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道

作者:不若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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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贞白再回客栈时,李怀信已经穿戴齐整,坐在床沿,双脚垫地,单手扶着床柱正欲起身。
      大门敞开的瞬间,阳光肆无忌惮铺进来,刺得他眯缝起眼,又坐了回去,抬手罩在眉弓前,阴影即刻笼住了眼下一片。
      淡金色光晕渡在他脸上,把肌肤衬得透明,看进眼里,显些病态的美感来,道不尽的目眩神迷。
      贞白正欲掩上门,被李怀信唤住:“别关。”他想晒一晒,整日躺在屋里不见天光,都快长绿毛了。
      贞白的手扶在门阀上,又拉开了一些,让阳光铺满暗室,照进犄角旮旯里。
      李怀信适应了一下光线,眨了眨眼,遂放下手,绵软无力的搭在床沿,沉吟道:“我要去趟县衙。”
      “嗯?”贞白问:“能走了?”
      李怀信缓缓站起身,下盘虚浮,有些不稳地晃了晃,随即眼前一黑,一阵头晕目眩,他扶了把床柱,借助力道站稳。
      他实在虚得要命,支撑着身体的双腿一个劲儿打颤,身上的袍子大得都能唱戏了,他无法想象自己现在瘦成了什么样,只觉得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有种踩在云端上的错觉,严重怀疑自己缠绵病榻的真正原因不是刮骨伤,而是营养没跟上。
      贞白纳闷儿:“上次你不是已经去过县衙?”
      “上次?”李怀信蹙眉,一寻思,就想起前两天他是准备去衙门的,可是一出门:“唔,在半道上碰见了你,我就跟了过去。”
      当时还打了一架,结果因附骨灵缠身,打到一半就颓了,又被赵九背回客栈,遭遇了惨无人道的刮骨酷刑,瘫到现在,他终于能动了,必须去衙门把冯天的尸骨领回来火化。毕竟尸体凉了一个多月,在乱葬岗那种阴气大盛的地方腐朽缓慢,但出了乱葬岗,虽说天气转寒,也经不住耗。
      李怀信道:“冯天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衙门久等不到人去认领,极可能擅自处理掉。”
      贞白盯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孤魂野鬼似的经过自己身侧,遂道:“我同你一道去吧?”
      “嗯?”李怀信略微偏过头,半侧着脸,目光倾斜而下,阳光便透过他浓密的羽睫,依稀漏进眼底,穿过琉璃般的瞳仁,五光十色般晶莹,他说:“我还要把冯天送回他家乡,你也得同我一道去。”
      贞白愣了一下:这口气,是在下命令吗?!
      李怀信道:“不然,你就把五帝钱还我。”
      贞白:“……”威胁?这弱不禁风的废人凭什么狂成这样?
      “没意见吧?”李怀信觑着她,倨傲的偏过头,下巴挑起,与他修长的脖颈拉伸出好看的弧线:“现在冯天养在你身上,聚不了魂,没办法帮你卜卦,也就不知道上哪儿去找你要找的人,与其在这干耗着,不如先送他回东桃村。”
      早讲道理不就好了吗,非得狂那么一下,贞白不假思索的同意:“行。”
      闻言,李怀信倨傲的头颅端平了,恩赐似的赏了贞白一个正眼,差遣道:“带路吧,去县衙。”
      贞白:“……”这人什么毛病?
      李怀信撑着副残躯,三步一喘五步一歇的,摆着架子到县衙,跟钦差微服巡视地方官员似的,那气场,好在他病歪歪的,而梁捕头这个会洞悉一切的人精业务繁忙,只来了几个反应迟钝的衙役,没看出李怀信那股桀骜来。
      直到见着冯天的尸身,李怀信才蓦地转换了模式,像个欲凋欲枯的草本植物。
      日落西沉,云霞橙黄。
      当大火燃尽,最后一捧骨灰装进坛中,李怀信才怆然觉得,冯天已经离开了。
      李怀信整理着冯天最后的物品,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一柄卷了刃的破剑和布包,布包撕拉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估计是在乱葬岗里豁开的,衣物钱财全都倒没了。
      李怀信是个带惯了随从的贵族,像金银元宝这种俗物从来不需要揣在自己身上,而且他又不喜欢花枝招展的装扮,像那些王孙公子一样恨不能往自己脸上贴金,翡翠玛瑙镶满玉带,搞得珠光宝气的到处闪瞎别人狗眼,他最多在身上配块稀世美玉,但美玉也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连头上的银冠都在打斗中掉落,搞得现在一贫如洗。
      他举着冯天那柄破剑,如镜般的剑刃映出他模样,当李怀信看清里头那个双颊凹陷,整张脸好似只绷着一层面皮似的自己时,只觉眼前一黑,这剑镜里的脸跟乱葬岗的骷髅还有何区别?
