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cissy

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观点,其实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并不是简单谁对谁错,有头发的谁愿意做秃子,这也是怀才的人在相对公平尚且达不到的现实面前的妥协,对他们自己而言也是屈辱,所以也没必要过多指责。我也不讨厌玫瑰,甚至在某些方面挺欣赏她的,虽然不认同她的方法,但还是比较理解她,本身是块金子,却一定要用这种方法才能发光,可惜。很喜欢林凡,很个性,文章写得很好啊,大家见仁见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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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09-08-25 17:52:17
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