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富原配重生了

作者:浣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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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力鞋


      出了陈家村,迈过一条河就是吕家庄。

      万万想不到,自家俩儿子将来一个整天生病还不消停,一个愣是没出息。

      可吕靖宇家俩孩子,女儿将来会是华国有名的女歌星,儿子则会成为一个创业家,都是货真价实的大佬。

      路过小卖铺,周雪琴停了下来。

      离婚的时候房子和存款她都从阎肇手里要了回来,现在手上有的是钱,而要想哄孩子,最立竿见影的手段就是送东西。

      改革开放后商品丰富了,这两年新出的泡泡糖,高梁饴是孩子们的最爱,尤其是高梁饴,又甜又糯吃起来还有嚼劲儿,孩子们最喜欢它了。

      “同志,给我五毛钱的泡泡糖,再给一把高梁饴。”周雪琴掏了一元钱出来,说。

      售货员看她不甚眼熟,说:“你不是咱村的人吧,是来走亲戚的?”

      “是,大姐,吕靖宇家住在啥地方?”周雪琴笑着问。

      售货员刚好抬头,看到有两个脏兮兮的孩子趴在小卖部的门上流口水,于是努了努嘴:“喽,那不是吕靖宇家俩孩子,你让他们带你去吧。”

      虽然自打一重生,抱定了心思,周雪琴就想在两个大佬还小的时候养成他们,并当首富夫人。

      但在看到两个脏兮兮,凶巴巴的孩子时,还是忍不住反了一下胃。

      想她家小儿子小时候多乖,多可爱。

      大儿子虽然一直跟她关系不好,恨她,但长的可比吕靖宇家这个凶巴巴,鼻子像蒜头一样的儿子可爱多了,将来长大了,走大街上都有星探拉着要去拍电影的。

      要不是能预见自己不论怎么折腾都得过穷日子,周雪琴连自家儿子都烦的人,怎么可能眼巴巴的去讨好别人家的孩子。

      但算了,想想吕靖宇将来要凭房地产成为西平市的首富,这点不舒服周雪琴可以忍。

      “小朋友,吃糖吗?”上前,从兜里掏出一大把泡泡糖,周雪琴笑眯眯的问。

      两个孩子,男孩大概七岁,女孩五岁,都警觉的看着周雪琴,突然,男孩拽了女孩一把:“快走,这肯定是个人拐子。”

      女孩也呸的一口吐水,吐在周雪琴的手上:“人拐子,我们才不吃你的糖。”

      这俩小屁孩儿脾气这么坏?

      “吕大宝你别跑,你爸吕靖宇去哪儿啦?”周雪琴喊了一声。

      男孩听周雪琴喊自己的名字,以为是他爸认识的人,迟疑了一下才嗫嚅着说:“我爸平常在外做跑生意,完了还要去趟陈家村转转,要到很晚才会回家。”

      去陈家村了?

      该不会是去看陈美兰了吧?

      自打陈美兰离婚之后,虽说顶着一个生不出儿子的臭名声,但因为她长的漂亮,性格温柔,有些光棍汉,老鳏夫,甚至大小伙子们,总爱往陈家村跑,就为去看她一眼。

      乍一听这话,周雪琴气的差点没把糖全砸在地上。

      但是不行,三十年的记忆太惨痛了。

      她面色发白,却尽量忍着愤怒,把糖递给了吕大宝,然后笑着说:“我是你爸爸的朋友,这糖是我送给你们吃的,快吃吧。”

      两孩子警觉的看了周雪琴一会儿,大宝一把抢过高梁饴,拉起妹妹,转身就跑。

      野狗一样的孩子,一点礼貌都没有,周雪琴烦死他们了。

      但她依然忍着烦在笑。

      只要他们愿意伸手拿,她就有办法搞定他们。

      不过吕靖宇现在就已经盯上陈美兰了吗?

