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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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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无聊的……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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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随笔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缄默书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3152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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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无聊赖话“征稿”

作者:窃书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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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不知不觉,在网路上打混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了——本来想说在“网路文学”打混,可一想,唉,“文学”这两个字,如今可再也不用去提了。
      就说我打混的这几个年头。
      人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
      又说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会有。
      果然不假。

      痞子蔡当年走红,人家采访他,问他为什么选择在网路上发表小说。他说,不是他选择网路,而是除了网路,他没有其他地方发表小说。这看来是一句十分谦虚的话,他对网路这玩意儿应该是感恩戴德的。可后来呢?没见他再冒到BBS上发表小说了,直接卖给出版社,他从一个网路写手,一跃成为“网路作家”,进而将“网路”两个字给甩掉了。
      微酸美人,王兰芬,台湾的这一票人大抵如此。
      你不能怪人家,因为印在纸上的才是正统的,拿得出一叠叠印着字的纸的,才能“真正”从丑小鸭变天鹅——写手嘛,凡是能写字/打字的,都可当之:“作家”就不同了,“家”这字眼,就跟古代那些人,都非要叫个什么什么“子”似的,听起来就威风。
      于是乎,网路写手都瞄准了成为平面作家的机会。大小新旧各种杂志,正规杂牌高档野鸡等各家出版社也纷纷出来“伯乐相马”——自己去找、去发觉是非常累的,挑出来了,说不准还不合主编的心意,是以有目的有要求的“征稿”如雨后春笋而发。
      我没参加过什么征稿——主要是开始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没水平,要是选不中多丢人;后来又觉得,硬要去给人家写一篇符合那内容那思想那字数要求的,实在太麻烦——还不如我关起门来在家看电视——也就屡屡错过“一夜成名”的机会。
      然后有一天,有个征稿的家伙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觉得我是可造之材,就在□□上敲我的门,问曰:“你有一百万字的长篇玄幻否?”
      我被吓了一跳,道:“没有。我只有二十万字的武侠。”
      这人道:“那,你可不可以把二十万字撑到一百万呢?”
      我被吓得快要从椅子上跌下去了,道:“这个……这个怎么可能呢?难度也太高了吧?”
      这人道:“不难。你就把武侠里加上些魔法……$%*&^(&)(_*&^&%#@%#$%&^(*)……”
      我:“………………………………”半晌,道:“我不写这样的文,不喜欢魔法。”
      他诧异万分:“魔法奇幻的武侠很流行呀!(我暗想,流行归流行,我不喜欢呀!)你就试着写写看吧,我们的版税是……(我对版税的多少没有特别的研究,忘记了)。过两天答复我哦!”
      我:“哦,哦……”随即就把他加了黑名单。太恐怖了!
      对征稿,我开始有了点神经过敏。
      过了大概有一年多,第二个征稿的顶着我的过敏症来找我了,大家还有一点交情,人家让我“友情赞助”一把。我耳根子特软,说,好吧,要求拿来看看——看了,立即傻眼:《红楼梦》也好武侠奇幻的么!贾家枪对林家剑,老太太成了灭绝师太,警幻仙姑也许驾条火龙,手里更擎一柄《星球大战》里的“光剑”……乖乖龙的咚,我是一个强硬的保守派,还是不要让自己得心脏病比较好。
