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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网友:子路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2-01-15 23:21:15  所评章节:12
\"就给“贤惠”得两位扎鲜果汁。\"
是“就“贤惠”得给两位扎鲜果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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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网友:莫大侠~今天你被压了吗?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2-29 20:47:36  所评章节: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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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网友:腐羽8%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0-13 18:38:32  所评章节:12
打荤~~~
小姜是跑去更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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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网友:oxy134256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9-25 09:34:19  所评章节:12
顶。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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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网友:showag8%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9-14 22:16:44  所评章节:12
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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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网友:99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17:34:30  所评章节:12
虽然亲完后,机器人按照自我清洁程序,哪出抹布来擦的举动很伤人心。笑SH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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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网友:amy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16 15:00:56  所评章节:12
哦哦哦~~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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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网友:枫夜star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07 16:22:02  所评章节:12
但是还没有真相只有一个和那爷爷的名字发誓的毛病。
——————————————————
说真相只有一个和拿爷爷的名字发誓。
- -b后面个错别字,前面一个总觉得少了点啥,所以就加了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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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网友:十七79%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7-26 14:54:57  所评章节:12
淡定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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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网友:轩晏紫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7-25 20:40:24  所评章节:12
大大大大我爱你,就像老爱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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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网友:看文好欢乐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7-23 09:02:49  所评章节:12
好久木看到这么有意思的文啦,N年后要是世界也能发展成这样多好玩,哎,不过我们是等不到那一天了,小昊昊果然有天然呆的属性吧,每次看到他,都好欢乐啊,

顺便说一句,大大的错别字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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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网友:菟寳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7-19 06:13:57  所评章节:12
被姜昊可怜巴巴的一曲小白菜打法(发)了
死神体制(质)
要是被那个耿教授出去(被哪个教授提溜出去?)
很职业话(化)的给他定论
一旁的邹辰为了不然(让)两个人再吵起来
暧昧的再(在)两个人身上转啊转
就给“贤惠”得两位扎鲜果汁(就很贤惠地给两位榨鲜果汁去了)
姜昊到(倒)也没想歪
被“警察同志”明察秋毫的政法(就地正法了)
那件(天)在姜昊选择了左边的房间后
再表示他没有达(打)到自己的脚
不出意外的看着姜昊长(不出意外地看到姜张)大了嘴巴
——
嘻嘻,主角配角都很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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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网友:神晔lz900716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6-30 01:02:42  所评章节:12
呵呵~~更文都是浮云啊!!小受受~~~好好服侍小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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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网友:857982101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6-27 01:04:10  所评章节:12
补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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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网友:857982101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6-26 21:39:59  所评章节:12
这文好喜欢啊~~~~~~~~~~~~~~~~~~~~~~!!!!!!!!!!!!!!!!!!
拔过,看到加更神马的内牛啊,大大您为毛不加更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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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网友:兰心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6-25 09:37:59  所评章节:12
大爱啊。。。
继续补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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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7 网友:妞给爷笑个~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4 20:09:28  所评章节:12
为什么重生的作家 作品不是剽窃就出不了名?重生之什么什么作家,真是让人犯怵的书名,果然进来一看,男主写的东西不是自己的原创,这个。。不管怎么在文里淡化剽窃这个概念,但它就在那里,让人心里无法坦然,总是有个疙瘩梗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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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yuancang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4 20:26:40
道德问题,虽然在那个世界里没有人知道。
如果作者把主角的选择写得纠结一点或许我们都不会这么纠结,就算被说是伪善也可以说是“不得已”,毕竟已经说了那里没有人知道。
但是现在主角这么坦然对于抄袭这件事,然后有时又表现得有些小白,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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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万皇天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4 21:20:35