      这不行,必须阻止。

      而她的俩个儿子,虽然他们一个永远病歪歪,一个恨她,但身为母亲,她必须让那俩孩子受到更好的照顾,就为这,她也必须促成陈美兰和阎肇的婚事。

      对了,要让陈美兰嫁给阎肇这件事情,就是由周雪琴策划并促成的。

      她必须再添一把火了。

      农忙七月,在日历簿上,关于相亲和嫁娶都在大凶那一栏。

      这不算迷信。

      七月正是农忙的时候,麦子刚刚收完,还没晾晒没清洗,堆在屋檐下等着装仓,糜子又熟了,沉甸甸的缀在枝头,这暑天的烈日暴晒几天,糜子就要脱壳了,一脱壳,轻轻一碰就要落在地里,一年的收成就完蛋了。

      这个季节,严禁相亲作媒。

      拥着招娣,陈美兰住的是刚刚盖好的新房。

      虽说暑天大太阳天天暴晒,但新屋的潮气是从墙里往外散发的,俩母女又嫌热,只盖一件衣服搭肚皮,早晨醒来,一摸胳膊上,湿潞潞的满是潮气。

      一直听哥嫂在商量再婚的事,但陈美兰并不知道哥嫂跟阎肇是怎么商议的。

      要她估计,阎肇刚刚跟周雪琴离了婚,又要来跟亲戚相亲,心里肯定不愿意,至少得再等个十天半月。

      结果大清早的起来,她才要去田里割糜子,大嫂就苦笑着说:“赶紧把镰刀放下,今天喜鹊在枝头叫喳喳,有大喜事儿。阎肇要来,你得跟他见个面。”

      阎肇这就要来了?

      当然,要不是阎肇要来,冒火的七月,大哥大嫂也不可能专门空出一天,在家呆着。

      又要再嫁,陈美兰虽没想着刻意打扮自己,总得穿件干净衣裳。

      结果进门翻箱子,却发现不止她自己的衣服,招娣有好几件衣服也不翼而飞了。

      从卧室出来,她顺着墙头一望,就见二嫂家的院墙边搭着好长一根竹竿,那是春天耙樱桃的长竹竿,樱桃罢了季就该收起来的,杵在墙边干啥?

      她当下也不说啥,转而进了二哥家。

      二嫂撅着屁股,对着一大盆热水正在洗头,院子里静悄悄的,再没别人。

      二嫂卧室里有个衣箱子,平常总用一把锁锁着,这会儿,那钥匙跟她的线衣一起解了下来,就扔在窗台上。

      陈美兰拿起钥匙进了卧室,轻轻打开柜子,立刻就看到几件自己从城里带回来的衬衣和裙子,安安静静的躺在二嫂的衣柜里。

      再翻翻,居然还有招娣的小花衣服,花裙子,也在箱子里躺着。

      怪不得最近她和招娣的衣服总是不翼而飞,她还一直怀疑是不是大嫂偷了,去给自家俩闺女穿了,这可好,原来全躺在二嫂家的衣柜里呢。

      她并不拿,再往下翻,居然翻到整整齐齐的好几沓人民币,全是十元的大团结,数一数,至少有一万块。

      把箱子轻轻盖上,原锁好,陈美兰再出来,二嫂还蹲在地上,撅着屁股,全然没察觉。

      她还好奇一点,二哥不是被打坏了腰干不得活,一直躺着的吗,怎么不在炕上躺着。

      突然闻着厨房里往外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香味,再一看,就见原本该躺着的二哥,正弯着腰在厨房里炖个鸡架子。

      二哥人瘦,还矮,年纪轻轻谢了顶,半个光瓢脑袋给朝阳照的明光油亮,闪着光。

      那是昨天啃完的烧鸡,今儿把骨头炖成汤,洒上蒜苗葱花,照着老陕人的吃法,再烙点饼切成丝儿,泡在鸡汤里,又油又香,就是一顿香喷喷的泡馍了。

      陈美兰依然一声不吭,从二哥家出来了。

      “你还四处跑什么呀,赶紧的,阎肇马上就要来了,快把自己拾掇拾掇。”大嫂在厨房里忙的四脚朝天,还得顾着陈美兰。

      陈美兰烧了一壶热水,得先给招娣洗个头,这年月农村孩子头上虱子多,招娣在城里的时候天天洗澡,头上没虱子,在农村呆了一段时间,头发里沾了好些个白色的虱子卵,是从娘家几个孩子头上传染过来的。

