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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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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条评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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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
№1 网友:
菲碧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10-31 22:02:06 所评章节:
69
幸亏感情没有投入的很深!他就是个渣——开始的时候玩暧昧说:【你真的认为,我对大家的态度都一样!】这种话让人误会;又说是妹妹;又说想让女猪留下〔没看到女猪被一直虐〕!直到大家挑明了被女猪说他想想享齐人之福,才来个默认……这种男人就是个渣!亏我前面还以为这个人不错……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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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 网友:
菲碧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0-10-31 21:46:15 所评章节:
69
挺可惜的!为冇是想享齐人之福、脚踩两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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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菲碧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0-31 22:01:47
幸亏感情没有投入的很深!他就是个渣——开始的时候玩暧昧说:【你真的认为,我对大家的态度都一样!】这种话让人误会;又说是妹妹;又说想让女猪留下〔没看到女猪被一直虐〕!直到大家挑明了被女猪说他想想享齐人之福,才来个默认……这种男人就是个渣!亏我前面还以为这个人不错……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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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
伶小七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0-10-08 10:12:39 所评章节:
69
是啊。你打算坑了就说一声咯。我也从收藏里把你踢掉。时不时就看看你有没有更新,很烦人的,我连分都不想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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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
紫鸢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0-08-27 19:08:56 所评章节:
69
唉....您要是想坑,书面说一声嘛,我好从收藏里划去,这样不上不下的吊着,让我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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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雨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30 00:53:54
呐呐……我也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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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扬烈残樱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30 08:52:56
me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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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郁闷地~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30 17:55:03
94 94~~~5555555~~~~
581 =1314 啊~~~~~~~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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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huzhiyaomei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31 12:48:52
就是就是~
我都要没地方别的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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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amor_lx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9-02 20:29:21
唉,不会就这样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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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Leaf子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9-05 08:39:37
米错,你不更了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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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290681548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9-13 22:19:25
就是,坑了就要说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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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Carey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9-26 20:03:24
作者不会是死了!!
要知道地震呀…台风…意外…
人的生命有时候是很…
作者大人应该是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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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网友:
拉拉扬之秋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23 19:11:09 所评章节:
69
这个男人简直就是一个渣啊~无论如何,这种男人咱都惹不起~像楼下说的那样,女主自己把自己送上去给别人欺辱,真是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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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网友:
