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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彩-1
不经意,看见床头胆瓶里的桃花长出了嫩芽,才知道冬天早已过去了。
这一年冬天很冷,在和呼延一派大臣的僵持中,我拼尽全力往前走了两步。放宽逃人法,允许汉人参加科举。科举是中原历朝历代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自从两国交战已废了多年,近两年才恢复。夏族人享有参加科举的特权,汉人却被拒之门外。这样,我的百姓永远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团聚成强大的国家。
民族融合对夏国老臣来说是具有威胁性的,他们总担心我们的文化太脆弱,受到汉文化的冲击。但他们没想到,不管是夏族人还是汉族人,都已经成了夏国人。如此泱泱大国,吐故纳新方能发展。
再者,我需要从科举人才中培植自己的政治势力。
“皇上,这是刚下来的碧螺春。”丽妃打断了我的思绪,将茶盅的盖儿揭开,小心吹了几口气再递到我面前,“新茶的颜色真好看。”
“碧螺春都下来了?”我喃喃自语,“原来已经过了春分,我竟不知道。”
“皇上政务繁忙,无暇顾及这些琐事。”丽妃轻轻说着,自己也端了杯茶浅尝慢饮。
齐安领着几名宫女进来,回禀道:“皇上,东西都抬过来了。”
“嗯,归置一下。”我搁下茶盅,侧头望着丽妃淡淡一笑。整个冬天我都歇在皇后寝宫,每日陪着皇后喝各种各样的汤药补品,或许是母后的意思,御医也时常来请脉,直到皇后有孕,这差事算完了。我对于皇后这几个月来饿虎豺狼般的行为很不满,看着她那双媚眼就觉得浑身泛寒,不过她到底让我母后如愿了,我该感激她才是。
“皇上怎么把东西都搬过来了?”丽妃探着头望了会,狐疑盯着我,“皇后娘娘那边……”
“她已怀有身孕,不会再跟你计较了,平日里朕会时常去看看她。”
丽妃垂头,眸光里暗藏了几分忐忑。
我该说她什么好呢,太懦弱,太敏感。
其实我也想再给她一个孩子,让她在后宫之中有个依靠。但是她却谨慎小心地告诉我,她不想要。有了孩子,更会成为众矢之的,她不愿意那样担惊受怕地活着。
我指了指窗边的桌案,那上面整整齐齐摆着笔墨纸砚,问丽妃:“还在学写字么?”
丽妃不好意思地笑了,“臣妾只是胡乱写。前几日陪太后去佛堂坐了会,佛堂刚建好,一股子木屑味,太后说先敞一敞,日后再去听大师讲经。臣妾顺手拿了本经书回来,依葫芦画瓢地抄。虽然不懂那些字都是什么意思,但既然是为皇上为太后祈福,尽量抄多些,佛祖会明白我的心意罢。”
我走到桌旁去拉开一卷宣纸看,上面的字迹密密麻麻,墨色很浓。她的确不会写字,那些经文被她一抄都变了样子,不仅有失美感,大多数还写错了。我忍不住笑出声,将窘迫的丽妃揽过来按在座椅上,“唤玉粟来磨墨,朕教你写。”
丽妃的手指莹白细长,很漂亮,只是天生会拿绣花针,不会拿笔。
我仔细地教她怎么握笔,怎么蘸墨,然后捉住她的手,一笔一画在宣纸上写了个“丽”字。
“这是什么字?”
“丽妃的丽字。”
她回头冲我笑了,露出细白的牙齿。在我记忆中,她极少这样开口笑。
我难得有这样的闲趣,就和丽妃腻在书桌前一中午,直到教会她写出一个端正好看的丽字,心里头便有些成就感。
齐安捧着大红的花瓶来问:“皇上,这红瓷瓶还是摆在窗边么?”
