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和玛丽苏开玩笑

作者:打酱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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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芙蓉


      西蒙娜·波伏娃是芙蓉·德拉库尔万分崇拜的偶像,虽然她的一生惹人非议,身后留下种种猜疑,但芙蓉依旧为这位女性主义先驱者明晰的头脑,坚毅的性格,以及火焰般的生命力所打动。
      法语里的波伏娃,念起来就像英文里的海狸,在芙蓉看来,这两个词发音之优美令人动容。
      她第一眼见到赫敏,就认定她是一个既像波伏娃又像海狸的人,是她一直渴望与其成为挚友的那种人。
      前年夏天,芙蓉和赫敏在巴黎德尔希女子中学相遇。
      那一天,是赫敏被母亲丢在巴黎街头后的第七天。
      之前,她寻找住处时,帮一对经营小旅馆的老夫妇解决了一个棘手的计算机问题,为了表示感谢,两位老人以极其便宜的价格租给赫敏一间地下室,很快,她又在附近找到一份帮美国移民的小孩补习数学的工作,生活渐渐有了着落,她的心情也放松下来,开始想念图书馆。
      她向房东打听,听说离小旅馆三条街的地方,穿过中心广场,有所古老的德尔希女子中学,学校里有个颇具规模的图书馆,暑期时对青少年免费开放。
      得知了这个好消息,赫敏迫不及待的前往。
      抵达后,她在优美的校园里逛了一圈,发现布告栏里有个关于女性主义的公开讨论会令她很感兴趣,便决定去参观。
      她来到教学楼二层,在一间小型会议室门口发现了本次活动的详情海报,正当她驻足观看时,一声怒气冲天的尖叫声扎进她的耳朵,紧接着,一方黑乎乎的物体迎面飞来。赫敏凭着本能感觉到那东西的价值,运动神经忽然觉醒,一个飞扑,将不明飞行物牢牢抱在怀里,定睛一看,是一款银灰色的苹果笔记本。
      她赶紧朝笔记本飞来的方向望去,一间豪华的小型会议室中,四面凌乱,一地狼藉,一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姑娘,浑身缠满电源线和网线,倒在地板上,歇斯底里的滚来滚去,作茧自缚一般,把自己卷近了柔软的地毯中,仅有一只手露在外面,恶狠狠的将一切能抓住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
      “卑鄙!下流!愚蠢的线头,我命令你马上放开我!否则我跟你们公司法庭上见!”
      赫敏呆愣几秒,冒着枪林弹雨,上前扯住地毯,用力一拉,把里边的人抖出来,再趁此人晕头转向的时候,将她从线头里解放。
      美丽的金发姑娘挣脱束缚,趴在地板上,大喘两口粗气,又瞪圆了眼睛,恶狠狠的冲一边的笔记本怒吼。
      “我不会认输的!”
      话音未落,她目露凶光,本来姣好的面容,突然变的有点像只猛禽的脸。
      她挥着拳头,不屈不挠的捡起电源线,想站起来,不料又被电线绊倒,撞在旁边放笔记本的桌上。笔记本一半都放在桌沿之外,这么一撞,从桌上掉下来,正砸在金发姑娘头上。
      “难以置信……我被麻瓜打败了。”
      金发少女悲壮的扑倒在地板上。
      你是被自己打败的……赫敏这么想了一会,才发现这个女孩刚才提到了“麻瓜”。
      她将昏倒的女孩放进宽大的沙发里,照料了一阵,凭借自己有限的法语功底,从对方语无伦次的话中,大致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
      女孩名叫芙蓉·德拉库尔,是这所学校董事的侄女,也是这次女性主义讨论会的举办人,这是她第一次在没有仆人的帮助下使用笔记本电脑,本以为小事一桩,不料却被打结的电源线摆了一道,缠在里边。
      赫敏边听芙蓉抱怨,边将会议室迅速整理好,并飞快的解开难舍难分的电源线和网线,插进它们各自的插槽,一点开关,打开了电脑,顺便对系统做了一番优化。
      芙蓉为这一系列灵巧的动作惊呆了,就连她们家最懂电脑的家养小精灵向日葵,都要轮番一试才能对付这些插槽,更别说用两根以上手指头来打字,看也不看的敲出这么多字母。芙蓉一直以为按错一个键,电脑会爆炸。
      她对眼前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女孩好奇极了,来来回回打量多遍,总觉得似曾相识。
