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蓑烟雨任平生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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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评《明明,明明》

   这俩人但凡性对掉一下,且看这几章挨骂的是不是男明。
   女秋胳膊上有初恋名字的纹身,但已经忘却了,都过去了。
   女秋男明本身是闪婚,各自打算体验下婚姻。结果女秋先爱上了男明,生活上细心照顾他,为他洗手作羹汤,热情坦诚,唯一的“缺点”唯一“低人一等”的地方就是年轻时冲动纹了身。
   男明是清醒理智高智商型人格,降维拿捏女秋简直不要太轻松,有事不明说,全看女秋自己去“悟”。
   一天发现前任给女秋发微信了,女秋啥没说呢嗐,男明不乐意了。
   男明觉得女秋做饭啥的是屈就自己??那我不吃行了吧,我自己做也不是不会。
   女秋,虽然你无微不至照顾我迁就我把我妈当你妈孝敬,但你必须把纹身洗了,你不尊重我。
   是这么回事吧???
   反正怎么说,我喜欢明明但不耽误这几章我心疼秋秋。
   -
   一个这样坦诚真挚的人,为对方做过的事付出的努力和情感,都好像不值一提,就因为纹身这一个点,就能把那些生活中的美好和细节就都抹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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