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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坏坏

捉虫:这一章表示大哥是跟大嫂一起睡的,但是大大前几章提到了这年代的人是分房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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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坏坏  发表时间:2014-05-19 08:59:28
再次捉虫:之前提过这年代是没有离婚这事的,后来上校又在小黑屋里说初恋跟大哥离婚了。还有一条虫的,忘了(=゚ω゚)ノ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5-19 14:03:37
噢!我都没注意到!海瑟薇说那句话提示了俩人是同睡的!好吧,我错了儿~作者君会想把补救补救一下的!顺便说一下,这个时代,夫妻住的可能是套房,就是夫妻两人的房间是紧挨着的,在房间内会有一个小门,可以从房间内进去( 只要对方不锁门)。
说到上校的大哥跟初恋离婚了,这个是原文中的内容,不是作者君的手笔,可能是我写的时候忘记告诉大家这里涉及原文了,下次会指出来的。我之前说的可能太绝对了,在这个时代离婚是非常不体面的事,有身份的人是绝不会那么做的,找了一些资料贴出来(很长)。
《在1857年之前,离婚不仅苦难,而且花费大,十分罕见。英国国教只有在通奸、极端暴力或者遗弃的情况下才准予分居离婚。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分居,但是两人不允许再婚。还有一种叫断绝婚姻,或者叫婚姻无效,这种情况下允许再婚。婚姻无效的情况通常是因为未到法定年龄、无民事能力、已经结过婚或者其他情况。要想离婚并且获得再婚权利非常困难,只有国会能通过特殊的法案才能对婚姻作出裁定。
1857年,《婚姻诉讼法》颁发,在伦敦成立一家民事离婚法庭,可以裁决分居和离婚。离婚的情况根据男女有所不同。如果妻子通奸丈夫可以申请离婚。如果妻子提出通奸的诉讼,丈夫的通奸情况必须随之以暴力或者其他极端情况。此时,离婚的花费仍然昂贵,费用要40至50英镑,每年大约150桩离婚案获得批准。分居的原因有通奸、暴力或者遗弃。虽然不允许再婚,但是分居之后女性可以支配自己的财产,丈夫不可剥夺她的收入或者占用其使用的家具。
离婚是不体面的,因为离婚的理由只有那么几种。女人通奸和男人暴力的证据都会提供给法庭。离婚案件会定期在报纸上通报。虽然也有离婚之后的中产阶级女性没有名声扫地,有些名人还娶离婚女子为妻,但是被曝和离婚有关的政治人物往往断送自己的政治生涯。
当时的英国法律不允许已婚妇女拥有包括嫁妆和婚后所赚取的劳动所得在内个人财产(也就是说男方不止占据了全部的家庭收入,还有权在妻子死后继承她的珠宝首饰,或是将其赠与别人),因此在十九世纪的英国,离婚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有富贵的娘家作为靠山的上层社会妇女才能够拥有的一种特权。而丈夫以离婚为要挟、对妻子进行虐待或迫害的事情,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中下阶层家庭里可谓是屡见不鲜。》
[3楼] 网友:坏坏  发表时间:2014-05-19 22:11:08
长见识了(^-^)/ 还有,居然资料找得如此认真,佩服ϵ( '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