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作者:咖啡奶糖
现在,咖啡要发表长篇大论,大大不喜欢的话,偶也没办法
现在这篇小说写得并不多,甚至可能还不到一半(判断理由——爱情小说但只见男一号,尚未看见他的另一半),但主角的性格、语言、甚至耍小心眼的时候很可爱,尤其是他睚眦必报的时候。 这篇文,虽说类型是正剧,但看得很轻松,令人捧腹。 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感觉,开篇不久就把印象很好的千夜爹爹写死了,坦白说,很心疼滴,那可是帅哥一枚,还圣君的,一看就是绝顶的人物。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猪脚呢。 死了一个帅哥,大大很快又给了我们另一个帅哥,就是我们的猪脚——忘忧童鞋。 不得不说,这个名字很普遍呢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咖啡第一次写这么长的评,已经什么都憋不出来了 只好,撒花,撒花,大大继续努力码字,我以超高的敏锐感观,注视着大大的一举一动!! 表害怕哦 嘻嘻~~~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3-21 15:55:08
谢谢咖啡的评论,萧可是吓大的,脸上的皮肤由钢铁制成,绝对不会轻易变色!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写着写着就把主角写成一个腹黑的坏孩子。 亲会包容的,哈,这年头坏人比好人吃香。毕竟还是祸害遗千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