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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男孩跑得太急甚至没顾上关门,凌华低头陷入沉思。
虽然不懂是为什么,但她知道储备粮二号生气了。
还没成熟的储备粮就和还没长大的花苗一样,都需要精心饲养才能茁壮成长。
倾襄也喜欢种花,常常吹奏乐曲给花苗听,说是这样能令花苗保持心情愉悦,长大之后开出最美的花。
同理,成长中的储备粮也要保持良好的心情,今后才能成长为不输给倾襄的美味。
凌华快步追了上去,没过多久追上男孩。
男孩没回自己房间,从她那里离开之后,从后院小门离开驿馆,一路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
凌华跟在后面,一路思考让人类开心的方法。
如果是养花,让花朵们开心舞蹈,只要拿出陶埙吹奏乐曲就可以。给储备粮吹曲子听的话,他也会开心吗?
可是人类又不像花妖秀丽芬芳,她不是很像看人类跳舞啊。
凌华陷入沉思,女孩的身影悄无声息地消失,一只白猫跃上墙头,眼中流露出思索的神色,跟在男孩身后穿过一条条街巷。
越往前走越是偏僻,地面渐渐没了铺地的石板,只剩一条烂泥巴路。
白猫看着男孩钻进一座破旧的棚屋。说是棚屋,也就是几块烂木片支撑起几捆稻草,勉强能够挡挡风。
棚屋就是男孩的家,他一直以来居住的地方。他钻进稻草堆里,扒开几块碎砖,取出一个破旧的布袋。
白猫吸吸鼻子,被布袋里刺鼻的霉味呛得差点打出喷嚏。
男孩打开袋子,里面装的原来是一把快要霉烂的稻米。
仿佛捧着的是珍贵的宝贝,男孩飞快又小心地把布口袋装进怀里,又从稻草堆里翻出一条烂草绳一根破木杆,掉头往镇外走去。
好奇他要做什么,凌华轻巧地跟上。
男孩走过镇外河上的小桥,走进草木茂盛的树林。
白猫不远不近地跟着,踩过男孩的脚印。突然,雪白的猫耳警觉地竖起,凌华抬头看一眼前方往东行走的男孩,转身往西纵身一跃,矫捷地没入树影中。
——
食物的香味!
虽然不是多么绝顶的珍馐,但是这个芬芳,如同刚刚出锅的还在冒着热气的小鱼干!
白猫双眼灼灼发亮,咽下馋出的口水,穿过树丛朝着香气的来源笔直飞奔。
来到目的地所在,眼前出现妖魔的身影。
懒得废话直扑上去,一场短暂的,无惊无险没有任何悬念和观赏性的战斗之后,白猫蹲在长得像头犀牛的兽形妖魔新鲜热乎的尸体上,悠哉悠哉舔干净爪子,跳下来,落地化作娇小的女孩。
揉揉肚子,上一顿还没完全消化完,她还不是很饿。
凌华不准备马上把眼前偌大的一堆“小鱼干”吃掉,反正是零食,随时都可以享用。
而且她突然想到一个让储备粮二号开心的方法,“小鱼干”正好用得上。
处理食材那样先把妖魔处理好,收进自己的储物空间。这只妖魔身上居然像修士一样,携带了一些法器和杂物。
不能吃的都是没用的东西,凌华随手把这些丢掉。
其中有一张卷着的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掉到地上铺展开,凌华低头看了一眼,反正也不认识字,不在意地从上面踩过去。
如果凌华识字,就会知道这是一张号称万妖之主的大妖魔亲自发布的赤血令。
刚刚被她干掉的妖魔,是万妖之主座下最强的三十六妖将之一。数日前,万妖之主的第一百四十九子,在宓河镇附近塔林峰一代失踪。
通过血缘法术,妖主确定他可怜的小一百四十九已经惨遭不测。他可怜的小一四九,长得……长得啥样来着?……好像是像一头羊,算了这些不重要,他可怜的小一四九啊!!!
妖主发誓要为爱子报仇,不论杀死小一百四十九的是修士还是妖魔,必要对方血债血偿!
可这一切跟凌华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是一只小猫咪。
收拾好食物处理掉杂物,女孩化作漂亮的白猫,在月光下伸个懒腰抖抖耳朵,仰头深深吸气,确认男孩的味道已经离开郊野回到宓河镇,也迈步离开树林,向小镇的方向电一般掠去。
——
“就是你偷的鸡,赃物就在这里,你还不承认?!”
“我说了我没偷!!!”
