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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岚
我是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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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说你不认识我啊?!
哦,那恭喜你,你是个合格的好公民,知法守法,来自国道。
虽然我当年没有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踹北海幼儿园,但怎么说也算一个致命的人物
啊,不好意思,本来想打‘知名’的,结果手一抖,变成‘致命’了……
嘛,不过也差不多吧
我生下来就被扔掉了,一开始就没有父母,所以也没什么特别伤心的感觉。
听说我小时候住在孤儿院里——事实上,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是毒枭‘外公’众多养子,养女中的一个。
或许是因为运气,我被选中了,成为他亲生女儿的玩伴——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比我小5岁,说话很柔,不过身体不太好,我要做的就是晚上接受一堆杂七杂八的训练,白天陪那个小女孩玩——要知道,这比起其他的‘养子、养女’要轻松多了……
那时候我认识了陈超,大我两岁,长的很高,他是小女孩的哥哥的玩伴——或者说玩具比较贴切,小女孩很可爱,但他哥哥很可恶,对陈超不好,和我差不多大——不论是年龄还是体形,看人的眼神像豺狗。
虽然小女孩和我无冤无仇,甚至很多时候我觉得我们是相当好的朋友,但出于嫉妒或是害怕,我常常觉得那个小女孩的存在让我感到威胁
12岁的时候,机会来了
‘外公’的生意出了问题,开始10几天10几天不回来,很多日常的事务都交给了陈超的主人,就是那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手里,于是,我找到了陈超,我们有了一个计划——
除掉那两个小孩
我们把小女孩一直在服用的维持生命的药物换成了糖丸——我还记得当时自己那么做的时候,小女孩还很高兴,因为药变得好吃了……
小男孩虽然对我们不好,但他很喜欢他妹妹,没过多久,她妹妹死了,他很伤心,命专属于他的死士把小女孩的死讯告诉‘外公’。
可惜,他的专属死士是阿毛,他和我们一样,也是被‘外公’从孤儿院里买下来的孩子,消息被拦下,我们有了更多的时间。
我们开始拉拢更多的势力,等待着羽翼丰满的时刻,从孤儿院买来的孩子们很快就成了我们最忠诚的爪牙——是的,一帮不超过18岁的孩子
最后,陈超杀死了他的主人,同时,我们继续以他主人的身份安排着一切,开始撒网,等待着大鱼回来——我们绝不是天衣无缝,但出于某些原因,‘外公’的人有很多或许嗅到了风声,但,并不行动,只是等着看热闹。
然后,‘外公’回来了,我们依然以陈超主人的身份,安排了接风洗尘的酒宴——宴请了所有分部的老大,以及一些与那些老大同行的人——所有人都不准佩戴武器,当然,我让我们的人代替了保全的工作。
然后,按照计划,我穿着礼服装成陈超的主人,走过长长的地毯去见‘外公’,我害怕得几乎在颤抖,然后一双带茧的手佛上了我的头顶
“辛苦了。”声音慈祥得让人难以相信它会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毒枭发出的。
呵呵,我几乎就要笑出来了,然后在那双手的主人转过身去的时候掏出手枪,稳稳地扣下扳机。
“啊呀,您认错人了哦~~”
在那之前,我从不知道自己可以发出那样残忍的声音……
接着,我们的人冲了进来,控制局势,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勉强地坐上了老大的位子——因为帮中的规矩——任何交椅都可以挑战,干掉他,然后占有。
开弓没有回头的箭
即使再不愿意,我还是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
贩卖毒品,贩卖人口,贩卖军火,绑票,杀人,混战,血拼,处理叛徒……
有时候路过警察局,我甚至有直接冲进去找人一枪干掉自己的冲动……
但,我知道那不可以,为了我的兄弟们,我不能那样,既然坐在了这个位子上,那么势必我就要放弃很多,没有权利抱怨,我只能尽我所能减轻罪恶,果断地抛弃某些业务,尽可能快地漂白,让兄弟们可以上岸,可以正正经经地做人
如果真的有的选,哪里会有人想混□□?!
“喂,靠,我说阿毛、陈超,你们干嘛呢?难得你们老大我说得那么慷慨激昂,你就不能端杯水来么?! 啊?你问我那卧底的小子怎么处理?”
“还要问?照规矩扔到海里喂鱼啊!!!”
嗯,差不多就这样了,我们这种人RP好,做了婊 子就不立牌坊
混了黑就不说自己济世救民
坏事我做了,所以,到时候被抓去枪毙也不会赖账
好了,废话就不说了——
“我靠,就一定要我自己去倒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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