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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晖(四)
松鼠可不可爱已经与我无瓜了。
因为我是黑户,所以没办法登记住进安保设施看上去都不错的宾馆。
刚刚买了不久的表指针已经越过了10的刻度,昭示着真的已经很晚了这个事实。
我只好退而求其次去寻找不需要登记身份证就能住进去的小旅馆。
靠着不多可以认出的汉字,我按照街上牌子所指的方向慢慢摸索,终于找到了一条不算很寂静的小道。
因为是小巷的原因,这里似乎没有铺上整齐的路面,有些坑坑洼洼的。
现在有些晚了,巷子里只有几盏孤灯和深处亮着灯光的小旅馆的大门。
右手突然受到拉力,我下意识的拉紧了右手牵着的孩子,才避免了他摔倒的结局。
好不容易进了旅馆的大门并在前台进行了一番艰难的交流,等我们拿着房间钥匙开门走进旅馆的房间,我看到简陋的房间里挂着的时钟已经指向11。
把门关好后我只觉得浑身的力气都已经消散了。
将袋子扔在床头的柜子上之后,我就把自己砸在了床上。
别问,问就一个字。
累。
然后我感觉到自己的手被拉着拽了拽。
在触碰到床之后我觉得我身上真的一点力气都没了。
于是我翻了个身,伸出两条胳膊抱住了床边的他,一个用力之后再次翻身把人给抱到了床上。
眼睛好像已经睁不开了。
我的意识昏昏沉沉的,揉了揉他的头之后说道:“别闹了,先睡觉。”
当然,脑子昏沉的我此时已经忘了他听不懂我说话,只觉得手下的触感真的很棒所以一点都不想撒手。
所以当我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一颗橙色的,毛茸茸的头顶。
橙发的孩子被我摁着抱在怀里,很安静,应该是还没醒。
我尽量轻轻的将他平放在床上,然后才起身洗漱。
镜子里的人除了一张精致的脸,浑身上下都透漏着糟蹋两个字。
等我将自己收拾好,才开始捋一些我昨天发现的那些关于还在睡着的那个孩子的事情。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富贵家庭里娇生惯养出来的小少爷,毕竟那双手足够干净,刚被我带着的时候又老是炸毛。
我本来以为他在珠宝店外摔倒是被太长的披风给拌着了,可我带他买完衣服才发现,那不是。
他就像是初生的婴儿,模仿者肉眼所见的一切,包括走路。
因为我牵着他的时候,刚开始他还一直想摔倒,在适应了之后才慢慢习惯,在商场下楼时他的姿势似乎也很僵硬。
旅馆之外那次应该是刚下平坦的公路不习惯,所以猝不及防之下又要摔倒,被我拉住了。
也对,谁家小少爷就算丢了估计也不会什么都不穿在一个刚刚经历过爆炸地方的正中心处。
那地方圆不知道多少公里,他一个孩子短时间之内根本到不了那么中心的地带。
可他分明又会说日语。
我觉得我的脑容量有些不够用,这些真的太为难我钟小意了!
十六岁的我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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