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来的长评

作者:if

写在前面的话:
刚刚看完这本小说,现在还没有完全回神。很想把此时此刻的心中所想洋洋洒洒的写下来,可是提笔却不知道该如何起名,索性没有标题,也许这样才能表达出我对文中主角以及作者的喜爱和敬意。如果你相信爱,如果你曾经爱过谁,如果现在陪伴在你身边的人不是你最初的那个选择,请品读这本书,看看文中主角的爱情,或许会理解些什么关于爱情原汁原味的真谛。
看到这个小说名,总觉得过于悲壮了些。“身将腐朽,其爱不渝”,看了简介,想象着有一对男女,彼此深爱,无奈却经历了生离死别。女孩没办法忘记男孩,她选择失忆,我心中所想,是假装失忆的。看了全文,才发现,我想的太浅薄。
故事的开头,江紫末失忆。说实话,我下意识的认为她是假装失忆的,男主和女主妈妈也是这么以为的,后来发现她是真的失去记忆。故事就从女主失忆后讲起。对于文中的人物,我个个喜爱,个个心疼,下面一一描述下我心中的主角。
一生一世一双人:童自辉。
初遇童自辉,我以为他是个冷漠的男人。妻子出了车祸终于苏醒,他的冷漠让我纳闷,他眼里莫名的矛盾又让我觉得似乎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对童自辉,我是喜欢他的,甚至佩服他的。
佩服之一:紫末失忆之前,童自辉七年无望的爱。
童自辉和江紫末结婚七年,却敌不过紫末和淮扬七个月的深爱。当自辉知道自己爱的女孩爱他最好的朋友之后,他一方面选择放手,因为两人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一方面却矛盾重重,淮扬是将死之人,自辉不想让紫末后半生都生活在追忆的痛苦之中,他想将她们隔开。可最终,祝福战胜了一切,他看着他们深爱,看着他们生离死别,然后与紫末结婚,照顾童童。在这七年的感情中,他耗费了太多的爱,在这场一方投入一方漠然的婚姻中,他是丈夫,他既当爹又当娘,七年如一日,不断地付出,不断的包容,却无法获得任何回报,可是他仍然坚持,他不想放弃,他守护着他的爱人,孩子,婚姻。
如果不是童童受伤,我想他还会继续守护下去吧,童童的受伤和落水,给他当头一棒。他终究忍受不了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紫末出了车祸,醒来失去记忆,怎么办?心灰意冷的童自辉又一次给了失忆的紫末包容的机会。
佩服之二:紫末失忆,他不对她隐瞒过去。
我想,童自辉是喜欢江紫末失忆的吧,因为在他们七年的婚姻里,他看不到幸福,看不到她的快乐,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永远活在过去的伤痛中的妻子,她不爱他,甚至不爱自己的孩子,她只活在过去,活在纪准扬的那段过去里。而离奇失忆,虽然他怀疑过是否是妻子伪装的,但终究,江紫末是真的失忆了。失去记忆的江紫末似乎停留在了22岁,她恢复了活泼开朗,她甚至在出院的第二天就做了顿丰盛的晚饭给他和儿子,她开始对他热情起来,开始把目光停留在他和儿子身上,她为了照顾儿子放弃工作,她甚至忘记了那个在她生命力浓墨重彩的男人--季淮扬,这是童自辉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可是,童自辉可不是俗气小说里的主角,他的妻子失忆了,他却不忍心欺瞒他,这是让我佩服的第一个地方。他对她说:“那时候我很慌张,也很矛盾。想把你遣走,把你们彻底隔开。就像你刚失忆时一样,我犹豫着是不是要彻底隐瞒过去,让另一个已经埋藏在地下的人彻底地消失,再不要掘他出来,好让我们重新开始,”他的话在这样的环境里让紫末感到惊悚,但她并没有阻止他说下去,“下午我其实没有去公司,而是来了这里。在这里回想起那时的心情,当我彻底明白你爱他以后,我有一个极自私的念头:他是要死的人,等他死后,我总是有机会的。” 他把江紫末曾经深爱季淮扬的事实告诉了紫末,这需要多大的爱和勇气呢?同时,我也心疼他,心疼他的大度和深爱,他明明先遇到的季紫末,却换来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女孩相爱,明明是他先遇到的啊。他不甘心,可是他仍选择祝福,在好友死后,他承担了照顾紫末的重任,在七年的婚姻里,他体会着紫末的伤心,体会着紫末不爱他,却在紫末失忆以后,仍选择主动坦白过去,这是个大男人。
