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河时代的结束
猎民部落在双层溶洞里安营扎寨,但他们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猞布依死了,他死得很惨,凶手依然是裂箭肉兽,但它这次没有光明正大地袭击部落。那是一个黑色的星期五,(如果仔细分辨一下日期的话。当然猎民部落不会这么说,他们还不是现代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日期)猎民部落正外出狩猎,恐狼群已投奔猎民部落,成了忠实的狗,可是,它们要跟着猞布依才能听话,猎民部落把猞布依也带走了,半途中遇上了一头落单的大角鹿,于是便展开了追逐,才追了一公里远。
突然那头裂箭肉兽从附近的灌木丛里蹿了出来,这次也没有像以往那样发出吼叫以示挑战,人的眼睛可比狼要差多了,猎民部落没看出来裂箭肉兽背上那抹鲜艳的伪装色,全神贯注地追逐大角鹿。
恐狼们便离开部落,结果整个猎民部落兵分两路:一是猎民部落追逐大角鹿,猞布依跑在猎民部落最前面,因为他骑着扁背小母狼呢,本来他还可以选择骑其他的狼,可哪匹狼的背会有扁背小母狼的背坐着舒服呢!
因为扁背小母狼那拱起来的脊背早被蓝水晶抛出来的石头给砸平了,二是恐狼群则回过头来拦截裂箭肉兽。不一会,猞布依掉队了,因为它的扁背小母狼让草根给绊了一跤,摔得很惨。
扁背小母狼的头直接撞在尖冰上,险些一命呜呼,猞布依摔得更惨,头朝前飙飞出去,要不是一根树藤绊住他,他恐怕头也开花了,但他摔得不轻,直挺挺从高达3米的半空摔下来,还好不是落在坚硬的冻土层,而是落在泥地里。
这一带有泥地也有冻土,之所以有泥地,是因为这些地方长时间被太阳暴晒,半融化了,猎民部落不知道猞布依掉队了,仍然发疯般追赶大角鹿。
猎民部落成功地追上了那头大角鹿,大角鹿撅着大角架和人们对峙,数秒后猎民们亮出了猎刀,猎民那里流传着这样一种习俗,凡是遇到反抗能力中等的动物就剽杀,大致是这样的,猎民部落形成包围圈,将猎物团团围住,但空间很大,任凭猎物自由挣扎,只是不让猎物逃出包围圈。
然后,派出一位猎民用猎刀将猎物剽倒,假如有位猎民能将猎物剽倒,那在部落里的地位会同坐电梯式地上升,所以每个猎民都是做梦也要剽倒猎物。
但剽倒这头公鹿绝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这是一头四肢发达头脑灵活的大公鹿,不错,大角鹿是鹿中绅士。没有谁会拿角去挑同类,但抵御天敌很拿手,在抵御天敌这方面,鹿和羊截然不同,羊只会逃跑,是丝毫不会想到要用犄角去和天敌争雄的,即使想到也不敢去做,就算是做了,也是胆战心惊,哪怕是羊中豪杰高鼻羚羊,在天敌面前也不大可能摆脱胆怯的天性!
在西藏一带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头高鼻羚羊被一群野犬包围,野犬是小型食肉兽,个头不及高鼻羚羊的一半,高鼻羚羊撅着犄角试图冲过野犬群的包围,朝一条野犬冲将过去,前一秒还气壮如牛,可最后一秒它懦弱的天性赤裸裸地暴露出来,面对野犬的恐吓,他突然扭过头朝旁边蹿去,结果就这样被野犬群撕成碎片。
而鹿却不同,在陷入绝境时,鹿却会毫不犹豫地冲向敌人,用犄角将敌人撞开,杀出一条血路,不要说是面对野犬的恐吓了,即使是面对高山霸主雪豹,鹿也会勇往直前搏杀。
现代的雪山地区还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头梅花鹿被一对雪豹夫妻追撵,逃到悬崖边困在峭壁前,也是一头健壮的公鹿,看起来公鹿已是囊中之物了,雌豹旁观,雄豹则是冲上去扑咬梅花鹿
公鹿没有像羊那样跳崖逃生,而是抬起角架和雄雪豹进行搏杀,雄雪豹很快扑上公鹿的背,牢牢抓住,任凭公鹿怎么跳跃都无济于事,只能狠狠踩踏地面,峭壁上的岩石被公鹿踩松散后,公鹿和雪豹一起变成了雪崩的牺牲品。
要是羊面对这个场面,羊会主动把脖颈塞入雪豹嘴里,以求痛快一死。
那时候的人类俗称猿人,个头只及现代人类的三分之二,面对活物有一种定律,越重则越稳,而大角鹿顾名思义角架很大,角架大体重也重得多,比现代任何一头鹿的反抗能力都要强好几倍,那时候猎刀是用石头做的,砍劈能力比起现代菜刀都差远了。
剽鹿不比剽牛,牛的力气虽然比鹿大,但角不分叉还短得多,在身上就算捅出洞也不会很深,而且一次最多两个洞。
鹿可是八杈大角架,不仅分杈多,而且整个角架呈半圆形散开,长在左边是左半圆,右角是右半圆,猿人力气还不到大角鹿的四分之一,那要是捅下去,即使侥幸捅不成蜂窝,也会被稳稳地扣在壁石上,无法逃脱,简直是囚禁。
