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ch me if you want to

作者:蓝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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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 章


      7
      2003年华盛顿特区的春天来得很晚,往常三月下旬就会盛开的樱花一直拖到了四月。
      维戈周四下班的时候走395号公路转华盛顿纪念路,停着等红绿灯的时候,忽然觉得眼角暖暖地发亮。转过脸,他看见路边镜子似的一面亮水,洁白的杰弗逊纪念堂隔水而立,水边密密层层的,全都是樱花树。
      花气闷了太久,一夜之间就开得炸了,粉白色的一大蓬一大蓬,每一棵都带着执拗在开,可一旦连成一片又柔软了,象是下一场雨就能化掉的糖雾---天空里没有夕阳,是柔软而温凉的粉蓝色,青葱的草坪嫩得几乎是浅黄。
      维戈把玻璃降下来,缓缓吹动的风无比温和,杂着水气,花香,和草木的味道。湖边有人在长跑、骑自行车,母亲推着婴儿车慢慢走过去,花瓣时不时地往下掉。
      他摸到口袋里的手机,打家里的电话。
      亨瑞过了一会儿才接起来:“ 老爸!”
      “亨瑞,在干什么?”
      “打魔戒的游戏。”
      亨瑞正在放春假,过去几天一直在外面和朋友们混,直到昨天要了钱去买了魔戒双塔的游戏,才开始乖乖地待在家里。
      “ 亨瑞,这个周末我们来DC骑自行车怎么样?你知道,樱花全开了…挺漂亮。”
      亨瑞笑起来:“ 老爸,你要和我一起骑自行车?我七岁以后咱们就没再干过这事了。”
      “你是不答应了?”
      “除非你求我。” 亨瑞吃吃笑着说。
      “好吧,” 维戈干脆地说,“我求你。”
      亨瑞贪得无厌地: “今晚我要吃牛排。”
      “ 亨瑞?”
      “什么?”
      “好好利用这次机会,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让你威胁和利用我。”
      亨瑞哈哈大笑起来:“ 一会儿见,爸爸。”

      周六早上,父子两人用吉普车拉着两辆自行车开进了华盛顿。游人很多,车位基本已经没有,他们绝望地在J附近转了好几圈,才算隔着几排车看见一个停车位。亨瑞不用维戈提醒,立刻打开车门冲下去,从车缝里钻过去,叉着腿站在车位里等他把车开过来。
      维戈脸有点发红,在一个老黑愤怒的鸣笛声中把车停进了车位。
      下车以后,亨瑞看着湖边熙熙攘攘的人群蹭了蹭鼻子:“爸爸,还有必要把自行车搬下来吗?”
      维戈干咳了一声,“ 等等吧,我们先拍些照片好了。”
      “爸爸!” 亨瑞沮丧地抗议 。

      湖边挤挤挨挨,不要说骑自行车,连走路都要常常停下。许多人在抢地点抢时间地拍照。维戈在相对人少的地方凑合着给亨瑞拍了两张。但是这小子十岁以后就痛恨在公共场合搔首弄姿地拍照,小胖脸上深仇大恨,以至于不时有路过的游人回头看他们两个,似乎要看穿他到底是一个多么失败的父亲。
      亨瑞的耐性终於用光,当他们绕湖一周发现游人有增无减后,兴味索然地在草地上躺了下来朝天打了个哈欠。
      维戈有些讪讪,正要建议换一处地方的时候,听见有人在叫:“ 亨瑞?”
