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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天气并不好,乌云在半山腰翻滚,我在陈书俊的车里,车在山间的公路上疾驰,鼻子里充斥着泥土、扬尘、汽油、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并不好闻,嗅觉混乱,如这个夏末。
又是一个季节,要过去了。
我拿起车前摆放的香水,好奇地闻了闻,坐了这么多趟陈书俊的车,我是第一次注意到这股香味,软软的,不浓不腻,却也不淡,像糯米甜酒般让人回味,我说:“真好闻啊,这是什么牌的香水?”
精巧的香水瓶上,贴的是我不认识的文字,像英文,又不是英文,不知来自哪个国度,只觉那澄黄色的清液,充满了浓浓的异域风情。
陈书俊的交友总是这样广阔,见识到那位名叫卡玛的新德里首席设计师的手艺后,我越发迷恋身边这个男人,迷恋他并没有因多金而世俗化的品味。
如果他来做艺术,我相信他一样会是个出色的艺术家。
陈书俊笑笑,说:“朋友从越南带来的土产而已,不值钱的,你喜欢香水,回头我给你买最好的。”
我连忙摇头:“我素面朝天惯了,用不来这种东西,只是出于艺术的眼光欣赏一下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他握着方向盘,认真望着前方路面,认真地说:“洛洛,我喜欢这样的你,真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幸福。”
我摸摸鼻子,说:“我们好好的,肯定能幸福啊。”
不知怎么,他说这句话时,我就特别感动,好像那一切事故、绑架、失忆等等人生坎坷,都已与我无关,我的世界里从此只有一个陈书俊,我爱他,信任他,愿与他携手到老,沉沦在这种美妙的异域芬芳里……
沉沦……
车窗外一成不变的路面,山峦,天色,看得我渐渐腻味,眼皮止不住地打架,奇怪我明明睡到下午才起床的,这会儿竟又犯困了。
脑袋更是昏昏沉沉,兴奋的神经们仿佛一瞬间疲软下来,我神智也渐渐有些不清楚,在副驾驶座上,打了个哈欠,就困得东倒西歪了,恍惚中,陈书俊的声音似乎响起,说:“洛洛,借你手机一用,我的好像没有信号了。”
我依旧歪在座椅上,鼻子里满是那异域的香水味道,听到他的话,我想也没想,就从包里摸出手机给他,没想到手脚也开始犯软,就像骨头被连根抽走一样,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好不容易把手机扔给他,就再也抬不起手腕了,那股奇异的香水味,在这一刻越发地甜美浓腻起来,让我连思考能力都逐渐丧失。
又不知过了多久,车依然飞驰在山间的公路上,窗外景象更是偏僻,满目荒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知开到了什么地方,我却只能在座位上死命地和困意做斗争,连开口询问的力气都拿不出来。
终于,车驶上一条盘山小路,路已变成干燥的黄色土路,陈书俊说:“快到了。”远处山峦之间,已传来轰鸣的雷声,山间乌云翻滚,空气闷热,让人憋慌,在这夏末最后一场雨落下之前,陈书俊争气的小跑车,终于在一栋突兀的木屋前停下。
我已差一点儿就要睡过去,纵使强睁着眼,精神也已快撑不住,那股来自异域的神秘香水味,仿佛已渗进我的血液,渗进我的生命里,怎样都无法驱逐出去,就算明知是这香水有问题,我也无能为力。
我眼睁睁地看着陈书俊掏出一个药罐,往嘴里倒了几颗,我顿时就明白了。
解药么?怪不得,他一点事情都没有。
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这总不会是用来助兴的药吧,陈书俊不像是奇怪嗜好的人啊。
我仰面躺在椅子上,手脚发软发凉,陈书俊解开他自己的安全带,凑过来,在我耳边极其暧昧地说:“我们到了,洛洛,你期待很久了吧。”
我靠,我什么都不期待,我只想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他说完,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又砰一声关上,竟径自把我仍在车里,一个人进了那木房子。
房子门口清清冷冷,别说什么酒庄,连块招牌都没有。
我靠,他难道在骗我?!
