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账号已注销

一口气看到底……其实这篇文是很好的,只是……我的心里总是有一点点小小的不舒服。或许,是我的个性原因吧,总是觉得这样的故事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

很喜欢志皓,喜欢一个人,可以做到往前走,抛下自己的胆怯。其实这是很不容易的,对于平凡的我们来说,为另一个做到改变是很难得的事情。
喜欢辰,因为他始终很明白自己,能够了解自己的人并且不避讳的人很少,真的是很少……至少,我至今未能遇到几个。很多人在这个世上浑浑噩噩,却不了解自己,也并不了解自己究竟要做什么。(其实我自己也算是其中的一员吧?笑……)
对于奕,我觉得很多事情真的是命中注定的。并不是说天命,而是说性格。像是蓝这样的性格,你无法想象他会为了一个人去改变成另一个样子的。但是辰的性格是很自我的,蓝也很自我,虽然两个人看上去很和谐,但是在一起之后便会知道……其实是很不适合的。
我喜欢庸俗的爱情,因为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在茫茫的人海中,我遇见你了,那就是你了。没有什么海誓山盟,没有什么天长地久。此刻我是爱你的,那便是爱你的,至于以后,不是不憧憬,只是,我无法给你承诺。
我讨厌那些承诺,虽然听上去真的是很美,但是……正如镜中花水中月,是无法实现的诺言。既然注定要伤心,又为何要去相信?美则美矣,却伤神伤心。
两个人在一起,不仅仅是有爱情的。虽然现实里,我是并不相信爱情的人。(呵呵,真的是很矛盾呢。)但是,我喜欢看到别人幸福,在大街上看到牵着手的白发老人的时候,我会在心底祝福。自己不相信,不代表不存在啊,也并不代表要去怨恨所有人。
我觉得蓝和辰是绝对不可能在一起的,相互吸引是一回事,但要在一起,并不是简单的喜欢就够的。作者大大说,志皓是庸俗的男人(ms是这么说的吧?呵呵,大概意思。),但是我觉得他是最配辰的人啊。
还有谁能为了辰做到这一步呢?那些说着爱他的男男女女嘛?
所以说啊,我是一个庸俗的人呢,我喜欢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在大大已经写完之后才跑过来发评,是在是有些对不起呢。不过这是我看文以来写的第一篇长评,大大你很光荣哦。
至于心底那一点点小小的不舒服,就让他过去吧。我是那种很安静的人,既然大大如此写了,那我就如此看吧,笑……最后:希望你能多多练习文笔,有更多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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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文章:奢侈品男人
  • 所评章节:100
  • 文章作者:桔子树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08-06-16 03: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