      亨瑞一下子坐起来,双眼放光 。
      “嘿,你们怎么在这儿?”他兴奋地喊道。
      两个和他年龄相近的男孩子跑过来。
      红头发的那个说: “跟你一样,来看樱花,不过可真叫无聊。”
      棕发小胖子建议道:“去看电影怎么样?魔戒双塔,很快就要撤档了,但是uptown的那家还在演,我有那儿的礼品券。”
      “那可真是棒极了。” 亨瑞说,回头看着维戈。
      六只眼睛都看着他,可维戈明白那决不是邀请的意思。
      “好吧,”他说,“你几点回家?我去地铁站接你。”
      红头发自以为无人察觉地使了个眼色,亨瑞立刻说:“看完电影我们再玩会儿,四五点吧,天黑以前一定会回去。”
      维戈掏出钱包,拿出三十块钱,利索地塞在他的牛仔裤口袋里。“请你的朋友吃饭。“他尽量做出一副言简意赅的贤明家长模样。
      但是在亨瑞走出几步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加了一句 :“看完电影就打开手机。”
      不出所料,亨瑞根本没理他 。

      亨瑞走后,维戈摆弄着相机,这相机虽然很旧,性能却不错。他曾经一度喜欢摄影,进入FBI之后渐渐搁下了,今天却忽然起了兴致。
      他更换着地点和角度,拍下了一组樱花湖水与建筑的照片,有些欣慰地发现自己还没有失去过去引以为傲的构图感。他并不大介意照片中有游人,事实上他觉得那也是这里的一部分。他甚至偷偷拍摄了一个卷发孩子,仍在蹒跚学步,却非要搭把手推他弟弟或者妹妹的手推车,整个身体都扑在车上,趴着使劲儿。车里的孩子傻呵呵地躺着,粉红的小嘴边流着口水,喜气洋洋地眨着眼看他的哥哥。
      维戈在拍完那张照片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笑。
      最后,他转到J纪念堂的对面试图拍一张全景,他到车里拿了长镜头和滤光镜,三角架也支了起来。在他反复选景的过程中,他自嘲地想到自己挑剔的完美主义精神又回来了。
      这时候时间已近正午,阳光过於强烈以至于樱花颜色发白,他试了几张之后,始终不能拍出满意的效果,於是他决定再等一等。半个小时后,终於有云飘过太阳,天空短暂地一暗,维戈心满意足地凑到镜头前,拍到了他想要的照片。只剩一张了,他拉近镜头,决定来一张J的特写,就在那时一个人影进入了他的镜头。
      那是个高瘦的年轻人,穿宽松的运动裤和简单的灰色T恤,头上扣了一顶棒球帽,他在维戈的镜头里站定,左右看看,然后他走近水边,将胸前的数码摄像机举起来,缓缓移动着摄像。半分钟后,他让摄像机垂回胸前,转了转头上的帽子,走进了人群。他走路很快,步子里是年轻人特有的敏捷和弹性,却有一点不很明显的驼背… …
      维戈一直保持着弯腰的姿势站在相机前,,直到看清了他离开的方向,才慢慢直起身来,收起了相机。
      … …
      拐上华盛顿纪念路之后,车辆明显减少。这条路是开辟在半山的半观景公路,每个方向只有一条车道,一侧是树木森森的山岩,一侧是深切的河谷。如果行驶在出华盛顿的方向,路右边就有一些可以停车观景的平台。
      维戈隔着几辆车远远跟随着前面那辆银色的Suzuki,从车型上看应该是租车公司常用的车。因为无法超车,所有车辆都相安无事地从容行进,但是忽然之间,那辆车猛地切出去,冲上了一处路边的观景平台,煞车尖利地响了长长一声,车子停下。
      年轻人打开车门走下来,斜靠在车身上,回头看着来路。
      确切地说,他是在盯着维戈的车子。
      维戈感到那目光,他以前从没见过这么有穿透力的目光,戴着偏光墨镜都无法柔化的光,隔了这么远,仍然象焊枪里喷出的看不出温度的火一样,切破空气和车窗,击中他的脸。
      维戈的脚在油门上犹豫了短短两秒,最后还是收回来,放在煞车上。
      他打了右转灯,小灯在封闭的车里答答,答答,计时一般地响着,车速慢了下来,他把车停在了同一个平台。
      年轻人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下车。
      维戈摘下墨镜,开门下来,望着对方说:
      “我想我们见过.”