      瘦成这副鬼样子,李怀信都没眼看,必须一日三餐,顿顿山珍海味才够找补回来。
      可现如今,别说鱼翅爆肚了,就是一碗鸡汤肉羹都指望不上。
      他浑身上下就剩一套绫罗绸缎,李怀信打量一番自己这身行头,说什么也不能拿去当了!
      走投无路之际,借着斜阳的余晖,他脚下一闪,李怀信蓦地提了提衣摆,当看到镶在靴筒上的那颗精巧的金珠时,别提多激动了,他简直要回去重重的赏赐这个给他做鞋的绣娘。
      李怀信蹲下身,扒下两只靴筒上的意外之财,决定去找补些体能回来,就在他虚弱的步子欲要踏入酒楼时,被贞白拦了一下。
      李怀信不悦的皱起眉:“我饿了。”
      贞白瞥了眼酒楼的排面,道:“这里贵,而且你……”
      “我现在营养不良,气血两亏。”李怀信压低了腔调:“之前你管吸不管补,血都快干了,一天只供一碗粥,瘦脱形了没看见吗?!”
      “不是……”
      李怀信不想听她废话,直接擦着她手臂走过,贞白只得跟进店,将骨灰坛和沉木剑搁上桌,店小二热情洋溢地前来招呼,李怀信大气不喘的报了一堆御膳菜名,把店小二听得一愣,赔笑道:“客官,您说的这些菜,咱这儿没有啊,要不给您上几道本店的招牌菜,换换口味如何?”
      在李怀信败金之前,贞白立即道:“以你现在的体质,不太适合长途跋涉吧,要雇一辆马车吗?客栈的房钱到今日截止,若想再住就得续费,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去东桃村?路上还得备上盘缠吧,也不可能夜晚歇在马车里,一路打尖住店,你……两颗金珠够吗?”
      闻言,李怀信脸色一沉,捏着金珠咬了咬舌尖,终于败下阵来,只点了两盅鸡汤,他将其中一盅推到贞白面前,揭开盖子,香味则散了出来。
      李怀信像是随意的说了一句:“能吃这些么?”
      “嗯?”贞白不知所云,什么叫能吃这些么?
      “试试。”
      贞白犹豫着握住勺,垂眸盯着汤面漂浮着的几颗枸杞,轻轻刮开铺在顶层的薄油,舀了一勺,带出半颗菌菇,送进嘴里,浓香即刻包裹住味蕾,分泌出唾液,她直接咽了。
      李怀信一直注视着她的反应,直到贞白慢悠悠地喝下半盅,也未出现排斥等不良后果。
      李怀信适才撑着桌沿,身子前倾,若有所思地揭开自己那盅鸡汤喝起来,一边喝一边在心里分析了半天,得不出个所以然来。目光时不时的扫过贞白,思绪就飚到了他居然带着个邪祟坐在客栈喝鸡汤这种匪夷所思的画风上来,这简直不符合他的人生准则啊,虽然他也没什么人生准则,全凭随心所欲来界定。
      他随心所欲惯了,不是个会老实待在壳子里遵循仁义道德或者遵守宫规道规之人,所以在诸多人眼中,他就是个没教养且讨人厌的皇二代,典型的地主家的混账儿子。这混账儿子时不时还狗眼看人低,估计是身份使然,总会有种老子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没少把太行山的弟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跟太行山是他寝宫,弟子们是他狗腿子一般。
      人家都是来修行的,结果搞得像是进宫当了太监似的,明明这祖宗带了一帮如花似玉的小太监来伺候他,结果这厮居然因为心疼这帮如花似玉的小太监,说什么他们细皮嫩肉,只需要负责伺候自己,打扫打扫房间,种种花除除草,干不了苦力,那种建造后院浴池,分流太行之巅甘泉水和搬石头挖坑的苦力活,就该由众身强力壮的太行山弟子效劳,这抓壮丁呢,能不招人厌么?!
