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淑女赚钱记

作者:柚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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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接近黄昏时的夕阳,拖着长长的影子,给班纳特家花园里稀稀疏疏的灌木丛还有花树披上了一层金装。
      目光所及的最远处,农人应该正在烧地里的麦秸,袅袅青烟让这整片天地都仿佛笼罩在一片暮霭中。

      曼丽从仆人手里接过信,重新关上房门走回书桌,从抽屉里拿出一柄银质的裁纸刀,小心翼翼地裁开。
      刚刚裁到一半儿,一张五磅的纸钞从信封里掉了出来。
      她的心顿时放下了一半儿。

      将信拿出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笔漂亮的英文花体字,措辞很是优雅,内容却很简单。
      只是告诉“亲爱的班纳特先生”,来稿已经收到了,您那篇歌颂伟大爱情的小说受到了报社所有人员的一致好评,甚至有几位编辑还因此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报社已经决定将在下一期的《哈福德郡报》上全文刊登,到时会为您寄去样刊。
      随信附上稿费五磅,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够再次看到您的投稿。

      拿着那张崭新的钞票,曼丽忍不住咧了咧嘴巴,露出了穿越到这里半年来最如释重负的一个笑容。

      是的,曼丽是一位穿越者,来自现代化的华国。

      她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是睡了一场觉,就莫名其妙地穿到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里,成为了在书中最不受重视的班纳特家的三女儿,和她同名的曼丽。

      开始的时候她是懵逼的。
      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她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
      在确定了自己再也回不去之后,曼丽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再怨天尤人了,她必须要尽快改善自己的处境。

      按照书里的设定,班纳特先生因为没有儿子,去世后所有的家业都要由他的远方亲戚继承。
      而他的五个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只有结婚的时候会分得一千英镑的陪嫁。

      所以,如何嫁一个有钱的老公,就变成了目前家里几个女人最关心的事。

      曼丽看过原著,知道两个姐姐最终会如愿以偿,而最小的妹妹则被人骗了,落得一个非常悲惨的下场。

      至于她?
      作为班纳特家最不受重视的女儿,作者甚至都不屑于交待她的结局。
      而按照曼丽的推断,以原主那又呆又不讨人喜欢的性格,成为一个老姑娘,在乡下租一个小房子最后孤独终老,是最大的可能。

      一想到这个结果,曼丽就说不出的来气。

      她大老远穿过来,就是为了当一个穷困潦倒的老姑娘?!

      趁着剧情还没有完全展开,她必须改变这个命运。

      曼丽对于结婚,实际是无所谓的。
      但——她得挣钱。

      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这句话放在这个时代来说,真的就是金玉良言。
      只要口袋里有钱——
      书呆子?木讷?傻乎乎?
      统统都是不存在的!

      可是,在这样一个发展力低下的时代,如何赚钱,这真的是一个难题。

      曼丽思来想去,截止到目前,她唯一想到的就是写小说。

      毕竟作者简奥斯丁也是靠写小说才被后人牢记的。

      虽然作为一个学服装设计的艺术生,写作并非长项,可谁当年还没在晋江网站上看过几个小言情啊?
      随便想一个帅哥美女,编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没有多难。
      这不,她不过用了三个晚上写了一个类似于《化蝶》的小故事,就引得报社的编辑都跟着哭唧唧了。

      将钱放进口袋,曼丽拿出鹅毛笔,打开墨水瓶,准备开始构思下一个作品。
      这一次她准备写一个小长篇,最好能够在报纸上连载,这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会有固定的经济来源。

      砰砰砰!
      忽然,外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紧接着最小的妹妹莉迪亚的声音就传了进来。

      “曼丽,亲爱的,快开开门,我有很重要的消息要告诉你!”

