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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据说三十多年前,也就是先皇在位时,在北方草原上曾经有个大部落想要占领寻夜国。由于那个部落士兵都是身形彪悍,且十分善战好斗,于是边塞地区频频遭到侵犯,战争几乎成为家常便饭,百姓更是吃尽战争之苦,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朝廷曾多次出精兵队伍来镇压,但是效果并不大。后来有一个年轻的将军主动请缨去镇压来犯者,并且就一战便将敌人打得落花流水,还让对方领主主动退兵,且承诺向寻夜国称臣,他便是年轻的六王爷,也就是现在的平王,平王那时亲率将士们在边疆英勇杀敌的英姿在后来在民间乃至江湖上都广为流传,相传平王在那一战中用了一种传奇神功,让对方那位身为武痴的领主惨败,平王出招速度之快无人看得清,于是那位领主最后是心甘情愿地称臣了。
当然无论民间和武林中的传说是如何都无从考证了,因为从那一战后,平王就再没涉足武林上任何事情,只是一心一意地做起生意,后来还成为了江南一带有名地富商。
不过现在,平王变成了云希地书法老师。
在平王的书房里,一个浑身充满书卷气息地老者正在指点一个小女娃写字。
虽然说这个时代地字和云希前世地差不多,但是都是繁体字,云希在前世只是认得但不会写,所以她现在要学习写这些字。好在前世练过书法,所以现在云晞用毛笔写字还算顺手。
不过云希能够在三岁就能顺溜地拿笔写字,而且写出来的字形还蛮好看,虽然会写的不多,但是这已经令平王感到非常惊讶与喜悦,在他认为,他的孙女就是一个小神童,于是平王甚至还产生过让云希改名的念头,他想让云晞改名叫夜聪才,夜神才之类的,不过幸好夜瑾坚决反对,不然云希就要被人笑一辈子了。
因为这件事,云希一直都想不明白,像平王这样有才学的人怎么回想出聪才,神才这样巨俗的名字……
古木桌,金丝墨。云希一笔一笔跟着平王习字,平王的落笔苍劲有力,墨迹透纸三分,云希的字则飘逸灵动,下笔流畅如云。
平王看着云希的字,愈发觉得自己的外孙女伶俐至极,嘴角不住微微上扬,于是严肃的面容就柔和了许多。
云希却看着字迹中淡淡的金线问道:“外公,这金丝墨写出的字,怎么如此奇异?”
“希儿发现其中的金线了?”平王淡淡一笑,对于云希的观察力感到满意,“这金丝墨的确异于其他墨研,在春季和冬季,若用金丝墨在轻罗丝所织的绢上写字,字中便会呈现淡淡金丝,便是你现在所见到的模样。”
“竟然这么神奇!”云希一时好奇,抓起桌上的一块金丝墨,细细端详,只见墨身与普通墨块并无太大区别,不过对着阳光一照便会发现墨块上细小的金色光点。“外公送我一块吧?”云希对这金丝墨甚是好奇,于是向平王讨要。
平王虽然严肃,但对云希素来宠爱有加,所以很干脆就答应了。不过等云希带着墨饼欢喜地离开后,平王才想起那是自己仅有的三块金丝墨中最大的一块,不仅一阵无奈,自己对云晞太宠了,要知道一块金丝墨的价格甚至可以比上一座小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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