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华盖

作者:天野鹰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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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开花落两由之



      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
      “嗯,意料中事。”袭雾雨带着难以掩抑的笑对天一道。她的表情透出的心境微妙而复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并没有太吃惊。
      “哇!”电话那端大叫起来——杨柳的一贯风格。片刻,传来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平静声音:“我早料到会有这一步。”
      天一浅浅地笑了。有人牵起了她的手。那人不叫任重远,叫由之,但由之任重而道远,天一也是一样。

      认识由之,是在高一,可很久以前由之就听过天一的名字了。小学、初中,两人都在一个学校,可天一不认识由之,也没听说过;由之也不认识天一,尽管听说过。
      天一在小学、初中时是优等生,成绩出众,尤其是作文。由之在小学成绩中上,初中任过几何科代表,成绩有起有落。他曾和天一同班考试,可天一不记得他。像天一这样的人,认识她的人多,她认识的人少。
      高一,天一与由之同班。天一依旧成绩优秀,由之成绩平平。虽然在同一个扫地组,二人极少沟通。由之丝毫没有在意过天一。有一类人,平平凡凡地隐于大众之中,平时根本意识不到他的存在,偶尔见面,你才会想起原来还有这么个人在班里。由之眼中的天一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高一下学期,天一离校一段时间,再回来便什么课都听不懂。刚一上学便逢期中考试,天一晃着钢笔大叫:“同学们,冲啊!我为你们留在最后面打掩护!千万要把最后一名的位置留给我!”班里的女孩子们都笑。她们大多数都喜欢天一,尤其是住宿生。天一有段日子住在学校宿舍,经常受她们照顾,也常带些好吃的给她们。她们都叫她天一妹妹。
      期中考并不像天一想像中的那么差。成绩中等,她已经心满意足。上课如听天书,令她十分无聊,于是她开始看小说。读小说是她自小养成的习惯,不过上了高中有了南宫策这个强有力的对手之后她的课外阅读数量便明显下降,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何以解忧?唯有小说。她与班里两大藏书家举人、由之的距离开始拉近。
      举人在写小说。天一知道一般人写小说喜欢给自己看而不予示人,至少她自己一直如此。于是就用“饵”诱举人:“把你的小说借我看看。我也写小说让你看,怎么样?”举人当然吃这块送上门的肥肉。于是别人都在教室里上自习时,独自翘课趴在寝室温暖被窝里开始写自己创作的第一篇大众小说——不,不是大众,而是目的小说,以钓举人上钩为目的,一切得向举人口味靠拢,要有幻想元素,有暧昧感情……
      大约是一星期之后,当听到整座楼都被一种杂乱无章但却影响巨大的“扑通”“扑通”的噪音震得摇摇晃晃之时,天一也给自己的“经典大作”加上了最后一个句号。她知道,放学了,那是学生下楼的脚步声。身为洪流一分子的下楼学生未必得知自己的脚步威力多大,但在寝室那边听起来,实在是巨大得过且过不得了的声音。
      后来天一才知道不用“饵”也能钓到举人的小说,举人写了小说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不像天一锁在抽屉里密不示人,指不定哪天重阅觉得不好就撕了。
      举人未能守住“除了你,谁也不许告诉”的秘密,把它透给了由之。于是天上的小说也借由之看了。天一并不喜欢自己设计的情节,觉得非常俗套,不过她清楚那个年纪的学生爱看什么,恋爱情节最吸引眼球。那是她写的第一篇言情,大约也是最后一篇——替人作的《芙蓉居番外篇·风尘三侠》不算在内。
      与由之的友谊自此开始,至少在天一是这么认为。由之那时是否把她当朋友,天一不知道。由之太随和,和谁都能聊上两句,人缘也好。天一估计不出自己在他心中是何位置,他对谁都有一张可亲的面孔,用一视同仁的笑容精心构筑一道心灵上的防线。
      高二分文理班,天一意外地发现自己仍然与由之同班。同时,杨柳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中。
