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郎煜身为一个众星拱月的富二代,凭本事单身,唯一一次恋爱是三年前,分手是因为他发现自己被绿了。
直到郎煜再次遇到男朋友向明。
郎煜:真香。(各种意义上)
向明:其实这是个abo世界,我是个o。
郎煜:???

世界上第一对ao的爱情故事。

【神颜暴躁富二代a攻X坚强温柔小哑巴o受】

1.狗血破镜重圆渣文笔he(高亮)。
2.双c,攻受都只爱彼此,受没有绿攻。
3.其实这是个生日贺文。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天作之合 现代架空 ABO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郎煜,向明 ┃ 配角:韩呈锋,孟昕 ┃ 其它:abo

一句话简介:世界上第一对ao的爱情故事

立意:无

  总点击数: 467   总书评数:2 当前被收藏数:4 文章积分:144,955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主攻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0426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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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橙花(abo)

作者:霜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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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喧闹的Ktv包间,唱歌的人鬼哭狼嚎得撕心裂肺,空气中弥漫着酒精和香烟的熏人味道,茶几上花花绿绿的酒瓶易拉罐滚落了一地,几人喝得烂醉如泥,瘫在沙发上。

      郎煜今年火了,成功跻身一线超模,经纪公司很高兴,或者说他亲娘——游寰传媒公司董事长郎女士很高兴,给他大办了庆功宴,唱歌则是他的几个狐朋狗友给他弄的余兴节目。

      郎煜张开双臂靠在椅背上,黑色衬衫上一颗颗精致的浮雕扣子系得一丝不苟,勾人摄魄的桃花眼合上,汗湿的乌发丝丝缕缕黏在生得的冷峻矜贵到不近人情的脸上,双颊带着点醉醺醺的红,让他看起来似乎已经醉了过去,好像这时正是他毫无防备的时候。

      一个娇俏的女人悄悄坐在他身边,伸手想去碰他……

      郎煜却冷不丁地睁开了双眼,眸中那平日里惑人心神的神采统统不见,只剩凌厉的寒光,像裹着寒霜的利刃。

      女人不寒而栗,被吓得定住,反应过来后连忙狼狈不堪地逃走了。

      郎煜,游寰董事长唯一的儿子,家世显赫,芝兰玉树,走到哪里都是人人追捧的对象,这些人有真正喜欢他的粉丝,当然,也有像这样妄图靠着出卖色相从他身上得到好处的人。而众星拱月一般的郎煜,却生性冷淡,从来没有碰过他们哪怕一丝一毫,从来不回应谁的撩骚,甚至横眉冷对。简直就是现世柳下惠,白瞎了一双多情的桃花眼。

      郎煜抬起手搭在额头上,酒劲已经上来了让他有点头晕脑胀,为了别发生什么“意外”,他得趁着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赶紧走。

      包间里的所有人都沉浸在颓靡的醉意中,没有人注意到今天的主角悄悄地离开了。

      郎煜走到包间外的走廊,酒精让他的步伐略带飘忽,走过一个拐角,郎煜不小心与一个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的青年撞了个满怀。郎煜隐隐约约闻到了青年身上清新的淡淡橙花香。青年往后退了一步,十分奇怪地以微微鞠躬的方式表达了歉意。

      郎煜抬头,看向青年,两人双目对视……

      那一瞬,郎煜像是被泼了一桶冰水一样,醉意消得一干二净,清醒无比,面色不虞。虽然面前的人确实发生了不少变化——估计是经历过了社会的磨练,已经褪去了一身青涩,看起来更加稳重可靠——但是郎煜仍一眼任出了他。

      青年长相斯文清俊,白衬衫更显得他温和谦逊,明明看起来并不让人讨厌,甚至容易让人心生好感,郎煜看了却想立刻掉头就走。当然,郎煜也真的这么做了。青年连忙跟上去,抓住了郎煜的手腕。

      “放开。”郎煜寒声道。

      青年却像是什么都不明白似的,神情愣愣的,不发一语地拉着他。而郎煜却心中钝痛,往事像万丈波涛一样在他脑海里翻涌。两人就以这样的姿势沉默地站着,耳边只有隐隐传来的Ktv包间的音乐声。气氛怪异又可怕,空气仿佛凝固了,只有淡淡橙花香在漂浮。