佩服之三:他对童童的爱。真正的父爱。
在刚下载这部小说的时候,看到小说简介:紫末,我长你四岁,相遇相爱,至今已孕有一子。吾爱紫末,及那即将出生的子女,我对你们的爱与关切至死不变。 我就觉得童童不是童自辉的亲身儿子,但是随着剧情的深入,我看到童自辉对童童那么那么好,我完全忽略了简介里的提示。直到他父亲发现了化验单和病历,直到他遣紫末和童童小惠去买书,而自己和父母摊牌,我才蓦地记起简介里的伏笔。
童童不是童自辉的孩子!!!!!!!!!!!!可是他待童童有多好!好到让身为读者的我看不出一丝破绽!这需要多大的爱来支配呢?深爱的女人恋爱了,对象不是他。深爱的女人结婚了,对象是他,可是却只是为了她肚里的孩子有个爸爸。深爱的女人生下了个儿子,可是爸爸不是他,深爱的孩子照顾了5年,可是不是亲生的!我已经无法表达对他的佩服了,我只想说,真爱无价,真爱可以让一个人做任何事情。他就是自辉的爸爸,谁也无法改变.
佩服之四:四面八方各个角度不让紫末受伤。
紫末失忆了,渐渐记起很多东西。可是自辉,从开始就设身处地为紫末着想,不让紫末自己受到谴责,不让紫末受伤害。
紫末第一次找工作被骗,骗子上了报,紫末要看那张报纸,自辉说是旧报纸,回家垫桌角的,从那时起,自辉就开始保护紫末了。
紫末失忆了,忘记了童童不是自辉亲身的儿子,自辉选择埋在心底不告诉她,他怕她内疚,不安。为了紫末,他第一次顶撞父亲,他不会与紫末离婚,除非他死!他对紫末说:“我是个很平凡的人,一生所为之努力地就是守住自己的家,守住重要的人。无论你信与不信,即使有那么多变故,你依然是我看重的人。”
我想,紫末是幸运的。她年轻时和江淮杨轰轰烈烈恋爱,经历生离死别,又遇上自辉这样的男人照顾她下半辈子,真的是很幸运的女人。
被时光穿梭机带回幸福的女人:江紫末。
在描述她之前,我想描述一种动物:松果蜥。松果蜥的寿命大概二十年,当两只异性松果蜥相爱后,时隔六个月会产下小松果蜥,然后他们继续生活在一起,如此反复,每六个月都生下小松果蜥,直至死去。它们的爱情很专一,一辈子只和一只异□□配,它们的行动缓慢,在过马路时,由于爬行速度太缓慢,以至于经常被开过的车撞死,而它的伴侣会一直守在它的尸体旁,永不离去,至死不渝。
而江紫末,她在失忆前,大概是想做一只松果蜥的。她和季淮扬的爱恋太轰轰烈烈,他们爱得太深太深,以至于她放不开,七年的婚姻生活中,她放不开过去,她的心底永远有季淮扬的影子,无法安葬过去。她把承诺和爱看得太重太重,她那七个月的热恋,爱的义无反顾,爱的倾尽全力,决绝,把自己逼得毫无后路可退。
可是,她不是一只彻底的松果蜥,她有丈夫和儿子,其实她是想试着去爱上童自辉的,可是由于心底的淮扬太过清晰,她不敢爱,不知道如何去爱。她想去爱,因为丈夫和儿子是她最亲的人,她应该爱,因为人不能总是生活在过去,可是她同时不想背叛淮扬,其实放弃对淮扬的执念,幸福就可唾手可及,可是她不。这是个多么矛盾而又让人心疼的女子。
失忆之前的那场车祸,是她最痛苦的时候。她带儿子出去玩,可是儿子被酒瓶割伤,又掉进了水里,丈夫彻底对她心灰意冷,她没脸见儿子和丈夫,她说:“我这一生,生离死别都经历了,跟最爱的人死别;跟最亲的丈夫儿子生离。我再不可能见得到他们。”她知道死了就能和淮扬相遇,在她出车祸的时候,如果她想做松果蜥,她应该长眠,可是她不甘心,她自问不负淮扬,可是欠自辉良多。她宁愿痛着,也不闭眼与淮扬相见,她要睁着眼睛,再看一眼她与丈夫同存的这个世间。
幸好,她车祸被救活,并且失忆。失忆,多么奇妙的事情,多么无奈的事情。好像被时光穿梭机带走,回到了2002年的江紫末,又变成了那个活泼开朗大大咧咧的“良知泯灭违背人伦的不和谐份子”。
这是多么好的事情呢,她失忆了,终于可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审视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并对他们越来越好。她开始在乎丈夫,在乎儿子,在自辉和她坦白过去的时候,她头痛,她不想听,因为七年来,她才是最苦的那个人。
小说在渐进中让紫末的记忆渐渐恢复,这个过程是不清晰的,但是又是痛苦异常的。她看到了过去的自己,却放下了心中的执念,她终于选择了珍惜现在,终于明白,其实她放下了过去,爱上了自己的丈夫。偏偏她就是这样的幸运,在适合的时机爱上准扬,又在适合的时机嫁给自辉,更是在适合的时机失忆——如今,她才有机会客观地看待他们三人。