      年轻人沉默地看着他,态度神情完全象在应付一个笨拙的搭讪者,带着点儿嘲讽和微微的不耐烦,姑且要看看对方怎样自圆其说。 “你很可能不记得我了,”维戈镇静地说下去,“两年前,在洛杉矶,我们见过。我为FBI工作,曾经扣留过你。”
      对方挑了挑眉毛。
      维戈从没见过谁只用简单表情就可以如此自如地表达,和掩饰。他不承认也不否认,既不象认出了他也不象没有认出他。他没有露出任何马脚,只除了一个普通的英国大学生实在不应该如此的厉害和老练。
      这是个聪明至极的对手,维戈有些头痛地想,他完全没有把握,但是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他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深深看着对方,略显犹豫地说:
      “你知道…我是说,你让我印象深刻。”
      年轻人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忽然间放声大笑,笑声中的含意丰富之极,以至于他根本不必借助任何刻薄言语来表达他的意思。
      维戈不知道他是因为相信了自己的表演而嘲笑,还是因为他早已经看穿了一切。
      他看着年轻人从裤袋里掏出一盒骆驼牌烟,自己抽出一只,叼在嘴上,又把烟盒递给自己。
      “谢谢,但是我不吸烟。” 维戈伸手推了回去。
      “是吗?” 年轻人看着他的手指,那上面有明显的焦油痕迹。
      “我受过伤,在肺那里,医生禁止我再吸烟。” 维戈盯着他说。
      年轻人垂着眼睛,看不见睫毛后的表情,然后他喷出一口烟,耸了耸肩:“ 是公伤?”
      “对。” 维戈回答,停了一下他说,“兴许是因为我算不上是个好探员,跟踪一个非职业的都会被人发现。”
      年轻人瞟了他的车一眼:“我不会这么说。我想你在跟踪罪犯的时候,不至於会蠢得在车顶上放两辆自行车。”
      维戈轻轻微笑。
      “对,我不会。”他看着对方的眼睛, “我想我刚才并不是在跟踪一个罪犯。”
      他们的视线有短暂的相接,维戈注意到在阳光下,对方的眼睛呈现出一种令人着迷的深琥珀色。
      “对不起,你的名字?”年轻人忽然转开了眼睛问道。
      “维戈.莫滕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兰迪……尼克斯?”
      “不,你错了,”年轻人看了他一眼,“兰德.尼克森,当然你的记性已经不算坏。”他转身绕过车子,坐在公路旁边的矮石墙上,一条腿也架上去。
      维戈跟过去,却没有坐下,放眼望向公路下方的河谷。
      河谷极深,在至少一百五十尺的下方,狭窄笔直的波多马克河在阳光下晶光闪耀,似乎是一把刀生生劈开两侧山崖,以无穷无尽的时间之力在缝隙里切下去切下去----劈开的崖壁逐渐风化剥落,艾草和藤蔓,矮松与荆棘渐渐钻出贫瘠的土壤,而那把永不锈蚀的刀越沉越深,寂寞锋利。
      “你想要下去骑车吗?”兰德突兀地问。
      “什么?”
      “下去,在河边上骑车。”
      维戈震惊地看着崖壁的坡度,那并不是90度的斜角,但至少也有70度。
      兰德看着他的表情微微发笑,眼中一种睥睨的神态,光芒耀眼。
      “算了,”他把烟头在矮墙上碾灭,“我只是开玩笑。”
      “我从没试过这个,” 维戈坦率地说,“但是应该很有意思。”
      他从容地回到车前,爬上车后的矮梯,把自行车卸下来。
      “帮着接一下。”他跪在车顶,低头对兰德说。
      … …
      他们把自行车扛在肩上,一只手用来固定车子,另一只手抓住灌木或者树枝稳定身体。兰德走在前面,敏捷得如同一只生于丛林的年轻野兽。维戈尽量跟上他,很快他发觉兰德选择的落脚点和着力点都是最有效和科学的,他显然很擅长在荒野中行动。
      脚下有块石头松动了一下,维戈跳了一步,兰德这时正松开一丛树枝,维戈没能抓住,枝条啪地弹回来,他猛然转头避让,枝条从他耳边抽过去,火辣辣地一疼。
      兰德并没回头,但是后来,他总是等着维戈抓住了枝条或者灌木,才放开手。
      他们终於到达谷底的时候,维戈多少有点喘,两个人的手臂上都有荆棘挂出的血道子。