      向明什么时候开始用香水了?果然,向明再也不是从前那个不修边幅却愿意把他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的人了。

      郎煜心里酸酸胀胀,下一秒,他毫不留情地甩开了青年的手,往前走。青年又巴巴地跟上了他,没敢再碰他,但依旧不依不饶地不肯离开。

      郎煜咬了咬牙,终于人不住了,猛地转过身,强势地把青年摁着肩膀压在墙上。双眼带着灼人的怒火,却压抑着没有发作,此时的郎煜就像一只被激怒但不得不收起利爪的狮子。

      “怎么?那人不要你了?千里迢迢过来找我接盘?”郎煜讥笑道。

      青年脸色煞白,如坠冰窖,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郎煜忍着心痛,酸涩的恨意蒙蔽了理智,冷笑着说:“好啊,向明,如你所愿。”

      酒店房间里,衣物凌乱地洒落了一地,空气中甜淡的橙花香味交织着一点凉冽的气息。

      郎煜双目赤红,却并不是被冲昏了头脑,一时兴起,甚至可以说他很清醒,比他这辈子任何时候都清醒。

      向明仰躺着,一双失神的眼不住无声地流泪。他的五官并不十分出众,但拼接在一起却天生带着温和清秀的气质,此时的他满面潮红,平添了几分诱惑,似粉白烂熟的蜜桃,一咬开就是醉人的甜蜜。

      郎煜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那时的向明或许是真的喜欢他,即使疼到咬破了嘴唇也不说。

      或许是似海深情时间长了也难逃欲望的吞噬。他和向明的恋情就像一把燃烧得轰轰烈烈的火焰,看似炽热,实则一桶冷水便可轻易泼灭,最后就只剩一缕缕呛人的浓烟,再靠近的话你感受到的就不是温暖,而是熏得你满面尘灰。所以当年他发现向明背叛了他时,就选择了分手,只是没想到向明首先不告而别,像一片雪花一样人间蒸发了,他只来得及发微信跟向明分手。

      可现在他却忍不住幻想:只要让他忘了韩呈锋,只要烘烤干薪柴,重新点火,熄灭的火焰会不会复燃呢?

      “我原谅你了。”郎煜在他颈侧嗅着浅淡的橙花香,用动人的嗓音在向明耳边低喃,一滴泪划过脸颊,散失温度后,泪痕冰冷而刺痛。

      雷鸣电闪,冷雨簌簌,洁白而柔弱的橙花不胜凉风,在枝头颤抖,不时被豆大的雨滴击打,最终轻飘飘地坠入淤泥,融入土地。

      半夜,郎煜半梦半醒之间握住了向明的手,却似乎摸到了向明手臂上一条粗糙不平的疤,心中疑惑,然而困意袭来,他很快又沉沉睡去了。

      第二日,郎煜在窗外的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醒了,扭头看向枕边,空无一人,伸手摸了摸被窝,发现已经全凉了,空气中也没有了清新的橙花香气,如果不是看到身上已经换上浴衣,他或许还会以为昨日的事只是一场虚无飘渺的梦境。郎煜坐起来闭眼捏了捏眉心,突然感到身心俱疲。

      留不住。

      这样想着,郎煜睁开眼,突然,他的余光好像瞥到了什么,于是顺着视线看向床头柜。那里被放上了一张卡片,郎煜把它拿了起来,看到上面写着:我去给你买早餐,你等等,我很快回来。——向明

      郎煜心里七上八下的的,有点怕向明是骗他,又稍微感到一点心安。

      想到这里,郎煜听到了房门被打开的声音和轻轻的脚步声。

      向明提着两袋早餐走了进来,还是穿着昨天的白衬衫,衬衫上被雨水洇湿了一片,还沾着一些透明的水珠,看到他醒了,就眉眼弯弯地笑了起来。向明接着把早餐放到茶几上,用一双被塑料袋勒出红痕的白皙修长的手向郎煜打手语:“我回来了,吃点早餐吧。”

      郎煜看见他这幅模样,脸黑了,本来想问一下向明为什么不直接叫酒店送餐,开口却是训斥的话:“你逞什么能?外面下大雨你还出去!”

