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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
莫小钱在斗地主。莫小钱在杀人。莫小钱在和阿伟喝劲酒。莫小钱在和裴少谈音乐。莫小钱在和锦衣、流苏侃电影。莫小钱在和走走抽烟说笑话拍桌子骂人。
莫小钱终于摆脱了文艺女青年的形象。越来越象个“贱”人。
莫小钱最初决定混翡冷翠,是因为想看书的。第一天看了一本书,第二天看了半本,第三天借了一本回家。第四天发现翡冷翠里,除了她是没有人看书的,于是热火朝天的加入了其它文体活动。最喜欢的是杀人,5人制,7人制,9人制,13人制都行,只要能杀人就行。不杀人的时候饭局,不饭局的时候喝酒,不喝酒的时候看电影,不看电影的时候打牌,不打牌的时候聊天。翡冷翠开始成为莫小钱的生活,一段永远不会再有的狂欢。
混,是莫小钱的天赋。尤其是在这样的同类中,她混的如鱼得水。但是有一个人,她好象永远也无法靠近。虽然那个人总是在微笑,可是莫小钱总感觉他好远。
莫小钱有点恨他——态度友善,笑容温暖的林烽。从一开始,他就用这样的笑,划出一条界限。莫小钱多喜欢看他的笑容啊,但是看着看着,心就感觉到悲伤了。她知道,林烽的眼里看不见她。
林烽喜欢坐在二楼,因为那里总是安静。众翡们都聚在楼下,莫小钱经常在楼下大笑大闹时,心里想着他在上面静静坐着的样子。
混了半年,她只单独和他讲过一次话。那天是周末的上午,阳光出奇的灿烂。莫小钱去翡冷翠找一本书,推开门,竟然只有他一个人在。她顿时有些脸红,一句话没说,就走到书架上找书。找了半天,感觉自己什么都看不见了,满满的书架,没有一个字看到心里去,就胡乱的抽了一本往外走。走到一半转回身,对林烽说“这个我借走,要不要登记一下?”林烽竟然也有些慌乱,例外的没有奉送招牌笑容,只说“不用了,你拿走吧。”
莫小钱经常想到那天,林烽不笑的样子。她觉得他真是好看,笑或不笑都那么好看。如果他不喜欢笑多好,至少没有那样的距离感。
莫小钱越来越恨林烽。恨到开始无视他,和翡冷翠的任何人都有说有笑,唯独不肯和他讲一句话,看他一眼。
莫小钱越来越象兔子,善良无害的躲在角落里,竖着耳朵听着于林烽的一切消息。他的工作,他的前任女友,以及,他为什么还是处男。
走走说“肯定会分手啊,什么年代了,他谈恋爱那么纯情,谁受得了。”
莫小钱在心里默默呐喊“我啊,我莫小钱受得了”
锦衣说“流苏喜欢他,估计也没戏,林烽肯定不喜欢她那款的,不过咱们还是要帮她。明天吃饭喝酒,把他俩灌醉了扔酒店去。”
莫小钱红着眼看锦衣,恨不得在她脸上瞪出个洞来。
流苏是专业杀手,敢爱敢恨的主儿。莫小钱觉得自己再不下手,林烽的处男生涯肯定葬送在流苏手里了。可是凭什么?莫小钱不忿,平时连话都不说一句,凭什么堂堂莫小钱要管他的死活。
莫小钱眼晴越来越红,人越来越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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