可以肯定:再优秀的猿人被大角鹿捅一下就会像锅盖一样被完全罩住,让其活活扣死。就在这时,紫岚发现猞布依不见了,于是,它便悄悄从队伍里溜了出来,向猞布依所在的方向蹿去,人和鹿继续僵持着,一会儿工夫,酋长呐喊道:
“让我来”
这是一个浓眉大眼五大三粗的汉子,身高足有一米八,这在古代猿人中是罕见的,肩胛也是又宽又高,但尽管如此,它和这头大公鹿比起来仍然整整矮了一个肩胛(如果把鹿角也算上的话)
即使就体重而言,酋长大概在七十五公斤,一般来说大角鹿连角带尾两百多公斤,但这头大公鹿堪称鹿中佼佼者,比酋长整整重了两倍多。
而且鹿和人的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猿人轻装上阵,无非是在腰间挂个兽皮、猎刀或弓箭什么的,而且天敌也不见太多,遇到天敌上树就可以了,没必要每天奔来跑去,而鹿,整天都举着个占体重三分之一的大角架,还有日夜不停的飞奔和格斗来抵御天敌的袭击,理所当然练就了一身力气。
毫无疑问,如果硬碰硬,酋长力气也不过才到这头大公鹿的四分之一,但在这大自然里,动物们拼的并不完全是骨骼的尺寸和肌肉的重量,还有脑子和身体的比例,说实在的,这头大公鹿绝不是反应力迟钝的鹿,越是行动迟缓越是需要敏锐的反应力才能生存,否则就会被残忍的天敌猎杀。
人类有一种偏见:
体型越大脑子越笨,大自然确实有这样一条定律,就拿伤齿龙和梁龙来说,在猛兽里也比较实用,最典型的例子要说狐狸和狗熊了,然而,把这条定律放在食草类哺乳动物中却会闹出天大的笑话。
恰恰相反,体型越大脑子越聪明,而体型越小脑子越不好使,就拿行动迟缓的大象和奔走如飞的羊来说,大象的脑袋与大象的体重比是1~35,羊的脑袋与羊的体重比约1~65,原因很简单,如果大象的脑袋与体重比也像羊那样悬殊的话,细皮嫩肉的乳象早就被虎豹豺狼给收拾完了。
而羊和象比起来不大需要思考,因为羊是世界上幼稚态最短的哺乳动物,不去救援,小羊也能跟着羊群一起逃跑。再说,羊的反抗能力比起象来讲弱爆了,救援等于是在自寻死路,那还不如想都不想就逃跑呢。
结果羊的脑子就因为太久没思考而发育缓慢,大角鹿因为角架太大,行动迟缓的跟大象有的一比,因而也跟大象一样需要发达的大脑来击败对手,鹿的脑子与身体的重量比介于象和羊之间,大约在1~50。
虽然不及人类聪明,好歹也不像狗熊那样蠢笨。酋长围着大公鹿转着圈,可这头大公鹿大约是久经沙场,格斗经验丰富,也原地转圈,始终和酋长保持面对面的架势。
把兔子逼急了都要被反咬一口,转了三四圈,大公鹿突然疯狂地冲向了酋长,酋长不知大公鹿是虚晃一枪,跳闪开去,大公鹿则突然端着大角架朝相反的方向冲去。
它想冲破包围圈,酋长料到这一点又蹿了回来,举起猎刀在大公鹿的腿上砍了一刀,幸好猎刀是石头做的没伤到筋骨,只是跌倒在地,尽管这样,还是激怒了大公鹿。
它站起来重新端着角架冲向酋长,这一次它没再耍花招,实打实地冲将过来,酋长转身就逃,沿着包围圈转圈,一圈、两圈、三圈……
按理来说,鹿的奔跑速度胜过人的,大公鹿应该早追上酋长了,可是大公鹿的角架东剐西蹭,不仅影响奔跑速度,还消耗体力,结果大公鹿和酋长的距离不但没缩小,反而拉大了。
大公鹿又转了四五圈学乖了,改主动攻击为被动防御,以免大量体力消耗,站在包围圈里鹿角朝酋长就这么对峙着。
耗时间的时候到了,酋长想,就这么僵持了30多分钟,大公鹿左顾右盼,试图冲破猿人的包围圈,到底是懦弱的食草兽啊,酋长这才冲上去狠狠砍了一刀,大公鹿竟然在这时又变得镇定自若,照着酋长捅了一家伙!
好狡猾的大公鹿,酋长被大公鹿狠狠地扣在壁石上动弹不得,它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体力快耗尽了,慢慢停止挣扎,大公鹿似乎觉得对方已死,重新端起大角架,冲着包围圈捅去,酋长突然在落地的一瞬间弹跳起来。
照着鹿脖狠狠砍下去,一刀就解决了大公鹿的性命,临死前大公鹿狠狠地瞪着酋长,怎么也没明白死尸还有反击力!弱肉强食的大自然里装死战术无奇不有啊,猎民部落立刻召开了庆功大会,赞美酋长的智勇双全,将大公鹿捉拿归案,不愧为猎民部落的酋长。
部落的猎民们看着那中午的太阳,还是头一次在没有火的情况下感觉到了热,他们并不知道冰河时代快结束了,他们只知道周围环境的温度升高了,然而,灾难才刚抵达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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