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哥谭市民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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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个作者哟
最新评论: 没有标题就是一篇长评

   人生第一次长评,总之就按我习惯的风格来扯上一大段吧。
   首先是人称,第二人称在所有文学作品中都超级少见,写得好的第二人称大概就跟我国国宝一般珍稀,阿娘你真是一个宝藏。一般第二人称有两种用法,一种其实是跟第一人称差不多的用法,但是多了一些时空性;另一种就是隐藏起真正的主角。《美丽》属于第一种,毕竟我们都知道美丽是绝对主角,虽然苦逼了点,但还是撼动不了她主角的地位。所以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很多美丽的想法,但对于reborn想法的描写却很少,多是通过美丽之口来告诉我们的,另外还有少部分的直接描写,这就是第二人称的优势了。我不知道阿娘是不是想避免直接写reborn心理活动而选择的第二人称,但如果是,那么第二人称是比第一人称要优的选择(自我中心发言:因为我不喜欢第一人称),因为从第一人称视角看有一些事情是说不明白的(但是小可爱读者们都能猜到所以好像没什么用)。
   然后是开头。我是一个对文案和开头要求很严格的人,别说第一章,只要开始一百字没吸引到我——如果文案脑洞好可以延缓到前三章——我就直接弃文。我喜欢的开头之一就是“格里高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所以阿娘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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