      她想了一会,终于找到了答案。
      这女孩的牙齿像一头海狸,五官和气质,则像极了她挂在卧室墙壁上的那张照片——《第二性》的作者——英勇无畏的女战士西蒙娜·波伏娃。
      芙蓉瞬间喜欢上了这个陌生的女孩。
      讨论会开始的时间到了,却没有第三个人到场。
      芙蓉并不失望,她请唯一的客人坐下,用自己所学不多的英语,与之交谈。
      这是场非常费力的交流,却达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两个人虽然在语言上不十分流畅,但很快她们发现,彼此在精神上有很多地方异常合拍。
      她们从波伏娃的《第二性》谈起,聊到了安吉拉·卡特、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苏珊·桑塔格以及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又讨论了身为女性的荣耀和困境、所面临的严峻考验,更明确了当下要承担的责任和未来努力的方向。
      太阳下山时,她们紧握双手,确立了目标,许诺一起努力,成为心目中向往的女性——温柔的可以亲近,强大的可以依靠。
      在芙蓉的要求下,她们互相拥抱。芙蓉悄悄告诉赫敏,自己在布斯巴顿就读,而赫敏也说出了霍格沃茨的名号。
      两个人会心一笑。
      芙蓉知道眼前这个像极了海狸的姑娘和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更是心花怒放,完全不顾母亲反对,毅然决然把赫敏请到了自己的别墅——蒙巴纳斯大街一百零三号——聘任她成为自己的英语兼计算机家教,或者说聘请她成为自己的朋友。
      不得不承认,芙蓉没什么朋友。
      她的母亲自她小时候就限制她接触男孩子,以至于到现在,她既不喜欢和男生交谈,也害怕和男生交谈,而女孩子们,很多都不喜欢她美丽过头的外表和无可匹敌的成绩,更要命的是,芙蓉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傲慢阻碍了她与别人的交往。
      她对此也颇为无奈,这份天然的傲气,是从奶奶那里继承过来的家族传统,又在母亲的培育下生长得根深蒂固,但在内心深处,她并非真的瞧不起什么人。
      芙蓉·德拉库尔常常被贴上目中无人、自私任性、奢侈无度的标签,事实上,说到底她只是个怪人,或者说某些方面的笨蛋。
      她刚刚会走路的时候,就展现出惊人的顽固和独立,却又可怕的缺乏自理能力。她确实聪明,学校里的功课没一门能难住她,十八般乐器也样样精通,可一遇到别人认为轻而易举的小事,她的大小脑就瘫痪了一般,只能放弃治疗。
      小时候,她不能顺利的把衣服脱下来,就找来把剪刀把衣服剪开,顺便再在掌心划出个口子;衬裤上的绸带松了,她宁愿一整天都不系好——她自己完全不会系——也不肯让别人帮她把下滑的裤子整理好;吃饭的时候,哪怕食物泼的到处都是,甚至沾到她的头顶上,她也誓死不肯放下刀叉,让别人拿小勺子喂她。她万分不愿意接受家养小精灵的照顾,认为自己什么都能办到,但真当她把小精灵从身边成功赶走时,不出半天,她所到之处,就像经历了一场世界性浩劫。
      她总是完全不顾忌别人的看法,与其说对自己充满信心,不如说根本没想到别人会对她有看法。她喜欢大自然胜过家里优雅的客厅,越是在刮风下雨的时候越想跑到外边去,很多人认为这样会培养出一个坚忍的孩子,但他们显然错了,她总是长疹子、被虫咬、得一堆大大小小的疾病,而且对陌生人和野生动物始终没有合理的戒心。最要命的是,她比谁都娇气,易受伤害,老是在出事之后大惊小怪的叫上半天。
      没人受得了小时候的芙蓉,每请一位家庭教师,就意味着有人要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收拾行李,落荒而逃。极个别能忍受这位大小姐的人,也会很快感到挫败,因为芙蓉总是分心又常常逃课,却几乎学什么都是又快又好,看起来根本不需要别人教导,更何况她毫无兴趣把所学的东西用在正道上,既不愿在她妈妈的客厅里为客人背一首长诗算几个难题来彰显门楣,也丝毫不肯参加各种级别的比赛去弄几枚奖章光宗耀祖。