      波多马克河此刻就在身边,河面比从上面观看时宽了许多,河水并不清澈,水里的蓝天也不能改变那种碧沉沉的水色,水流冲刷着河床中的石头,发出响亮的水声,回荡在山谷里令人觉得无比空洞。
      河滩很窄,都是磨圆了却仍然不小的石头,完全没有道路。在遥远的前方,河流没入山壁的阴影之中。
      “走吧。”兰德喊了一声。他拉掉了帽子,露出剪得短短的头发,翻身骑上车子,猛地蹬了出去。
      河滩的摩擦力大得惊人,他们几乎要站着骑,用体重来对抗摩擦力。
      维戈奋力蹬着踏板,他感到了腿上肌肉一次次绷紧到几乎不可能的程度,他讶异于他的身体竟能爆发如此出生动强大的力量。脸很快变得火热,全身热汗如浆,但是河谷里的凉风迅速把流下来的汗水吹冷。他们速度如此之快,风声擦过耳朵,他们是在对抗着风的速度来追赶河流。他感到肌肉纤维似乎都在燃烧,烧得疼痛而沉重,却渐渐麻木,似乎已经烧成僵硬的炭,他觉得他们是在用燃烧身体获得动力,要无望地追上那些永不回头的流水。他的嘴里尝到了腥味,耳朵里充斥了风的呼啸和自己的呼吸声,他的头脑凝滞,无法思索与眼前无关的一切。不知道这样骑了多久,他忽然感到眼前一暗,他们已经骑进了山谷的阴影之中,水声忽然大得惊人,因为河流的流速明显加快,脚下阻力突然减轻,维戈感到轮子在飞转,他的腿仿佛只是在尽量跟上疯狂舞动的踏板。他看见兰德在领先他两米的地方,短短的头发被风拉得笔直向后,他的双腿蹬得如此之快,在维戈的眼里几乎虚化成一个圆圈。
      他们是在一面陡然向下的长长石坡上跳跃飞翔,放肆无比地奔驰。
      这是维戈一生中第一次,感到一种自身不复存在,与空气同在的自由。
      但是十秒之后,他看见石坡底部的情景,河流在那里转弯,石坡的尽头就没入了河里,如果他们一直这样冲下去,毫无疑问他们会冲进水中。
      “小心!”他对兰德大喊。
      兰德回过头来。
      他在这样的高速下回头,简直令人惊骇。
      毫无疑问他在大笑,头发吹回到他的额头,在树木与山崖阴郁的暗影之中只见他的眼睛灼亮,齿光雪白。
      然后他转过脸去。
      他完全没有减速,相反地,他更猛地踩着脚蹬,在他再也无法加速的时候,他把双腿缩了上去。在他放纵的笑声和大叫之中,他以疯狂的速度到达了石坡的尽头,然后他腾空而起,飞跃了河面,落在对面的灌木丛中。
      在车子着地的一瞬,他放开了它,跳下地去,向前跑了几步,被绊住了腿,跪倒在地。

      河水出乎意料地浅,维戈的车倾斜着停在水中,一条腿浸在河水里。
      他看着河对岸的兰德跪了一阵,慢慢站起来,双手搓了一把脸。
      他非常安静地把倒在灌木中的自行车扶起来,检查了一下。然后推着它,趟过河来。
      “车子没坏。”经过维戈的时候,他说。
      … …
      他们以一种懈怠的速度慢慢骑回去,在阳光普照的河滩上休息了一阵。兰德的T恤不知什么时候被荆棘枝挂破了,脸上也有划破的道子。他走到河边洗了把脸,当他弯腰的时候,破了的T恤咧开来,露出了脊背正中一道长长的手术伤痕。
      “你的脊椎受过伤?” 维戈看着那里问。
      弯腰洗脸的兰德一时没有回答,后来他甩了甩脑袋,水珠飞出去。
      维戈听见他说:“是的。有人用铁床腿给了我狠狠一下。”
      维戈震动了一下,但是兰德象是忽然后悔说了这个,他跳起来。
      “ 我们上去吧。” 他说。
      … …
      上去比下来要累很多。
      当他们终於爬上去的时候,维戈累得把车子抛下,一下子坐在地上,靠着矮墙喘气。
      兰德仍然站着,他的脸也很红,胸膛剧烈起伏。
      但是他更快地恢复过来。
      当他的呼吸平稳以后,他居高临下地站在那儿,静静看着维戈。
      后者感觉到他的注视,抬头看他。他微笑起来,嘴角孩子似的挑上去,异常温和的表情,没有一丝嘲讽。
      “很不容易啊,老家伙。”
      他垂下眼睛,从裤袋里掏出棒球帽戴上,脸上仍然泛着很浅的玫瑰色。
      然后他转身走开,打开了自己的车门。
      引擎发动,银色的Suzuki猛然加速,并入了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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