      但招人厌的这位却毫无自知之明,是个完全看不懂别人脸色的主儿。
      当然,他不需要看别人脸色,一向都是别人看他脸色,而他第一次看人脸色,居然是看面前这个女冠的,偏偏这女冠还是个没脸色的面瘫,神态举止要多淡漠有多淡漠,他最后断定这人可能死太久,尸僵了,除了偶尔皱个眉,面部肌肉根本施展不开,因此显得难以琢磨。
      李怀信鬼使神差的问了句:“好喝吗?”
      贞白抿了一下唇,低低应了声:“嗯。”
      李怀信继续琢磨:这女冠被压在乱葬岗,十年不食人间烟火了吧?
      他瞥了眼女冠面前见底的鸡汤,默默喝了一口,咽下满嘴鲜香,又问:“够吗?”
      贞白搁下汤勺,应道:“够。”
      所以他可不可以理解为,这女冠其实不需以血为祭,寻常食物也能将其喂饱?但具体与否,还有待观察,这种凶性难辨的邪祟,必须拴在身边看紧了,不可掉以轻心。
      李怀信一边盘算一边喝完鸡汤,感觉就跟灌了碗灵芝下肚似的,立马恢复了不少元气,踏出客栈,连走路都没之前那么飘了,如此他更加笃定,自己是营养不良造成的虚弱乏力,久病不愈。
      亦或者,是他妈一天一碗粥给饿飘的。
      他整天瘫倒在床上,嗓子也哑着,不能动也不能喊,关键这女冠还成天跟外头晃荡,也没嘱咐掌柜给他三餐送饭,这是成心的还是成心的?李怀信没忍住问出了口,结果丫居然轻描淡写地说:“忘了。”
      忘……了……
      轻描淡写地……忘了……
      李怀信不敢置信,他居然被忽视了?!
      这时,一列衙役行色匆匆的奔过,行人避让时没来得及回望,把娇弱的李怀信撞得踉跄一步,被贞白抬手扶住,带到了边上。
      “怎么了这是?”有路人问。
      另一人咬开一颗瓜子剥了,丢进嘴里嚼着,搭腔:“听说啊,这衙门失窃了。”
      又一人惊道:“嚯,哪个贼人如此胆大包天,作奸犯科都犯到官府里了。”
      那人又剥了颗瓜子,迎合:“可不是么。”
      一个啃着香瓜的人凑上前打听:“偷啥了?”
      某某道:“咳,到官府能偷啥,金银珠宝什么的肯定是去谢家张家啊,犯不着冒这么大风险上衙门犯案,我估计,是去偷官印!”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一脸的言之有理。
      那人呸掉瓜子皮:“瞎说,偷官印干嘛,篡县太爷的位啊?傻不傻!”
      某某不服气:“这你就不懂了,有些江洋大盗为了扬名立万,必须挑战一下权威。”
      “哦哟,都江洋大盗了,还挑战你个县衙的权威?”那人又从兜里摸出一把瓜子磕着:“你快别瞎说了!”
      某某急了:“那你说,你又知道偷了什么?”
      “扳指。”那人神神秘秘道:“知道谁的扳指吗?”
      啃香瓜的咬了一半,含糊不清插话:“县太爷的?”
      那人摇摇头,众人就七嘴八舌的乱猜一通,待吊足了胃口,他才揭晓答案说:“是王六家埋的那具尸体的。”
      众人大惊,呼声高低起伏,婉转传入贞白耳中,她蓦地顿住脚步。
      那人续道:“你们说奇不奇?梁捕头现在忙得脚不沾地,还在查这案子呢,现在又冒出来个盗贼,把证物偷走了。”
      李怀信觉察贞白没有跟上,回首催促:“走啊。”
      众人议论四起,把话题拉到了王六与谢家的传奇事件当中,然后夸大其词的编排了一下,那想象力尤为丰富的某某居然揣测出:是王六的魂魄出来作案,盗了衙门里那死者的扳指,就是为了掩盖住他曾经犯下的更大的罪恶。
      贞白听他们说得越来越传神,越来越没谱,抬步跟上李怀信:“去哪儿?”
      “雇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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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李怀信:“你为什么三天不给我吃饭?!”
    贞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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