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输家

作者:江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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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秦均这个人挺能煞风景的,我刚要出门他就回来了,看我傻站着瞅他,路过我时扯着我一起进屋了。

      “陆小姐这是要出去?”

      他明知故问,饶有兴致的看向我。

      我说我要去找宋元,他和宋元住的近,我这么说秦均也相信了。

      我接过他脱下来的衣服给整理好,佣人叫我们两个去吃饭。

      秦均说他在外面吃过了,我其实也不饿,不然我也不会这个时间出门。

      我说我也不吃了,秦均一个眼刀子就飞过来,立马说:“不行!”

      凭什么不行!

      我敢怒不敢言,现在不远的地方看着秦均。

      我不开心,秦均抬手就给我抓住了,他才不管我开不开心,拎着我就给我摁餐桌上了。

      “瞪谁呢你!长本事了是吧!”秦均在我后脖子上拍了一下,他捞了一把椅子大马金刀的坐在我对面。“赶紧吃,我看着你吃!”

      厨房蒸了鸡蛋羹,炒了盘西兰花,熬了份排骨汤,最后又端上来一大碗红烧肉。

      瞅着还挺有食欲的,我咽了咽口水,先盛了碗汤喝。

      超级鲜!

      我瞪着眼睛对厨房阿姨竖大拇指,阿姨被我夸的不好意思,叫我别这样,都是应该的。

      秦均被我这没出息的样子逗笑了,看我盛了那么多饭之后问我:“不是不饿吗?”

      给我点面子行不行啊,那么多人瞅着呢。

      我不搭理他,排骨一根接一根的啃,红烧肉一块接一块的吃,直到秦均摁住我夹肉的筷子,把西兰花挪到我的面前。

      “饿死鬼投胎?没吃过肉是吧,吃蔬菜。”

      “我有点吃饱了。”我吃光碗里的最后一口饭,稳稳的放下筷子。

      “再给她盛一碗。”

      “我真不吃了!”我急了,要站起来就被秦均隔空给瞪回去了。

      “那就少盛点,不要太多啊,我吃不动了。”我拜托厨房阿姨,希望她能懂我。

      伸手不打笑脸人,刚刚的奉承果真有用,阿姨就给我盛了一点点,秦均看到之后都给气笑了。“喂猫呢是吧,再给添点。”

      我敢怒不敢言,看着阿姨又给我添了点。

      我小时候苦日子过多了,蔬菜之类的东西真的是吃够了,李美萍特别能对付,蒸一大盆土豆能让我们一家吃三天,蔬菜洗一洗,放点盐油酱醋凉拌一下就吃了。

      我离开她之后就很少这么吃东西了,也算是有点逃避心里吧,我不太愿意面对自己的过去,我不想承认李美萍这个人,不想说她养过我。

      但没办法,我就是那样的生活过,在李美萍的身边,磕磕绊绊的长大。

      西兰花炒的挺好吃的,里面放了胡萝卜和瘦肉,秦均见我犹犹豫豫,直接拿筷子挑了一块塞我嘴里。

      我咬住他的筷子,被他用力拽了出来,我觉得我的牙都松了。

      “磨磨唧唧的,快点吃!”

      “一点也不好吃。”我苦巴巴的发牢骚。

      “吃不死人啊。”秦均又夹了一块,这次没塞我嘴里,他放在米饭上面,让我和米饭一起吃,说干吃菜咸。

      假惺惺,不吃不就不咸了。

      满清十大酷刑在我看来也不过如此了,我这辈子都不喜欢蔬菜!

      也他娘的不喜欢秦均!

      秦均押着我吃了大半碟西兰花,看我实在是吃不下去,也没禽兽到逼着我全吃完。

      阿姨过来收拾桌子,见我苦唧唧的一张脸,安慰我说吃蔬菜健康,营养均衡才不容易生病。

      我恹恹的看过去,有气无力的点点头。

      秦均不让我半死不拉活的趴在这里,他叫我精神一点,早点滚上楼睡觉。

      对不起,我的房间在楼下谢谢。

      这个时候宋元给我发微信,他拍了一张照片给我,他在甜品店里,笑的比甜品还甜。

      他问我要不要吃冰激凌,我们好久没见了,他说他有点想我。

      我当然去啊,甜甜的小弟弟,请问谁不喜欢呢。

      都九点多了,小王也有自己的生活,我不好意思让小王来接我,准备自己打个车。

      秦均端着半杯水下来,我还没出门呢就被他给当场擒住。

      他问我上哪去,我当然如实交代了,古人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古人为什么没告诉我,秦均也会跟我一起去呢。

      我想了一路都没想明白,宋元一看到秦均就知道了,他说秦均也喜欢吃冰激凌。

      总裁大人的少女心,我算是开眼了。

      店里还卖奶茶,我没吃冰激凌,要了一大杯珍珠奶茶,我要喝凉一点的,秦均没让。

      那行吧,不让就不让了,我在秦均这里受委屈也不是一天两天啊。

      我就当修行了。

      热奶茶也好喝,珍珠又Q又弹,我还要了一份焦糖布丁,焦糖香香的,我忍不住向宋元分享。

      宋元也让我尝尝他的冰激凌,我勺子还没递过去呢,秦均就拍在我手上了。

      他叫我老实点。

      我回头看他,他直接拍我脑门上。“不让吃就是不让吃。”