      曼丽叹了口气,慢吞吞的将笔重新放回抽屉里,将墨水瓶拧紧,这才走过去开门。
      不是她故意敷衍这个小妹,实在是,这姑娘真的继承了妈妈的大惊小怪,一天会来告诉她一百个重要的消息。
      她记得半个小时前,莉迪亚才跑过来告诉过她,家里的一只老母鸡今天下了两个蛋!

      “亲爱的,你知道吗?尼日斐花园已经租出去了,租户是一位来自于英格兰的绅士,叫做宾格莱,据说人长得帅极了,还特别有钱!妈妈已经同意下周让我们一起去参加舞会,到时候他也会到场!”

      果然来了。
      故事就要正式开始了

      听了莉迪亚的话,曼丽的脑子里就冒出了这个念头。

      在她的印象里,这本书就是从宾格莱先生出现开始的。
      因为他这个黄金单身汉的突然到来,整个哈福德郡的太太小姐们简直炸了窝!
      毕竟,“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一位太太”。(1)
      既然如此,为什么娶的不能是自己家的女孩呢?

      可她们的希望终究只能落空。

      最后这位恨不得在脑门上刻上“我超级有钱”的宾格莱,娶的是她的大姐简。
      并且还为二姐牵线搭桥了男主人公,更加帅气有钱的达西先生。

      “曼丽,你在发什么呆?难道你也和妈妈一样兴奋得快要晕过去了?”
      看她一直不说话,莉迪亚伸手在她的眼前晃了晃。

      “别胡说。你来找我干什么?”曼丽打开她的手,出声问道。
      她可不相信,这个小丫头会专门跑来告诉自己这个消息。
      毕竟这丫头玩心有多重,再也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了。
      知道能够参加舞会,她难道不应该立刻跑回自己房间,去挑选衣服吗?

      果然——

      “最最亲爱的曼丽,能不能把你上个月买的那顶白色的宽檐帽借给我带一下啊?我觉得它非常适合我的金发。”

      “拿去吧。”
      曼丽无所谓的转身从衣橱里拿出了一顶崭新的软帽递给了她。

      作为一个炮灰,一个在那场开篇最重要的舞会上,甚至都几乎没有被提及的人物,曼丽对于这样的活动,实在是并没有什么兴趣。
      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待着写书赚钱呢!

      “曼丽,曼丽,能不能把那条粉红色的裙子借给我穿?”
      她刚刚把帽子递给莉迪亚,就被嗵嗵嗵地从楼下跑上来的四妹妹吉蒂抓住了手。

      曼丽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旁边的莉迪亚就不干了:“吉蒂,你怎么什么都要和曼丽抢?上个月妈妈不是刚给你做了一条青苔绿的长裙吗?”

      “我没有抢,我是来和曼丽换的。”
      吉蒂委屈的撅了撅嘴:“那条裙子的腰围有点紧,我穿上连气都喘不过来。曼丽比我瘦,她肯定能穿。”

      “你是不是傻的?”
      莉迪亚无语的瞪着吉蒂:“曼丽是我们五姐妹里腰围最细的,你这么胖,居然要穿她的裙子?”

      “我哪里胖了?我就是昨天吃多了一点甜食,谁让曼丽做的那么好吃。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

      “好了!”

      看两个妹妹眼看又要吵起来,曼丽伸手在莉迪亚的肩膀上推了一把:“这个帽子配你那条天蓝色的裙子最合适,赶紧回去试试。”
      然后又看向吉蒂:“去把你的裙子拿过来,我给你改一下。你的眼睛是绿色的,穿那个好看。”

      “谢谢亲爱的!”

