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都为我痴狂(快穿)

作者:长乐思央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女扮男装太子(5)


      陆戈看着自己濡湿的掌心,表情略微一僵,她收回手来,在小孩的脑袋上拍了拍:“乖孩子。”

      她本来是打算乱蓬蓬的头发上擦掉口水,在看到细小的白色的虫卵的时候及时打住。

      不仅是身上有伤,这孩子的头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本来就是个野兽般的性子,平日里到处摸爬滚打,脏兮兮的没有人管束,头发生虫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不过某只幼犬完全没有察觉到陆戈的嫌弃,因为拍的很温柔,他还下意识的把脑袋往前蹭了蹭。

      但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之后,他立马就收回来,脖子后仰,一双眼睛警惕的看着陆戈的手。

      身边的护卫反应有点迟钝,等陆戈伸出手一会,才后知后觉的递上一方干净的帕子。

      陆戈擦干净手,又转头吩咐:“把他的下巴安回去吧。”

      一旁的管事的忙搭话:“可是他会伤人。”

      “无妨,有链子拴着呢。”

      养狗可不能一直关着,不让动的话,迟早会生出病来。

      陆戈要的是一个能够对大启开疆扩土的将军,在驯服他,让他对她保持忠诚的同时,不能扼杀了这孩子的野性。

      行军打仗要的凶猛的豺狼虎豹,可不是只会摇尾乞怜的小狗。

      “要他。”

      沈止被牵着走的时候,终于有了动静,开口说出自己来这里的第一句话。

      他指着一旁呆愣愣的十一又重复了一遍:“要他。”

      陆戈的视线便落到了十一身上,和沈止不一样,眼前的这个青年,或者用少年来形容更恰当一点,少年的眉眼非常温润,因为惊讶,眼睛瞪的溜圆,像是只被揪住了尾巴的小兔子。

      兴许是因为几经易主的缘故,原本小兔子一样温润的眉眼不受控制的流露出几许媚态。

      方才她开口的时候,是这个人第一时间阻止她把小孩带走,随后打的补丁证明他只是不想让她受伤。

      明明是遭受了生活恶意的人,还能在这种处境下去体谅他人,是真的心善,还是过分有心机,想要抱大腿。

      陆戈的目光在十一身上停留了很短暂的时间,“你是想要杀了他,还想让他服侍你?”

      她毕竟是太子,不可能亲力亲为的照顾一个小奴隶。

      奴隶的命根本不值钱,十一的一张脸立马变成惨白。他想到之前对方一口咬向贵人的凶恶姿态,完全没有怀疑这孩子选的会是前一种。

      算了,要是能够干干净净痛痛快快的死了倒也不错,可是到底还是不甘心。

      明明经历了家道中落,从官宦之子变成低贱的奴仆,他都咬着牙艰难的活下来。

      沈止在捕猎上几乎是拥有着比野兽还要直锐的本能,可在正常的人情世故上却显得有点笨拙,看起来还不如五六岁的稚儿。

      “要他,带走……活的。”

      他被关到这个地方,身边这个人就一直在很聒噪的讲话,但他对自己没有任何恶意,这很难得。

      沈止活到现在,在他并不长的生命里,就没有多少对他好的人。

      除了当年照顾他的奶妈,没有一个人喜欢他。

      他是酒后冲动的产物,不然一个官员,即便奴隶再貌美,他也不会让个奴隶生下自己的种。

      生他的奴隶除了脸蛋之外什么都没有,脑子空空的不知道什么叫规矩,傻乎乎的怀孕,然后又凭借着母亲的本能生他下来,生下来,没有多久,他就死了。

      还是嫡母要大度,想着小孩子可怜,留了一个小院子,一个退下来没地方打发的老奶妈。

      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给口饭吃,给个破落院子住就不错了,更多注意和好东西是没有的,至于恶奴欺主,克扣粮食这种事情她也并不关心。

      奶妈大字不识一个,她年纪大,人不坏,就是运气不好,养了他没几年就死了。

      七八岁的沈止几乎是像野狗一样生长,静悄悄的长大了一些,容貌比他的亲娘更加美丽。

      就因为这样,才让一肚子花花肠子的大哥动了心。

      但这毕竟是弟弟,大公子是个怂包,不敢直接把人弄到手。

      时下养娈童是风雅之事,可要是兄弟不伦,那还是要被万人唾弃的。

      毕竟府上没有分家,他还娶了妻,这人天天在身边养着,被抓到把柄,他不被亲爹打死也得脱层皮。

      总要曲折的想个法子,进奴隶市场走一遭,成了正儿八经的奴隶,他才好弄到身边伺候。至于之前的小院子,放上一把火,弄个尸体过来,他这个便宜弟弟在家里就是个死人了。

      陆戈便看向十一:“你愿意跟着伺候他吗?我需要一个照顾他起居的人。”

      十一半晌没反应过来,在陆戈耐心消失之前,他跪下来砰砰磕了几个头:“愿意,奴愿意!”