这时我才有些慌了,一慌,身体就拼命往下淌虚汗,加上陈书俊熄了火,再无冷气,我被闷在车里,又热又晕。
我耳边响起景深的警告,他说,陈书俊不是个好人,他说,洛洛你千万离他远点,他说,洛洛,我带你走,去到没有他的地方。
可我是那么天真地以为自己就是童话里的灰姑娘,以为景深只是以拆散男女主人公幸福为己任的恶毒男配。
汗水流进眼睛里,咸涩的刺激,痛的我好歹清醒了些,我摸到胸前放着的包,连忙去摸手机,想打电话,却摸了个空。
我才想起手机被陈书俊“借”走,一直没还给我!
车门被锁上了,一股绝望从我心中升起,那瓶该死的香水,依旧明晃晃摆在我眼前,似在嘲笑我的天真无知,我却再也没力气去扔掉它了,昏沉感再度袭来,我告诉自己不能睡,不要睡,可是世界已天旋地转,我依稀看到木屋的大门打开,一个酷似陈书俊的轮廓,走出来,他身边还有几个有说有笑的人,他们一步步朝车子走来,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他无心的失误,这依旧是一场童话,多么希望他过来开门放我出去,用他斯文秀气的声音温柔地说“对不起亲爱的。”
可是那憧憧人影,在乌云压迫的天空下,在雷声轰鸣的山野间,更像是收割生命的恶魔。
我又是多么希望,他永远也别过来,哪怕我闷死在车里,也不要落到他手上。
在惊慌与无力中,我最后想起的,是网络上关于任家月的那个帖子,我只是回复了无关痛痒的一楼,还来不及做更多帮助老任的事,还来不及和老母说再见,还来不及……和景深……说对不起……
大雨终于倾盆而下,雨水像鼓点一样打在车窗上,我的世界一片混沌,在浓烈的香味重,终于我头一歪,昏睡过去,再无知觉。
倾世的雨,倾城的谎,没有尽头的路,诺言如生命,轻如鸿毛,在可笑的世间,死亡散发异域的香味,在荒诞的时间,天真践踏为鞋底的泥泞,世上没有童话,没有传说,没有神,谁也不能救赎堕落的灵魂,我在命运的掌心跳舞,身后是万丈混沌,在这飘摇的人间,我看不到宿命的终点,没有光的明天,被王子欺骗的双眼,南瓜车与死神擦肩,雨声淹过殿前。
睁眼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极其简陋的室内,而四肢都被缚在一张硬板床上,衣服撕开了半边,露出半个胸罩。
我试着动了动,却挣不脱这绳子,手腕脚腕都被绳子绑着勒得生疼,只有脑袋还能稍稍动弹,我看到了这个陋室的右面有一扇门通往外头,门开着,外头的谈话声也清晰传了进来。
我立刻按下了喊救命的念头,重新闭上眼睛,听他们说些什么。
“阿望,你是不是喝多了,北京城什么漂亮姑娘没有,你还执着这个女人?都八年了,这不是你的性格!依我看速战速决,咱们不是没人盯着!出来太久会有人起疑心的。”这急迫的,一改往日慢条斯理风度的,是陈书俊的声音,这声音,化成灰我也认得。
“没事呢,不在场证据我早安排好了,来来来,阿信,喝酒先,喝了这碗酒,就玩那娘们去,嘿嘿嘿……”
“高望!现在不是玩的时候!”
那个玩味的声音被陈书俊厉声打断,我才记起,这不就是那日开生日派对的高望么?高望是陈书俊的发小,他们两人,把我绑这来,到底想干什么?
“是啊,阿信,你太急了,怕啥,哥几个横行北京城,别说这荒郊野岭的,哥去闹市区杀人放火都没人敢把咱怎么样,阿信啊,几年不见,你的胆子怎么变小了?”又一个暧昧油腻的声音,我不知道是谁,估计也是他们一伙的。
高望的声音响起:“来来来,喝酒壮胆,嘿嘿,阿信啊,这事儿你又不是没干过,当年你可是咱哥几个里最狠的,怎么如今怕成这样?”
