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五人生活(改错字)
季平终于觉得哪里不对了,这里对自己来说也许不是陌生的世界,至少不是完全陌生。孟星魂的名字也许只是有些耳熟,但跟叶翔加在一起那就代表这一件事,这里是古龙的武侠世界。
季平自诩是金庸的铁杆粉丝,其他作家的作品他一律表示不屑一顾,但是基本的武侠常识他还是知道的。什么是常识呢,就是说像李寻欢陆小凤四大名捕之类大名鼎鼎的人物他还是略知一二的。
当然,孟星魂跟他们比起来是差点,但是好歹季平也知道他练得是流星剑,好像还还找了个叫蝴蝶的老婆,正好凑成了书名——流星蝴蝶剑。所以,季平现在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这里流星蝴蝶剑的世界。
知道了这点的季平不由的想在内心深情地来段问候老天的长篇三字经。为毛不是金庸的世界!要知道自己光研究那些秘籍的具体方位就研究了小半年,那些炮灰路人甲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要是到了金大侠的世界,咱就是上帝,咱就是拉登,不是,阿拉。
这下好了,当初死活不看古龙的小说,就瞅过两眼电视剧,问题是当时看的好像是小李飞刀和陆小凤的事。这孟星魂除了娶了个老婆以外到底干过点啥事,自己实在是不知道。俩眼一抹黑啊!季平恨不得立刻马上就飞回原来的世界好好地恶补一下古龙的著作。
书到用时方恨少,现在说啥都完了。季平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脏猴子似的孟星魂,实在想象不出他仗剑江湖的样子。
季平带着小猴子孟星魂一摇三晃地回到了住的地方,烧水给他洗了个澡,找出一套小何的衣服让他穿上,焕然一新的孟星魂啃了几口干粮就爬到床上睡觉去了。
小何给南边的小珍家跑完腿回来已经是晚上了,一进门就看到床上躺着个穿着他的衣服的孩子,立马就冲上去要拿回自己的衣服。季平正烤着火打盹呢,一时反应不及,小何就把孟星魂给拉了起来。
“你是谁,把我衣服脱下来!”
小何跟着石群练武,很是有了一把子力气,居然把个子比他还稍高些的孟星魂拎了起来。
孟星魂大概是因为刚睡醒的缘故,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看着小何,并没有说话。
“小何,快放开,别闹了,衣服是我给他穿的。这是孟星魂,我在路边拣的,以后跟咱们一块过。”
季平生怕小何一个激动把主角给得罪了,要知道,这可是流星蝴蝶剑的世界,人家是老大,得罪主角的那都是反派,那必然是要被无情镇压的。
小何委屈地松开了手,转身坐到了季平身边,眼巴巴地看着季平。季平实在是想笑,这个小何,原来是吃醋了。小孩子果然就是小孩子,生怕大人对别人比对自己好。
“小何乖,等叶翔他们回来了,我带你们去赶集,给你扯块布,让小珍她娘给你做件新衣服。”季平忍不住用手揉了揉小何的头发,安慰的说道。
“那叶翔他们呢?”小何不依不饶地问
“只给小何做,因为小何最小而且最乖了。”季平赶忙保证道。
小何满意地笑了,从怀里逃出几个烤好的地瓜,献宝似的递给季平。
“高老大,快吃,这是小珍给我的,还热乎着呢。”
季平接过地瓜,挑了一个小一些的让小何递给孟星魂,小何不情不愿地磨蹭了半天,才给孟星魂递了过去。孟星魂倒是不太计较,拿起来就吃,小何翻了好几个白眼给他,他都低着头没看见,气的小何转身就走。
季平看着小何简直没笑死,这小鬼,真不是一般的小心眼。
晚上睡觉时,小何说什么也不跟孟星魂一起睡,当然,也不许季平跟他一起孟星魂一起睡。问题是家里就只一个土炕,平日里都是季平单独一个被褥睡在一边,他们三人挤在另一边,中间隔着个小炕桌,倒也不算太拥挤。
季平好说歹说,才让小何勉强答应了和孟星魂一起睡,但是他要挨着季平。季平倒是无所谓,在他的概念里,压根就没有身为女人的自觉,自然也不觉得跟这些被当做弟弟的男孩子睡在一起有什么不对。要不是叶翔坚持让他摆个炕桌在中间,他才懒得弄这些呢,要知道半夜一翻身就撞上桌腿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石群和小何还不知道季平是女人,季平是压根没觉得自己是女人,叶翔是不觉得这种事需要特别说明,加上他们还没机会一起洗澡上厕所啥的,所以他们压根没觉得这个天天以老大自居的家伙会是个女儿身。当然,这倒不是季平学会了矜持,主要是洁癖在作怪。