      向明连忙好脾气地解释:“我带了伞的,而且我很快就跑回来了,没淋多久。”

      郎煜却更生气了:“你还跑?你昨天晚上才……!你……”

      “我身体好。”

      郎煜快速地扫了一眼他的脐下三寸,嗤笑了一声,“谁昨天哭了一整夜?”

      向明面色爆红,转过身给他拆早餐的塑料袋,郎煜看着他的动作,发现塑料袋上印着他曾经最喜欢的外卖店的logo,只是后来那家外卖店因为店主的个人原因换了个人接手,味道也变了,从此他就再也没有吃过那家店的食物了。

      郎煜下了床,走过去抓住了他的手腕。

      向明转过头来,对上郎煜直勾勾的视线,心脏砰砰直跳,眼神开始飘忽不定。

      “看着我。”郎煜命令道,向明只好再次对上他的双眼。

      两人对视良久,郎煜都没有说话,只是用认真而灼热的目光看着向明,两只手牵着向明的双手。向明脸上的泛红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演愈烈,连身上散发出的橙花香气都变得浓烈了起来,甚至像是裹上了一层若有若无的清爽气息,更加刺激人的神经。

      “昨天……我说的……你听到了吗?”郎煜闻到他身上的味道,竟然难得温柔下来,温声问。

      向明红着脸点了点头。

      “那我们和好吧,像以前一样……好不好?从前的事,一笔勾销。”

      向明却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而是露出了懵懂的神情,好像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不答应?”郎煜微微皱眉。

      向明抽开郎煜的手,向他打手语:“\'从前的事\'是什么意思?”

      郎煜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半晌才艰难地开口:“三年前,你在你家,和韩呈锋……”

      向明蓦然瞪大了眼睛,连忙比划:“你误会了!当时……我和他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只是……”向明的神色变得小心翼翼起来,“觉得自己病了……”他又怕郎煜不信,一边一手抓着他手臂一边用另外一只手比划:“你信我!”

      “什么病?”郎煜心里咯噔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发晕。心里模模糊糊地想着:难不成三年前的事真的是一场误会?可是他亲眼看到向明和韩呈锋搂在一起,韩呈锋咬向明的脖子,向明还不反抗!

      向明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有些害怕地看着他:“你别嫌弃我。”

      “说吧。”

      “我十九岁时医生说我得了“怪病”,这种“病”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我每年有一段时间都会发热,而且……很想……那个。”向明观察他的脸色,继续比划:“那天韩呈锋来我家纠缠我,我本来是想赶他走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他身上闻到了一股味道,然后我就病发了,接着他说他也有那种“病”,我们之间能互相吸引,如果不想一辈子带着这种“病”,我就得跟他在一起,这样他就也能摆脱“病”的困扰。我觉得很荒谬,但是当时我妈不在,而且我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后意识就开始模糊了,赶不走他。他硬是要咬我脖子,差点就被他咬破了,还好我及时回过神来,把他推开,然后躲在了房间里,邻居帮我叫了警察。”

      向明从不会说谎,因为他不会说话,他的手势只遵从他的内心。

      原来火焰从未被熄灭过,它只是在他身后一直默默地燃烧,只是可悲又可笑的自尊心让郎煜不曾回头看罢了,于是他们生生错过了三年。

      郎煜愕然,心脏狠狠地紧皱了起来,后悔的情绪涌上心头,然而没等他沉浸在这种情绪里多久,他就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直接倒在了向明身上。

      郎煜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向明也不在身边,空气中消毒水刺鼻的气味让他略感不适。
      “向明。”郎煜喊了一声。

      “郎煜,你醒了!”一个画着精致妆容的女孩听到他的声音,立马踩着高跟鞋哒哒地跑到了郎煜床边,像只俏丽可爱的小雀鸟,露出了春光般明媚的笑容。

      郎煜看了一眼女孩,发现是游寰一位合作商家的女儿,好像对他有点意思?不过他只见过她几面,连名字都想不起来。

      “向明呢?”郎煜开口问。

      “啊……?向明是谁?”女孩歪着头,看起来有点诧异。

      “他没来过?”