      “凭什么啊。”别人家的总裁都日理万机,傍上之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秦均可到好,管天管地,管人拉屎放屁,我吃口冰激凌都挨他一顿训。

      “再顶嘴奶茶也别喝了。”秦均靠向椅子,气定神闲的看着我。

      我闭嘴了,总裁大人再怎么样,也是我等屁民惹不起的。

      我婉拒宋元的好意,故作姿态的说我不爱吃。

      宋元偷偷的跟我说,下次不要带秦均过来了。

      我欲哭无泪,我也不想的。

      秦均不让我吃冰激凌,自己倒是一点都不客气,巧克力味的冰激凌吃了两大碗。

      我看的羡慕,他瞅都不瞅我一眼,不咸不淡的说:“没有你的份,一边凉快去。”

      宋元偷偷递给我一勺,我飞快的吃进嘴里去了。

      我以为秦均没看到,结果晚上秦均亲我的时候说:“怪小孩,居然吃香蕉味的冰激凌。”

      我说你怎么知道的,他又亲了亲我,说:“就这么知道的。”

      他说我偷吃冰激凌,要惩罚我,然后把手伸进我衣服里,没轻没重的瞎摸。

      我说我没吃,他就说:“撒谎也要受惩罚的。”

      所以他就把我脱光了。

      我哭啼啼的求他别太难为我了,他在我屁股上掐了掐,说我瘦的一把骨头,今天就可怜可怜我,不难为我了。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后来哭的好大声,求他放过我,天不早了,早点睡觉行不行。

      秦均说不行。

      因为林进和秦霜这件事,我俩的电视剧糊的一塌糊涂,林进这些年下来累计了大量粉丝,现在集体抵制林进谈一个十八岁的女朋友。

      林进微博地下天天都有粉丝刷屏,他们态度明确,可以恋爱,但不可以跟一个未成年恋爱。

      林进只发了一个声明,然后就再也不管了,管也管不了,他林进就是喜欢秦霜,谁说什么都没有用。

      只是可怜我俩拍的哪一部电视剧了,剧本不是特别的好,本来就靠着粉丝效应想着能火一把呢,现在是糊了个彻彻底底。

      秦霜依旧热衷于在网上剪辑我和宋元恋爱向的视频,我以前还不太明白,秦霜怎么就站准我和宋元这对cp了,并且每天在网上无数遍的给大家洗脑,说我和林进的cp就是□□。

      这下子我终于明白了,小姑娘心眼还挺多。

      晚上孙长岭给我发微信,临时有个工作要给我,本来是我们公司另一个小明星去的,但前两天脑抽,没和公司商量就去隆鼻,现在整张脸肿的像是一个猪头,公司已经决定放弃她了。

      品牌方不依不饶,孙长岭没办法,抓我过去顶包。

      品牌方十分不满意,不止一次表示过我不符合他们品牌的风格,孙长岭的泼辣劲儿上来了,直接挂了电话。

      行,比我还能耍大牌。

      为了公司的形象我不得不去,公司给我借了礼服,我很不喜欢穿这种太过华丽的衣服,它总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是个公主。

      我穿着漂亮的裙子,带着华丽的头冠,我坐在城堡里,我等王子的出现。

      他穿着冰冷的铠甲,骑着白色的马,他为我前赴后继,为我披荆斩棘。

      我说生活好苦,他说别怕,我来救你。

      幻想太过美好,现实又太糟糕,我脱了华丽的长裙,还是那个平凡普通的姑娘。

      没有长裙,没有城堡,王子千里迢迢的来,只在我身边匆匆路过,去奔向别的姑娘。

      我知道,那不是我的王子,我的王子还在医院里,他已经睡了很久很久。

      他曾奋不顾身的前来救我,而我害了他。

      灯光很亮,许多视线对准我,我带着过于浮夸的珠宝,一步一步走过红色的地毯。

      主持人介绍我,她介绍完我的生平,然后说我是个漂亮的姑娘,她问我下半年有没有什么计划,我很诚实的说我想歇一歇了。

      许多人都很惊讶,主持人也问我为什么,我只是说累了。

      于是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他们只当我在开玩笑,毕竟我才二十二岁。

      如此生机勃勃的年纪,不应该认识疲惫两个字。

      我不想解释太多,很快下一个女星也走过红毯,我的环节已经过去了。

      助理扶着我下来,我一转身,看到秦均前呼后拥的走过来。

      我看着他,看着昨夜还在我耳边说话的男人,他抱紧我,抚摸过我身上的每一寸。

      他叫我陆小姐,问我今天晚上开心吗,又说我是个可怜虫,一天到晚就知道哭。

      我们曾那么亲密,我们又如此陌生。

      他的目光落不到我的身上,即便我穿着华贵的礼服,带着无价的珠宝,可他是秦先生,而我是陆小姐。

      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陆小姐。

      千万人拥着他,将他高高捧起,尊敬的喊他一声秦先生,他目光沉稳,气场威严,他向我走来,又与我错过。

      从头到尾,他不曾看我一眼,与我擦肩时我闻到他身上的香水味,是今天早晨我为他挑的。

      我们互不相识,又渗透彼此的每一寸。

      多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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