      杨柳活泼、热情、豪爽,口才又好。
      “我想和她做朋友。”天一对自己说。
      两个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三个人。杨柳与天一不止一次批驳由之那种自由散漫任情随意的人生态度。由之不在乎,依旧恬然自乐,身边有游戏、足球、音乐陪伴。由之喜欢李玟,他说那是一种感觉。
      后来天一在与由之的一次纸上论战之后一赌气就放弃了。由之常常出口伤人,杨柳有时和他大吵,又很快和好。他们吵架时,最进退两难的是天一。她不擅长调解,往往就在两人中间和稀泥,结果被视为骑墙派。
      由之越来越不在乎成绩,他只想做个自由撰稿人。天一喜欢由之的文章,自肺腑喷涌而出又夹杂着辛辣的味道。也许他可以走一条与常人不同的路,天一有时会产生这样的幻想。但她知道自己不可能走那样的路。
      同盟会组建。由之、杨柳、天一成了三人核心,关系更密一层。由之、杨柳依然吵了又好好了再吵,这也是友谊的一种体现方式。由之常嘲笑天一,逗她生气,但天一极少与朋友因小事吵架,只由他去。由之开始在走廊上见她就叫“尼姑”,并且宣佛号——因天一的头发常剪得比男孩子还短。再往后就与班头合伙,走在她后面指手划脚地大发议论,进而当众指摘。天一照一下镜子梳两下头发,由之故作吃惊地叫:“原来你也这么爱臭美呀!”众人大笑,天一咬牙切齿恨不能将镜子向他劈头砸去。
      由之其实很受女孩子欢迎。据说是因为在他身边有安全感,自在得和面对一个同性差不多,可其他男孩就使人不得不有所设防。别人常称他由之哥,有女孩认他作哥哥,给他好多漂亮的大眼妹书签。有女孩和他一起唱歌,杨柳的豪放,风袭的柔婉,丽姝的……
      丽姝与由之初中就是朋友了。丽姝有什么不快乐总爱向由之倾诉,由之像个心理医生一样耐心地倾听,耐心地解答,耐心地安慰。丽姝有时会坐在由之对面,同他谈歌星,听他讲足球,不管是否有人正与由之谈话,只要她想找他,就马上坐下来说个痛快。天一与由之说话,若见姝子前来摆个说话的架势,就打住自己的话头,抽身走开。
      天一常常与杨柳在外面拉着手,静静地,一句话也不说,望远处那一碧如洗的天空。她也喜欢在由之身边坐着,或伏在桌上,静静地一句话也不说。有时由之觉得尴尬,没话硬要找话。
      由之认为天一是那种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关心,一心爬到象牙塔的最高处。他说她太缺乏社会经验、生活经验。她的笑像阳光般透明,没有忧虑,一天一天过得很快乐。天一和由之争辩过。由之说,你不关心足球,你不关心明星,这不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吗?天一想:我为什么要关心他们?他们离我的生活那样远,远得像奥林匹斯圣山上的神话。难道不关心他们,就是不关心一切?
      天一爱文学,天一爱画画,天一爱艺术——影视音乐……一切美的东西,不过角度与常人似有不同。
      由之笑天一:你这种女孩子,生在古代就得被人放到席子上嫁给河伯,生在现代可能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天一不反驳。这是他对她善意的警告,可她还是愿意相信别人。
      天一尽量减少自己到杨柳、由之那里去的次数,除非有什么特别的事,否则尽可能不去。他们都有很多人围着,不缺我一个。她这样想。由之、杨柳若知道她的想法,不骂她才怪。天一也不使他们觉得冷淡,那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克制,一见别人过来就马上让出。
      也许,天一的天性就是帮助弱小者,抚慰悲伤者,给孤独者的生活带去些快乐。当看见别人什么都有时,她便不再去打搅了,别人正忙时更是如此。
      临毕业,杨柳忙读书——教材、小本言情,怀念狼,由之忙WORLD CUP。天一有时想放松一下,却找不到由之,也插不进杨柳的小说世界。
      天一觉得,自己和由之像两条直线,虽然有一个交点,可在其他方向上越来越远。悠悠天地间,都是匆匆过客,能碰上,是值得珍惜的缘份。高考之后,缘断了,梦醒了,各奔东西,谁也顾不上谁了。由之的成绩不够好,这么聪明的一个人,天一替他惋惜。
      “我知道你是怎么看我的。”由之有一天对她说,“没办法,为了自己喜欢的事,就只能这样了。”
      你我本不是一路人。天一在心里说,只是我们都曾停留在同一站,印证彼此的青春,成长的痕迹。可惜,却也无奈。世上多少事如烟般随风淡淡飘散,再回首一切成空。你是个好男孩,我默默祝福你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再尽力把你忘掉,因为你在我心中,已经留下了很深的印记。这份友谊若无法维持 ,就只有忘记。常常想起一个交情深的人是件痉的事情,常常想起一个交情深却又无法挽留的人是一件更痛苦的事情,所以只好忘记。
