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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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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网友:
水水
46%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6 13:29:36 所评章节:
7
中国真是个奇怪的国家,贤妻良母离婚居然得不到孩子的护养权,在世界其他国家母亲除了有吸毒虐待孩子的记录,孩子都由母亲护养,而且父亲要付给孩子和前妻足够的赡养费,保证不因离婚而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准。中国离文明社会太远了,一个不鼓励和保障女人成为贤妻良母的社会,孩子会教育不好,女人宁愿当小三或者二奶套取眼前利益,社会道德越来越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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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一家之言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7 03:36:34
感觉你说的太绝对太武断了,而且就此和小三问题什么的扯上说中国离文明社会太远有点奇怪。不是来找事的,我只是觉得孩子的意愿在父母抚养问题上是占主动性的,国内外似乎都有考虑,而女人独立自主与否部分是个人选择,完全推到社会责任上有点儿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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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7 05:12:53
我也赞同一家之言的话 现在的人动不动就拿国内国外做比较 看了点微博看了点社会新闻就在这里说国家这里不好 那里不如国外 说的好像自己亲身经历过似的 法律是要看哪一方更适合小孩生长 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样的 包括国外也是一样 除非有一方真是人品问题 不然会先考虑哪方经济条件好更适合小孩成长的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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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水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7 08:49:09
看楼上两位的回复,说明中国人缺乏人文思想非常普遍,我在美国生活20年了,妇女儿童确实得到很好的保护,这篇小说表现的应该就是现实,女人被欺负,同为女人却认为合理,社会进步的道路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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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水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7 09:17:14
除了不负责任的母亲,在西方国家年幼的孩子都是主要判给双方共同抚养,大都是与母亲同住。父亲出钱,而且出的钱是按原家庭的收入比例来给,保证孩子和妻子的生活品质不因离婚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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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7 10:27:08
有人说合理了么?我只是认为不要吧任何事情都推到国家国情上好么 现在很多人看了点社会新闻刷了点微博就在电脑前耍嘴皮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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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7 10:29:06
还有 无论国内国外玩特权的又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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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钟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7 22:25:31
……中国法律孩子抚养权判的话是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男权或女权的角度出发,首先要考虑的哪一方更能保证孩子有足够条件健康成长,能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然后再尽量判给母亲,但是,如果孩子自主决定跟从哪一方,就会先尊崇孩子的意见。所以只能说,两个国家抚养权出发点完全不同,你待的美国是从女权角度出发,而中国法律是从孩子权利角度出发。特权么只要存在政府,就必然有特权存在,这一点从国家的性质和人性论角度讲很好理解。说中国离文明社会太远懒得吐槽。抱歉,虽然我英语渣也没打算去美国发展,但是我亲友去美国留学的或旅居美国的也不是没有,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好。逆向民族主义也不是啥好事。我也好奇你讲的人文是指什么呢?我从你的言论中也感受到了美国(尤其是香蕉人)特有的强行以自我标准衡量全球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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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钟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7 22:51:22
楼主,我都不好意思打你脸了,美国那不叫抚养权,叫监护权,而且你直接无视他人监护了吗?还有你完全可以搜一下,嗯,在美国本土搜更好,有个案例就是一位妈妈因为是个素食主义者,被剥夺了监护权且被补。而且你这西方社会全部扒拉扒拉,我觉得这槽点真不需要吐了。这是一次失败的装逼,连最起码的干货都不甩,我宁可相信你是文明社会普法失败的产物。查了查,美国监护权也不是以母亲为主,也是着重考虑孩子的权利。想要端起架子,先得打好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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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3892555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29 13:09:18
我想说你一个美国人跑我们中国人地盘吐槽什么呀,就你一个是“文明”社会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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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水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29 13:22:32
一群缺乏法治观念的人,男主所做的有些事在西方是非法的,他的言行如果上法庭连孩子的监护权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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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听风说话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29 16:30:38
