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caroline

其实,这文看到现在,越来越有点莫名其妙了。先是男方性格越变越软。接着是那个路先生强势得豪无理由。自己有老婆有孩子,卢琪到底算是他的啥?如果是一夜情的对象,表现那么强的占有欲,简直莫名其妙。如果想包二奶,人家卢琪也没答应他什么?又没拿他银子,凭什么呀?就算是情人吧,你自己老婆孩子的占着,让人家给你守节,世上哪来这么不公平的事啊?
再说那个卢琪,动不动就崇拜那个路衡。一口一个您您的。明知人家有老婆还甘愿做小三,这与他当年离开那位孔先生时的洒脱,简直叛若两人。当年怕伤害人家女朋友,现在就不怕伤害人家老婆了?还是觉得反正路衡情人无数,多一枚也无所谓?
人自贱,别人必贱之。我还是欣赏那种有个性有担当的男主。而不是这样,没想清楚就投怀送抱。而且卢琪现在的表现不像一个已经工作过的社会人,倒像个初出茅庐的小破孩,动辙害怕、紧张。而且好象越来越手无缚鸡之力了。虽然小受通常比小攻身体上弱些,但也不会弱太多,怎么说也是个男人。而且过去还是篮球高手,怎么可能体力上比一个中年男人差这么多。这么弱不但形不成对攻强势的气场,而且差强人意。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sqn_01  发表时间:2010-01-09 19:57:04
说我心坎上了。就是这种感觉。
[2楼] 网友:anastasia1386  发表时间:2010-01-09 20:33:04
我也是這麼覺得,
不過,也許是因為太喜歡了吧~
第一次的愛情…比起那個孔堯,那時候應該還沒進到他的心裡頭,
不過是有覺得,人家都有孩子有老婆的,
居然還告白,這…實在是不太欣賞的人格說,
雖然以為人家夫妻不點,但這不是你破壞人家夫妻感情的理由,
而且,那句人必自賤而後人賤之,形容得恰到好處。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1-09 20:40:06
谢谢建议。
可做如下解释:
第一,我之前说过了,第一人称就是有点气场过弱的问题,当然也有笔力不够的原因。(这个也确实没办法,看文章也要看眼缘,如果看的不喜欢,建议还是换一篇文章吧,作者塑造人物总有缺陷,这个我是绝对承认的。)
第二,我一开始并没有把卢琪写得很强势,他没谈过恋爱,一路也算比较顺,还是比较单纯的;而且路衡那种年纪在我的定位里是正当壮年(可能各人理解不同),我对中年的理解是40岁以后。
第三,第一人称的心理活动总是丰富很多,比较有倾向性。而且我没觉得文章里有写动辄“害怕”吧?紧张是因为遇上自己喜欢人的自然反应。
第四,孔尧的事情,我在文章里交代得很清楚了,卢琪一开始是觉得自己当年和孔的疏远是因为孔有女朋友,但后来就明白是自己不够喜欢他找的借口而已;关于路衡,他不是一直挺矛盾的吗?而且人总有冲动的时候,孔不是说了吗?卢琪觉得自己不喜欢不该做的事情却一样很热衷,人都有弱点,有些事情不能以道德标准一概而论。
第五,此文虽然有职场背景,一开始我就说了,会有适当的狗血和YY,耽美小说太现实我可能没办法写,在我看来,小说和生活多少有些距离,主要里面有我个人的一些意念。所以在小说中也有适当夸张的写法,如果这么不能接受那么很多小说你都没法看的。
第六,是对所有读者说的,耽美小说负载不了太多,而且VIP章节也要花钱的,还是谨慎选择吧。我的愿想是让读者开心,如果做不到那么肯定我有责任,但是文章毕竟是作者的意志体现,可能没办法让所有读者都感到满意了,抱歉。
最后,还是谢谢阅读。我真心建议你选择更好看的小说。
[4楼] 网友:尽染  发表时间:2010-01-09 20:53:44
看霸王文这么久,冒下泡,因为我也是写文的,随便说几句哈
人物塑造上确实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是不妨碍本文的可看性。
读者的建议作者也要适当地吸收,但是不要改变自己写文的初衷,我是这么想的,也许有失偏颇,但我想写文章和做人一样,永远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期待下文。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1-09 20:59:04
谢谢,读者的建议都是好的。不过文章走势不可能为了迎合某些读者做出很大改变,这也是对喜欢此文的读者负责。其实大家能抽空阅读这篇文章我很高兴,而且这位读者也是较认真看过此文的,当然可以表示对文章的不满,该改善的我会做,但是该坚持我还是会坚持。
[6楼] 网友:caroline  发表时间:2010-01-09 21:00:15
谢谢作者的回复。有些觉得有道理。不过有些可能是每个人感受不同。实话说,这部书在前半部分都挺好看的。卢琪的性格清冷而有主见,后半部分自相矛盾处甚多。这不是第一人称的写法就能解释的。
我同意作者的说法,有些事情不能一概以道德标准来论之。但是起码的道德底限还是有的。像卢琪这样,几乎连一点挣扎都没有,只因为喜欢就可以毫无道德负罪的冲破所有障碍,还是有些匪疑所思。就像《蜗居》里的海藻、宋思明也曾经挣扎过。而卢琪这么做的时候似乎连他那么喜欢的双胞胎的感受都没想过,多少有异常人。
在我看来,耽美只不过是将男女之间的爱情,换做男男而已。同样是爱情,那么感受以及面临的道德都是一样的。并不是耽美了就不要忠贞了。就可以不在意世俗男女一类的东西了。
书当然不能等同于现实,但肯定要来自现实,高于现实。我知道批评一篇作品,作者肯定不爽,正所谓谁生的孩子,谁不疼啊。作者肯拿出时间回复,当然也是一种负责的态度。
但我更觉得一个作者应该倾听读者的意见,反思自己,而不是动辙就劝读者不喜欢就可以不看。同样,对读者而言,我看文,当然不可能什么事,都符合我的期望,因为我不是作者,但是看过了总会想发表自己的想法,所以为此写评,是很正常的。
[7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1-09 21:31:37
唉,我的回复被系统吃掉了。
再打一遍吧。
