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星冰乐(suamale)

朱寿!!!!你个小样,果然还是该给你个鬼畜攻,偶家墨墨还是便宜别人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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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2-14 16:36:04
你们这些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
根据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2-14 16:37:04
我历史的经验。。
我要真这么写,不被板砖砸死才怪
三十万字换攻。。。
我真干过
[3楼] 网友:雨霖铃  发表时间:2011-02-16 17:25:32
这文是攻文吗,墨墨是攻吗,可是太监怎么功啊
[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2-16 18:26:45
强受弱攻。。。
我准备在最后一章反攻。。
不知道会不会雷人
[5楼] 网友:yll  发表时间:2011-02-18 19:07:54
墨墨算不算强受啊……
[6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2-18 23: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