      “没……没有。”

      “骗鬼呢?”郎煜闻到了周围残留的淡淡橙花香气,斩钉截铁地说:“他肯定来过。”

      “啊?那应该是我记错了……”谎言被戳穿,女孩有点尴尬地笑道。

      “出去。”郎煜毫不留情地说。

      “可你需要照顾……”女孩说。

      “我记得无关人士貌似不能擅入病人病房?你进来的时候经过我妈的同意了?还是问过向明了?”
      “我们不是朋友吗?而且我凭什么要问向明啊?”女孩悻悻地问。

      郎煜轻轻扯了扯薄薄的嘴唇,眼含讥讽,不近人情地嘲笑般地开口说:“第一,我没有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朋友,第二,凭向明是我男朋友。”

      站在病房外的向明:“!!!”

      下一秒,向明就看见那漂亮的女孩一边哭一边冲了出来,像只扑棱着翅膀落荒而逃的落水鸟。

      “进来。”向明忽然听到了郎煜在叫他,于是敛了敛惊喜的神色,假装无事发生地走进了病房。

      “你怎么知道我在外面?”向明打着手语问。

      废话,香水味越来越浓,甜得跟什么似的,肯定是被赶走但是又跑回来了。

      但是郎煜只是勾唇笑道:“秘密。”

      “我给你带了饭。”向明看着他的笑颜自己也跟着笑了,提了提手上的保温瓶,比划着。

      “我刚好有点饿。”

      向明给他打开了保温瓶,舀起一口饭送到他嘴边,郎煜却摁住了他的手。

      “你当我小孩子呢?吃个饭还要人喂?”

      “你是病人。”

      “可我手没废。”郎煜抢过了他手里的保温杯,顺便握着向明的手腕吃了一口向明喂给他的饭,然后把勺子一并叼走了,有意无意地对他眨了眨眼。

      向明突然觉得手腕有点热。

      “饭是你做的?”郎煜问。

      向明脸皮薄,有点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什么时候学会的?”郎煜突然起了兴趣。

      向明有点不敢看他,最终却还是实话实说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

      郎煜一愣。他以前和向明在一起的时候虽然同居了,但是他从未看过向明下厨,更从来没有吃过向明做的食物,只有向明上门自取的外卖。

      莫非……郎煜想到了那家他最喜欢的外卖店。

      “我妈开了一家外卖店,做饭是我跟她学的,第一次做的时候怕你觉得不好吃,没敢告诉你是我做的,所以我用了店里的一次性餐盒包装。”向明老实交代了。

      郎煜愣了,虽然已经想到了有这个可能,但是听他亲口说出来还是有点意外。

      “为什么想到要自己做饭给我吃?”

      “我妈是内行,她知道别家外卖不卫生,而且没营养,本来是想她做了再让我带给你的,但她又想到我们不能一辈子都吃外卖,所以就干脆教我做了。”

      郎煜更惊讶了:“你妈知道我们的事?”

      “嗯……我跟她说过,她说只要我们开心就好。”

      郎煜和向明谈了一年恋爱,都没有见过双方的家长,郎煜一直以为以向明这种乖孩子不会主动告诉家人自己有个同性恋人,没想到,向明竟然这么早就与家人坦诚相告了。从向明的话里可以感受到向明甚至做好了和他在一起一辈子的打算。

      反观郎煜,他从来没有跟郎女士提过向明——当然不是怕郎女士反对,毕竟郎女士还是挺开明的。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想着等两人的关系稳定下来再正正式式地让双方家长见个面,二是郎女士身为董事长可以说是整个游寰的顶梁柱,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见上一面都难,他和郎女士虽然感情还是挺好的,但是缺乏交流也是事实。

      只是当时他和向明感情明明那么好,韩呈锋的事也是误会,为什么向明要不告而别呢?

      “三年前,你为什么要走?”