我觉得紫末是幸福的,同时这个幸福的过程太艰辛,她走的磕磕绊绊,放不下心中的执念,却因为一场意外的失忆,她选择遵循自己现在的内心情感,果断而又坦然的接受丈夫和儿子的爱,没错,她最终,没有错过自己的幸福。
烈火如歌的绝恋:季淮扬。

这个男人,不同于一般小说里的绝症患者。《山楂树之恋》里的老三,在得知自己身患癌症后,千方百计的不让静秋知道,只想找个地方,默默的孤独的离去。还有一类小说,男主患了绝症,他会采用很多方法来假装不爱女主,逼迫女主离开。
而季淮扬,说他自私也好,说他决绝也好,在生命的最后七个月,他遇到了深爱的女人,他没有选择放手,也没有选择把爱恋沉默于心,而是选择轰轰烈烈的去爱,甚至计划着和紫末要个孩子并最终成功。
究竟这是对是错呢?我一开始觉得,如果爱她,就给她幸福吧,你不能给她幸福,为什么要用七个月的时间捆绑她一生,是不是太过自私,你要她下辈子怎么活呢?难道一个20多岁的姑娘,这辈子及就要在回忆中度过么? 后来,我慢慢转变了观点,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它不在乎天长,不在乎地久,爱了就是爱了,谁也无法阻挡。淮扬热情,执着,敢爱敢恨,他是真的敢爱敢恨,他用尽最后的七个月,谈了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刻骨铭心的爱了一场。
于是淮扬在他生命中的最后七个月,轰轰烈烈的开始恋爱。我觉得他心里是最苦的吧。他爱紫末,想给她一世的幸福,可是他身患绝症,他不知道自己哪天就将离开人世,他不甘心,他不想走,可是斗不过命运。于是他想留下个孩子,可是却不知道有没有运气看到儿子的诞生。他怕来不及,他想抱着她一辈子,可是。。时间,生命,都与他作对。“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一起去旅行,登最高的山峰看最蓝的海水: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放一次烟火,一起看世上最短暂却最绚丽的景;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去逛一次商场,我在前面买,你跟在后面付钱拎购物袋;如果还来得及,我们要去尝一次辛辣呛鼻的四川菜,看你汗流浃背的样子;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一起翻翻你的相册,指着每一个女孩的照片问你:他是不是暗恋过你;如果还来得及,我们一起去给爸爸扫墓,我要你跟他承诺:你会爱护我一辈子”,他临死前,紫末与他说的这段话,让我心痛。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子,就这么消逝了。
故事最终happy ending,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却无从说起。这是我写的最长的一篇书评。我只是觉得,每个人都会遇到深爱的人,可是最终结婚的对象,却不一定是最初的那个他,那么,我们也应该珍惜现在,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错过现有的幸福和温暖。向日葵的花语是,沉默隐忍的爱,我希望所有有爱的人,遇到深爱的人,都能不再沉默,不再隐忍,因为爱,所以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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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第二七七  发表时间:2010-08-17 14:14:09
嗯,我当初一看到书名,第一反应是这个书名好晦涩,偏悲了……
后来才知道这是取自准扬的信里面两句。
里面评论的说出了许多我心里有却没有成功表达出来的话……
[2楼] 网友:知蓦  发表时间:2010-08-20 10:12:45
多好的一个长评,让我对书中人物又有了更深的认识,赞一个!