接下来的几日,小何总跟孟星魂别别扭扭的,找着机会就想刺孟星魂几句。季平只好把他俩都支出去给村民们帮忙,尽量减少他们的见面时间,这才有了点安生日子过。季平第一次这么希望叶翔能赶快出现,他跟石群这种自闭的家伙都能处好,肯定能解决小何和孟星魂不对盘的问题。
叶翔和石群终于回来了。这次村民进的是深山,一走就是近十天,辛苦是辛苦,但是收获颇丰。叶翔和石群虽然年纪小,但是打猎的本事不比别人差,这次跟着也帮了大忙,所以大家一致决定分给季平家一大份。
晚上季平给大家召开了个高氏家族家庭会议,正式介绍了孟星魂。高氏家族成员现在已经到齐了,季平最大,孟星魂跟叶翔同岁,石群比他俩都小些,小何年龄最小。现在家庭成员的排位是:季平是高老大,叶翔是二哥,孟星魂是老三,石群屈居老四,小何是小弟弟。因为村民都知道孟星魂是收养的,所以不用改姓高,还是叫本名就算了。
叶翔对于季平这种没事就拣个孩子回来的行为已经司空见惯了,石群则是一如既往地沉默。小何对此非常满意,不改名字,说明高老大没把他当亲人,这样一来,孟星魂跟自己当然没法比。
其实小何要是知道了季平的想法,肯定得气得哭出来。季平不让孟星魂改名字,完全是他那欺软怕硬的狗腿性格导致的。
自从他知道了孟星魂是主角后,就有意无意地想巴结巴结。要尽量满足主角的要求,要维护主角的光辉形象。虽然自己不是主角有些难过,不过咱是主角的救命恩人,长兄为父,那怎么着咱也算是主角他爸了,以后跟着主角走,有肉吃。
季平把石群叔叔给的秘籍拿了出来,正好有本叫流星剑,季平二话不说就塞给了孟星魂。小何一看不干了,非吵着要这个,季平赶忙抓起那本无影刀递给小何,忽悠他剑法不适合他,小何才勉勉强强接了下来。还是叶翔好,不挑,最后那本就给了叶翔。
季平觉得自己既然已经不是主角了,那练武估计也成不了什么一代宗师,不如就学点简单轻巧的。季平想到了暗器。自己肯定不是力量型选手了,那就来个智慧型,四两拨千斤才是上策嘛。
至于怎么学暗器,季平早就想好了,所谓发暗器需要的是手腕的力量,这个练起来也不需要什么场地,随时就可以。至于准头,给自己扎个草靶子放在院子里,没事干就丢它两下,时间长了自然也就成了。
用什么当暗器合适呢?这个季平倒是发愁了很久。金大侠的书里,季平觉得最帅的暗器就是东方不败的绣花针了,自己现在这情况,还真有点合适。可是小小的绣花针要练到能伤人,季平自问没那个本事,最后只好决定先练基本功,等以后有合适的再说。
年前的集市非常热闹,十里八乡的村民都赶到县城来了。季平一行五人跟着村民们一起到镇上,除了购置粮食和日用品,季平用存的银子给叶翔他们每人扯了块布,看着叶翔手里拿着的炮竹和对联,季平又秤了些新鲜的猪肉。
山村的新年比起原来世界里自然是简陋了许多,季平实在不会包饺子,知道拿肉跟村民换了些饺子回来。叶翔掌勺,给大家做了一锅土豆炖肉,味道很不错,五个人围在炕桌前,吃的十分尽兴。
第二天一大早,门外就有人招呼小何,小何飞快地吃完早饭,拎着爆竹就冲了出去。季平赶紧让叶翔他们也跟着去玩,又嘱咐了半天别炸伤自己,才坐回桌前收拾碗筷。
“星魂,你也跟叶翔去玩会吧。”
“不用,小孩子的玩意,我没兴趣。”
“真不可爱。”季平撇撇嘴,继续说道:“你也是小孩子,去吧去吧,你看叶翔都去了。我收拾完了可是要再睡会,昨晚守岁一夜都没睡。叶翔他们肯定要玩到晚上才回来呢,而且听说附近几个村落的小孩要一起去什么地方。”
“那,我去看看他们。”
孟星魂犹豫地往门口挪去。
插入书签
这次我可没有食言,拼着老命又写了一章出来。
头疼啊头疼。为啥这些情节在我脑海里的时候都挺自然的,写出来就这么不容易呢?
听说其他作者都是一小时三千字的速度写文,我灰常自卑,我基本保持人家三分之一的速度。
咱要发奋。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