      三年前。

      救护车在路上飞驰,警铃响了一路,车里挤满了医护人员,向明坐在救护车上紧紧地握着担架上的母亲满是血污的手,泪水夺眶而出。

      那个所谓的父亲,从他记事起就不断地殴打他的母亲,遍体鳞伤的母亲曾几次三番想要离婚带着他离开那个龙潭虎穴,却又一次次对他父亲痛哭流涕的忏悔心软,于是家暴便愈演愈烈。

      有一次父亲甚至当着他的面打母亲,还嬉笑着告诉他女人就是贱货,随便骗骗就能钩到手的东西,越是把她们当个人就越是要上天,以后要像自己这样把女人牢牢抓住。

      十岁的他尖叫着护住了母亲,于是父亲的皮带在他的后脑鞭了下来,接着他的耳边嗡嗡作响,晕倒在地,最后被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医生说他受刺激过度失声了。

      父亲从来不打他,因为父亲把他看作自己的延续,或者说家暴的变态心理的延续,有时他甚至天真地觉得父亲很疼爱他,所以父亲自那次失手打到他后就渐渐收敛了起来,不再对母亲拳打脚踢。

      但是对母亲的语言羞辱,冷暴力,甚至洗脑,却时有发生。

      那段灰暗的时光里,母亲被洗脑得失去了自我,整日浑浑噩噩,心甘情愿地忍受他的羞辱,他将一切尽收眼底,却因年纪尚小而无能为力。

      直到十四岁那年,向明忍无可忍,趁着放学回家奔向了警察局。

      最后,母亲在唯一的亲人——他早已出国经商的小姨的帮助和鼓励下,与父亲对簿公堂,父亲和母亲终于离婚了,他和母亲一起离开了那个不见天日的深渊一样的家。从此,他们和父亲彻底断了联系。

      可是不知道父亲又是怎么得到他们的消息的,像只闻到了腐肉味的发疯鬣狗一样趁着他不在家时找上了门,幸好他有事回家,正好撞见了父亲露出了禽兽一般的丑恶嘴脸,在楼梯口用刀具将母亲刺伤得新痕叠旧疤,鲜血流了一地,命悬一线。

      向明怒不可遏,一把抡起椅子,往父亲脑袋上重重一摔——没有打中,但是暴怒的父亲向他扑过来时摔下了楼梯,流了一脑袋血,晕死过去时脸上还凝固着着疯狂而暴虐的神情。

      向明先叫了救护车,再报了警,然后告诉郎煜自己有事要在家里待一段时间,不想让当时正在国外参加一场大秀的郎煜担心。

      把母亲送进手术室后,他去警局做了笔录,警察调取了楼梯口的监控,后来没花多长时间案子就结了。于是他冷静下来,回到家里收拾被父亲打砸损坏的家具。

      然而这时……韩呈锋来了。

      ……

      韩呈锋尖锐冰冷的犬齿抵着他的后颈,已经刺破了皮,下一秒就要陷入血肉,向明突然打了个寒颤,原本一团混沌的脑海顿时清明起来。向明奋力推开了韩呈锋,立马要逃出家门,然而韩呈锋先他一步堵上了房门。

      “跟我吧,郎煜有什么好的,他就是个花花公子,他要什么人没有,你凭什么认为他会一直喜欢你?你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韩呈锋说。