我点点头,看着他将鲜红的、供着白玉兰的花瓶放置在窗边的一台根雕花架上。那个金灿灿的寿字恰好对着我。瓶里的白玉兰是新鲜的,现在正好是花期,我命人采了许多,勤快地换着。
皇后很在意这只花瓶,觉得它只能呆在德阳宫。
我却非要带着它四处走。若是睡觉之前见不着,心里便欠得慌。
午后歇了会,我要出宫去一趟。
察德好几日未上朝了,他那样逞强的人,平时小灾小病都不显露出来,这回可是伤了元气吧。我向母后禀明了之后带着齐安和几个护军出宫去了,都换了普通的装束。
我从来不敢大张旗鼓地出巡,担心有刺客。京城看上去还算太平,但全国各地的起义时有发生,换成我是汉人,也不会这么快地放弃复国。
察德瘦了许多,从前那双锐利的眼睛全然没了神采。
起先甯太妃也出来迎我了,不过我叫她下去歇着,房里就剩我和察德。我想应该可以听他说说话,那些不能与外人说道的话。
察德面无血色,深陷的眼窝周围都泛着青,神秘兮兮对我说:“长兴的鬼魂来找我了。”
我愕然,心想要不要请道士来给他做一场法事。
“她像以前一样穿着白色的长裙,披着头发……”
“察德,你是不是在做梦?”我指了指四周,“王府里每晚都有人值夜,怎么别人都没看见偏偏你看见了?”
“不是在王府,我前几日去了公主府。”察德激动地坐了起来,抓住我的肩,“皇兄,我看得很真切,她就站在窗边,头发还被风吹起来投在窗上有影子。可是等我赶过去,她又不见了。”
“或许是你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不以为意,用力将他按下去,替他掖好被子。
“长兴……她恨死我了。”
“她恨就能把你恨死吗?”我看他这样半死不活的样子有些生气,转身出去了。
护军都还在院子里守着,我突然收住脚步,朝齐安招手,低声说:“朕出去透透气,你在这候着别出声。”
齐安欲反抗,但只是默默地看着我,面色有些为难。我就喜欢为难他,掸掸衣袖从长廊的另一端出去了。
三月飞花,一团团逐队成毬,纷纷扬扬像下了雪。落到斑驳的街面上随风旋舞,最终都被吹到沟渠里去。
我漫无目的地在京城里走街串巷,看见街边有什么好玩的都去凑热闹。后来买了一只粉红凤头鹦鹉,用脚链拴在了架子上。拎着鹦鹉架子悠哉游哉地散步,像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
出宫来真是好,所有悒郁都一扫而光,只想着不要辜负这大好的光景。偶尔遇上几名女子满面绯红从我身边走过却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觉得好笑。
这样自由自在,是真正融入了京城,而不是孤绝地守在那座冰冷的宫里。
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个响指的声音,干脆利落,我下意识地四处张望,在人海茫茫中,竟然极快捕捉到了那一抹魂牵梦萦的身影。
她站在街边朝一个小乞丐招手,从竹篮里掏出一只热气腾腾的包子塞给他。小乞丐连声道谢,她不停地点头微笑。
那笑容像是要融在淡漠的阳光里。
她换了一副夏族人的装扮,厚厚的三彩缎匀称地裹着她单薄的身躯。梳了发髻,余下的散发都编成了发辫。变化很大,我以为自己认错了,但明白无误就是她。
一辆马车从面前疾驰而过,眼看着她穿过街道要走远了,我顾不得什么朝她的背影大喊大叫:“丝绦!丝绦小姐!”
她收住脚步微微侧过身张望,可是没看见我,又挎着篮子继续朝前走。
我拎着鹦鹉急急忙忙从一群摊贩中挤过去,踩了谁的脚、挡了谁的道、鹦鹉的翅膀掀翻了谁的摊儿,什么鸡飞狗跳统统都顾不上,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要拼尽一切追上她。
追了一整条街,几乎要失去她的踪迹,转身却发现一条陋巷里,她正歪着身子看我。
那双眼仍旧迷蒙,也仍旧是那么认真地看着我。
我怔住了,极力令自己的气息沉稳下来,并且不着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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