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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个作者哟
最新评论: 关于男主和作者的趣味

   当年顾二叔惊掉了一堆下巴之后,闪亮亮当了男主,原因固然是其实他和女主很配,还有一个原因是,我觉得是,作者很淘气,嗯嗯,喜欢不走寻常路,还有点反讽偷乐的小趣味。元宝型男主当年太流行,小红也是,曾经有过一妻以及三个以上妾的鳏夫二叔型选手不招待见,于是。。。
   现在这文里,裴公子型凌公子型选手都是流行的,所以我赌他们都不可能抱得美人归。而女主这样的性格经历,适合温暖型,脱俗型,逗比型选手。。。请参考“锦桐”里的宁远。
   我脚着,作者君有一种小小的狡黠,也是因为写文本身是乐趣,正如读文有乐趣一样。咱们看网文,再严肃的读者,也是为了享受一个看故事的乐趣吧。就算从中读出各种感悟,最重要的也是为了有趣吧,最是那会心一笑的感觉,读文最好。所以,其实男主没那么重要,母女关系也没那么重要,嗯嗯,作者多多更新最重要。我是作者的存稿箱存稿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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