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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情
雷的任务,花的时间好像很长。
他和林所说的是,“大概一个礼拜吧。”
七个字,他就说准了俩字,“大概”。
大概大概,是大概了,自己的任务究竟要花多长时间都没有大概出来。
林所开始习惯每天早上傍晚路过雷的房间像个小偷一般贴在门上偷听门里面的声音。
缩手缩脚的偷窥者,不知要偷盗哪个人埋藏在心里不为人知的秘密,那开在阴暗里浓艳的花朵,繁华如过尽春夜的绮丽。
也不知道是门的隔音效果太好,还是门里面真的没有人,林所一直没有捕获任何细碎的声音。
林所从来都不知道他可以如此耐心,耐心到他可以掰着手指一天天一遍遍地数日子,等待雷的回来,明明很紧张的日子让他过得有些无聊。
无聊的日子,最容易胡思乱想。林所也不是不会想雷会不会由于任务太难而挂了。然后,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待再醒过来,手指已经冰凉。
晚上睡觉前,辗转反侧间,林所也在问自己,“他为什么担心雷?他又以什么身份去担心,担心到趴在他家门上?”
这样的问题总是没有答案。想着想着就会睡着,第二天起来,又想不起昨天睡着前又想通了些什么。吊着的问题一直在这里那里飘荡,有日晒雨淋,有风萧雨淅,也不见得他们褪去了多少颜色,依旧无比娇艳。
***
酒馆。
林所低头喝了一口麦酒,其实就是啤酒的味道,口感既不芳香绵甜,也不纯田柔和,更不是细腻醇厚,只有一种陌生的苦涩。
本依旧点了一大堆东西卖力地往嘴里塞,刚才在黑暗森林上的那节魔兽课,想必耗费了他的不少精力。其实,若不是东西看上去太过油腻,就连他都有将一下子大口吃掉所有的欲望。
杂杳喧嚣的酒馆充斥着男人的叫嚣、女人的撒泼、围观的叫好,纵使混乱,也只是混乱。
说起来,倒是八卦小道流行当道。
“你知不知道乔纳森·雷在乌拉勒城又杀了几个人。”邻桌的一个胡须满腮的男人捧着酒吧“低声”说道。
声音其实一点也不低,林所听得清清楚楚。
雷?林所屏息静听。
胡腮男对面看上去很憨厚的男人就低调许多,他压低声音,林所只能听到他的惊叹声,“在皇城他也敢?”
乌拉勒城是皇城,那里有许多的贵族与家族,也包括格鲁艾尔家族。这也难怪雷会在乌拉勒城杀人,贵族一般都比较值钱吧,虽然他们也比较难下手。
林所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顺便挡去嘴角的一丝戏谑。
胡腮男很激动地将酒杯在桌上一磕,麦酒洒出不少,溢起白色的泡沫,“我老子告诉你,老子刚从乌拉勒城来。雷是杀了好几个人,不过他好像也被重伤了。”
林所拿着酒杯的手有些僵硬,他放下酒杯,继续倾听。
“不对吧,雷那么厉害没有人能伤他吧。说起来,你又怎么知道那个人是雷?”憨厚男质问。
胡腮男见憨厚男不相信,声音更加响,不过倒也不影响和林所一样被“雷”这一大消息勾起兴趣的听众,“雷的那把刀都掉地上了,哐当一声,那个响嘞,老子耳朵差点都要震聋了。说起来,那把刀黑不溜秋的,看上去什么都看不出来,直到他杀完人才捡起来走的。”
众人不由自主地“啊”了一声。
众所周知,雷在出任务时虽然背着刀,但他一直不用刀,直到没有把握他才用刀。而且,在雷的历史里,他用刀,只在十招内就将人over掉,不曾有掉刀啊这种事情。
这也可以看出雷这次任务的艰难,也难怪众人的惊讶。甚至听胡腮男信誓旦旦,又有透露秘密只告诉你一个的语气,不免生出雷说不定快要死了的想法。
“然后呢?”憨厚男问。
“你还想有然后啊。”胡腮男看到众人都在听自己的小道消息,信心猛涨,喉咙不知不觉又响了许多。
憨厚男傻笑一会,然后说,“雷好像有半年没有杀人了吧。”
“说起来也是……”
后面的话大都是在回忆当年雷的英勇强悍,偶尔也有人插嘴鄙视不耻雷的杀人行为,不过那些人都湮没在众人昂扬的对雷的钦佩羡慕之中了。
林所还沉浸在对刚才小道消息的思考担心之中,本已经吃完了他的晚餐,一脚踏上木凳,做超人状,“有一天我会比他还要厉害。”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酒馆里不少人被这五色鸡尾的倾情宣言吸引,有人起哄,有人啧啧,有人叫骂,一时,酒馆里气氛活跃。
林所觉得好不丢脸,手一把对着本的脸按下,低声咬牙说∶“你丢不丢脸啊。”
本甩甩头,吹了声口哨,满不在乎地说∶“还好啦。”
***
远处角落。
酒馆的灯光不是很亮,倒是可以说是昏暗,黄晕的灯光只能照亮一点点地方。在角落里,就连影子都显得迷糊不清。
一个穿得很贵气的男子看着远处的喧哗,低声对身后的男子说,“他们在讨论你呢?”