“不是怕……”陈书俊的声音犹豫了,“我总觉得今天有哪里不对,咱们还是利索点吧,这娘们总是颗定时炸弹,昨天还叫人绑架了,看样子白家也盯着她,要是她上法庭作证人,不但周辉,我们家都要惨了,妈的,网络上那些屁民这时候都出来闹腾,这舆论老爷子都压不住啊……”
“没事没事,哈哈,哥不就惦念着这小娘们的身体么,阿信你放心,很快的。”高望的笑声。
“是啊,阿信,你当年不是答应让哥几个品尝的么,没想到这妞后来给跑了,相貌也大打折扣,但那香喷喷的身体还是在的啊,哈哈哈哈……哥玩女人,从来只在意身体,哈哈哈,阿信你啥都别说了,一会我和阿望先去尝尝,完事了咱们再灭口。”
女人、身体、灭口、证人、法庭、当年、周辉、任家月……
他们举杯祝酒的声音被一阵阵的雨声淹没,一时间,我脑袋格外清醒,那些零落的字眼,残缺的线索,逐渐在记忆中构成一张张落寞的脸,甚至有依稀的回忆片段,一幕幕放过眼前,可惜我已无能为力,在这里,等待我的只有死亡和凌辱,哭,恨,怨,悔,怎样都无用,我只怪我自己,怪我太过天真太过愚蠢,在糖衣面前,我竟轻易相信了魔鬼的童话。
待我好的人,我却欺骗他们,如今没有人能救我,连我一向不离身的眼镜也不在了,我仰面躺在木板床上无法动弹,如一条任人宰割的鱼,绝望和恐惧渐渐有如屋外雨声急迫而来,我闭上眼,欲哭无泪。
一个人走进来。
是高望。
他面色通红,大概是喝高了,步伐也有些不稳,那张昔日油光满面的脸上,多了几分猥琐和下流,而我像欣赏马戏一样欣赏着他,死到临头,我反而什么都无所谓了,只是顾自好奇,想不到高望、陈书俊他们这样身处上流社会的体面人,竟也会拥有下流表情的。
是不是,人的骨子里,无论高低贵贱,都是同样的灵魂?
高望的手摸在我脸上,我厌恶得想吐,冷声问他:“陈书俊呢?他是不是没脸来见我?”
高望笑了,是望着待宰羊羔般的笑,他说:“什么陈书俊?你也太天真了,哈哈,这里只有陈信。”
他说:“夏洛,你也该明白了,你是不能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你好好配合我,我还能给你老妈安排个好生活。”
他说:“我不是陈信,我这人啊,知恩图报,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可不像陈信,把你爸弄死了还装好人。”
他说:“夏洛,其实八年前我就喜欢你,没想到陈信招呼也不打就下手了,虽然他答应了和我玩交换游戏,却一个不慎让你跑进精神病医院里头。”
他说:“命运真是奇迹,当我们以为你已死的时候,你又好端端出现在报纸上,当我以为我要遗憾一生的时候,你又投怀送抱到了我怀里。”
他说:“你好好配合,我会疼你的,也会让陈信赏你一个全尸的。”
“否则……”他最后嘿嘿笑了,“你想想任家月吧……”
他油腻的脸,带着一张大嘴,凑过来亲我,我胃里一阵翻滚,猛地扭过头去,心想着就算我死了也要拉你个垫背的,好歹也把你弄成太监。
可是这一扭头,让我看见了床边的桌子上,高望伸手可及的地方,原本没有的,他刚刚带进来的,一把黑洞洞的枪。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们竟然有枪!要是我不配合他,他会不会一枪崩了我?
在我的厌恶和惊恐中,高望的手来抓我的下巴,看来我让他恼羞成怒了。
可接着,一个更加恼羞成怒的声音出现在房门口,是陈书俊,他在那大喊:“阿望!快快快!有人来了!他妈快走!”
高望眼神一抖,瞬间扔了我,揣起枪,飞快冲出门去,接着门外响起砰砰砰的闷响。
一声一声,像是钢针打在我心里。
半天中有惊雷轰隆隆落下,大雨在窗檐前连成一线,那声音凄美而缠绵,如东去不返的流水。
我想,这是不是一场梦。
我的后脑因胀痛产生一阵阵昏眩,看不清床板上近在咫尺的木纹,我闭上眼,胸口的窒息让我想要大声尖叫,可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这个无边的世上,只有我失了声,失了明,失了听觉,失了记忆,失了一切,我一个人茫然躺在生死之间,每一秒都如亿万光年的煎熬,却又好似在一瞬间,这世上所有的声音所有的色彩所有的记忆都涌进我的身体,我能听到血肉碰撞又崩裂的声音,沉闷而又凄厉,如午夜山岗上倏然惊飞的枭,翅膀带起的风足以刮得我双颊生疼,而那些嶙峋的山巅,凄渺的枝头,会不会在你走后,开出艳丽的红色花朵?