lz强行装逼失败,中国也是优先判给母亲的好吗,但是谁叫普遍女性收入都比男方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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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
三千界凰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29 21:41:16
ls很好的用现实表明了□□男女地位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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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
欧式泡泡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6-09 00:24:32
怎么大家都这么激动,楼主就算用词过于尖锐,中心思想没有错啊。
中国婚姻法在女性权益保护方面确实做的不够。众所周知法律的功能之一是引导功能,也就是为人们的行为给出方向。 现行婚姻法规定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真的是非常为人诟病。我们反向思维推导,如果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那么非婚生子女乃至小三小四都会少很多。这才是对社会的正向引导。
另外,优先判给母亲抚养权,是有条件的,孩子需要是婴幼儿、离不开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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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
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6-13 19:38:09
法律定下来是引导,抑制,规范等等作用,当然它会有不完善。最开始我觉得婚姻法是保护女性的,因为女性呆在家里还是比较多的,假如离婚了,她是有房子和财产保证生活品质的。后来改了婚姻法,看似对女性不公平,其实恰恰相反,一个有活力的国家法律只会越来越完善!古代通奸男女都得死(没有势力的)但通奸照样有,而且那还是小妾合法化的时候,现在讲究人文,政府也不愿随便杀人,但男人出轨这事真的管不了,法律再严厉,男人没品照样偷腥。那这个时候只有女方自己把自己保护好了,不能感情被伤害,钱也没有了。所以新的婚姻法出来,女性应该更理智,嫁人先看人品好坏,婚前财产要做好公正,婚后的钱肯定算不清但这已经是两个人共同拥有的了。然后不要再像从前一样,所以时间都当老妈子,有自己的收入底气就有了,而且更有魅力,这个时候女性和男性会是平等的。法律对孩子是宽容的,因为犯错的是大人,不过他再分钱貌似也只能分到男性的钱,正妻那部分他是没权利享有而且好像没的婚生子女分的多。虽然很糟心,但只要女性能养活自己还担心什么呢,都说善恶终有报,不管是作者还是现在,一般人都不待见小三和渣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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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
琪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7-10 07:43:41
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从孩子方面说,假如父母再婚,只要父亲不渣,父亲一般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继母也不会虐待孩子,如果跟随母亲,继父处于强势地位,亲生母亲择处处受限,中国千百年来坚持的一个原则就一个字“种”,就是精子来源,精子来源大于一切。然而事实亲爹变渣爹的事太多了,而女性往往在经济收入上不如男性,导致疼孩子的养不起孩子,养的起孩子的不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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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2 网友:
屋顶上的亚瑟王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2 00:41:46 所评章节:
7
如果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孩子真的很可悲。。。没钱没事业连离婚孩子抚养权都拿不到,女人还是要独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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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21:26:02
参见今天我微博转发的不加v的情感专栏,现实中这样的情况还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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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屋顶上的亚瑟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13 00:23:44
反正小说怎么写都是无所谓的。现实中如果经济条件好起码可以在要不要抚养权的问题上从容抉择。之前关注不加V后来又取关了,有些感情分析很经典,但是无法理解她当小三还拿出来显摆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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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网友:
桑榆
26%
评论:
《婚祭》
打分:
1
发表时间:2015-05-12 23:00:06 所评章节:
7
我觉得女主跟高寂云之后再跟男主复婚也是可以的。就算最后跟男主在一起了也不能便宜了男主,别让女主守身如玉吧,膈应男主一辈子也是好的。不然就别让男主跟女主在一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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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4 网友:
风夜流景
3%
评论:
《婚祭》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5-05-11 14:39:00 所评章节:
7
渣渣渣,女主放弃男主吧!变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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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21:28:10
嗯蜕变慢慢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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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5 网友:
再见康桥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21:54:38 所评章节:
7
今天她爱的那个人亲口告诉她,她为之奉献多年的家已经不再是她的家。这话多残忍,走吧,他根本就是个畜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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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21:27:35
噗,这就成畜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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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6 网友:
