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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个作者哟
最新评论: 评《我教过的都飞升了》

   【今天不更,明天更新】
   写作的时间都被我拿来写这篇小作文了。我以前不爱写这个,因为我觉得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第一篇文就不爱写人物简评,写了七本,现在也不爱写。但我看有读者对第一人称认识并不正确甚至想指导写作,我决定写一下。
   1关于第一人称
   第一人称分两类,剧情类和感情类。某点的灵异多是第一人称,玩的基本都是反转,套路类似“我以为我很菜其实我是大佬只不过丢了魂魄/还没觉醒/觉醒不自知”。如果你认为第一人称玩的是爽感,那你肯定从来没有完整看过任何一篇第一人称文或者没看懂。我们举个高级点的例子,鲁迅先生的故乡还是风筝的,入选初中课本,我们当年学过,讲的是我因为一只未能兑现的风筝内心愧对弟弟,愧疚二十多年,终于有一天打算迈出认错道歉的脚步,跟弟弟认错,结果弟弟轻飘飘一句“还有这事?我不记得了”把我当愧疚和歉意哽的不上不下。这就是反转。我以为弟弟记得这件事,以为这是我跟弟弟之间的隔阂,其实不是。——第一人称中标准的“我以为只是我以为”
   2关于我的写作风格
   不知道有没有我的老读者,我个人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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