什么跟着从蓉莫蔚清混?肯定不会是因为寂寞无聊,而是她要想在这里顺利发展下去,需要这两人的提点帮助,小的比如买什么衣服,大的比如怎么讨好上司讨好男人。 真的,连王居安这样的也能忍了,还有什么人苏沫不能忍的呢?忍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和另类“闺蜜”吃饭八卦不是白去的,起码打听到大BOSS王亚男的兴趣喜好,再结合公司网站上搜刮来的资料,便让苏沫找到了第一步的努力目标——攀岩和速降。谁说苏沫蠢呀?也只有王居安后来一眼看出她的小九九,嘲笑她是蠢材。 可王居安说归说,倒是对这个小女人的这点小心机没什么反感,和他那些运筹帷幄的大谋略对比起来,当然显得幼稚可笑了,但总比傻乎乎倒咖啡强多了。讨好王亚男,不如讨好我。 强人都喜欢做姜太公,明明是我对你有兴趣,但总能令你和大家都觉得是你对他有兴趣,是你巴巴地讨好他的。 王居安对苏沫从有点兴趣发展到不自觉的有点喜欢,就是因为她训练了一个月的速降,应验了那句“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文里的这段描写特别让人忍俊不禁,前一分钟付主任还在费尽口舌游说大家参加速降,后一分钟才说领导们来了,一转眼苏沫已经出现在十楼平台上,跑得比兔子还快。读者稍微想象一下,眼前的画面就特别可乐。 她的身手没被王亚男看到,倒是一双骨肉停匀的秀腿晃花了王居安的眼!不厚道地想,一定是有某个特别镜头把王居安猛拉回那个没爽够的晚上,深层记忆被刺激到。原来这就是喜欢的苗头。 [1楼] 网友:松子酥 发表时间:2013-11-02 22:48:51
顶顶顶 [2楼] 网友:千千静语 发表时间:2013-11-02 22:54:02
板凳,RRT的评要顶 [3楼] 网友:56789 发表时间:2013-11-02 22:58:32
顶 [4楼] 网友:黄桃 发表时间:2013-11-02 23:01:51
还有苏沫那张润白白的脸,也同样晃花了老王的眼,感觉比栏杆还亮眼。此时的苏沫让老王感觉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别样的美感,别样的风情啊。 我也同意老王喜欢苏沫的苗头是从公司拓展开始的。 [5楼] 网友:一女子 发表时间:2013-11-02 23:43:25
顶啊顶 [6楼] 网友:ynx 发表时间:2013-11-03 00:10:14
苏从莫三人的关系真是让人唏嘘,最初谁都没有想到苏沫能成为从的“衣食父母” [7楼] 网友:456 发表时间:2013-11-03 01:05:50
赞 赞 [8楼] 网友:随逸 发表时间:2013-11-03 08:45:45
呵呵白生生的晃花了老王的心 [9楼] 网友:小米 发表时间:2013-11-03 08:53:49
也未必是喜欢,个人认为没爽够更贴切点,老王的征服欲未满足,还需不断进取! [10楼] 网友:宝宝猪 发表时间:2013-11-03 09:17:40
王动了真心,是同居那段。在沫沫那边疗伤,被一双温柔的手的周到照顾。 [11楼] 网友:宝宝猪 发表时间:2013-11-03 09:18:28
两个人一个是一见钟情,一个是日久生情。 [12楼] 网友:herlion 发表时间:2013-11-03 09:26:45
顶啊顶! [13楼] 网友:云起 发表时间:2013-11-03 22:18:05
写得真好,文结束后一直追着RRT的评,重读误入的精华,加油,希望能更到最终章! [14楼] 网友:鱼悦 发表时间:2013-11-04 13:22:21
我也觉得是这个时候 [15楼] 网友:07758 发表时间:2013-11-04 16:30:20
水到渠成的事,不知觉就成了 [16楼] 网友:花旦 发表时间:2013-11-04 21:23:36
老王行动迅速,看上人苏沫白腿没隔几个时辰,就玩游戏调戏人 [17楼] 网友:56789 发表时间:2013-12-09 20:46:08
顶顶顶 [18楼] 网友:飞行猪 发表时间:2013-12-25 10:56:06
看完第一遍,觉得好,就留下这个问题在脑海,看了五六遍,都没往这里深想,听你这么一说,的确是老王第一次没吃饱,而后看到的速降,更着了眼,老王更饥渴了。这样想很有道理,所以说作家写这样另人回味无穷的东西,就最值得我们喜欢。再一看其它人写的,就不放流了。哎,现在的问题时,怎么样才能看进别的小说,一看就不由的拿来比较,很多文的表达,都没法看,就前几天,看了桐华的最美的时光,愣是看不进,觉得小说还不如电视剧拍的好。而不大成了我心中更坚定的追文作家了。 [19楼] 网友:УоМī 发表时间:2019-09-02 16:18:48
好评! [20楼] 网友:82号鲜芋仙 发表时间:2021-05-21 21:30:30
好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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