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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香·一
我茫然地看着淹没在浓雾中的城市。
深浅不一的红色和黑色组成了一幅诡异画卷,阴沉又压抑。
红色是建筑的红砖、马车、电话亭和远处飘摇的火光的颜色。
黑色是诡雾、污水、轮渡码头、铺街的卵石和散落在路面上的煤渣颜色。
在不可名状的诡雾之中,隐约透出建筑的轮廓,宛如巨兽群行。
一条大河从我身旁流过,漆黑如墨,暗无天光,似是冥府的裂隙。
这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和记载的一样,湿冷多雨,雾气弥漫,雾气里又混着煤烟,我的喉咙干涩刺痛,几乎喘不过气来。
江小米指向横跨泰晤士河的多拱桥,道:
“我们穿越到了伦敦市区,这座桥是滑铁卢桥,对面是萨默赛特宫,根据情报,案件发生在伦敦西郊的温莎镇。我们先过桥,在威灵顿街上叫一辆出租车,然后绕过海德公园,前往帕丁顿站乘火车到斯劳,再转车温莎。”
她的语速很快,一瞬间规划好了路线,不等我说什么,已快步上桥,朝着黑暗深处走去。
我和她的奇妙冒险,便从这一刻开始了。
……
……
记程器的刻度指向4英里的时候,江小米说了声‘快到了’。
我掀起帘子,马车正在普利德街上飞驰,我看见了涂满泥浆的长街、从铺子里伸出的放着面包和熏肉的案板、弥漫热气的炉灶、招揽生意的旗幡、攒动的帽子、走动的人群,喧嚷热闹。
成片的红墙掠过视野,藏在长房后面的圣玛丽医院惊鸿一瞥。
这一段路程谈不上舒适,马车的实心橡胶轮颠簸得实在厉害,脚踏板底下传出刺耳的摩擦声,它在颤抖,不堪重负,似乎随时都会散架。
我仿佛看到马车在眼前猝然解体,板材、螺丝、轮毂、轴承四处抛射,落在涂满泥浆的街道上,叮当作响。我从散架的马车里飞出,一个狗吃屎栽在地上,但江小米一定会直体后空翻,转体两周半,稳稳落地。
听起来有些夸张,但我就是有这种奇妙的预感。
往后行过百米,帕丁顿车站和大西旅馆进入视线。
西站是19世纪伦敦交通的枢纽,煤烟弥漫,呜呜的汽笛声响彻天空,铁轨纵横,脉络般伸向四面八方,人流攘攘,如同汩汩流淌的血液。
马车停住,我揉着屁股跳到街上,叉着腰等江小米下来。
“你要让一个淑女自己走下马车吗?”她不满道。
我幡然醒悟,赶忙伸手搀扶。
从钱包里数出六个便士递给车夫,我们进入车站,登上一列前往温莎的火车。
车厢里弥漫着呛人的煤烟,不过比起笼罩伦敦城的毒雾不算什么。
这是普座车厢,鱼龙混杂,有土生土长的伦敦人,有返乡的农夫,有码头工人,有做生意的小商贩等等。
他们有的仪容整洁,有的不修边幅的,有的充满活力,有的眼神迷离,但无一例外都有一顶帽子。
英国人对帽子有着难以理解的爱好,扣在脑门上的,拿在手里的,夹在腿间的,两角帽,三角帽,软呢帽,直筒帽,鸭舌帽,高礼帽……我忽然很想说上一段贯口,像《报菜名》那样的。
“你想听帽子笑话吗?有一天,大灰狼对小白兔说……”我兴致勃勃地开了个头。
“闭嘴!”
“那……聊点别的?”
江小米根本不搭理我,斜靠着车窗,托着腮看向外面。
伴随着铁轨的轰鸣声,她身上律动的光影,像是一帧帧慢放的老电影,浸透了旧时光的味道。
从伦敦西到斯劳再转车到温莎需要一个小时,我买了一份《曼彻斯特卫报》打发时间,铺在膝盖上慢慢翻看。
这是一份1876年4月30日版的报纸。
我对上面的新闻不感兴趣,早就在21世纪的历史读物和历史课上了解过了,对于穿越者而言,时效性是不存在的。
一页页往后翻,在夹缝里搜寻有趣的广告,而后,我被体育板块吸引了。
——第五届足总杯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去年的冠军是皇家工程师队,今年他们的阵容得到了进一步的补强,他们能否成功卫冕?