      向明摇着头,防备地看着他。

      韩呈锋的眼神彻底变了,向他扑来——

      向明恐惧地意识到,眼前的人,已经不是人,而是被欲望控制的野兽。

      他慌忙用发软的双腿踉踉跄跄地跑回了房间,牢牢地锁上了门。

      韩呈锋像发了狂一样不停地撞门,浓烈的麝香味从门缝传来,诱惑着向明乖乖开门。向明意识到这味道不能闻,于是捂住口鼻,缩在被窝里。

      可是越是憋闷的环境却越是让他觉得浑身燥热,双颊红得不像话,心中无比渴望着郎煜的存在。他想着自己一定病发了。

      越是忍受越是煎熬,他突然好恨自己的“病”,恨它让自己不能做一个能够控制住□□的正常人,恨它像跗骨之蛆一样啃噬着他的意志。

      终于,他掀开被子,双手颤抖着从抽屉里取出小刀,闭上眼狠狠地在手臂上割了一道,鲜血淋漓,但鲜明的痛感至少能让他保持一丝清醒来对付韩呈锋。

      幸好,最后隔壁的邻居回家了,发现他们这里有点不对劲,赶紧报了警。

      与警察一起赶来的,还有几个穿着白大褂,医生模样的人,他们带走了发狂的韩呈锋,同时带走了失血过多导致昏迷的向明,把他们送到了一个相当隐秘的研究中心。

      向明醒来后,那些研究人员告诉了他的“病”的实质——发情期,除此之外,还跟他解释了研究中心秘密钻研了五年的成果——现代人类的abo分化,也就是因为某种原因,极少数人会分化成alpha和omega,其余人都是beta。

      他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原来自己和韩呈锋有高达89%的契合度,而郎煜比他年长,到现在还未分化,很有可能是个beta,他如果和郎煜在一起那么就将永远忍受发情热的煎熬。

      研究人员们劝他和韩呈锋在一起,因为他们是天生一对,向明却要求研究人员帮他打电话给郎煜。

      结果却让他万万没想到——空号。

      他慌了,哭着登陆微信,然而发现郎煜把他删了,只留了一句话:我们分手,从此各不相干。

      有个声音在向明脑海里不断重复:

      他要什么人没有,你凭什么认为他会一直喜欢你?你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最后,他万念俱灰之下,与母亲一起出了国,和小姨一起生活——他的母亲需要更先进的治疗,他也不想再被韩呈锋骚扰,更重要的是,他怕再见到郎煜,旧情难忘。

      郎煜听着向明解释着着当年事的始末,干涸了多年的泪腺背叛了他的意愿,眼眶瞬间充盈,泪水不由分说地涌出,顺着脸颊的起伏蜿蜒而下。心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的海绵,扭曲了起来,酸楚和悔恨像海绵里的水一样涌了出来。

      那些无法原谅、耿耿于怀的,原来皆是他一叶障目的自以为是。

      郎煜突然拔掉手上的针头,起身紧紧搂住了向明,指甲深深地刺入了掌心,头埋在向明的颈间,橙花安神舒缓的香气扑鼻而来,让郎煜感到一丝丝慰籍。

      向明拍了拍他的背。

      安慰性质的动作反而让郎煜更加心疼。

      受到伤害的人觉得过去了,无意间施加伤害的人却不能释怀。因为郎煜从没想过他因为所谓“自尊”而断了和向明的联系的幼稚行为,等于不但没有在向明最需要他的时候伸出援手,还在向明心上狠狠扎了一刀。
      “对不起。”郎煜说。过去的伤害已经不能弥补了,他只能说这句没有任何意义的废话。

      “我们好好在一起吧。”向明牵起他的手,在他手心写道。

      “嗯。”郎煜闭上了眼睛,在他颈后深吸了一口。

      凉风吹开轻薄的窗帘,钻入病房内,带起了郎煜的发丝和衣摆。郎煜把向明搂得更紧了,好像怕向明下一秒就会被这阵风吹走。

      “向明,你男朋友……”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走进来,硬生生打破了悲情的气氛,她看见抱作一团的两人,吃了一惊,“你……你们继续,当我没来过。”她掉头就走,顺便带上了门。

      郎煜放开向明时,发现向明的脸有点红红的。

      “你们好了吗?”女人隔着门问。

      “进来。”郎煜说。

      女人踩着细细的高跟,哒哒地走了进来,高高束起的马尾微微晃动,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

      “你好,我是abo研究中心的,也是向明的朋友,叫孟昕。”孟昕向郎煜简单介绍了自己。

      “你好。”郎煜不咸不淡地说。

      “废话就不说了,直接说郎先生的分化检测结果吧。”孟昕打开了文件夹,展示给他们看,接着说:“郎先生今年26岁,检测结果显示郎先生已经分化成为了一名alpha,在普遍分化年龄在15到22岁之间的其他案例中属实少见。”

      “分化?”郎煜微微一怔。

      “是的。”

