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评 共有14135条评论,分5页,当前显示第1页。
№1 网友:V姐儿的幸福生活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4-16 20:14:44  所评章节:150
万水千山总是情,多给一瓶行不行?行!
来自新西兰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2 网友:空芯无糖巧克力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4-12 20:46:56  所评章节:150
喜欢大大的玄幻古言!!!大大下一本开古言吧(乞求)~
来自山东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3 网友:39931%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4-10 01:39:25  所评章节:27
啊啊啊狗塑女主完全是我心头好,好可爱
来自江西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4 网友:4554388863%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4-07 17:07:39  所评章节:22
"索性"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所幸
来自江苏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5 网友:27%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4-07 05:49:04  所评章节:1
为啥我之前订阅了的这本书,现在还得从买?
来自江苏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6 网友:玻璃渣里找糖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4-02 16:32:09  所评章节:150
我还以为秦质早就认出易容后的白白原来是个女生,花式尝小嘴,怎么是在地牢猴子摘桃后才发现白白是女生的、、d(?д??)
来自山东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不语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4-12 20:18:56
应该是好不容易接受了自己是断袖结果突然发现男朋友变成女朋友自己还是正常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来自吉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7 网友:lai糖呸呸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4-01 16:03:14  所评章节:1
"替人莲子剥出来"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替人把莲子剥出来
来自辽宁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8 网友:67235346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4-01 02:15:40  所评章节:3
感觉作者好爱用“极”这个字,出现太频繁了看着有点出戏
来自广东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9 网友:沐木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3-26 19:32:07  所评章节:79
爽!带劲
来自河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0 网友:6809087894%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3-26 09:01:17  所评章节:103
"了注意"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主意
来自河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1 网友:6750628494%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3-25 12:52:58  所评章节:55
你放下我女鹅!她的任务还没完成,呜呜~
来自宁夏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2 网友:6809087894%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3-25 12:19:19  所评章节:54
"刚头已然极"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刚才
来自河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3 网友:1752859125%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3-24 02:11:11  所评章节:98
自从喝了营养液,除了更新,不想干别的。
来自四川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14 网友:cvvy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3-23 03:49:44  所评章节:7
可以退坑,但请不要以读者的身份去要求主角的人设性格,去安排故事的发展,就像你不能要求一个从小在刀山血海中成长的人抱有正常的良知。世上有千万种文,这篇文不适合你离开就好,不是每一篇文都要富有教育意义的。如果你的三观因为看了一部小说就被影响,那是不是证明你本来的观念就不坚定?
1
来自广东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cvvy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3-23 03:57:18
喜欢正义的就去看善良的女主,喜欢惩恶扬善的就去看正道之光的主角。你喜欢吃炸鸡就应该去炸鸡店买,而不是一把掀起烧鹅店的摊位。这篇文章就是这样的基调,它不可能服务好每一个读者。你看什么类型的文不能代表你就是怎样的人,我还看刑侦呢,难道我现实中就真的拿那种作案手段去犯罪吗?
1
来自广东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5 网友:快乐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3-22 08:40:29  所评章节:2
好想成为茶摊摊主
来自山东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6 网友:650654861%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3-18 15:39:48  所评章节:16
男主这么镇定几人没有感觉?就感觉姓邱的只会嘴炮,好蠢
来自安徽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7 网友:650654861%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3-18 15:35:48  所评章节:15
就姓邱的好蠢啊!看他只会和女主找茬白眼
来自安徽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8 网友:bili62%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2 发表时间:2024-03-15 21:07:49  所评章节:3
别人推荐来看的,好久没在晋江看到这种文笔的小说了,真的是意外的惊喜啊
来自湖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9 网友:27042128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2-28 12:53:23  所评章节:18
"所以东西。"“所有东西”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来自北京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20 网友:+ 评论:《吾非良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24-02-24 20:08:18  所评章节:150
喜欢大大的文。正一本本的追。
1
来自云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此处默认展示文章最新的100条评论,更多评论可到章节内查看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