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抚远——一个厚重刚硬又柔软智慧的男人

作者:桑榆未晚

最开始读这个小说的时候,对前面几章的描写总是觉得作者写的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一个粗鲁的糙汉子因为圣上赐婚儿娶了一个温柔娇弱的王妃,感觉就是一个老梗,很没有读下去的欲望。
可是后来无聊的时候又点开了这个小说,看了后面,却发现晋王是一个很有趣的男人,他不拘小节,说话总是带着武行出身的粗糙,但是却又不是传统意义上不懂文墨的大老粗。
他可以做出优美地诗句,也可以喝出茗茶的味道,还可以侃侃而谈前朝的名人才子,但是却不喜欢去做这些附庸风雅的事情,懂却不做,是一件很微妙的事。
我们谁都不能拿不喜欢为借口,而拒绝去接受一个你不想接受的事物,毕竟,生活不是理想化,不可能不学无术就可以拥有很强的能力,也不可能你什么都不懂就可以和别人相处的十分融洽,许多你不喜欢的东西在成长中都要慢慢去接受。
就不如说李抚远这个人,他不喜欢那些花前月下无病呻吟的东西,但不代表他就要拒绝接受,因为懂却不喜欢,和不喜欢却不懂,那就是两个概念了。
这个人物到目前是整本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人,他可以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直接理直气壮地在军报里为自己当时在朝堂上备受争议的妻子讲话,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只是怕自己的妻子受到伤害;吕布布在嘉兴关做了一把女英雄后,他也没有去斥责她冷血残酷,牝鸡司晨,而仅仅是因为关心她个人安全,十分可爱地念念叨叨,这个人表现着大男子主义,却是最没有大男子主义的人。
一个完美到人神共愤的情敌找上门来,他也没有说直接因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而对王妃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在吕布布和李哲勋说荷包的事的时候,表现出来的也是一个身居高位的人应该有的反应,不是什么都应该表现在面子上,动作上,如果真是那样一个王爷,我就会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带兵打仗立下赫赫战功的了。
今天作者写到了狗肉馆老高的事情,李抚远的反应很特别:我可以羡慕嫉妒你,但是做事就是做事,不会把私人感情放在里面,怎么能把事情最省力最完美的办好,我就怎么去办,个人恩怨那是个人的事情。
他帮老高虽然有了那么点私心在里面,但是我觉得很正常,生活中的我们大多数不都是这样的人么?而且,他能去帮老高,在那个时代来讲,这个人就是已经很讲义气了,要不然,我一个堂堂亲王管你死活,不管你,没有人会说什么,平头百姓在那个年代是最没有地位可言,即使人们天天讲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话。
这个道理就好比是牧羊人对绵羊们说:“你们是我的主人啊!”
这个男人粗中有细,他既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义无反顾地披上战甲,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为自己的妻子挺身而出,亦可在情敌上门后依然保持着应有的风度。
这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大老粗,他能文能武,智慧狡猾却又心有丘壑;他也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王爷,他有情有义,平易近人,却又不失威严;他也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丈夫,他温柔体贴,有度有量,即使很多时候做的笨手笨脚。
所以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男人,一个厚重刚硬又柔软智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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