身后的男子穿着斗篷,不起眼地背着一把大刀,带着他的优雅不经意地靠在墙上,正是众人心心念念的“雷”。
“嗯。”雷像是睡着了一般,许久才发出一个浅浅的鼻音。
“呵。你猜他们知道你就在角落里会怎么样呢?”声音一点点低下去,男人专注地看着脸被埋藏在黑暗中的雷。其实不用看他就知道雷脸上的表情。他一定微微皱着眉头,因为他背上的伤口还没有好可他依旧固执地背着刀靠在墙上,或许还有一点点原因是他嫌酒馆太吵。
他喜欢安静。
也不知道今天他怎么心血来潮来到了最热闹,当然消息也最灵通的酒馆?该不会他想借别人荒唐之口听自己的丰功伟绩?也没发现他竟自恋如斯。
他的脸色一定有些苍白。在黄晕下或许看上去还有些血色,在月光下,就会有骇人的青石白了,如同死尸。
他已经有几天未睡。策略的苦思,伤口的折磨,马不停蹄的回来,仿佛这里有什么牵动他的心绪的东西,让他恨不得立马回来。
“听他们说好像你快要翘掉了呢。”男人的语气有些戏谑。
雷换了个姿势,一条腿弯起抵在墙上,“我可没听出来。”
男人噙着一抹笑看向拍案而起的胡腮男,“我也没指望你能听出来。”胡腮男继续响着喉咙讲关于雷的一些传闻逸事,仿佛他看到那一切似的,“我在想,你为什么回到这的第一件事就来这酒馆。”
他们是傍晚才到洛迪特城的。这次任务也不知是不是太难,雷居然万年难遇地受了伤,暗杀对象是有名的权贵,重伤的雷能够脱离搜捕严密的乌拉勒城也算他厉害。
雷低垂下眼睑,看着自己眼前金黄的发丝,像是与昏暗喧嚣的酒馆隔起的一层屏障,想起那诱人的黑色,诱人地在这世界蔓延开来,这夜色显得愈发浓郁深沉。
他忍不住往墙上压去,包着刀背层层的黑布不介意触碰到伤口,让他不由龇牙。
那里有那么多为什么。如果他也知道为什么的话,他就不会在这里了,他应该趴在他柔软的床上,欣赏他完成任务拿到的报酬,咒骂几句那个害得他受伤的男人,顺便喝几口他将近二十天没有喝到的咖啡。
那才是他的生活。
男人沉默地看着突然站起宣言说“有一天我会比他还要厉害”头顶五色刺猬的男孩,突然想起当年的自己。那时候,自己也是常常暗自下定这样的决心吧,只是没有他勇敢罢了,怕人嘲笑,怕他不屑的眼神……
“走了,托马斯。”雷潇洒地起身欲走,“我送你去你住的地方。”
“恩。”托马斯同样起身,同时拍打不小心沾在衣服上的灰尘,在瞄了眼雷,伸手帮他同样拍去。
什么时候,自己竟便没了那个决心?不想超过他,也不想差他太多,只想乖乖地一步不落地跟着他。如此卑微的想法,又是自己换取多多少少夜晚挑灯苦读埋头死记换来的?他,又知道什么?又在乎什么?
人总是贪心的。有了想要的,就渴望更多,即使他们远在天边。纵使自己知道,那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托马斯搭在雷肩上的手没有放下。微微下垂的修长的手指有着迷人的光芒闪耀,沿着小手指向上,竟有一朵迷离的蓝色绽放。
雷也注意到肩上增加的几分重量,目光下瞟,自然看到托马斯手上的蜿蜒的美丽,“你就是喜欢这种东西。”
托马斯眼神也看向手指,手没有自雷肩上放下,半晌,脸转向只能看到黑色带金边的帽兜的雷的侧脸,意味深长地笑,“是呢。”
语气中有些微微的撒娇,就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
托马斯快步上去,搭在雷肩膀上的手也顺着下滑,掠过光滑的丝织,拂过有些粗糙的毛衣,擦过细腻的皮肤,不经意勾住某人的手指……呼吸一下子变得细微小心,托马斯有些不安地偷偷看着雷的手臂,另一只手不自觉地握紧,时间一下子变得漫长,放下了他奔走的速度。
托马斯感到有人回握了自己,雷特有的嗓音在耳边回荡,“每次都和小孩子一样,也没见你变过。”
“每次都和小孩子一样。”
托马斯想起当年的时光。当年,应该也是这样的夜里,他也是这么拉着自己的手,走过青石板铺成的小路,嘴上挂着埋怨,“每次都和小孩子一样。”
世界那么安静,街道那么清冷,拉着自己的手那么温暖。
一如当初。
其实,什么都没有变。
托马斯闭眼不去看那个英俊帅气的男人,眼睛有些酸涩,他不知道他该高兴,还是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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