      开水烫发梢,先把虱子卵烫死,再拿篦子仔仔细细把它们全篦下来。

      紧接着,她给招娣梳了两个特别漂亮的麻花辫。

      再给她穿了一件荷叶领的半截袖小衬衫,本来孩子有条很漂亮的裙子,可惜被二嫂偷走了,只能给她穿件旧裤子,把孩子一直穿的塑料小凉鞋洗的干干净净,小丫头在农村这段时间,皮肤晒成了小麦色,虽然瘦津津的,还有点男孩子气,但这就是个乖巧的小姑娘了。

      “你打扮自己就行了,打扮孩子干嘛?”周巧芳烧好了酸汤,又把昨天吃剩的杂面饼端了出来,语带着责怨说。

      二嫂洗完了头,吃完了烧鸡汤泡饼子,特意把嘴巴也洗干净了,才来凑热闹。

      接了句茬,她说:“是啊,你先把招娣藏起来,那阎肇是个阎王爷,看你带个拖油瓶,再别亲相不成,阎王爷在咱家发起火来,咋办?”

      周巧芳听二嫂喊出阎王爷的名号来,瞪了她一眼:“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闭上嘴,没人拿你当哑巴。”

      陈二嫂撇了撇嘴,把自己胳膊腕儿上一只金镯子往袖子里藏了藏,说:“不是大嫂原来总说那阎肇在部队上,人人都喊他叫活阎王的?”

      不是她周巧芳原来总说阎肇是个黑脸阎王,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连越南人听见阎肇两个字都会望风而逃的?

      凭啥不让人说。

      再说了,美兰头一回嫁的暴发户长的那叫一个肤白面嫩,嘴巴甜,会说话,做生意刚刚赚钱那几年很疼陈美兰的。

      美兰每年回家都大包小包的,新皮鞋,新呢子大衣,没把全村人眼馋死。

      这回要嫁个粗头黑脸的阎王爷,还是给人当后妈,事儿丑,凭啥不让人说。

      大嫂气的哐啷一声,菜刀剁在了桌子上,怒目瞪着二嫂,二嫂却一点都不怯,索性坐到台阶上了,摆明了今儿要搅个场。

      两个嫂子乌鸡拨鱼,相互斗眼。

      陈美兰吃完了饭,才顾得上给自己梳头发。

      梳头的时候她再仔细观察,就发现二嫂不止手上戴了个金镯子,脖子上一根红线,若隐若现的,的确凉的衬衣里也闪着金光,那是一个金坠子。

      她脚上穿的是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银宝更夸张,直接换了一双皮面的小凉鞋,看牌子是康奈的。

      那一双至少得二十块。

      靠天吃饭的农村人,能乍然买得起金镯子,金坠子,还能让孩子穿得起皮鞋?

      离婚的时候,陈美兰本来打算打官司要钱的,但二哥被暴发户打坏了腰子,回家就躺下了,她于是为了二哥,选择了忍气吞声。

      但她一直知道,二哥二嫂心里对她很有意见。

      上辈子后来她发达了,很照顾娘家人,尤其是二哥二嫂,虽说是堂房的,但她一视同仁,待他们跟大哥大嫂一样好。

      可有一回,二哥喝醉了酒跟她哭诉,居然说,她当初给钱,支持大哥盖新屋,没帮他盖,那是他一直以来心里最大的委屈。

      明明她也给了二哥很多钱,把他安排在吕靖宇的公司当保安,银宝上学都是由她支助,但二哥不记得那些恩,只记得自己多年前没替他盖房子的事儿,但凡喝了酒,说的永远是她没帮他盖房子的事儿。

      大哥家的新房是陈美兰还在城里,跟暴发户感情还好的时候支持着盖的。

      既然她都离婚了,又哪来的钱帮二哥盖房子?

      而且这种忙是情分,可帮可不帮,她万万没想到二哥俩口子会因此记仇。

      在他们俩口子心目中,她帮忙掏钱盖房子居然成了天经地义,是该她做的事儿。

      要她猜得不错,二哥被暴发户打坏了腰子是假,俩口子为了房子的事情心里怀着恨,跟暴发户一起摆了她一道是真。

      她的堂房二哥,她从小当亲哥哥看待,就是这么对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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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我小时候都穿不起回力,二嫂你是个时髦人啊!
    PS:活阎王下章出场……
    所以,留言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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