命运赠予我一场荒诞的旅行,我们穷尽一生去挣扎,去追寻,去逃离,我们苦苦流浪,跋山涉水,却依旧回到最初的原点。
你采下枝头的花,轻放于我唇边,命运将我带到你面前,又宣判我们这一世的终结。
屋门终被打开,我见到死神微笑,他敞开双臂,引我投归,我想我惟独遗憾的,是没有向一个人说对不起,他护我,顾我,乞求我,我却伤他,恨他,不信他。
对不起,景深。
我坦然合眼,身体却忽然一松。
眼角有细微的刀光闪光,绑在我身上的绳子顷刻间被割断,扑簌簌滑到地上,死神他拿着匕首,黑着一张脸,望着我。
黯淡的天光中那眉目依稀眼熟,特别是他面门上,从鼻子到嘴唇到下巴,那一道道鲜艳狰狞的血迹。
呃,死神也会流鼻血?
他说:“老姐你没事吧,吓死我了!”
我坐床边愣了半天,才意识到,这个一身黑色尼龙雨披的家伙,不是死神,是祝欢。
脑袋里似有根绷紧的弦在这一瞬间“啪”地断了,我无法置信地抓着他的手,生怕他只是一个幻影,我根本顾不上自己凌乱半敞的衣服,只是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死死地抓着他一双手,我语无伦次:“你……你怎么能找到我……”
那种绝地逢生,在死亡边缘转一圈发现自己还好好活着的感觉,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姐,对不起,我没来晚吧?”他轻声说,然后抱起我。
我也是这辈子第一次发现,这个我只当他是小弟的男人,也会有温暖宽厚的肩膀,我贪婪在这种死而复生的喜悦里,这一刻我不是他的老姐,他也不是我的小弟,他像一个兄长那样,语声沉稳地安慰着惊恐未定的我。
我忽觉额头热热的,一摸,满手的血,这才意识到祝欢的鼻子破了,这是他的鼻血,或者说是……呃,他的脸上,贴近看了也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那些硕大的乌青和血痕显示着它们的主人刚刚经历过一场激烈的肉搏,尤其是,他的胸膛,依旧剧烈起伏着,而鼻子上破了一大块肉鲜血淋漓的地方,赫然正是他从前挂鼻环的地方。
祝欢这个人,永远都是那么神通广大,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找到这里来的,只知他必是来得太急,连鼻子上的鼻环都来不及卸下,这才在斗殴中被人扯了,我光想着,都觉得疼。
“你把他们打跑了?”我心痛地夸奖他,“你真猛!”
“不,那群王八蛋,他们有……”
祝欢的话说到一半,“咣当”一声巨响,像是心脏被重重拍了一记,我大张着嘴,吞进一肚子空气,喉咙口噎在那儿,紧接着玻璃窗爆炸的,是一枚子弹带着热气钉在对面的墙壁上。祝欢一摸耳朵,好家伙,又是一手血。
“他们有枪。”他苦笑着说。
我和他躲在墙角,顺着他的手指往外看去,茫茫雨幕中,依稀有一辆破烂不堪的越野车停在树荫遮蔽处。
“我们开来的车。”祝欢无奈道,“被他们打成这样了,算我命大,总算冲进来见到老姐你了,所以现在出去是个问题,他们是绝对要把我们群灭的……”
这时我不敢相信也得相信了,这不是电影,是实实在在的生死考验,在大雨中的京郊,在这样一座无人的荒山上,在这个我永远忘不了的夏末。
我眨着眼睛,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可视线还是模糊,我早就想不起我的眼镜被他们扔在哪个角落里了,眼前只有丛林昏黄的天色,接天的雨幕,叶间沸腾的雨水,以及这个奋不顾身来救我的弟弟。
愿这夏末最后一场雨,永远留在我记忆中。
祝欢说:“姐,我们必须再撑半个小时,撑到警察来,来之前我报了警,然后我们等不及,先开车赶来了,哎,幸好那次我哥们写了个窃听软件,我看着好玩,就安到姓陈那王八蛋的手机上去了……”
我说:“啊?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那天你们去看流星雨的时候啊,”他一脸理直气壮的表情,“我觉得他不是好人,就给他手机做了手脚,哪知这王八蛋狡猾的狠,手机一直关机,估计有好几个,他手上这个到今天才开机,他的通话录音,就发到我手机里了。”