      曼丽是公认的家里最会搭配衣服的人,听她这么说,两个小丫头都目露惊喜。
      几乎同时扑过来,在她左右脸蛋上各亲了一口,这才手拉手朝自己的房间跑去。

      擦了擦脸上的口水,曼丽的眼中多出了几分柔软。

      在前世,她生活在一个富足但是没有爱的家庭。
      父母是开连锁餐厅的,事业做的很大。
      可是因为忙碌,彼此的感情渐渐变得冷漠。
      虽然父母没有离婚,可她知道,他们在外面都有人。
      对于她这个唯一的女儿,那俩人除了给钱,基本上是不闻不问的。

      穿越到这里之后,曼丽发现班纳特一家人其实并非像书里描述的那般乱七八糟。
      虽然每个人都有各种小毛病,可一家子感情很真,彼此间相亲相爱,和乐融融。
      这让曼丽很满意,也非常珍惜。

      所以,她很快就融入了这个家,并且愿意为它的改变而努力。

      一阵叮铃铃的摇铃声打断了曼丽的思路,紧接着,母亲的声音传了上来:“开饭了,亲爱的女儿们,赶紧下楼!”

      曼丽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同时出来的两个妹妹一起走了下去。

      餐厅里,硕大的餐桌前,父亲坐在主位上,此刻正在往脖子里掖餐巾。
      在他的旁边,母亲眉飞色舞地说着:“我只要能够看到一个女儿在尼日斐花园安了家,其他几个也匹配的门当户对后,此生就再也没有别的奢望了。”(2)
      边上,大姐简将盛着土豆泥和炸鱼的盘子,一一放在他们的面前。

      大家的脸上都带着笑,目光里却写着敷衍。
      毕竟差不多的话,母亲已经说了太多次,谁也不会真得去听。

      “曼丽快来,今天玛莎做的炸鱼非常酥脆,你那么挑食,这个应该会合你的胃口。”
      一看到她们下楼,二姐伊丽莎白就朝她眨了眨眼睛,然后顺便为她拉开了身边的椅子。

      曼丽微笑着走了过去。
      只是在目光落到餐盘上那黑乎乎的一坨时,笑容凝结在了脸上。

      这……明显炸焦了,都快成黑碳的东西,也能称之为酥脆?

      这会致癌的好不好?
      吃多了会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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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在我看过的版本里,三小姐的名字翻译是曼丽。我知道在很多书还有电影里,一般的翻译都是玛丽。可就觉得曼丽更好听一点,所以就选择用这个称呼啦。
    大家了解就好,不耽误阅读。
    备注:(1),(2)两句话节选自原文,有适当修改。
    新文已经开始更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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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乌娃娃在七零》
      甜豆豆曾经是上界灵植园里一株仙草,被药童误认为是地瓜苗丢入凡间,变成了七十年代小叶村一个不足四岁的奶娃娃。
      被上山砍柴的秦臻给撞上了。
      
      “哥哥我怕,你带我回家。”
      小姑娘有一张白净的小脸,还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只是,这年头他连自己家的那些嘴都填不饱了,又怎么敢再添一张?
      “别跟着我,我没东西给你吃!”秦臻色厉内荏的说。
      “吃的东西?我有啊!”
      甜豆豆眨了眨眼,一脸的恍然大悟。
      她在口袋里摸索了好一阵,拿出了一块脏兮兮的块茎:“哥哥,我请你吃地瓜。”
      后来,甜豆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地瓜苗,而是一株被养了三千年,好容易快成仙了的何首乌。
      而她给小哥哥吃的也不是地瓜,而是能治百病的首乌苗苗。
      
      —
      村里人都说田家大儿媳疯了,因为婆婆把她女儿扔了,愣是拿着菜刀追出去了一条街!
      但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后来被找回来的小女娃居然是个福气包。
      
      自从她回来——
      失踪两年的田家老大不仅回来了,还升职做了团长;
      病得只剩下一口气的小孙子,不仅保住了命,还变成了学霸。
      而当初收留了她的秦家人,则更是运气爆棚;
      爹回京城做了教授,女儿当了医生,儿子成了企业家……
      
      大家都说,这娃娃是老天爷派下来的仙童。
      只有甜豆豆自己知道,她哪里是什么仙童,她是在攒福气好能早点回天上去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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