      要是可以,谁愿意被卖来卖去的,这么些年的磋磨下来,端茶倒水伺候人的事情他都会。

      十一咬了咬唇,嘴巴里泛起血腥味,看着这郎君的脸,若是这仙人般的郎君不嫌弃,他也是甘愿自荐枕席的。

      以前的陆戈出去都是带异兽回来,头一次要两个人,整个后宫都惊动起来。

      皇帝都想立马让陆戈说说怎么回事,到底还是按捺住了。

      先去让人调查了一番底细,结果发现是两个奴隶,而且年纪都不大,一个以前还以色侍人过。

      “太子怎么有这种毛病,带的两个奴隶都是男人。”

      儿子的事情,皇帝当然是不太好和嫔妃说的,太子的生母又早早死了,只留了个牌位,还放在宗庙里。

      他越想越觉得不高兴:“太子这些时日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狮子老虎就算了,什么乱七八糟的阿猫阿狗都往宫里捡。”

      说是这么说,有了陆戈之前养异兽的铺垫,他听人说太子把买来的奴隶关笼子里也不觉得太突兀。

      侍候太子的大内总管做起皇帝的解语花来:“许是太子殿下觉得新鲜,我瞧着太子爷的性子,不像是动了那方面的心思,护卫说,太子殿下只是瞧上了狗崽子,那个侍候人的只是顺带的,殿下没有长辈教导,在这方面其实是有些迟钝的。”

      提到太子的生母,皇帝便心软两分:“行了,他也是到了这个年纪,赶紧的,让他姑母入宫,为太子操办个宴会,把京城里适龄的姑娘都安排上。”

      陆戈可不知道皇帝为自己准备了一个大型的太子选妃宴,入宫之后,她就让人把小孩脏兮兮的一身换了。

      几个力气特别大的护卫按着乱扑通的小孩,负责这行的老嬷嬷拿了清洁的工具,给他搓掉身上的脏污,头发长了虱子,不太好打理,就直接剪掉乱蓬蓬的头发,再用药水搓洗。

      小孩只剩一截青青的发茬,唇红齿白的,看起来像个寺庙里的小和尚。

      就是太瘦了一点,脱掉宽大的衣服之后,小孩身上的肋骨都清晰可见,轻轻一捏,胳膊上只有一层皮。

      他看起来实在是很幼小,大概到陆戈的腰部高一点点,咋一看和八九岁的孩子差不多,可实际上这孩子已经有十四岁,仅仅只比陆戈现在的身体小两岁。

      狼崽子第一天到新家会不适应,老嬷嬷的手法老练,动作也不轻,搓下来小孩一身的皮肉都红了。

      这狼崽子一直嗷嗷的,简直和杀猪似的。

      等到后面他折腾没力气了,洗刷的差不多了陆戈才拿了那种更细腻的海绵刷子,

      她沾了一点香料,递到小孩跟前,象征性的给他刷刷。

      之前小孩身上脏兮兮的,现在这样香喷喷多好。

      前面有老嬷嬷“痛下毒手”,后面陆戈的动作像给小猫崽挠痒痒似的,不仅不痛,还有点舒服,加上陆戈看起来比老嬷嬷好看一千倍,明明是陆戈下的令,沈止立马就觉得太子殿下是个好人了。

      比起不懂事的孩子,十一就要好安排的多,入了皇宫,知道贵人是太子之后,他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像是踩在云端,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

      因为沈止攻击性比较强的缘故,陆戈并没有让人单独住,为了避免他乱跑,她把他直接放到了她的寝殿之外。

      之前打造的大笼子,旁人以为是装大狮子的,里头很宽敞,底部放了个干干净净小床,还有一套配套的桌椅,一个痰盂,便算的上是个小房间了。

      和给洗澡的人斗争了一天,小孩累得很,沾了软绵绵的像是棉花糖一样的床就睡了。

      睡觉之前,他还听着十一在耳边反复的念叨:“殿下是个好人,你一定要乖乖的,听他的话才好。”

      沈止像只被顺毛的大猫一样懒洋洋爬在床上,做梦都是太子那张美人脸。

      他晕晕乎乎的想着,在梦境里还磨了磨牙:等他再长大一点,可以像其他人那样干活,他会赚钱给太子吃肉的,但如果他对他不好,他就要咬断他的脖子。
    插入书签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也有评论咩

    ←上一章  下一章→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4761218/5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炸TA霸王票
    地雷(100点)
    手榴弹(×5)
    火箭炮(×10)
    浅水炸弹(×50)
    深水鱼雷(×100)
    个深水鱼雷(自行填写数量)
    灌溉营养液
    1瓶营养液
    瓶营养液
    全部营养液都贡献给大大(当前共0瓶)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更多动态>>
    爱TA就炸TA霸王票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本文相关话题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