球球
56%
评论:
《婚祭》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5-05-11 23:41:37 所评章节:
7
==这样子,好吧,跟新文就要有耐心,我等着,男主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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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21:26:54
嗯嗯忍过这一段的都是真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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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7 网友:
疏影馨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2 13:29:35 所评章节:
7
男主那么作死可以预见以后复婚之路有得艰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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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21:24:56
是啊现在都是浮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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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网友:
溏淉の夢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2 06:30:15 所评章节:
7
最可怜的还是孩子~怎么说都不能让康宁在家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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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网友:
微微微言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2 00:34:40 所评章节:
7
唉,真是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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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网友:
linirene121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2 00:12:33 所评章节:
7
为毛我也觉得破镜重圆没有必要了,换南竹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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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1 网友:
闲人很忙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15:32:11 所评章节:
7
乐言言加油↖(^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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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00:01:02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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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2 网友:
陌小妍
1%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15:40:45 所评章节:
7
女主还是先独立起来吧,这样才能治得了渣男,我已经可以预想未来穆大艰难的日子了,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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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00:00:55
是的,让她先成为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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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网友:
敏敏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20:27:15 所评章节:
7
开始虐了,哈哈,请来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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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00:00:36
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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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4 网友:
ChriStmas_徐莫庭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21:03:15 所评章节:
7
丸子你这渣字速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看到虐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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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2 00:00:27
人家已经是日更的小蜜蜂了,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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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5 网友:
倦鸟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23:34:58 所评章节:
7
我准备这几天不看你写的文攒两天在看否则老是停在要紧关头感情上心灵上我都吃不消看到我只想抽男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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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1 23:59:18
哈哈哈,好吧~其实章节停在何处也是一门艺术呀哈哈哈~
抽男主吧,小皮鞭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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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6 网友:
妮妮
10%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21:28:47 所评章节:
7
精神出轨更可怕,换楠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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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1 23:58:26
