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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4199   总书评数:5 当前被收藏数:14 文章积分:1,136,694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人间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4809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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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朵水仙花Seven Daffodils

作者:沈璎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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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都说老师的孩子是有特权的,而我一直以为,他就是我的特权。那个春天的早上,父亲撩起门帘,我看见院子里他瘦弱的身影,很夸张的把半只馄饨吐回碗里。父亲手下的英语课代表一向是女生,那些顶着马尾巴蝴蝶结的漂亮姐姐。这个穿着破旧白衬衫的衰神,从哪里冒出来的?   当我扬着头从他面前冲过去上学的时候,他的眼光在我脸上滞了一下,好像看懂了我诡异的笑容。      初中时我是学校里的女太岁,领着手下一群妹妹,天天跟那帮男生叫板。初二时把年轻的数学老师轰下讲台,最终换老师,还不是我的杰作。班主任只是象征性的管管,一面我父亲是这所省重点里的招牌老师,另一面我门门第一的成绩和一大堆竞赛奖状,在那里摆着。   下午放了学不回家。反正父亲也忙着给他的学生补课。五楼上的天台很空旷,锁着,寻常没人去。我视那里为我的领地。翻过铁门进去,趴在栏杆上,一直可以看到小城的尽头,远远人家的蔷薇花,东海的潮声拍打着渐沉渐暗的暮色。   下楼来路过高中部的黑板报,看见蓝粉笔的花体字:   “I may not have a mansion, I haven’t any land   Not even a paper dollar to crinkle in my hand……”   十来岁的我喜欢诗,尤其是英文。我掏出了纸笔。   “好呀,抄是要给稿费的!”   吓了一跳,这个人烟稀少的钟点。看见个竹竿一样的人晃出来,咧着嘴鬼机灵的瞪着我。   我理直气壮:“我要去拿去问问王老师的。”王老师就是家父其实而已。   这下子轮到他吓一跳了:“你别问了,这只是一首歌的歌词。”   我得意非凡:“歌词也敢拿出来凑数,嘁!”   “功课太忙,懒得自己写了。”他摸摸脑袋,“不过,这个Seven Daffodils不是很美吗?”   原来是高三的。我扫了一眼黑板:“这个单词什么意思啊?”   “Daffodil,水仙花。七朵水仙花。”   “水仙?”我一听就来劲了。我们这座海滨城市,自古以盛产水仙著称。一到过年,父亲的院子里摆满了都是,其中不乏名种。   “不是你想的那种水仙。西洋水仙是金黄色的,野生的长在高山深谷里。在英国诗人华滋华斯的笔下,它象征敬爱。”   月光的项链,松枝的枕头,七朵水仙花。      那天下午我在操场边上捉住了他。这回我已经从父亲嘴里知道,他就是高三年级大名鼎鼎的尖子周林。我有点懊恼,以我呼风唤雨一手遮天的本事,居然直到今天才认识他。父亲说这孩子是不爱出风头那种。   “你把那首歌唱给我听听!”   周林拧起了眉毛不肯。女太岁那里这样就善罢甘休了:“你要是不唱,我就告诉爸爸去!”   “我唱歌很难听,会吓死你的。”他拔腿就想溜。   “不怕不怕!”我拎起书包——开追!   最后还是唱了,他觉得实在没必要跟初中小女生纠缠。其实他唱歌虽不如我,还算满不赖,不跑调,还有一种清润的味道。   “But I can show you morning, on a thousand hills   And kiss you and give you seven daffodils.”   那一刻我闭了眼,看见学校后面的山坡,被他的歌种满了黄色的花朵。      我偷着跑了几回城西的旧货市场,弄了一把吉他回来,藏在床底下。我跟死党们厮混的时间减少了。她们发现我有了新的爱好。每天傍晚,我家的房顶上,趴着似人似猫的一个动物,勤勤恳恳的捣弄一只旧琴,一边还咿咿呀呀的发出一些鸟语。   