首先从文本身来说,只要在文里面标好用的是哪部作品就好了吧。。不能说是剽窃。。其次,从主角自身的角度,当时没有那种作品,自己已经到了所谓的平行世界,那么剽窃这个概念就不存在。。至于说主角,我觉得只要是重生都会有想好好利用前世的资源,这种想法尽管很小市民,但也确实是大多数人的想法。至于“主角心里面应该纠结一下”这点,我觉得既然以前的人或者事都已经不存在了,没必要太过于强调内心的无奈,必须要借用等等。当然,主角内心抱有对原著的尊敬是必须的。最后,其实大家对借用经典有点心里不舒服,恐怕是大象想看到主角自己的闪光点,自己的才能的缘故。借来的光环多少会有点受之有愧的这种心理,所以提个小小的建议,希望最后能够逐步进入自我创作的阶段。最后的最后,此文作为快餐文,我觉得能够博大家一笑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其实不必在乎那么多(而且设定也比较合理,没有太出位的地方,纠结于抄袭一说我认为是没什么必要的)。最后的最后的最后,坐等更新,操刀催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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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ZOZO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4 23:32:24
楼主,如果真的要求什么都要“原创”,那些个重生啊穿越啊的那些主角都去吃西北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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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瓶子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4 23:46:37
同意楼上,穿越女们要么对古诗词信手拈来,要么唱一曲沧海一声笑之类的,要么借助现代的厨艺做点小点心之类的不也没什么心理负担么。。本来就是要用前世的资源让自己过得更好才是正途~~~主角纠结一下也行,不纠结也没错,本就无可厚非,个人有个人的性格嘛,反倒是那些自己就借来纠结去最后还是用了的人太矫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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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ducky1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4 23:54:09
同在穿越架空的背景下,为什么用唐诗宋词,歌曲,四大名著,科学思想,物理理论的都可以,写漫画、网络小说就有人抗议呢?有必要追究架空背景下的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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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yuancang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5 10:15:00
无论是穿越架空文,还是重生异世文,看着那啥啥我都会纠结,但是文笔不错我又不会弃坑,所以就这么纠结着看下去。
真的,如果主角稍微纠结一点,我就不会这么纠结,毕竟我也可以说“不得已啊不得已”什么的,毕竟我只是个小市民,而且在异世那啥啥也不会侵犯到原著的利益,但是主角不纠结,我还是会纠结……
而且,我也说了,主角对于抄袭这件事非常坦然,也不会说对原著有愧疚,但在一些方面却又如此的小白,甚至说严重一点,有些作者在卖萌的因素在里面(貌似?),此情此景,诡异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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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857982101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7 01:02:15
很诡异的,我看到评论才后知后觉发现“啊,对了,这好像是剽窃......”,之前都一直沉浸在“啊~~~~~~~~~~~我喜欢的经典文们又有了新粉丝~~~~~~~~~~~~~~可怜的娃们,来见识一下真正的鸿篇巨神作吧,保证震你们一个跟头~~~~~~~~~~~~~~~~”的一种显摆、分享、与有荣焉的兴奋情绪中!!
所以,这里有这么多人提到“道德”问题,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以前那些以句句话都能引经据典而为荣的文人们,典故出处在自己的文章里运用的多并且“重新组合”得好就会被称赞为有才的文人们,真是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品质低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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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一株紫碧芒草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7 02:49:07
同意三楼,和四楼的观点。
按楼主盖楼的观点,注重“版权”来说这个观点是好的。但是……不用另外找个地,JJ就有专门开了很多的穿越文板块。LZ加油,你要“投诉”的工作还任道重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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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7 04:39:13
纠结了之后就不是“剽窃”了?只要纠结一下就可以毫无负担啦?这种纠结太虚伪了吧!要么别剽窃,重生穿越后老老实实做个普通人(如果你忍的住),要么该干啥干啥,别假惺惺的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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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857982101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7 06:29:38
补充一点:那些重生文主角搞投资、买房产,也应该算剽窃了本来应该别人得到的经济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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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妞给爷笑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7 17:40:38
大家楼盖好高。 其实 我们纠结的无非就是男主毫无顾忌的搬用他人的文。我不会写文,我只是觉得好多作者都深受盗文之害吧。况且本文的架空除了设定上的时代不同,有太多现代的影子,所以会让人有强烈的时代带入感,觉得跟现实也相差不大,所以我想,这才是会让人坐立难安的原因吧。若作者自己都不在乎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被别人盗用,还被堂而皇之的冠上他的大名,那我作为普通读者自然更是无所谓。这不是在讨论所谓道德,而只是一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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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yuancang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7 18:26:21
对啊,所以我说我是普通人了啊,所以很虚伪(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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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河蟹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30 00:30:57
我觉得作者让主角写出这些文也代表着作者也喜欢这些文,想要和大家分享。看文就是因为平时生活的拘谨,想要放松下的选择,不必要有这么多的想法,觉得好看就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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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XD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7-21 16:00:06
換個角度想,我倒是認為這些文裡的孩子們全都沒看過這些經典文,讓主角給他們窺視一下這些文章的奧妙風采也沒什麼,想想看他們多可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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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8 网友:lucialala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6-24 12:18:08  所评章节:12
点击怎么会上不去呢?写得很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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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6-24 13:41:23
点击诡异,后面的比前面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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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网友:miying79%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6-22 09:16:39  所评章节:12
这种文已经很少了 虽然文笔..... 但是有然我一口气看完 再看完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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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40 网友:趴趴兔67% 评论:《重生之写文》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6-21 11:54:56  所评章节:12
看文留评
这个主角其实很强了,靠印象就写了陆小凤,我要是重生,写出来的陆小凤会像是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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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向阳生物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21 11:58:37
不是呀,作者一开始不是交代说主角对上辈子的事一清二楚过目不忘吗,所以可以无限复制原著。这算是金手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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