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和亲公主

作者:蔷薇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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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咸安公主对着面前的花鸟虫鱼青铜镜,照了又照,对于今天穿的这件圆领窄袖绯色锦服,十分满意。唐人尚武,连女子也喜欢做男子装扮。

      照雨给她搭配了一条黑色的腰带,暮月本来在女子里就高且苗条,穿上男装之后更是飒爽英姿,照雨忍不住感叹道:“公主可真好看呀!”

      今天是去国子监读书的日子,暮月当然不能错过任何一次学习的机会。这可是她苦苦哀求皇上才得到的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这是她上一辈子一直想要却没有争取的事。

      这不愧是曾经出了一个女皇帝的盛世王朝,即使它的辉煌因安史之乱而遭受重创,但是她的父皇依然受到了大唐盛世精神的滋养。

      他像他在马上夺得天下的祖先一样,开明睿智,为人大度又不拘小节,更像是世间每一个普通父亲一样,愿意把最好的一切送给自己的掌上明珠。

      这一段堪称神奇的求学经历,让李暮月再一次打开了新世界。她本来就天资聪慧,甚至可以说是后来居上,她的每一次诗歌的习作,或是策论的对答,甚至要超过她那些比她学习《四书》、《五经》更早的哥哥们。

      然而她的才学,并未引起哥哥们,甚至太子的嫉妒,因为她的女子身份,所以不足以构成威胁。他们就像是她的父皇一样,用宠溺又无奈地眼光看待这个年纪尚小的妹妹,甚至不乏有找她考试帮忙作弊的。

      对于咸安公主而言,来国子监学习让她最开心的莫过于,她认识了一群非常不一样的朋友。

      吐蕃国小王子赤德松赞,箭术一流,但是沉迷于花街柳巷,纸醉金迷的生活,名声极为不好,尉迟锐几次三番地警告她不要和他多接触,但越是禁止,就越在暮月的心里帮他增添了一丝神秘感,更为好奇。

      今日的诗学课老师国子监祭酒来的很早,大家在夫子的带领下摇头晃脑的读书。

      国子监祭酒是大名鼎鼎的韩昌黎韩愈,李暮月不由自主地对着眼前这个看起来又瘦又干瘪的老人,用景仰崇拜的目光看了好几眼。

      这时,从外面进来了两个人,暮月抬眼一看,正是回纥族的多逻斯王子和他那个衷心的那可儿。两人都入乡随俗地穿上了汉人服装,但是高鼻深目的胡人特征依然非常明显。

      昌黎先生道:“在座的既然都是国子监共同读书的同门,大家以后要和睦相处,互相照拂,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引发争端,耽误学业得不偿失。”

      说罢,他特别往尉迟锐的方向看了眼,看来之前的事先生也有所耳闻了。

      先生把多逻斯的位子安排在了赤德松赞的后面,尔恪的位子却被安排在了暮月的旁边,而暮月前面坐的正是尉迟锐。

      暮月对尔恪笑了一笑,但是他正襟危坐,只是用余光看了她一眼,并未回应,暮月没想到自讨没趣了。

      今天的诗学夫子讲的是七绝圣手王昌龄的《从军行其四》。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在座的学子都齐声朗读了几遍这首诗。

      “青海湖上乌云密布,连绵雪山一片黯淡。边塞孤城,玉门雄关,远隔千里,遥遥相望。守边将士,身经百战,铠甲磨穿,壮志不灭,不打败进犯之敌,誓不返回家乡。”

      先生说到这里,望向窗外,他目光所及的方向正是大唐长安的西面。

      暮月瞥到尉迟锐的眼睛里已经闪着泪光,她很想小声安慰他几句,她很明白他究竟为何难过,他的家乡于阗国,是在大唐西域离楼兰非常近的一个小国。

      他父亲尉迟胜在安史之乱发生的那一年,那时他才不过二十岁,就带着五千精兵来到中原帮助唐朝平定战乱,三十多年过去了,从此之后再没有回去过家乡。

      他的儿子尉迟锐更是从来没有见过于阗国的一山一水,他只能在中原人描写边塞的诗句里,通过“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样的诗句来缅怀家乡,想象家乡的样子。

