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浓至淡

作者:宸影佳人

Twentine女士:
近两日读完了你的《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老实说,我不喜欢女主,她不咸不淡、韧性十足、我行我素。至于男主,也说不上崇拜,但我能理解他的深沉与血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杨昭比陈铭生更可怜。
好在,我是从出离故事场景的角度去读的。
知道你不会看,我也就那么随便一写,顺便让内心这憋闷的情绪解脱了。
1.基调
昨天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第一次读的时候会读到1/3就弃了。
多年前读海岩,硬撑着读完《玉观音》,与毒有关,也是一场不为人赞的爱情。但是你比海岩要淡,他比你更狠,更浓烈。
我读起来是一样的压抑,是了,那种压抑的笔调,让我不禁想逃。
承受不起,让人窒息,就是这种感觉。
从第一章就是铺天盖地淡淡的压抑文风,这压抑与你善用短句和白描重复有很大的关系,加之时不时使用破折号,显得从头到尾深沉阴郁。
2.写法
这个故事的悲,重点不在于男女主的死亡,而是你的笔。
你写杨昭那种疏离的性格,三言两语甚至没有意义的对白,让我很不喜她。你做到了。
你写麻将桌上的你来我往,让我一度想到《色·戒》,但是又没有广袤的政治背景和动荡年代作衬照,又不像。
你写蒋晴的心理,让我频频中枪;你写吸毒男子的妻子,生活水平窘迫的女人那种破罐破摔的刁蛮;你说,又有谁容易,你不想做,谁想做。包括那个记者,你拿捏得很好。
然而自始至终如你所言,你只是在静静讲一个故事,并不站队。读到的是什么,那是读者自己的事。
薛淼是个君子,但还是为爱自私了一回,不让杨昭下楼见他,然而过后,他却微妙地感觉到,那不是胜利。
吸毒是不对的,但是他的妻子和儿子让读者悲悯。
贩毒是不对的,但是吴建山为了老婆孩子开始把命当命,白吉说起“在那个什么德克萨斯州”时的孩子气,刘伟冲着白薇薇阴森獠牙的笑,都让我感动于你对人性的把握。
世界本没有什么对错。
但我能从你的语句中感受到一丝微光。
杨锦天回到了他的位置,越来越像杨家人。
杨昭面对欲望和感情坦坦荡荡,陈铭生有原则,有坚守。
薛淼是个很合适的追求者,而不是邪恶男配角。
老邱和老徐合作时,对话平淡又丰满。
是你的笔调,让这个故事的悲剧色彩贯穿全文。
就像《有生之年》《忍冬》,即使结局开放或者是欢喜,娓娓道来中,也依然有一丝淡淡的苦涩,让人不忍。
3.矛盾
矛盾不在于人物言语冲突,更多的是一种内心的较量。
在初见后互生好感的阶段,杨昭从那个不利位置爬出来又跌进去。
在陈铭生求婚的时候,他说求求你说点什么吧。
在火车上抓罪犯的时候,他也做了很大的挣扎。
人物之间总是隔了一层膜。
杨锦天不知道糖醋排骨是陈铭生做的,杨昭也不会告诉他。
陈铭生不会告诉杨昭他在一个冬夜在她楼下宿醉,跟薛淼大打一架;他也不会告诉杨昭他八年卧底的生涯是怎样挺过来的,而她却成了他的救赎。
薛淼不会告诉小昭陈铭生让他离她远一点,而他对陈铭生说,他们都不配让她难过。
杨昭不会告诉陈铭生她为什么把手机扔到湖里,而陈铭生也没有问。
如果杨锦天没有招惹他,如果他漠视杨昭的勾搭,如果在火车上他忍住了,如果他拒绝了再次出山,如果杨昭在他死后不被逼婚,结局会不会好一点?
杨昭不会立马殉情,只有经过几年的挣扎,才愈显浓烈。
于她自己,生死无异,都是深入骨髓的爱。死是她性格的必然。
与其说是被逼婚,不如说像是对陈铭生的道歉,她忘记了他的忌日。在挣扎里,她输了,于是去找他了。
如你所言,一切都是偶然。这些偶然,就是你制造的情节矛盾,推动着剧情铺天盖地地走下去,猜得到它悲,但是它摧枯拉朽,不受你我控制。
所以你提前说,结局的确不是Happy Ending,你不会去为了读者的诉求改。
我想说,你很杨昭。
4.文笔
你的文笔应是清淡,但是却很容易把氛围渲染出来。
浴室里、车上那几场交融,也是这样。不得不做,所以你不得不写;激烈,但我读了并不激动或欣慰,甚至不忍心读,被你的笔衬得太悲凉。
火车上的乱、午夜的窗、那副暗色调的画、五台山的白塔、佛前的祈祷,我对它们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印象,更多的时候,是记住了一种感受。
有时明明觉得你没写什么太特别的,怎么那么逼真?
于是我返回去再读,依然没有发现你着太多墨强调了什么,甚至是不知所言,但是很奇怪,感情的较量、风景的轮廓、内心的挣扎,就这么被勾勒出来了。
但是我想,这个故事,再多一个字都多余,再少一个字便是残缺,而你的笔法,刚刚好。
我遗憾的地方在于,后半部分写双方父母那里不免落入俗套,这是一种阶层之间的偏见。虽然你很想削弱人物那种因为家境出生而带有的性格倾向,但是他们的存在都是为了悲凉结局的最高潮,所以……
如果双方父母不拒绝,陈铭生死了,杨昭也不会生,可能会少了一份张力吧?
再,缉毒、卧底的确比我想象中的要简单,我没有料到陈铭生可以自由地对外打电话。可能是你的阅历不够,也可能是我大片、故事看多了。多年前,看过一本《卧底》,忘记了是谁写的,豆瓣上寻不知所踪,只记得很惊艳,也很厚重。这个不为人知的故事,还是爱情多一点,而不是讲述几个石破天惊的案子。
这不是挑剔,我不过是千万个哈姆雷特中的一个。
又,直觉告诉我故事可能发生在沈阳,至少是东北,它让故事迷醉,也沉沦,但壮美。
如果要拍的话,阿菲演杨昭很合适。就只是随便一说,演出来好与不好,作为读者,心都不会碎。
有时候我在想,是先有了文字,才有了写作理念,文字是因为天赋、阅历、思想。
这文字,不可避免地被你赋予了一些气质,然后独自成活,有了故事本身的生命力。
2015/07/12
又,有红心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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