      和由之相约去图书馆的甜美假期,天一喜欢听由之讲故事可又不想破坏图书馆的秩序。抓紧住最后一点时间,她看了《射雕英雄传》,爱黄蓉的灵慧,爱郭靖的忠诚。
      暑假过去了,天一没时间替别人惋惜,她得替自己惋惜。听说天一复习,最高兴的是由之,他递给她一封信。
      “我们是同志,有什么不痛快一定要讲。”他用的是同盟会里的彼此称呼。
      有信,有课程表,天一第二天便去上课了。一开始,并不觉得那是个糟糕的地方,尽管漏雨,有苍蝇蚊子老鼠,她依旧一脸天真的笑容。
      她和由之走得太近。一次模拟考之后,数学不及格的她被老师叫去谈话。“……你们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大学里好男孩有得是,为什么现在非要找他呢……”天一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出门之后,茫茫然没有方向。到了十字路口的公用话亭,用电话卡给由之打电话,大中午,他正吃午饭,她叫他出来,然后在他怀里大哭。
      天一抓住由之的袖子摇啊摇,她觉得委屈:女孩子和男孩子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两个男生总在一起或两个女生总在一起就没有怀疑他们是同性恋没人说闲话?她的的确确把由之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看,纯净若水。
      天一的母亲开始禁绝他们的往来。由之向天一请教数学题,她觉得他醉翁之意不在酒。
      当天一没来的那个晚上,由之对着月亮叹息之时,他知道自己喜欢上天一了。当天一抓住他的袖子摇啊摇时,他觉得自己是天一这时唯一可以说心里话的人。
      这种感觉没办法掩饰。
      可天一那时毕竟还是个小女孩呢,否则就不会一开始时和由之交往得毫无节制,毫不多心。
      当她明白过来时,她就长大了许多。
      由之对她而言,很重要很重要。在由之面前,她可以把女孩子软弱的一面尽情展示。由之也常在她面前很放松,像一只懒洋洋的猫。他们把对方看作感情上的寄托,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中,共享彼此的体温。他们在黑暗简陋的小平房里,共同度过了漫长又短暂的九个月,像两只受伤的动物蜷在一起,舔着被冷酷粗糙的世界表面磨出的鲜血淋漓的伤口。至少在那时候,他们确实是相互温暖,彼此依靠的。只有对方可以依靠,再无别人。父母期望的重压早已寒透了他们的骨髓,他们绝不会在那个时候向父母求助,也得不到帮助。能够踏过荆棘丛的,只有自己。
      九个月过去了,离开的时间到了。他们各自踏上了去远方的列车。母亲的责骂声中,天一再也不曾回头。她发誓再也不回家乡,永远离开这个在她心中种下了黑暗种子的地方。大学里,他们的联系渐渐少了。由之给她讲大学里的趣事,可是她已经没有心情再听。每天上课之前,天一会把手机关上,扔进柜子。她不想与家乡再有任何联系,永远抛却那段备受伤害的黑暗过往。
      天一松开了手。她觉得无比疲倦,自己再也拉不住任何人,也不想再拉住任何人。“就让我一个人,背着行囊走下去吧。如果时间能够倒流,由之,我真的希望能回到重前,两小无猜的快乐时光。没有戒备,也没有流言。”两个相互信任的人,彼此的伤害比外界的或许更沉重。由之沉沦下去,天一也在沉默中继续自己的生活。有一天她收到一封信,是由之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封面上写着:“挚爱的冰雪女王,请接受我的献歌,六月的献歌。”信里全是由之亲手抄的中日双语歌词,歌颂着永不再来的单纯的青春心境。
      水晶世界就此崩坏,黑暗中下沉的两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各自清醒过来,重新攀住了陡峭的岩壁。
      即使伤痕累累,也要向上爬去,能爬到哪里是哪里。生活不能够就此停滞不前,时间的潮水如此汹涌,一个不留神,四季便又转了一轮。天一试图和由之恢复重前的友谊,可是已经绝无可能,就只好放弃。
      他们在不同的城市过着各自的生活。她嫁人,他娶妻,再也没有联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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