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感想

作者:云*******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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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cecybaby  发表时间:2014-01-20 13:09:53
赞,写了我之前写的我想表达,你表达的更仔细更全更好文笔好的是不同,握手
[2楼] 网友:反花母鸡  发表时间:2014-01-20 13:28:50
嗯,看了楼主的评。活得那么累,小徐还是去死吧。。。因为对她而言,看穿生死,又不轻言死生,所以该死的时候就去死吧。你肿么确定高黑胖听了这话不想让她翘辫子,皇帝还不能杀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妃子,在这种殉葬且平常的时代!
[3楼] 网友:安娜  发表时间:2014-01-20 13:29:05
第一,她不想殉葬,想自由选择死亡,但是不争不抢不努力在皇宫靠皇帝宠爱混吃混喝难得发发善心,皇帝一死,皇后让你殉葬你能不殉?由不得选。
第二,就算这次和皇帝吵架人家赐你一死,女儿嫁人不会被波及,没有母亲的孩子多么可怜?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多么可怜?
第三,小循脾气真心不好,对于皇帝的态度,说好听点是漫不经心,不知轻重。说不好听点呢?我真的不想说。
殉葬的制度就在那里,要改还是不改都不是小循能够决定的。好好爱真正爱你的人,好好保护你的女儿和父母,以她现在的地位能力,好好谋划,争得不殉葬,那是完全能够做到,何必一定要硬碰硬。
而这一切,只能归结于:这一切已经这样了,我就是这样的性子,快意恩仇就好,你们想拿我怎样?徐循你丫的真应该去做江湖儿女。
[4楼] 网友:小月  发表时间:2014-01-20 13:46:06
楼主写的真好,简直是写出偶的心声。很多人说作者君写的很水,很拖,事实上它饱满着,呈现了如此真实的一个小循和她的成长历程,作者君真的是很用心的写文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1-20 14:15:30
谢谢长评^^
积分已送,我会加油的~
[6楼] 网友:ivanwhite  发表时间:2014-01-20 14:29:24
说的太棒!我觉得这是一篇打开了后宫文新局面的有划时代意义的文,摒弃了一切脑残无逻辑的宫斗套路,真真实实的在写一个明朝女人的人生,我不认为文中人的心路历程有精分,所有人物的所言所行都是在所处的环境中,根据人物性格做出的。每次看评论我都觉得很多人把自己的思维固定在传统老套的宫斗文里,永远是同一个套路,同一种逻辑。不是说作者故意另辟蹊径和读者对着干,而是很多读者自己被传统的宫斗文的套路洗脑了,觉得一个妃子在后宫就应该是那样的。我从来没有看过一篇比贵妃起居注中的后宫生活更真实的文,不是说细节考据的真实,而是每个人物的形象的真实,够饱满,有灵魂,包括黑胖。
让人产生共鸣的是神作,让人觉得在意淫的是玛丽苏。贵妃起居注也许算不上神作,但绝对是近几年来写的最好的后宫文,其思想之深刻,人物之饱满足以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宫斗文虐成渣渣。
[7楼] 网友:黑羽庄主  发表时间:2014-01-20 16:34:25
真心点赞,楼主从几个方面剖析徐循的人格和思想,她从一个懵懂的小嫔妃走到如今,站在不同的高度,看人生不同的风景,思考着不同的人生问题,徐循在慢慢成长。
楼主表达的全面,写的不能更好了,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佩服。
[8楼] 网友:珑月夜  发表时间:2014-01-20 16:48:52
其实lz说的很多都是作者不厌其烦在文中通过情节和分析试图告诉大家的,可惜就是有人看得一知半解还嫌作者拖文章水,不拖不水的又看不懂。徐循不止是不想殉葬,她是痛恨殉葬,但她不愿为了不殉葬失去自我,没有母亲的公主可不可怜?已经通过何惠妃分析过了,许多问题作者早就铺垫解答好了,作者的文笔高不高明我不想多说,但是有些人的阅读力实在是不怎么高明
[9楼] 网友:安娜  发表时间:2014-01-20 17:11:25
阅读理解我从小就做不好,自然阅读能力也不好。但是如果何惠妃现在死了,不知道二公主会不会为母亲伤心,没有母亲的孩子以后到底会怎样?作者你能说得准么?换成徐循,说不定会说成点点会为母亲的执着骄傲。
[10楼] 网友:肿舵主  发表时间:2014-01-20 18:31:16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是造反口号,陈胜起义是为了取而代之当皇帝,可不是为了建立民主政权。"男有分,女有归"更和男女平等相去万里,不过是老生常谈的各安其位各司其职。"民胞物与"听着像那么回事,别忘了大君才是宗子,仍然是号召帝王施仁政,说到底是统治阶级对民众情绪的安抚工具,就像某些人嘴上挂一句农民工兄弟一样。很多质疑并不是认为女主该殉葬,或者该放弃自我迎合高黑胖的喜好,只是奇怪,只有把话说那么极端才能保持自我吗?只有说出"天子有什么了不起"这种话才能表现真性情吗?仗义执言和口无遮拦多少有点区别吧。殉葬的规矩不是高黑胖定的,她这样迁怒除了让别人不爽让自己爽到,有任何必要吗?
[11楼] 网友:4276392  发表时间:2014-01-20 19:05:26
楼上太对了!
[12楼] 网友:跑过冬天  发表时间:2014-01-20 19:20:47
冒个泡~_~赞楼主
[13楼] 网友:同宝宝  发表时间:2014-01-20 21:11:54
同意10楼
[14楼] 网友:mi  发表时间:2014-01-21 08:05:16
点个赞!楼主说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