      至于这么倔强的原因,芙蓉自己也说不很清楚,只是她模模糊糊的记得,自己在五岁之前还一直任由母亲摆布,任凭人们在她脸上涂指抹粉,把她打扮成一部精装版的法国言情小说。直到有一天,她在母亲的沙龙里听到大人们为德拉库尔家没有一位男性继承人感到头疼时,她毅然决然的当场脱下了身上粉红色的裙子,无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径直走出了客厅,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回去过。
      从此之后,她开始认同每一样周围大人反对的事情,反对他们认同的全部价值。
      你们说有身份的人应该穿皮草,那么我就要反对无谓的杀戮。
      你们说环境污染的问题不如自己工厂的收益值得关注,好的,我要加入环保组织。
      你们说没有什么比制作精良的上等羊羔肉更能抚慰你们的身心,那我偏偏要在酒席上宣传一下素食主义。
      这种和大人针锋相对的势头,直到她的小妹妹出生才有所缓解。
      妹妹出生后,芙蓉开始专注于做一个好榜样,变得更用心学习,更温柔耐心,更独立自主。她是如此努力,以至于终于比之前,看起来似乎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点。
      这只是一种比较鼓舞人心的说法。
      事实上,她还是不会穿衣服,不会系鞋带,不会打理头发,不会收拾房间,爱冲她摆弄不了的东西宣战,一开战马上败北,只好对着空气大发雷霆。
      除了拉丁文、希腊文、哲学、数学、古典音乐、古典文学、博物学以及学校课程外,她依旧什么都不会,日复一日,奋勇的糟蹋着日常用具,摧毁一切生活必需品。
      那个夏天,芙蓉又一举拿下了全校第一的好成绩,但令她兴奋不已的却是她从挥舞魔杖的手法中领悟了拧皮筋的诀窍,终于学会了自己梳辫子。
      以这种莫大的进步为支持,芙蓉说服父母让她开始一段独立的生活,经过长时间交涉,父母准许她可以到叔叔当董事的女子学校兼职,并一个人住在别墅里,而她则要接受父母一天三次的探视,还要带上两名家养小精灵。
      芙蓉百般不情愿的答应下来。
      她满怀希望的到了叔叔给她安排的工作岗位上,然后拿着大把的奖金无所事事。
      就在她几乎对生活失去憧憬时,好运降临。
      赫敏走进她的生活,不仅救了苹果笔记本,更拯救了芙蓉的人生。
      芙蓉欢天喜地的把赫敏捡回家,她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知道赫敏是怎么做到的,她把自己和芙蓉反锁在房间中三天三夜,在芙蓉的父母担心至极要破门而入前,她们互相扶持着,从屋里走出来,憔悴不堪却露出了终极幸福的笑容。
      芙蓉热泪盈眶的将一只运动鞋展示给她的父母。
      那一天,她在度过了一段漫长的人生后,学会了系鞋带。
      两位家养小精灵喜极而泣,亲吻了主人亲手打好的活结。
      芙蓉请了巴黎最好的摄影艺术家,帮她和那只系好鞋带的运动鞋合影留念,把放大的照片悬挂在走廊最明显的位置。
      随着时间的推移,德拉库尔家族的走廊里,又多了许多照片,上边记录着擦过的桌面,洗过的手帕,扎紧的蝴蝶结,别的刚刚好、没带任何血迹的胸针……
      最振奋人心的是,暑假结束前夕,芙蓉学会了开启手提电脑和换灯泡。
      她感到自己成功的与麻瓜文明做了第三类接触,心中无比骄傲。
      从那时期,赫敏·格兰杰的名字深深地烙刻在芙蓉的心中,与西蒙娜·波伏娃并驾齐驱,甚至有更高于此的趋势。
      她在内心无限感慨,赫敏是世界上最无愧于海狸称号的人,完美的诠释了智慧、顽强与门牙。
      夏天结束时,她们的友谊将日久天长,而分别的日子也不可避免的到来。
      芙蓉心里清楚,赫敏不可能一直留在身边,却还是在她准备离去的前一刻,紧紧握住她的手,不愿松开。
      她送给赫敏一本一共有三百条信息流量的即时通讯本,叮嘱她常常与自己联络。
      离别前,她们互相拥抱,再一次说出了两人之间的诺言:一定要成为那样的人,温柔的可以亲近,强大的可以依靠。
      分别一年多后,借着火焰杯点燃的机会,芙蓉来到霍格沃茨,又见到了昔日的挚友。
      命运的选拔即将开始,芙蓉并不怎么在乎,她清楚的知道勇士的荣誉非她莫属。
      此时,更重要的是,坐在赫敏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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