362237159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23 14:58:27 所评章节:
69
原本以为林致远是男猪了,没想到这么龌龊啊!但是怎么想做出这种事情来也不像原来的林致远会做的事情啊!不论是有隐情还是本来如此,都觉得林致远应该被PASS了。
再说女猪,把自己送到别人面前去受侮辱,难道是受刺激太大?早该表明立场了,既然不可能,那就应该快刀斩乱麻,还把自己放到麻烦里,一点也不像原来的女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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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
xiaobai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18 20:21:18 所评章节:
69
坑中日月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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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网友:
jane8998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18 03:23:44 所评章节:
69
难道是无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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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网友:
小西红柿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0-09-07 23:50:35 所评章节:
69
评《烟雨不朦朦》
不知作者是不是想不出下文了,从女主探病以来,文章感觉就整个变掉了。从前文看,作者是有想让林致远做男主的意思,前面林的表现也很让人满意,而且从他对依萍的态度来看,也不像是将她当做妹妹,而是当成女人来对待的,但是,突然冒出个未婚妻来,而且他与他的未婚妻也不像是没有感情的样子,这样,他在前面对待依萍的态度,就完全不可取了,在引得依萍对他动了心,那么远的来看他,如果说他感不到依萍对他的情意,那也太说不过去了,连他的外公都看的出来,他和依萍那么熟,怎么可能感觉不到,但他却说将依萍当妹妹看,那么急着撇清关系,真让人看不起。如果他直接说他喜欢依萍,我也许还会对他保留一点好感,但是他却说出了这样不负责任的话,让人看不起。如果说他这样说是因为知道不能解除婚□又不想让家人为难依萍,那之后他的外公强留下依萍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力劝外公不要这样做呢?反而是那样不闻不问的,而且任由他的未婚妻为难依萍而不说一句话。要说他对依萍没有想法,那为什么还想要带依萍去参加什么宴会,还因为依萍而对他的未婚妻发火,是想让依萍还觉得自己在他心中是有着地位的?是想给依萍希望让她觉得他对依萍比对自己未婚妻好吗?这短短的几章内容,将林致远在我心中的形象彻底给摧毁了。这个林致远已经成了一个彻底的混蛋,他如果真喜欢依萍的话,那他应该要么解除婚□和依萍在一起,要么就是跟依萍说清楚,不再让依萍产生误会,也不要让周围的人对依萍产生误会,因为从这一章来看,其他的人已经对依萍产生了误会,而且说不定就像那个未婚妻说的那样以为是依萍在纪缠林致远。在前文表现的那样坦荡的林致远,现在却有了这样的表现,真是太让人失望了,不知是作者的设定就是如此,还是对人物的描写受到了剧情的扭曲而发生如此的崩坏。
还有依萍的表现也让人失望。从前文看,依萍对这个林致远是有着好感的,必竟在那样情况下,有一个条件很好的男人那想的照顾关心着,是很难不对他动心,更何况自己的母亲还对他的印像很好,但是毕竟还没有发展到爱,但是受到了这样的对待却是想不出任何办法,我想这也是有点不像女主的性格了,女主是绝对不会接受林了,林的外公对女主施压,女主无法反抗,但是她母亲那边女主怎么可能会没有办法呢?对自己妈妈说明了,林家要她做小,林致远没有说实话,林致远还说当自己是妹妹,自己决对不会给人做妾,只要说明了这些,她的母亲怎么可能会不支持她呢?而且也可以让母亲带东西来接自己,那些证件没有就没有了,只要母亲来接她,大不了让她母亲去找李副官甚至是她的父亲陪同来接,还能走不了吗?林家怎么也不会做出明抢的事来吧。以女主的性格为什么不这样做,而是好像脑子突然无法运作就傻呆呆的任人处置,还让自己被人议论。最后的表白也让人觉得太无力。那个林致远就应该被女主当着所有人的面骂一顿,装单身勾引少女,还无耻地想要齐人之福,人家不同意,就强行扣留,这样的事一说出来,他们林家的人就能丢得起这面子吗?怎么可能还扣留着她不让走?
真是让人有点失望了,作者还是再好好想想这剧情吧。别再继续崩坏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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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友:
lili99735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07 19:19:42 所评章节:
69
万岁。还以为依萍又要掉进另一个NC坑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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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1 网友:
雏菊之舞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07 12:03:27 所评章节:
69
呃……突然看到这,卡,没了,好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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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37 de fish~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9-07 17:25:02
为毛米有了下面啊~~啊????~
为毛啊~~~~~~~~~~~~~~~~5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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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友:
zethel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0-09-06 19:04:39 所评章节:
69
坑了的话请直说!这样过一段时间就来看一下,但总是没有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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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网友:
蜻蜓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05 22:39:00 所评章节:
69
我恨坑,要弃坑就说一声,要标明,最讨厌坑人的文了,文很好,但那麽久没更了,只能但这是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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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网友:
katrina0702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05 21:48:47 所评章节:
69
要坑掉吗???我很稀饭这文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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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网友:
一一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8-30 02:46:08 所评章节:
69
写的不错,女猪的性格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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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收起]
№16 网友:
月悬泪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8-28 20:33:42 所评章节:
69
啊……把林致远踢掉……不要男主好了,让我们的依萍赶出一份他也难以企及的事业,或者再来一个比他好一万的男主,哼哼,让他们侮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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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月悬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28 20:43:56
虽然看文的时候会自觉地对女主有好感,但是这里有点别扭……怎么变得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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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雨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30 00:53:28
话说到底还更不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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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网友:
宅女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8-28 00:10:23 所评章节:
69
要找一个比林更有权势、家世更好的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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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网友:
紫鸢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8-27 19:04:12 所评章节:
69
大大啊,您老的更新速度,让我内牛满面~~~~~~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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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网友:
苏染白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8-27 16:42:53 所评章节:
69
喵呜呜~依萍说的太好了~
大大~你不是要坑了吧?!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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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网友:
glwwgym
评论:
《烟雨不朦朦》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0-08-27 15:12:25 所评章节:
69
说得好,可是拜托不要坑好不好。。。。。。。。。。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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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9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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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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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精评论
★
为什么还要养陆副官一家 (11字)
★
虽然我也已经忘了当时追更的时候了。但是也希望能看到完结 (27字)
★
真的很好看。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看到跟新。 (19字)
★
前一章没有了呀 (7字)
★
傅文佩简直是受虐狂吧 (10字)
★
快更 (2字)
★
假装去了但是实际上不去不就行了 (15字)
★
我越过高山,爬过铁网,潜伏而来,只为用一颗地雷砸中你! (27字)
★
走,地雷来一发! (9字)
★
这女主脑子好的吧 (8字)
★
作者一定是脑残或是圣母 (11字)
★
我看是弃了……散了吧,散了吧 (14字)
★
我比较好奇女主干什么能赚那么多的钱 (17字)
★
求更新啊大大 (6字)
★
大大求更文啊 (6字)
★
大大,为什么不更了 (9字)
★
不更了吗? (5字)
★
上一章失望,这一章,呵呵,再见 (15字)
★
这章看得好恶心哦,凑字数的吧,直接说她妈出事了不行吗 (26字)
★
快更新啊 (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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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感情没有投入的很深!他就是个渣——开始的时候玩暧昧说:【你真的认为,我对大家的态度都一样!】这种话让人误会;又说是妹妹;又说想让女猪留下〔没看到女猪被一直虐〕!直到大家挑明了被女猪说他想想享齐人之福,才来个默认……这种男人就是个渣!亏我前面还以为这个人不错……我晕
呐呐……我也这么认为……
me too
94 94~~~5555555~~~~
581 =1314 啊~~~~~~~555555
就是就是~
我都要没地方别的收藏了!!!
唉,不会就这样坑了吧。。。
米错,你不更了说一声,
就是,坑了就要说声的啊···
作者不会是死了!!
要知道地震呀…台风…意外…
人的生命有时候是很…
作者大人应该是死了吧~~
再说女猪,把自己送到别人面前去受侮辱,难道是受刺激太大?早该表明立场了,既然不可能,那就应该快刀斩乱麻,还把自己放到麻烦里,一点也不像原来的女猪了。
还有依萍的表现也让人失望。从前文看,依萍对这个林致远是有着好感的,必竟在那样情况下,有一个条件很好的男人那想的照顾关心着,是很难不对他动心,更何况自己的母亲还对他的印像很好,但是毕竟还没有发展到爱,但是受到了这样的对待却是想不出任何办法,我想这也是有点不像女主的性格了,女主是绝对不会接受林了,林的外公对女主施压,女主无法反抗,但是她母亲那边女主怎么可能会没有办法呢?对自己妈妈说明了,林家要她做小,林致远没有说实话,林致远还说当自己是妹妹,自己决对不会给人做妾,只要说明了这些,她的母亲怎么可能会不支持她呢?而且也可以让母亲带东西来接自己,那些证件没有就没有了,只要母亲来接她,大不了让她母亲去找李副官甚至是她的父亲陪同来接,还能走不了吗?林家怎么也不会做出明抢的事来吧。以女主的性格为什么不这样做,而是好像脑子突然无法运作就傻呆呆的任人处置,还让自己被人议论。最后的表白也让人觉得太无力。那个林致远就应该被女主当着所有人的面骂一顿,装单身勾引少女,还无耻地想要齐人之福,人家不同意,就强行扣留,这样的事一说出来,他们林家的人就能丢得起这面子吗?怎么可能还扣留着她不让走?
真是让人有点失望了,作者还是再好好想想这剧情吧。别再继续崩坏下去了。
为毛米有了下面啊~~啊????~
为毛啊~~~~~~~~~~~~~~~~555555555
虽然看文的时候会自觉地对女主有好感,但是这里有点别扭……怎么变得奇怪了……
话说到底还更不更啊……
大大~你不是要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