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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 网友:11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5-23 18:52:11  所评章节:17
前身可是丧命了,不是睡死的,就这样其乐融融,我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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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2-05 15:12:26
那要怎样?当着凌柱和老太太的面不依不饶?这事儿传出去对谁好,家族还是女主?
那都是不现实的,古代人讲究家丑不外扬,就是有什么腌脏事都会压下,那个时代,名声极其重要,男的出仕、女的嫁人,都看这个的,还有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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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123 打分:0 发表时间:2021-09-23 13:34:26
可以私下给她报仇啊 是让你写大庭广众下闹吗?就这样白占别人身份和身体 还跟害死原身的人其乐融融 听作者的话语 丝毫不觉得有问题 作者三观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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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友:爱看小说的vip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7-08-02 11:16:22  所评章节:17
我也是无语了,原主白死了吗,我想她也用不着女主在这做孝顺女儿吧,恶心的要死,要不是这是女主还以为是女配呢,憋屈,占了别人身体总要报仇吧,感情不是你自己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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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氪金牙贲了大牙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7-05-21 01:03:44  所评章节:17
女主并没有以德报怨啊,她只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一味地反抗,在那个时代是没有活路的,这是常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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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4 网友:lulu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0-28 14:32:22  所评章节:17
圣母到让人想吐,假到我都要看不下去了,怪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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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lily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0-28 16:58:49
很抱歉,我很不赞同你这样说。小花女主是个有原则,有个性的。你的理解带了点偏见。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女生,在面对不同的环境都会有自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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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水仙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0-28 17:34:54
我就觉得女主这样很好啊,我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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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yun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0-31 23:43:27
抱歉,我也不赞同你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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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13954221427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1-01 09:56:51
恩 我也不赞同你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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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星星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1-01 17:48:27
如果看不下去可以不看,没人逼你看,看不过点个X就行,何必在这里说。
大大何时更新啊。。。我等很久啦。。。我每天都要点几次才行啊,不要让我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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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yu 打分:0 发表时间:2016-08-09 01:02:43
我也觉得圣母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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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网友:刺球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5-06 21:05:06  所评章节:17
我很记仇,所以我看到不记仇以德报怨的女主就各种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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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网友:a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11-18 13:23:15  所评章节:17
好厉害好厉害,这是要在古代搞服装发布会?!女主要革新设计审美了?!我的天,志向远大啊,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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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我爱超短裙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2-25 22:58:20  所评章节:17
她的是橘红色缎面绣着百果缠枝花样,那鲜亮的各种各样的水果堆挂在绿叶枝条里,看着可爱又喜气
为毛我第一反应是,上面绣了一堆西瓜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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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8 网友:爱啃书的羊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5-01 00:43:06  所评章节:17
人在皇家,最好的选择是爱自己,这样才会有人爱,才会活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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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2-05 15:14:22
不管什么时候在哪里都要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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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9 网友:0002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7-25 20:54:45  所评章节:17
这个女主好圣母啊,一大家子两个月就全做了礼物,真个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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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2-05 15:10:20
哦,改变从礼物开始嘛。
只有章佳氏和她自己的是她动的手,凌柱和老太太动了一点,其他的是针线上的人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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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友:米米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6-24 22:58:23  所评章节:17
有些人就是讨厌,自己厉害自己写去,有的看还屁话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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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1 网友:JJW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5-30 17:04:49  所评章节:17
作者老喜欢自言自语,自已写小说还来一堆评论,最烦这种作者,干脆自己一个人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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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jj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5-30 17:31:01
你烦就别看啊?!!!请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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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chixi130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5-30 17:46:15
不喜欢就别看
不带人身攻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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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LKJ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5-30 18:52:32
最烦的就是这种看了文还诽谤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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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丝丝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5-30 21:11:37
有本事自己写去··真是没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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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miss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5-30 21:19:57
我喜欢看 快点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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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友:公务员现在来说是梦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4-18 16:24:23  所评章节:17
。。。。。。。。飘过i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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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3 网友:一天66%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4-13 22:24:08  所评章节:17
她自己的斗篷不是那么梦幻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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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4-13 22:35:52
很多可爱的果果,垂涎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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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4 网友:浅浅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3-29 15:41:21  所评章节:17
针线上人是什么意思,很多清穿文里都出现过,可查了百度和搜狗都查不到具体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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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Q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29 20:32:12
就是给主人做衣服,香囊和各种配饰的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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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5 网友:yy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3-04 13:20:52  所评章节:17
不是逃不过,是根本不想逃吧,本就是冲着那个位置去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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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3-04 20:19:53
那是啊,嫁谁不是嫁,嫁给雍正只要安安份份的就能混到老,等闲人都危胁不到她……
再说了,她对雍正这个人还是很有好感的,虽然这种好感只停在书面上。——别忘了女主在“前世”是很喜欢看网络小说的……她又没经历过婚姻生活,心中还是抱有纯真梦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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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3-04 20:21:31
虽然说不上爱,但跟有好感的人混生活她还是挺乐意的,总比随便指给哪个不认识的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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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yy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5 13:02:51
回到那个时候,要嫁人,四四当然是最好选择啰,除非你有那个本事改变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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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网友:a0946fcx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3-07 20:02:56  所评章节:17
好看好看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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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更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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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网友:~-~25%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4 17:00:26  所评章节:17
今天有更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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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8 网友:chixi13036%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3-03 21:11:43  所评章节:17
从未听说嫡女亲手做的衣服还预姨娘一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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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3-03 21:39:55
俺没写清楚啊,改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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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残月如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4 09:53:01
左右不是她亲手做的,应该没啥关系吧,反正是别人做的,就跟买的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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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网友:紫儿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3-03 23:59:10  所评章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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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0 网友:催泪秋风5% 评论:《清色莲华》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3-03 20:53:54  所评章节:17
嫡女还要向家里的姨娘孝敬吗?还是欲置自己于死地的人?太掉分了,想人家红楼里的赵姨娘,都有一子一女,还得老爷宠的,不是照样给打压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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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3-03 21:51:25
手礼啊手礼……
如果安敏不嚷出来,苏宜尔哈是不会拿出来的,而且,送给他们的东西确实除了出主意也不是她亲手做的——她亲手做的都是大件及一些精品,放空间里,有用到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当礼o(* ̄▽ ̄*)o
而且,她这么做,老太太和凌柱只会觉得她更识大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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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哈哈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10 17:14:27
其实,俺更希望哈,有点恶毒的希望,作者可以往死里整那几个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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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沧小北 打分:0 发表时间:2016-11-08 21:01:45
姨娘不过是一个物件,女主居然要给手礼,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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