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舟

作者:煮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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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逃东旭


      罗书粗粗从身影看过,黑衣人呼吸紊乱,脚步偏重,似乎武功不怎么样,但一行人多达三十七名。
      罗书想到自己现在不是从前的常鸿宇,而属于罗书这少年的躯体真正算是“手无缚鸡之力”,他不敢轻视黑衣人。因此等黑衣人走后半刻钟,罗书才敢现身。他若有所思望着黑衣人远去的方向,想了片刻,心道一声“不妙”,立刻转身向着相反方向奔去。

      黑衣人的打扮与传言中的江湖人夜行装极像,但是,那靴子!靴子!罗书借着月光瞧见,那靴子竟与平日所见办案官差的一模一样!半夜里他们来着穷极的城西做什么?他们来时的方向又为什么偏偏是城西东边柳西村?!

      心揣不安,一路奔跑,果然,罗书才至村口,就见火光隐约,所到之处皆已成焦炭。路上散落着沾了人血的利刃,血流遍地一点不假。
      罗书顾不到歇口气,立刻冲到了罗家。然而那怎会得到幸免,罗家也不无意外的零星亮着残留的火光,焦炭堆里隐约有着燃烧蛋白质生物体遗留下的臭味。

      现在的罗书其实已经是常鸿宇了,自那次重创后那个可怜的少年就离开了,是常鸿宇,一个来自异世的灵魂替他活了下来。常鸿宇从不怕死,所以在最后一刻以匆忙的状态离开世界,他也从不遗憾。即使,他们都说他还年轻。
      死而复生却让这个连死也不慌不忙的人震惊了。在了解自己所再生之人的坎坷命运后,常鸿宇产生了一些疑惑,由于力量所及,他选择沉默。好则那人原也是个沉默少语的人,这让常鸿宇在稍稍了解那人存于脑海之中记忆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代替了那个少年人。
      常鸿宇想为那人做些什么,在了解到罗家父女在他心中地位举足轻重后,常鸿宇就决定替他好好照顾他们。当然,这个照顾是有期限的,不是十年八年,而是仅仅三年。三年,三年过后他们是死是活都与“罗书”这个人无关,毕竟现在罗书就是常鸿宇。

      常鸿宇,也就是现在的罗书,他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明明总觉得生活了无生趣,却从不会去糟蹋生活,生活如何,就让它如何。以前一个忒文艺的女友警戒他,如果你不去玩弄生活,就注定被生活玩到死。可他也仅仅笑笑说,我不怕死。
      他投入演绎生活里的角色,可还是注定庸碌做一个自己。在他辞别的世界有爱他的女人和他爱的男人,他所有能掌控的人生都围绕他们转动,现在到了这里,一等三年过去便再不是为谁为谁,只是自己平凡生活。

      现在该怎么办……罗书是有点迷惘了。不见得罗氏父女的死让他多伤心,顶多也就有点唏嘘可惜。他本想在照顾他们的这三年里好好考虑出路的,可这意外的发生,先不论出路有没有着落,就是自己的安危也成未知。

      罗书在醒来时就从少年混乱的记忆里发现秘密,先是“母亲”对“罗书”格外的疼爱中那些许额外的敬意,“母亲”临死前还留了三件东西,一件给罗秀云当嫁妆,可惜后来被罗有才拿去典当了,还有一件罗有才一直摆在身上,名为怀念亡妻,其实是觉得东西不是金不是银只是一块铜的饰品不值得多少钱,摆身上搞个好名头还指不定得到老婆保佑赢些钱,最后一件东西罗氏父女都不知晓,是罗书母亲偷偷与罗书说的。当时母亲只说了藏东西的地方,没有具体说是什么,更叮嘱罗书如果不是想离开家里就别拿出来。
      以前的罗书是个孝子,听得母亲的话自然不会取东西出来。现在的罗书纯粹是觉得取出来又藏好麻烦,所以没有动。
      罗书现下想想,“母亲”留给罗秀云的银簪子兴许只是用她平日里藏的私房钱打的,而给罗有才的那个铜的饰品却是十足十的精致漂亮,不似平常人家有的。以前常鸿宇的哥哥喜欢摆弄古董,罗书觉得,那个铜饰品倒有些像宫廷手笔,即使只是个铜的。
      待罗书绕着屋子来到一棵焦死槐树边上,拿着路边拾起带着血迹的刀挖起一个蓝灰色包裹,打开一看,一块旧的绿色丝帕,一把缠着金丝银丝的团扇,一封信,几十两银子。
      罗书先看了那扇子,上有一白衣男子负手临水,见不得面容,但那背影飘逸潇洒,想不是平凡人物。再细看那笔触细腻,留题“小琼念之”,分明是女子手笔。

      团扇,寂寂萧墙扶风华,宫廷女子的用物。——罗书心中隐隐明白。
      罗书又细细看了那丝帕,上面题了一首没有落款的诗。诗道:

      破云扬帆到天际,红豆相思至天明。
      酒醉琼楼应珍惜,我心待月梦归期。

      罗书细看过,那飘逸大气的字不乏力度感,分明是男子的笔迹,这让他联想到团扇上的男子……

      翌日,城西大案被上报了皇城官衙。只是可惜了,那是尽出穷人的地方,一死那么多人,愣是没有一个半个靠脚头。那时恰逢荣王爷做寿,皇城各官员也尽量避免“惹骚味儿”上身。谁不知道荣王爷是当今皇帝最得力的助手?荣王世子还娶了长公主呢。再者荣王爷近年贵体欠佳,难得今年得到国师测过是最适合冲喜的,一直低调得连寿宴都草草了事的荣王爷,今年可是要大宴宾客,皇帝陛下亲自为王爷办呀!当今世上,又有哪个有这般殊荣?

      那大案子实在煞气,凡是在皇城说得上话的官员要么干脆不知道这案子,即使知道了,也尽力压制。昏官不管,清官难管,中庸的耳目暂时性失聪了,没有人去触霉头。
      罗书自知皇城是呆不下去了,于是从那几十两银子里分出部分在极少去的东市买了匹马,幸而常鸿宇懂得骑术,罗书稍作掩饰,偷偷骑着马,按着信里的安排去了皇城脚下的东旭镇。

      罗书也不是没想过躲远点,可一来没足够的银两,二是觉得皇城脚下容易混淆视听,况且东旭镇虽然在皇城脚下,却因三面环山,一面对水,交通不便,人不多,那自然口舌不杂,那些追杀的人不是那么容易找到他,而且罗书取出的信里也让他去那,自然有足够的把握了。

      大概经历了二个时辰的路程,罗书到了东旭镇口头,又花了半个时辰,连着马一起摆渡过了新水江,这才算真正到了东旭镇。

      罗书晃了晃浑身酸痛的身体,越发觉得现在的自己真不中用。牵着马站在镇口,抬头望了望阴沉的天,罗书是在天蒙蒙亮时启程的,也就是说现在最多是午后,有这样的天的午后,自然说明快要下雨了。罗书加快脚步前进,向人问过木府的方向,在乡人惊疑的目光下,他抱着心里一点疑惑与不安快步来到了木府。

      木府算得上是东旭镇数一数二的富户,府邸在镇中占了挺大一块地,不远处便是县衙。此时,它的大门口高高挂着白布和灯笼,灯笼上大大的“奠”字告诉了来人木府有人新丧。罗书想了想,把马拴在门口旁的墩子上,还是上前敲开了紧闭的大门。

      敲了约有十多下,出来应门的是个高瘦长脸的年轻人,年轻人怏怏扫了罗书几眼,不急不慢地淡淡问道:“找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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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命逃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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