皇家工程师队有几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一个是连续获得首届和次届冠军的流浪者队,另一个是斩获一冠一亚的牛津大学队,还有去年在重赛里惜败冠军的伊顿公学队……
我看得津津有味,捻着报纸边缘,自言自语道:“要是能去现场看球就好了。”
闻言,江小米霍然扭头,死死地盯着我,眼神里有杀气。
我连忙举手道:“放心,我会专注于案件的。”
她像是泄气了似的,扶着额头,幽幽地说:“我一定是神经错乱了才会选你。”
“难道不是我在‘吉他案’里发挥出色?”
“哦?你做了什么?”
“我……提出了很多‘至关重要’的疑问。”
“那你真是个好奇宝宝呢。”
说起吉他案,以后我会给你们讲。
那是我发现我的同桌江小米真实身份的契机,她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一个大侦探。
她并不在21世纪破案,因为21世纪的法律不允许私家侦探介入刑事案件。
她也不屑于报考公安系统,用她的话讲——福尔摩斯会加入苏格兰场吗?
不过,偶尔她会以匿名的方式给警方提供帮助,比如我之前提到的吉他案,但她从不承认新闻里的‘热心市民’就是她。
江小米操纵的这具‘义骸’和她本人有几分相似——收束的颌线,纤直挺立的鼻梁,纯白的皮肤,散发着冷彻光芒的瞳孔,眼窝深陷下去,有西班牙血统的种种特点。
至于着装——乌发高挽,簪着丝绸裁成的玫瑰花饰,奢华的象牙色绸面饰蕾丝裙褶的帝政长裙,以及细软的黑色小羊皮靴。
这是为了符合时代背景进行的伪装,我也从一个穿格子衫的平头高中男生形象换成剪裁合体的烟灰色西服、修身西裤、白衬衣、丝绸马甲、锃亮的漆皮鞋,头上还压着一顶丝绸半高礼帽的绅士模样。
我扮演的角色是一位名声不显的私家侦探——阿诺德·哈里斯,26岁,祖上是个小贵族,祖父变卖了土地和庄园搬到伦敦。我的家族在芬丘奇街上有一间小拍卖行和一间成衣铺,生活富足。
江小米扮演的角色是艾丽卡·霍尔,23岁,苏格兰场的验尸官,我的助手。
表面上看是一个私家侦探带着一个女助手,实际上我才是助手。
一小时后,我和江小米离开车站,踏上温莎地面。
在这里,一个江小米形容为‘值得一去’的案件等待着我们去解决。
温莎小镇位于伦敦西郊,泰晤士河上游,作为皇家园林和宫殿的所在处,工厂很少,也几乎没有雾霾。
放眼望去,丘陵上覆盖着令人欣悦的芽黄和嫩绿色,河道深陷且狭窄,宽度不超过一百米,有些地方甚至只有几十米,很难想象它会横穿整个英格兰,在东方的出海口展开庞大的身躯。
对岸,一座巨大的古堡巍然耸立。
那是一座中世纪的军事要塞,配备了雉堞、观察孔和塔楼。花岗岩墙体被风雨剥蚀出细小的凹坑,墙缝里钻出绿茸茸的苔藓和蕨菜。
河西是坐落着温莎古堡的大片绿地,河东则是一个热闹的小集市,人来人往,泥浆被靴子踩得咕咕作响,刺鼻的动物腥臊气味到处弥漫。
“我们要一直走下去吗?什么时候碰到案件?在集市里吗?是怎样的案件?抢劫?谋杀?……”我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
江小米在我身后不紧不慢地走着,小腿一下一下地踢着裙子。
我频频扭头,希望觅得一些暗示,好有点心理准备。
她始终一言不发。
我感到了一丝紧张,好比在看一部惊悚片,眼前一片漆黑,尚未见鬼,就已听见水琴滋噜噜噜噜的怪声,心脏都快要跳出嗓子眼了。
她不说话,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
忽然,她拉住了我的袖子,指着前方的水面说:
“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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