父亲踱过来,看见我面前的歌本,全是英文字,想说又不好说什么。   然则唱着唱着又不耐烦了,忽而觉得好空虚。蔷薇花在暮色里孤零零的红艳着。看看细细的手指,十几天下来都生了茧。父亲过来说:“别唱了丫头。明天周林住到我们家里来,准备高考。你给我安静两个月,不许影响人家。”   琴箱里嗡嗡作响。      我家房子大,周林住在离我最远的一间。我很听话,从来不去打扰他。睡着以前,撩开一角窗帘看看,他房里的灯还亮着。早上还没睁开眼,又听见他读英语的声音了。高三果然辛苦。每天早饭时见一面,清朗的脸上弥漫着疲惫,一忽儿又上学去,很安静的不讲一句话。父亲说学校宿舍里条件太差,根本不能好好休息。周林的家很远海滨的渔村里,只有一个母亲。   “家里条件不好,学习还这么棒,还能把英文学好!哪像你,就知道吃喝玩乐混日子。丫头你要向人家好好学习。”父亲说。   嗯,嗯,好好学习,一定一定。其实那个时候我也快要中考,父亲倒把自家女儿给忘了。不过他知道我聪明,从来也不操心。   我抚着吉他的琴箱,没有声音,发出木头的香气。书本漫然的堆在窗帘下。天气渐渐的热了,院子里的花花草草,绿的恼人。   死党们有时候问起你们家住的那个高三尖子生,我把周林的一些事情讲给她们听,从细枝末节里找出笑话来,大家哈哈大笑。其实,我都没跟他说过几句话。      晚上父亲辅导去了,我悄悄的爬到房顶上去乘凉。院子里很静,我伸开胳膊,大声叫喊“呀——”打算趁着一口气,把胸中的郁闷统统吐出,像古人的“啸”。   “吓死人了。”一个声音懒懒的响起来。   张开的嘴差点合不上。这个衰神!   然而我反应很快:“好哇——你不去上晚自习,不在屋里看书——”   “我只是透一会儿气。别跟你爸爸讲,嗯?”他眼角笑笑的恳求我。   “好!”我慷慨答应。   他低了头又不说什么了。我想他一定很累,也就不烦他,静静的坐着。晚风很清爽,蔷薇花优雅的凋零着。我忽然想起水仙,那种山麓上漫然的金黄色的。   “周林,你将来要干什么?”我问。   “学医。”他说。   我摇摇头,无法理解:“不学英文吗?”   “医生是一种很踏实的工作。做人应该踏实一点。”   我忽然跳了起来,好呀,他是不是讽刺我从来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丫头。   “别这样,大小姐。”他呵呵笑了。   “我告诉爸爸去!”我尖叫道。   他不安起来:“别,千万——不然我唱歌给你听,Seven Daffodils?”   我转身跑了,不知怎么了,我不敢听他的歌。真的不敢。那天晚上,我瞪着眼睛看天花板,直到他的灯熄灭。      天越来越热了。我蜷在藤椅里背功课或者偷看闲书,一动不动的,身上一层汗。“心静自然凉”。一听见这种老人言,我就又炸开几个痱子。   为了表示对季节的不满,我开始短衣短裤并且光着脚在院子里晃悠,跟花草们比赛谁不怕热。每到傍晚父亲满院子洒水,过一会儿清凉无比。“丫头你给我把鞋穿上,小心得病!”   “鞋丢了!”我异常骄傲的宣布。   “那就自己去拿一双,快!一会儿我要查你功课了。”   我扮了个鬼脸。拖鞋们都放在卫生间门口的一个架子上。我蹲下来翻找。卫生间的门帘挂着,里面哗哗水响,周林在里面吧。我不经意的瞥了一眼,看见帘子下面一双脚,□□着,也没穿鞋。   “你要不要拖鞋呀——”我随口说。   水声停了,没有人回答。   那双脚动了动。瘦棱棱的,青白色沾满晶莹的水珠。   他是知道我在外面的么?却不敢说话,隔着一层濡湿的布帘子。   水从里面缓缓的流淌出来,湿了我的脚尖。   我竟然在那里愣住了,莫名其妙的想起了最近读过什么:“青青山脉的手臂,挽一弯湖水玉琢的妆镜……你是那梦中蓦然惊见的水仙……”   “丫头——丫头——”   父亲的声音自背后传来。我忽然醒过来,抓起一双拖鞋就跑了。   我不敢看父亲的眼睛。因为他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说。      盛夏,他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北京一所著名的医学院,北上去了。我则直升本校高中。女孩子大了知道收敛,也要好好学习了,不再玩吉他,爬屋顶。大家都说女太岁转向了,每天关在家里看书,名门闺秀似的。   过年时父亲的桃李们从大学里回来,水仙花的盆景摆了一屋。我把自己关在偏房里做习题。他从没来过,我茫茫然的。有人说周林怎么这样,父亲淡淡一笑。回头却似不经意的跟我讲,周林家里困难,回来一趟不容易。何况医学院的功课是很紧的,这孩子的路很艰难啊。   三年后我跟父亲闹翻了。大学我要考到北京,父亲不肯,独生女儿舍不得走这么远,北方生活那么苦,空气又干燥。我非要,非要,拿出收藏多年的脾气来,不把志愿表给他看。父亲找到班主任,合谋改了我的志愿。   