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中心短打百篇

作者:雨夜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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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漂浮的思绪


      他是故意的。
      是的,一定是。
      ……
      不,他不是。
      万一是呢?
      不,并没有根据。

      整整一个上午,尽管窗外微凉的清风和安静下去的虫鸣构建的整个天气都是那么清爽、那么适合思索和写作,莫里斯面对着一叠资料和空白的稿纸,还是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只是呆呆地看着笔尖,思绪混乱,似乎要把黑色的墨水瞪成红色才甘心。
      他会是特意的吗?不,不是,不可能——那个人,怎么可能呢。
      还能有什么人让他这么苦恼呢?无非是亚森•罗平,吉姆•巴尔内特,拉乌尔•当德来齐——当然啦,这些人,莫里斯只叫他一个称呼——「亚森」,天知道他这次出去又用了什么化名呢?他还没有原原本本讲出来,但是莫里斯知道他成功了,因为他开心的不得了,昨天刚回来就硬拽着莫里斯一道出门,又是吃,又是喝,买了一打白衬衫和一打花衬衫——问题就出在这,尽管买的时候人家说,这是美国正流行的款式,亚森立即对此嗤之以鼻:法国人什么时候要以大西洋另一端的乡巴佬、牛仔和投机商的风尚作为衡量标准呢?尽管它看上去是有点张扬且傻气,尽管……尽管有很多很多「尽管」,莫里斯还是很中意那件淡紫和米色相间的大条纹花型衬衫,当然了,他只是说说。
      他只是说说,在晚饭之后就将其抛之脑后。但是转天早上起来后,亚森却分明地穿着他昨天随口称赞过的那件衬衫,而事实证明他的称赞不无道理,那件衬衫若是穿在「乡巴佬、牛仔和投机商」的身上很可能真的显土气,但是在亚森身上完完全全的就不一样了,他似乎对世上所有的傻气都游刃有余,懂得如何随意而巧妙地把衣服穿得很帅气,轻浮和滑稽的气息,到他身上就摇身一变,成为潇洒和开朗——或者说,至少莫里斯这样想。
      他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我说过而特意穿的呢,莫里斯同自己的思绪搏斗着——要知道,他足足买了两打,他起床的时候想挑任何一件都可以,那可是二十四分之一啊!
      不,不会,一个理智的声音跟他说,那是因为你拿起来看了看才放回去,它在最上面的缘故。
      莫里斯把脑袋砸到桌子上,接着又同时感到气恼和好笑——自己为什么要担心这种问题呢?哪怕亚森穿着一件印满了粉色瓷质小茶杯和橘红色小绵羊的衬衫在房子里晃,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是特意的吧?一个不屈不挠的声音回荡在脑子里。
      莫里斯绝望了。
      「莫里斯,莫里斯?」第四次——圣母作证啊——已经是亚森早起后第四次跳到他跟前了,叫莫里斯如何不去想他是不是故意的呢?
      「亚森?」莫里斯仍把头斜躺在桌上,抬起眼睛看他。
      他的确仍然穿着那件衬衫,袖子卷到了一半,却换了条帆布裤子,多了条怪模怪样的棕色领巾在脖子上,看上去邋里邋遢的。
      「哈!我看上去怎么样?」
      他大笑一声,让莫里斯想起小时候在船只进港时听到的那些欢快的号子。
      「……怎么?」莫里斯用没拿笔的那只手把自己撑起来。
      「怎么!莫里斯,我亲爱的、尊贵的、高尚的朋友!」亚森淘气地笑着,把一只手撑在腰上,模仿出一副粗犷的口音,「‘没什么大不了!我说,能用放旧了的帆布做裤子,嘿,就别进新料子,伙计!’怎么样,像不像一个美国佬?是像矿工多一点,还是像码头工人多一点?再或者,我搞顶帽子,就更像个牛仔了?嘿!下次我可以伪装成我是靠淘金致富的暴发户,取名叫杰森•赫尔伯利①——倒是说说话呀,给点建议,做做评价,可是你说喜欢这件衬衫,我才花钱买下来的呀。」
      他摆出一个豪迈的姿势站在那,像个等待剧院经理首肯的演员似的,睁大眼睛直视着他。
      莫里斯把头靠在自己的左臂上,朝他噗嗤一笑。
      「可完美了,亚森。」

      ①:Hillbilly,美式口语中乡下人、山里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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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3章 漂浮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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