[3楼] 网友:林乐颜  发表时间:2010-09-13 19:06:46
我看的是实体书,看完这书,觉得男主实在是个烂男啊。
一开始看这书,觉得童自辉是个好男人啊,可是越看到后面就觉得男主好烂。
最初让我觉得不舒服的是在医院里时男主的心理活动,说他是有离婚的念头的,并且已经正式提出, 反正已经得到了童童——当时给我感觉就是女主一定是十恶不赦了,否则这男主怎么会这么恨她。可是等我看到后面的时候,忍不住呕心了。
男主就是个心理上的猥琐男啊。
(1)淮扬死后,自辉承诺要一生一世照顾紫末,结果没多久就不耐烦了【书中有写】。因为女主看见儿子悲伤,他干脆就隔离开紫末和童童,根本就是把女主当一个病人看待了。紫末想努力工作证明自己已经正常,结果换来的是他对她的冷嘲热讽。
(2)书里有提到过,在自辉没有遇见紫末以前,是“滥情纵性”的一个人,有过很多个女朋友,也发生过很多关系【这一点在他和周琳琅谈话中可以发现,作者写的很隐晦】。而在和紫末结婚后,仍是红运不断,导致有助理、学生……等等什么人来死缠烂打,最后让紫末对他心灰意冷。他一次次说自己受到了伤害,一次次失望。其实紫末又何尝不是如此。
(3)曾经的承诺。他曾经答应淮扬会好好照顾母子二人,结果最后还是想到了离婚,而且还是想让紫末走,自己得到孩子!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童童是紫末和淮扬的爱情骨血,是紫末十月怀胎生下的,和他可以说是没什么亲缘关系,凭什么他想一个人占据孩子,让紫末离开。
(4)俺看不明白童自辉是希望紫末亲近孩子呢还是不亲近?既然一开始他就设法隔离开孩子和紫末,后来又为什么要怪紫末不亲近孩子,让孩子失望?既然想让紫末亲近孩子,又为什么处处不允许孩子和紫末单独呆一起?
也难怪周琳琅说紫末一定不相信男主爱过她,结婚动机是错误的,男主又是这样的冷待,难怪女主最后会去自杀。是救回来了,如果没有救回来呢?
[4楼] 网友:某夜  发表时间:2011-07-17 02:41:31
作者写的是凡人,谁都不是圣人,有些事不是嘴上答应了就心里也没有偏见的。作为一个丈夫,你介不介意自己的妻子心里有别人?
不要一味从女主角度去看问题,就说一般的男的现在有哪个愿意娶一个有孩子女人,更何况那女人还不爱他?
我也不讨厌女主,她也算是一个至纯至净的人吧。
我真正觉得讨厌的就是那位淮扬兄。
不可否认,他很自私。
再怎么用爱去掩饰,他依然很自私。
再没有未来的情况下,让一个未婚少女怀了孕,试想如果没有童自辉,这样一对母子要在这个社会如何立足?别说现在很开放,就我身边的人而言,这样的事都是不耻的。
用七个月的时光,来剥夺一个少女未来的幸福,书中花了七年去遗忘,那么如果忘不了呢?爱一个人就带给她苦痛吗?
爱情从来不是全部,试想如果没了童童,女主追随他而去,那么女主的母亲要怎么办?她含辛茹苦地把女儿拉扯大,就这样死了?
爱得这样自私,活得这样自私的人,真不明白自辉和女主是怎么会喜欢他的?
看他死前的样子,真是觉得恶心啊,像是要让女主追随他到地下!
我喜欢老三,喜欢东子,却永远欣赏不来纪淮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