白猫跳上驿馆围墙,就听见院子里吵吵嚷嚷。
榆树枝叶遮住身影,透过枝叶缝隙,凌华从墙头向院子里望去。
李鸿灵、林瑜、唐思琪都在,边上还有个普通人,看打扮应该是驿馆里的杂役。
地上丢着一只新鲜的死野鸡,孙永岳正指着野鸡,冲没有名字的男孩大叫大嚷。
亏了孙永岳,凌华迅速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孙永岳家因为儿子即将拜入仙门,特意送了几只新鲜野鸡过来,想做顿好的答谢修士,给儿子践行。
然而李鸿灵三人都辟了谷,也有意让几个孩子尽早体会修行的清苦,特意吩咐厨房晚饭不要荤腥。野鸡没用上,就先放在驿馆后厨。
结果到了晚上,杂役去收拾厨房,发现野鸡居然少了一只。
杂役赶紧跑出来问,正巧驿馆后门打更的人说,不久之前看见无名男孩拎了一只野鸡从后街过去。
孙永岳正好听见,立刻带人追上男孩,把他连人带手上的野鸡一起带回来,压到李鸿灵三人面前,控诉男孩的偷窃恶行。
男孩坚决否认自己偷窃,说野鸡是他从镇外树林里设陷阱抓来的。想要拿去送给黄叔,谢谢他一直以来的照顾。被驿馆的人看见,只是因为从后街过去到黄叔家更近。
要弄清楚他说的是真是假倒也容易,他是从哪条路会镇上的,过去问问有没有人看见他就知道了。
可偏偏男孩说自己出镇的时候走的是小路,因为被欺负惯了,一路特意避着人,谁都没遇上。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更没有人看见他。
这番话别说孙永岳,其他人听了也都半信半疑。
唐思琪悄悄传音给李鸿灵:“大师兄,我看这小鬼就是在撒谎。他一个孤儿长这么大,什么偷鸡摸狗的伎俩不会,骗人那都是张嘴就来。你想想,天都要黑了还去树林里抓野鸡,偏偏还没有一个人看见,哪有这么巧的事?这事绝不能轻易算了,我可以不要撒谎还死不承认的臭小鬼当我的师弟!”
李鸿灵倒认为男孩没有说谎,然而也没有证据证明他说的是实话,李鸿灵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看看男孩,看看脚边的野鸡,李鸿灵道:“丢了一只鸡也不是什么大事,不值得闹成这样。钱我来赔吧,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他的话音未落,男孩仰头死死瞪着他,完好的半边脸脸色涨得通红,另外半边瘤子愈发狰狞。
“我没偷鸡,谁偷的就抓谁,凭什么就这么算了?!”
唐思琪抱着胳膊冷笑:“谁偷的谁自己心里有数,大师兄好心愿意帮忙解围,得了便宜行了,别装模作样的得寸进尺。”
男孩眼圈通红,梗着脖子狠命咬牙,额角绽出蠕动的青筋:“不是我,我没偷!!!”
早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后,白猫身子一扭,踩着墙头跳上房檐。
凌华来到驿馆后厨,嗅嗅空气里的各种味道,接着扭头来到附近的柴房。
柴房靠近后院小门,柴房后头用木板搭了一个小木棚,养了一条看门的大黄狗。
大黄狗正睡得香甜,突然察觉到什么,猛地抬头睁开眼睛。
不远处,一只白猫优雅地蹲在那里,轻轻晃晃尾巴尖,冲它开口轻声道:“喵。”
“汪汪汪汪汪——!!!”
后院养的狗突然发疯似的冲进前院,见人就扑嘶声狂吠。孙永岳措不及防被迎面扑倒,抬头看见恶犬张开血盆大口,脑子里一片空白,哇一声当场哭出来。
男孩也被吓呆了,突然裤腿一紧,像是被什么拽了一把。他踉跄着后退几步,黄狗从他面前跑过去,看都没看他一眼。
他匆忙低头,看见一只白猫。白猫从他脚边跑开,叼住那只野鸡拖过来,放到他身边。
男孩愣愣看着白猫,白猫背对着他,一跳跳上墙头,三步两步就不见了。
唐思琪离孙永岳最近,伸手揪住他衣襟及时把人救回来。闻见一阵刺鼻臊味,低头一看,嚎啕大哭的男孩已经吓得尿了裤子。
唐思琪也白了脸,差点松手把人丢出去。
杂役匆忙上前撵狗,李鸿灵和林瑜也赶紧帮忙。
好不容易安抚住惊慌乱叫的大狗,左看右看没有发现异样,杂役纳闷地直挠头。
黄狗腹部沾了一片落叶似的东西,轻飘飘落到地上。
林瑜看见,弯腰捡起来,定睛一看,赫然是一根野鸡的杂毛。
野鸡毛上还沾着些许已经干涸的血迹,林瑜愣了愣,回头看看黄狗,走到李鸿灵身边把鸡毛交给他。
不多时,几人来到后院狗棚前,打着灯笼弯腰照亮狗棚,往里面看去。
就在狗棚角落里还有一小堆凌乱的鸡毛和几根没啃完的鸡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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