      分化过迟的结果就是,郎煜当晚就信息素大泄,浓郁得让向明晕晕乎乎的,两个人很快滚做一团。

      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干柴烈火起来简直就是如狼如虎胡天胡地要死要活没完没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郎煜看到了一个睡得极沉的向明。向明睡着时爱蜷着身子,此时刚好把自己整个人团进郎煜怀里,与郎煜面对面,有规律地呼出温热的气息。

      这让郎煜忍不住开始端详向明的睡颜。

      向明虽然长相并不令人惊艳,放在郎煜的社交圈子里只能说是中等偏上,但是郎煜仍然觉得他好看。大概是因为郎煜的恋爱滤镜,觉得向明总是一副温柔善良的模样,与天使相比只差了一对翅膀。

      然而郎煜知道,要是扒开盖在“天使”身上的被子,必然会看到一片一片触目惊心的淤迹吻痕。想到这里,郎煜有种愧疚感,而这愧疚感却又交织着一股子隐秘的幸福感。

      这时,向明手机忽然响了,来电显示是“妈妈”。

      郎煜有点紧张,但还是替向明接了。

      “小明啊,你在哪呀?你昨天还告诉我一定要买只小母鸡说要给小煜做汤,怎么今天没来店里啊?”

      “阿姨,不好意思,我是郎煜,向明还在睡。”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原来是小煜啊,小明还好吗?”

      郎煜有点不好意思,咳了一声,“还好,我会照顾他的,您放心。”

      “那我就放心了,年轻人要注意身体啊。后天我做一桌子菜大家一起吃一顿吧。”

      郎煜又不自然地又咳了一声,硬着头皮说:“实不相瞒,向明……还需要在我这里再待几天。”

      向明的睡意其实已经消得差不多了,装睡是为了再和郎煜腻歪一下,这会儿听到郎煜说的话,有点想笑还好及时憋住了。

      他都能想象郎煜现在难为情的样子哈哈……

      哎,不过发情期可要持续好几天啊。

      向明悄悄红了耳朵。

      其实昨天晚上他还挺爽的。

      好像发情期也没那么不好。

      【趋光签售会】呜呜呜见到大大本人了我死而无憾

      1L 小星星(楼主)

      呜呜呜今天去了趋光大大的签售会,我现在才发现趋光是小哥哥……

      2L 我又可以了

      同上,我见到趋光的那一瞬间整个人都震惊得不得了。

      3L 草莓子

      嗷嗷而且大大他竟然长得挺清秀的!

      4L 哟哟哟

      网络写手能有多好看?无图无真相。

      5L 小星星(楼主)

      无修生图甩你一脸!趋光.jpg

      6L 哟哟哟

      卧槽,如果真的是生图的话那确实是有点好看啊!话说旁边那位小哥是谁?盛世美颜我可以!

      7L 阿菌啊

      啊啊啊啊啊啊旁边小哥太好看了吧!我死了!

      8L 吃土少女绝不认输

      +1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9L 抓住你的小尾巴

      +2,十分钟之内,我要这个男人的所有信息!

      10L 小星星回复 yoyoyo

      不知道他是谁哇,但我总觉得他和大大之间奇奇gaygay的。意味深长.jpg

      11L 草莓子

      原耽作者十男九gay,合理怀疑,这是大大他家老攻。

      12L 小星星(楼主)

      +1,不过我发现大大好像不能说话,全程跟他家帅哥打手语。突然想到大大的处女作《哑巴》……

      13L 阿菌啊

      不会吧……呜呜……如果大大真的是哑巴……不敢想象。

      14L 果粒酸奶

      那篇文我看之后哭了一晚上呜呜……写得太真情实感,太虐了!该不会小哑巴就是大大以自己为原型塑造的人物吧?

      15L 抓住你的小尾巴

      别啊!家暴、校园冷暴力、社会歧视、就连男朋友也离开了小哑巴,如果这些都是真实经历的话那大大也太可怜了吧!

      16L 小星星(楼主)

      不说这些了,我给你们看看大大和帅哥的甜甜互动!桌子底下拉小手.jpg 腻歪摸脸.jpg 深情对视.jpg

      17L 吃土少女绝不认输

      实锤了,不是一对直播吃土。

      18L 我家小明

      大家好,我和趋光过得很幸福。

      19L 哟哟哟

      ???原耽作者还有老婆粉?