---------------
第一,可能还是没有表达清楚的问题,换做以前,我看到读者的批评心里会很难过,但是现在我反而很高兴,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这样认真的读者文章才会越来越好,还花这么多时间写这么多字,我真的是很感谢。所以请千万不要认为我建议你去看更好的小说是气话,因为我看你的评论感觉你对此文并不是很满意(汗),我觉得此文不能给你带来开心或者满意我很惭愧,是真心的建议。
第二,鉴于VIP格式暂时无法做太多变动来看,此文走向暂时不会有太大的改动了(这也是我提出建议的原因,希望你能理解我的意思)。你的建议我都仔细看了,也肯定会反思,能采用的我会在后文加以注意的,但是你也知道,作者写文不可能完全按照读者的意思来的。希望你能明白我的这点坚持,这样也是为了对更多读者的负责。
[8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1-09 21:44:44
第三,我说的耽美小说不应该负载太多并不是说道德或者其他,相反我认为这些都很重要,但是你如果太认真抠这些,我想很多文章可能都没办法让你满意的,你说对吗?比如从卢琪整个人来看,他的人物形象从开始到现在,是一点点丰满起来的,刚开始你觉得他洒脱,后来其实他并不是,有时候他也知道不对,他也有惰性,他也是一个有很多缺点的人,很多矛盾不是不清楚,而是还没有尖锐到某种地步或者爆发出来。然后路衡,人设角度来看他也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某种家庭和环境给了他这样的性格,他得到的东西都很容易,也造成他喜欢把意志强加给别人,其他方面我就不多说了,需要读者自己理解。
第四,也是最后,如果你能继续看这篇文章,我当然很欢迎,也很感谢;但小说就是为了让读者在沉重生活之外有个娱乐开心的东西对吗?我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开心,再次感谢。
[9楼] 网友:caroline  发表时间:2010-01-09 21:48:24
谢谢作者。能与你这样交流,并得到你的理解很开心。其实,我想你更明白,认真看一部作品,并且写评,打分,本身就是一种对文章的认可。来晋江一年多了,实话说,很多文章都是过眼云烟。但也有很多却是让人心动。我想《宾主尽欢》应是其中之一。
其实,你千万别有负担。读者评论只是提意见,发表感想。作者觉得合理的就接受,不合理的一笑置之也就罢了。毕竟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想法,作者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但如果是许多读者都有这种感受,或者其间确有合理之处,那么认真考虑一下这些建议,对于写好文还是有好处的。
[10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1-09 21:51:48
是的,所以我已经把你的这篇评论加精,作为提醒自己,时刻要做好人设,尽可能从比较合理的角度来写文章。我心中的感谢可能没办法用文字来表达,但是我觉得通过写这篇文章我也得到了成长,交到了朋友,我是真心希望你能继续关注这篇文章并且提出更多的好建议的。祝你幸福快乐。
[11楼] 网友:随便说说  发表时间:2010-01-09 22:04:13
嘻嘻,真有意思.碰到写和读都很很认真的人.这样的交流挺好啊.
鱼与熊掌各取所需,作者很真诚,难得.我最怕看到有些作者写"剧情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我所能控制"之类的话了,完全的"拟人化”推卸责任,通常看到作者冒出来说这样的话,直接点X,从电脑里删除,不再看。
我现在觉得路的反应很奇怪,因此很想看他怎么继续奇怪,为什么会奇怪。也准备看年小卢同学怎么拆招。
[12楼] 网友:caroline  发表时间:2010-01-09 22:04:52
谢谢elsaluo!祝你写出更多的好作品来!
[13楼] 网友:AA  发表时间:2010-01-09 23:49:59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路衡那么强势的人,我也遇到过,所以我觉得作者关于路衡的人物设定挺合理的。支持!!!
[15楼] 网友:lc_2007_2008  发表时间:2010-01-10 10:10:01
这部书在前半部分都挺好看的
[16楼] 网友:11  发表时间:2010-01-13 01:14:03
感觉作者回复了一大堆废话,转移了矛盾焦点,模糊话题,根本就没回答LZ的问题。
为什么男主那么轻易就当了小三?
他连路衡是否离婚都没搞清楚!
这样的主角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17楼] 网友:757  发表时间:2010-01-13 13:37:25
支持楼主。卢在得知路离婚会才接受路这才比较合理。没有道德的人是不配成为主角的。主角若没道德,文章就没有风骨。
[18楼] 网友:456  发表时间:2010-01-15 21:22:56
这位作者的文吧,我还没看过,想看看童鞋们的评论后,再决定看不看。没想到看到了作者的回复,挺诚恳的,就冲着这个这作者的文吧,我跟了。
鼓励一下作者,加油
[19楼] 网友:取神马名字选择性综合症的人桑不起的好吗不要再磨叽了还在这个框里打神马字啊我去  发表时间:2013-02-05 03:18:52
严重排.....这篇文感觉有点三观不正
这主角其实就是个小三啊
  • 评论文章:宾主尽欢
  • 所评章节:40
  • 文章作者:elsaluo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0-01-09 19: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