其实他也不能算精神出轨。。。其实他根本就一直没在轨道内嘛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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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7 网友:
ahsong
7%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21:35:31 所评章节:
7
丸子大大,静静是谁?(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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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1 23:58:04
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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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网友:
tutu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23:02:59 所评章节:
7
虐死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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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 网友:
微雨
28%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21:40:31 所评章节:
7
数一数男主的渣吧,婚内qj不做措施还理所当然让女主自己买事后药。看见个脸一样的贱货就立马跟着人走了,就算□□没出轨精神绝壁出轨了。跟女主离了婚还拿见孩子当要胁行qj之实,这样的男主真的不考虑换一换?如果实在不能换,能不能让男主别这么渣得无下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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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收起]
№40 网友:
这男主真的不能更渣
评论:
《婚祭》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5-05-11 16:09:06 所评章节:
7
太恶心了,这样的渣男有什么破镜重圆的可能和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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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11 18:27:21
就是恶趣味嘛,木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和逻辑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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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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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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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
这个姓池的怎么这么恶心 恶臭猥琐男 (17字)
★
我滴天呐,我认同池睿说的,女主是真的J (19字)
★
这女的真的jian (7字)
★
从没见过这么剑的女主
好剑 (14字)
★
虽然但是,女主真剑啊 (10字)
★
哈哈哈,女主真像一坨鼻涕,谁都能把她甩墙上 (21字)
★
把女主带入依萍她妈,真的很适配。 (16字)
★
……这样自轻自贱的人,也配做女主? (17字)
★
男主真够恶心的,一直伤害女主,看文都替女主憋屈的不行,虽然还没看后面但看评论已知he,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五年的被看轻被羞辱被伤害都能原谅,真是无语之极,看写文时间是很久以前的,也难怪了 (91字)
★
孩子丢了,爹还能回家洗澡…什么情节 (17字)
★
这些霸总的脑子,总让我怀疑他们是如何能胜任一个公司的大老板的 (30字)
★
又是受气小白花 (7字)
★
为营造更好的评论环境,近期网站要求发评须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用户评论暂时仅在对应作者后台及发评用户后台可见,对其他人不可见,实名后评论将正常展示(
手机邮箱实名>>
身份认证实名>>
)。 (20字)
★
重刷这本,狗血小说还是挺上头的 (15字)
★
这样的男主为啥要复合啊……五年啊 五年都让女主活在女配的阴影下 女儿的名字也是女配阴影下 这婚有什么好复合的嘛,女主有钱有颜为啥要复合这傻逼婚啊 (71字)
★
所以那么爱你结婚干什么?为了一个拿钱走人的女配折磨自己的老婆孩子 老婆你不爱吧就算了,对于女儿最基本的责任心都没有 这样的男人为什么要是男主,不应该是在生活中对家庭负责,但到祭日会有所游离 然后这种游离是因为觉得自己还是女配的愧疚,这样复合才能说的通,一个在婚姻里从未付出的男人为什么还要被原谅?再说分手不是生活常态嘛?都结婚一年了还要把女配自杀归结于自己和女主?女主全程做了什么?哦还有给房子给女配住 这么爱了爱到全世界都愧对女配 男主应该殉情,然后女主遇见了温柔强大的男人,幸福在一起!! (244字)
★
所以渣男在清明的时候先看前女友还是老丈人呢?这么深情为什么要结婚呢 (34字)
★
感觉不到对女主的爱啊!!只有得不到的不甘心和自己眼瞎心盲的愧疚 之前对女主各种输出 这都美付出啥就替自己委屈不值 女配拿了钱跑路念念不忘,还是扫墓是以后不去的意思是生日不去还是以后的日子都不会去了呢 既然那么长挽回女主那嘴为啥张不开呢 替女配抱不平的时候说出来的话一句爱,一句伤人 最好的结局应该是复合之后 男主感觉女主不爱他了 是为了孩子在一起,他只能在患得患失中度过漫长岁月 (186字)
★
作者大大真的把男主对女配的爱着的淋漓尽致,导致番外看完也没有觉得男主爱女主,男主只不过在知道真相以后放下对女配的执念,选择往前走。而且去扫墓的时候说要放下女配的时候说清明来看她,为女主不值啊……我爱你我却永远为女配留了个位置?所以清明是先看老丈人还是先看女配呢~ (131字)
★
还有女配是拿了钱走的……男主自己也选择和女主结婚,所以她自杀男主冷暴力女主?男主应该去配女配才对,发现爱上女主,又没有完全放下女配,还是女配的那些日记让男主彻底放下,如果没有那日记恐怕在未来几十年里女配依旧要活在男主心中……女配隐形女主没错了 (1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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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你说的太绝对太武断了,而且就此和小三问题什么的扯上说中国离文明社会太远有点奇怪。不是来找事的,我只是觉得孩子的意愿在父母抚养问题上是占主动性的,国内外似乎都有考虑,而女人独立自主与否部分是个人选择,完全推到社会责任上有点儿说不过去。
我也赞同一家之言的话 现在的人动不动就拿国内国外做比较 看了点微博看了点社会新闻就在这里说国家这里不好 那里不如国外 说的好像自己亲身经历过似的 法律是要看哪一方更适合小孩生长 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样的 包括国外也是一样 除非有一方真是人品问题 不然会先考虑哪方经济条件好更适合小孩成长的好么?
看楼上两位的回复,说明中国人缺乏人文思想非常普遍,我在美国生活20年了,妇女儿童确实得到很好的保护,这篇小说表现的应该就是现实,女人被欺负,同为女人却认为合理,社会进步的道路还很遥远
除了不负责任的母亲,在西方国家年幼的孩子都是主要判给双方共同抚养,大都是与母亲同住。父亲出钱,而且出的钱是按原家庭的收入比例来给,保证孩子和妻子的生活品质不因离婚而降低
有人说合理了么?我只是认为不要吧任何事情都推到国家国情上好么 现在很多人看了点社会新闻刷了点微博就在电脑前耍嘴皮子 !