      20L 我家小明回复哟哟哟

      我男的。

      21L 哟哟哟回复我家小明

      哦,老公粉。

      22L 我家小明回复哟哟哟

      ……不是粉,趋光现在在我床上。

      23L 哟哟哟回复我家小明

      醒醒,别白日做梦了。

      24L 小星星(楼主)

      好了好了咱们和气一点啊……

      郎煜黑着脸关了手机。

      正主承认了都还不信,这届粉丝不太行。

      “怎么了?”向明看他表情不对劲。

      郎煜说:“我现在急需一个名分。”

      于是第二天,向明的微博炸了。

      趋光:我男朋友,帅吗?海边牵手合照.jpg

      评论区欢天喜地。

      【评论】

      草莓子:啊啊啊啊啊啊啊囍囍囍囍囍囍囍囍囍囍!!!

      sugar;啊啊啊好甜的cp啊我可!!!

      果粒酸奶:配我一脸!我磕爆!!!

      小星星:我就说嘛……

      凡-新:呜呜……单身狗表示被虐到了……

      ……

      郎煜心情颇佳地翻着评论,顺手点赞,然后把向明的微博转发了。

      郎煜:我觉得帅。//@趋光:我男朋友,帅吗?海边牵手合照.jpg

      然而评论区哀鸿遍野。

      【评论】

      一只蜡笔细又长:妈妈我失恋了……我男神竟然谈恋爱了……

      海浪无声:心碎……

      alone:果然,世间的靓仔都不属于我!

      ……

      蓝天白云,天气大好。阳光斜斜地穿过重荫掩映的梧桐树,洒落了一地破碎金光。雀儿在梧桐枝头扑腾,时不时婉转地啼叫几声,嘤嘤成韵。梧桐叶轻盈地打着旋儿飘落下来,鹅卵石小道堆积了一层厚厚的金黄落叶,昭示着秋意正浓。

      四下寂静无人,只有自然界的鸟虫在窃窃私语,郎煜和向明漫步在梧桐小道上,享受着这安谧的宁静时光。突然,郎煜被脚下的石头绊住了,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

      向明偷偷笑了一下,扶住他。

      郎煜有点恼火,毕竟这么大个人了还被石头绊倒确实挺丢脸,“你刚刚是不是笑了?”

      向明没有否认,甚至又对他笑了一下。

      郎煜低着嗓子威胁:“你敢笑,我就敢让你哭。”

      向明想起昨天晚上他一边哭一边打着嗝求饶的丢脸样子,立刻收起了笑意,假装刚刚什么也没发生。

      郎煜突然放开了牵着向明的手,在原地停了下来。

      向明抬头,好奇地看着他。

      “看后面。”郎煜说。

      向明转过头,发现什么都没有,于是他莫名其妙地把头转回来。

      却看到郎煜不知道什么时候单膝跪在了铺满梧桐叶的鹅卵石路上,手上拿着一个小巧的绒面盒子,面上一派认真,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向明惊讶不已。

      一阵风吹来,郎煜闻到了风中裹挟着的淡淡橙花香,他知道这是向明激动之下发出的信息素。渐渐地,郎煜紧张了起来,薄荷的清凉气息愈发浓烈,这是他的信息素。

      向明闻了有一点点脸热。

      半晌,郎煜终于开口:“向明,我想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他顿了顿,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我们结婚吧。”

      向明逆着光,突然笑了,笑得很灿烂肆意,比光还耀眼,然而笑着笑着,一道晶莹的泪就下来了。

      他用双手向郎煜比了个爱心,意思是我没有戒指,但是我献给你我的心。

      当闪着银光的环戒穿过中指,世上就又多了一对难舍难分的新人。

      无垠天地为媒,浩繁万物作证,不需要红妆十里,不需要亲朋好友,不需要那两本证明,甚至不需要法律承认。

      往后琐碎平淡的余生他们将一起度过,不会有任何人介入,所以只要他们知道,只要两颗心是相连的。

      风来,将沁凉中带着一点清甜的芬芳吹向遥远的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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