      想到这里,暮月轻轻捏了捏尉迟锐的肩膀。尉迟锐回头示意自己无事。

      不仅仅是尉迟锐,在座的所有汉人子弟包括太子李诵,都沉浸在一股不可名状的哀伤氛围里。

      虽然王昌龄的诗句写得是那样雄浑壮阔,意气风发,但是所有人都明白那样器宇轩昂的盛唐气象再也难以复返了。

      然而太子不想让大家再这样消沉下去,他站起来朗诵了同是出自王昌龄的另一首边塞诗。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慷慨激昂地诵读完了,自己的内心情绪倒是发泄了,但是……他的这种有点任性的行为,对在座至少五位以上的胡人身份的同学是不是严重的挑衅?

      尤其是对于回纥的多逻斯王子来说,更是一言难尽。

      当年一场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直接让大唐从开元盛世的美梦中惊醒过来。

      安禄山,史思明的叛军迟迟不能平定,最后还是唐肃宗向回纥的牟羽可汗求救,最后才最终平定了战乱,当然大唐也为此次联盟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但是当着他们的面就念叨着“不教胡马度阴山”,这情商简直就是把“卸磨杀驴”四个字给写在脸上了。

      并且牟羽可汗还是多逻斯的亲叔叔。

      “诵哥哥!”李暮月小心提醒了声,简直想要扶额。

      她注意到多逻斯王子和她身边的尔恪脸色都快铁青了,就连尉迟锐也气得嘴唇颤抖,因为他也来自于西域。只是碍于李诵是太子的身份,他们才敢怒不敢言。

      李暮月赶鸭子上架,站了起来。在众人的目光说说道:“各位如果不嫌弃的话,我给大家唱一首杜少陵的《兵车行》吧?”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兵车行》描写的正是安史之乱后生灵涂炭的景象,又配上古调哀婉的旋律,暮月的歌声清丽又婉转,似乎透过歌声,能窥见黎民百姓为战争所苦的心声。

      室内鸦群无声,暮月有点尴尬了,毕竟自己心里也没底。

      然后忽然有掌声响起,“正所谓兴,百姓苦,亡,亦是百姓苦。公主能有这样的情怀,能够体恤老百姓的辛苦,真是我们大唐的幸事。”昌黎先生边鼓掌边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她。

      这时赤德松赞也站起来为她鼓了掌,这极为罕见,因为平时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表达好恶的年轻人,虽然他年纪不大,但是为人处世却总带有几分暮气。

      接着暮月注意到她身边的尔恪也为她竖起了大拇指。

      多逻斯王子虽然诗句只听明白了三四分,但是看到自己那可儿的反应,又注意到同为胡人的赤德松赞的反应,终于怒气平息。

      在国子监求学的日子是异常的开心,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个把月。

      暮月发现多逻斯王子其实是个性格极为豪爽之人,并且心直口快,他年龄二十七岁,比大多数的同门都大一点,留学生中不管谁有任何问题,比如盘缠带少了不够用,或者是被欺负了,他总愿意毫无保留地给予帮助。

      他身边的那可儿——尔恪,据暮月观察,则是多逻斯性格的另一个极端。他只比暮月大两岁,但暮月从未见过如此沉默寡言的少年,也不是说他为人冷漠,他只是不是很擅长交际。总之他惜字如金。

      还有一件特别神奇的事,就是暮月的案几上总会不时出现一些好玩好吃的东西。但是又不知是谁送的,更没有人来认领。

      有时是一只红通通的苹果,有时是几个晶莹剔透的蜜枣,有时是长安城的西市里胡人卖的一些小玩意儿,比如一个胡杨木做成的哨子,不会很贵重,但是能够看得出来,这个送的人挺有心意的。

      暮月和她的侍女照雨一直都在猜,到底是哪个公子哥儿送的这些东西。

      时光如白驹过隙,终于来到了不论是长安城的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很期待的节日——上元节。

      上元节的灯会非常隆重,整个长安城的街道被灯火辉煌所笼罩,就连平时最不喜欢出门的女子也会盛装打扮一番,看能不能在这盛大的节日里有运气邂逅自己的意中情郎?