还有 无论国内国外玩特权的又不是没有
……中国法律孩子抚养权判的话是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男权或女权的角度出发,首先要考虑的哪一方更能保证孩子有足够条件健康成长,能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然后再尽量判给母亲,但是,如果孩子自主决定跟从哪一方,就会先尊崇孩子的意见。所以只能说,两个国家抚养权出发点完全不同,你待的美国是从女权角度出发,而中国法律是从孩子权利角度出发。特权么只要存在政府,就必然有特权存在,这一点从国家的性质和人性论角度讲很好理解。说中国离文明社会太远懒得吐槽。抱歉,虽然我英语渣也没打算去美国发展,但是我亲友去美国留学的或旅居美国的也不是没有,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好。逆向民族主义也不是啥好事。我也好奇你讲的人文是指什么呢?我从你的言论中也感受到了美国(尤其是香蕉人)特有的强行以自我标准衡量全球的习惯。
楼主,我都不好意思打你脸了,美国那不叫抚养权,叫监护权,而且你直接无视他人监护了吗?还有你完全可以搜一下,嗯,在美国本土搜更好,有个案例就是一位妈妈因为是个素食主义者,被剥夺了监护权且被补。而且你这西方社会全部扒拉扒拉,我觉得这槽点真不需要吐了。这是一次失败的装逼,连最起码的干货都不甩,我宁可相信你是文明社会普法失败的产物。查了查,美国监护权也不是以母亲为主,也是着重考虑孩子的权利。想要端起架子,先得打好草稿。
我想说你一个美国人跑我们中国人地盘吐槽什么呀,就你一个是“文明”社会的产物
一群缺乏法治观念的人,男主所做的有些事在西方是非法的,他的言行如果上法庭连孩子的监护权都拿不到
lz强行装逼失败,中国也是优先判给母亲的好吗,但是谁叫普遍女性收入都比男方低呢
ls很好的用现实表明了□□男女地位的差异
怎么大家都这么激动,楼主就算用词过于尖锐,中心思想没有错啊。
中国婚姻法在女性权益保护方面确实做的不够。众所周知法律的功能之一是引导功能,也就是为人们的行为给出方向。 现行婚姻法规定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真的是非常为人诟病。我们反向思维推导,如果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那么非婚生子女乃至小三小四都会少很多。这才是对社会的正向引导。
另外,优先判给母亲抚养权,是有条件的,孩子需要是婴幼儿、离不开母亲。
法律定下来是引导,抑制,规范等等作用,当然它会有不完善。最开始我觉得婚姻法是保护女性的,因为女性呆在家里还是比较多的,假如离婚了,她是有房子和财产保证生活品质的。后来改了婚姻法,看似对女性不公平,其实恰恰相反,一个有活力的国家法律只会越来越完善!古代通奸男女都得死(没有势力的)但通奸照样有,而且那还是小妾合法化的时候,现在讲究人文,政府也不愿随便杀人,但男人出轨这事真的管不了,法律再严厉,男人没品照样偷腥。那这个时候只有女方自己把自己保护好了,不能感情被伤害,钱也没有了。所以新的婚姻法出来,女性应该更理智,嫁人先看人品好坏,婚前财产要做好公正,婚后的钱肯定算不清但这已经是两个人共同拥有的了。然后不要再像从前一样,所以时间都当老妈子,有自己的收入底气就有了,而且更有魅力,这个时候女性和男性会是平等的。法律对孩子是宽容的,因为犯错的是大人,不过他再分钱貌似也只能分到男性的钱,正妻那部分他是没权利享有而且好像没的婚生子女分的多。虽然很糟心,但只要女性能养活自己还担心什么呢,都说善恶终有报,不管是作者还是现在,一般人都不待见小三和渣男的~
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从孩子方面说,假如父母再婚,只要父亲不渣,父亲一般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继母也不会虐待孩子,如果跟随母亲,继父处于强势地位,亲生母亲择处处受限,中国千百年来坚持的一个原则就一个字“种”,就是精子来源,精子来源大于一切。然而事实亲爹变渣爹的事太多了,而女性往往在经济收入上不如男性,导致疼孩子的养不起孩子,养的起孩子的不疼孩子。
参见今天我微博转发的不加v的情感专栏,现实中这样的情况还真不少
反正小说怎么写都是无所谓的。现实中如果经济条件好起码可以在要不要抚养权的问题上从容抉择。之前关注不加V后来又取关了,有些感情分析很经典,但是无法理解她当小三还拿出来显摆的心态:(
嗯蜕变慢慢来哈
噗,这就成畜生啦…
嗯嗯忍过这一段的都是真汉子
是啊现在都是浮云啊
么么哒~
是的,让她先成为好律师~
嗯哼~
人家已经是日更的小蜜蜂了,嘤嘤嘤~
哈哈哈,好吧~其实章节停在何处也是一门艺术呀哈哈哈~
抽男主吧,小皮鞭扬起来~
其实他也不能算精神出轨。。。其实他根本就一直没在轨道内嘛哈哈哈~~
吐艳~
就是恶趣味嘛,木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和逻辑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