      所以,这事我答应了,但阳奉阴违,写的既不关武侠又没有奇幻,且到如今也没交稿。我想我恶名在外,以后应该不会有人来找我了。
      可事实正相反,广大征稿先锋们越挫越勇,接二连三的前来照应我——也许是觉得我做写手的年代太长了,就快老得成不了“作家”了,又或者觉得我穷得实在可怜,写这么多东西还得倒贴点电费、上网费,想给我一个“一字千金”的机会。
      我想,好啊,一字千金——别以为我是个文人就很清高,我其实早就钻到钱眼里去了,为买便宜两毛五分钱的菠菜,我可以坐六站地铁到很远的超市去,然后走回家(因为回程的地铁要收钱);上礼拜发现一哥们年薪比我高二十五美圆,我还耿耿于怀了半天呢——总之,我是很拜金,很贪财的,若谁要一字千金买我的文章,我不仅梦里偷笑,还要给他/她立个长生牌位来供奉。
      可是,那“一字千金”的征稿要求,偏偏叫我望而却步——并非人家叫我写色情反动,而是条款往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比方说最近的一个,告诉我,其杂志面向“年薪X万以上的白领”——这是啥意思呢?大概是杂志很贵,除非年薪达到X万,否则是买不起的。又或者,此杂志很高深,除非是白领,除非年薪有X万,否则是看不懂的。第三种可能,这杂志很浅薄,除非是白领,且年薪达到X万,否则根本不屑看——究竟是何?我非白领,年薪也没达到X万,揣摩不出,更恐怕写不出适合此杂志的东西。忍痛回绝(钱啊!)。
      又比方说这一个,告诉我,其栏目要求“捕捉时尚写手的婚恋故事”,以及“网络写手背后鲜为人知的情感”,“稿酬丰厚”。我只看最后那几个字,已经很动心了,可惜,叫我上哪里去找人家的婚恋故事呀?网络写手我的确认识不少,但是你叫我出卖朋友挖掘别人隐私,这不是叫我做狗仔么?即便我不要脸,我还怕被朋友打呢!再者,我认识的那一堆都是些同我差不多高不成低不就的,写了出来,估计人家也不知道是谁,难以畅销——不成,又只能望钱兴叹。
      人家屡屡抛来绣球,我屡屡失手接不到。痛苦啊,痛苦。只好绝了这念头了。是以,混了这许多年,我还仅仅是一个写字的人而已。
      失败乎?失败矣!
      昨儿又在网上乱逛,看到一篇小说叫《父亲在2005年死去》。里面讲,如今的写作行业是个第三产业,写手都根据客户的需要来写文章:人家说要篇言情,你就写言情,人家若要求悲情一点儿的,你就把男女主角都杀光——只要愿意给钱,想看什么类型就什么类型,好像家政服务样。客户满意,就成了家政服务明星,就能出版,就成了“作家”。
      我一看之下,乐了,茅塞顿开——可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儿么!你要我武侠我就武侠,要我奇幻我就奇幻,你说三万字,我决不写三万零一,你说死五个人,我决不死三个半……到了真正高明起来的时候,你说要全国年薪X万以上的白领看了此文后有78%的人痛哭流涕,我也可以做到——想起从前有个很厉害的物理老师给我补课,他说,他给统考出卷子,每一道题都计算好了能让百分之多少的考生栽跟头。当时我那个羡慕,那个景仰呀!如今想想,也是一回事儿嘛!
      你想——有段时间,一些家政服务行业提供“身体服务”,变相□□,和如今的“身体写作”不正也如出一辙?
      都晓得骂美女作家、美男作家下作,但其实人家一开始并不一定这样下作——我便知道有个可怜的家伙,拿着稿子到出版社去,人家主编一看,立刻说:“你这不行,卖不出去,一定要加点儿颜色。”于是加进去的东西,就是此人用“下半身”写的——人家并不是想贩卖自己的身体,人家只是想贩卖自己的文字而已。我说,这也是一种“下作”,然而“此下作非彼下作”。
      “彼下作”才是真正广大征稿者所推崇的:征集美女作家呀!发稿子的时候一定要附上照片——请附生活照、标准照,不要艺术照——因为许多读者抱怨,所谓美女作家,都是“高斯模糊”的“犹抱琵琶半遮面”,水分太多——这是消费者抗议呢,要打假!所以厂家要严把质量关。稍稍类推一下,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满足消费者愿望,大概以后大学中文系招生也要选美,所以高考补习中要加上“整容手术”!
      幸亏我老了。

      说来说去,我讲的都是废话。
      《父亲在2005年死去》里那个不得志的写手终于选择自杀。汗啊,我可没那个打算。我是钻进钱眼里的人,还等着自己达到“年薪X万”呢。
      其实同他相比,我觉得我挺幸福:他是要靠写字赚钱的,所以这种“家政服务”式操作终于逼死了他。
      我呢,虽是个穷光蛋,但好歹三餐温饱不需要在键盘上得来。是以我今天可以在这里百无聊赖地说风凉话——此文一出,估计把杂志全得罪了,以后是不会有人来送钱给我了。
      也好,也好。吃着千辛万苦走了六站路买回来的菠菜,静下心来好好想想当初写字的目的——好像真的并没有什么目的,所以,成为“家政服务明星”肯定不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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