拿到厦大通知书的时候,我哭得好悲伤,觉得一生都已经结束了。秋天到来的时候,却继续留在飘满了水仙花香,似是而非的城市里。   大学里无所事事,一度昏天黑地的看武侠。岳灵姗死了,狠狠的伤感了一个下午,后来就觉得很无聊。原来少年时的爱情大抵相似,只是落在每个人眼中会出现一些特别的情景。忘不了的,其实总是一些稀松平常的记忆。所谓水仙花的传奇,大概只有我自己相信。有一年回家,没头没脑的听人提了一句,周林跟他女朋友分了手。我心里一咯噔,竟然想不起他的模样来。原来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北方的天空,是十分清旷的吧?   后来自己有了男朋友,又分了手。大四时独自折腾了一年,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英语派上用场,我拿了全奖出国。父亲已退休,老了,微微叹了一口气。我和他终究谁也没提。   再后来,我在大洋彼岸,过着飘摇不定的生活。   去年回国探亲,却是在北京下的飞机。头一次来到这个北方的城市,果然天很蓝很干净。一个中学死党要临产了,在东单那所大医院。我说你怎么有本事到那儿去生孩子?她讲是一个学长帮的忙,是周林。   周林毕业以后,没有出国——当然他家的条件也不可能出国。留在了这家辛苦严谨的医院里工作。去年做内科总值班,忙得一塌糊涂。抢救一个垂危病人的时候,血喷到了眼睛里,感染了——那病人是乙肝大三阳的。后来就病倒,一直休了半年,这才刚刚回来上班。   娶了医院里的一个护士,孩子两岁了,放在外婆家里养着。   朋友产后,他匆匆过来一趟,晦暗的面庞,眼角几根皱纹,几乎有些秃顶。跟主管大夫问了几句就走了,果然很忙的样子。   我画了烟雾装,波西米亚的大披肩,俨然一个海派美女。他的眼光似乎在我脸上滞了一下,然而就掠过去,是不认得了。朋友忘了介绍,半天才想起来,咦你爸爸还教过他的吧,怎么招呼也不打?   我摇摇头,看见他瘦弱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处,这一年他不过28岁吧?      秋天重来时,我辞别白发的父亲,回到海那边。开春后,一帮朋友相约去内华达旅行。看大峡谷的落日,苍苍茫茫的云层下面,闪动着江河的光芒。   “看,daffodils!”同伴中忽然有人叫了起来。   大家跑过去。果然,那边山麓开满了金黄色绚烂的花朵,淡淡的芬芳在空气中流转。水仙花,英国诗人的水仙花。我轻轻的捧起其中一朵,看见它清朗的花瓣上,沾着轻盈如泪的露水。   此时耳边似又响起那清润的旋律:   “But I can show you morning, on a thousand hills   And kiss you and give you seven daffodils.”         PS:歌词   I may not have a mansion, I haven’t any land   Not even a paper dollar to crinkle in my hand   But I can show you morning, on a thousand hills   And kiss you and give you seven daffodils      I do not have a fortune, to buy you pretty things   But I can weave you moonbeams, for necklace and rings   But I can show you morning, on a thousand hills   And kiss you and give you seven daffodils      Oh! Seven golden daffodils, all shining in the sun   To light the way to evening, when our day is done   And I will give you music, and a crust of bread   A pillow of piney boughs to rest your head      飞天问我借英文歌带,于是想起了很多年前喜欢过的这首歌。吉他伴奏,纯净的嗓音,简单的歌词,真挚的意境。在街上晃了半个小时,回来就敲出来这个初恋的故事。好像是《天孙》的人间版,只不过,写现实世界的故事,我不拿手。   顺便说一句,这一回的女主角可不是唐小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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