      照雨极尽心思地给她的公主好好装扮了一番,不仅头上戴了金光闪闪的金步摇,还插上了装饰有大量珍珠和点翠的凤头簪,暮月调侃道:“可以了可以了,你把我的头都插满了,我这个样子出门,去灯会怕是要遭抢!”

      照雨立刻嫌弃道:“呸呸呸!公主大过节的就别乱讲了!”

      最后她们还是选了一套水红色的孔雀裘云锦襦裙装,这孔雀裘是用白孔雀羽毛染色制作而成,极其的保暖和华丽。

      水红色的颜色把暮月本就洁白的肤色衬得更加唇红齿白,让她艳丽得仿佛一朵桃花。

      “好看吗?会不会有点太夸张了?”

      “不会,公主,我保证今天长安城所有路过的行人都会为公主的美丽而驻足。”照雨拍拍胸脯保证道。

      然而街道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简直是比肩接踵。花灯队伍经过之后,暮月就和尉迟锐走散了,照雨这个死丫头也不知到哪里去了。

      暮月一直找不到人,难免心中有些焦急,冷不丁就踩到后面的行人一脚,结果因为孔雀裘襦裙太长,自己把自己给绊倒了。

      慌乱中被一个强有力的臂膀给拉住了,还不经意地撞进了他的怀里。这个人身上的味道很熟悉,是一股檀香的味道,据说是来自西域一种很名贵的香料。

      她抬眼一看,这人是阿跌骨咄禄。今天他也换上回纥族的节日服装,一件青色的紧身长袍,十分的合身,衬得他身材更加的笔挺,伟岸。

      “你有没有看到我的侍女?”
      尔恪摇了摇头。

      “那你有没有看到尉迟锐?”
      他又摇了摇头。

      “那你主子呢?不会也走散了吧?”
      这一次尔恪终于点了点头。

      在人潮拥挤里听对方说话十分不易,两个人不得不把距离拉得越来越近。尔恪的个子又高,暮月注意到尔恪低头听她说话的时候,耳朵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脸。

      然后他的耳根刹那间就红了,并很快蔓延至全脸。

      暮月太瘦了,身形又很单薄,总之被来往的行人有意或无意碰到,就会不由自主地一个趔趄就要倒。

      当这样的情况出现第三次时,尔恪不仅狠狠地瞪了那个行人一眼,还主动向暮月伸出了手。

      暮月犹豫了片刻,最终伸出手轻轻拉住了他的衣角。

      可能是尔恪的气场足够凶神恶煞,两个人这样紧贴着一起往前走,再也没有走散了。

      他们就在灯火辉煌和人声鼎沸的长安城里,从胡人聚集的西市里坊一直往东走,从太平坊一直走到大唐才子扎堆聚居的崇仁坊……

      他们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往前走,暮月觉得尔恪简直想带她一直走到天荒地老。

      直到他们发现现在所在的地方好像有点与众不同。

      “这里的红灯笼好漂亮啊!”暮月的脸在红灯笼的映照下,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柔和又暧昧的光晕里。

      “嗯。”尔恪像是不小心看了一眼暮月的脸,片刻之后眼光又迅速闪开。

      “这里是哪里啊?”暮月又问道。

      “……”尔恪好像也一脸茫然。

      紧接着一阵悠扬的胡琴声响起,有一个穿着暴露,妆容妖艳的波斯胡姬跳着胡旋舞从大门内出来,她舞步轻盈地转了两个圈,拉住了尔恪的手,但是因尔恪本来就并未松开暮月的手,于是把两个人一起拉进高门里去。

      上一世经过这里的李暮月终于恍然大悟,这里不就是让无数的文人墨客魂牵梦萦的地方吗?

      唐朝鼎鼎大名的青楼所在地——平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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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白居易快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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