说着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机,那屏幕已经漆黑,“刚摔坏了,”他郁闷地说,“还要等回警察局去把内存提出来当证据,老姐,说实话,我当时给那王八蛋装窃听,确实抱了一点私心的。”
“没想到,因此救了我的命。”我说,说着开始笑,笑着又开始哭,嘴里是说不清的滋味,我又哭又笑像个傻子一样任由这个弟弟把我搂在怀里,明明挂彩的是他,毫发无伤的是我,他却反过来安慰我。
我老母说得没错,我就是个平时凶猛关键时刻掉链子的人,我恨我的没用,我的软弱,我说:“对不起,老弟,害你卷进来,如果我们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要请你下馆子。”
祝欢看了我一眼,若是平时,他一定会说“就你那青黄不接的工资,得了吧。”而我会刮着他鼻子夸奖他“难得你小子用对了一个成语嘛。”
可现在,他却出乎意料地温柔,说:“好,我不但要你请我吃饭,还要听你的话,找到女朋友。”
顿了顿,他说:“姐,要是我实在找不到女朋友,要不你就……”
话音未落,又是两声枪响猛然激起,回荡在屋外。
我听得一缩脖,抖成一团,颤抖着牙关说:“他们在放……放空枪?他们不会打……打进来吧……”
“不会。”祝欢扬眉,半边脸映在窗口投进的并不明亮的天光中,半边脸隐没在黑暗的阴影里,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听他含着自己脸上的鲜血说:“景深一定会让我们撑到警察来的。”
……啊?!
“景深?!”我瞬间瞪大了眼,“他也来了?他人呢?他怎么没进来?他在哪????”
“是啊,不然你以为我们能安心躲在这里啊?子弹早飞进来了!”
我瞪着这个满脸鲜血的,前一刻还温柔似海的男人,说不出话来。
祝欢又连忙解释:“时间太紧,怕你出事,只有我们俩,我上你家去找他,他一听,就和我一块来了,反正他说自己身手好,就在外面负责引开他们,他料的没错,果然他们有枪。”
……怎么可以这样?!
我在这里像个鸵鸟一样缩着,景深却在外面冒着大雨保护我们,怎么可以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他为什么会这样!
“……祝欢,我们不能这样,这太没良心了!”
我急得大吼,挣脱着要出去,身子却被祝欢牢牢压在墙角,“你不能出去!”他也大吼,“我负责进来找你,他负责吸引他们火力,这是我们来的路上就商量好的!”
可我们躲着,让他垫背,我一辈子都不会好过的啊,他根本不欠我们!
我疯了一样挣扎,祝欢更像一头疯了的牛,眼眶通红把我按在墙角,黑色雨披往下滴的已不是水,而是他面上的血,只不过这头牛的鼻环已被扯了,只剩一块肉有些滑稽地挂在那儿。
而我明知我出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或许还会添乱,但我到底不能安然坐在这里,而让一个与我无亲无故的男人,一个被我恨过伤过欺凌过的男人,为我在外面负伤赴死。
又是几声零星的枪响,接着是一片死寂,连倾盆的雨声,都显得那样飘渺,听不到声音,我的心顿时像被掏空了一样,直觉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生生从我生命中剥离出去了,那种疼痛,比真实更残忍。
是不是,总要失去了,才会后悔。
景深。
景深……
“姐……”
我此刻双眼呆滞又疯狂的神情一定很可怕,祝欢的声音已经带上了恳求,可我铁了心要出去,哪怕出去就是翘辫子,我也想看他一眼啊。
祝欢最终松开了手。
我没命地冲出去,可是外厅只有零碎的桌椅和血迹,而屋外也是倾盆大雨,雨中,一个人影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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