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尊他生无可恋

作者: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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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尊


      舒服的秋天,早上太阳还没出得那么早。竹林中有一间小屋,看起来甚是简陋。半开的窗户还破了一个洞,微凉的风吹了进去。

      叶俞歌迷迷糊糊地转了转头,脸上碰到软乎乎的触感。她睁眼看去,养了一个月的兔子已经足够肥硕。浑身圆滚滚的,肥胖的小肚子挤着她的脸。
      她打了个哈欠,也不急着起身。一双漆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只肥兔子。

      叶俞歌穿越过来已经一月有余,这兔子便是她穿越当天遇到了。许是觉得有趣,便带回来养了些时日。现在瞧瞧,小身子肥硕得很。若是用来烤做,想必也是个美味。
      那兔子似是有心灵感应,肥胖的身子抖了抖,一溜烟地从床上窜了下去,身手矫捷地往外跑。

      “真怂。”叶俞歌无奈地摇了摇头,“好歹也是同族,还真怕我会吃了你不成?”

      是的,叶俞歌一开始也不能接受,自己穿越到了一个修真世界。她的本体还不是人,而是一只刚刚化成人形的兔子精。没有过人天赋,种族也普普通通。别人都穿越成凤凰龙族之类的,就她,平平无奇小白兔。
      好在这张脸长得还不错,不说倾国倾城,但是也算得上绝色。女为悦己者容,看在自己这张脸的份上,叶俞歌还算能接受现在的身份。

      叶俞歌伸了伸懒腰,起身穿好衣裳。

      议事殿处在闲云派的正南门处,往前便是长形的回廊,西南处则是一处花园,假山区安置一旁。叶俞歌过来的时候,还瞧见过里头藏着银子。

      等她到大殿的时候,上虚掌门还在打着盹。长长的胡子垂在肚子上,一身粗布,上面还打了几个补丁。
      若不是知晓这是他们闲云派的掌门,叶俞歌倒是觉得与外面的乞丐无二般。作为修仙之人,混得如此差劲,也是罕见。

      叶俞歌暗自摇了摇头,凑到南宫恒旁边,压低了嗓音,“师兄,掌门还得睡多久?”
      “不知,我与你两位师姐已经静候半个时辰了。”南宫恒叹息一番,又开始怂恿初来乍到的叶俞歌,“不如小师妹上前唤醒可好,也省得我们师兄妹几人苦苦等候。”

      她可不敢。
      上虚掌门此生最爱两样,一是钱,二则是睡觉。别看着这老头一副和善的样子,先前初来闲云派,叶俞歌还未深谙这边的规矩,无意间打扰到了上虚掌门休息。要不是南宫恒求情,她就得学着辟谷三月。
      叶俞歌再往旁边看去,风晚正对着镜子补妆,而慕念念呆着一张脸,小嘴吧唧吧唧地啃着烙饼。都没闲着,就剩她和南宫恒四目对望。
      早知道,她应该再睡会才过来。

      “咚!”一声巨响在大殿内响起,四人齐刷刷抬头看去。
      太虚掌门臀下的椅子忽而散了架,四分五裂的,死状惨烈。
      太虚掌门也因此醒来,起床气发作,环视了一圈周围,四人识相地低下头去,不与他对视。他只得咒骂地看了一眼椅子,“亏得老夫花了五两买回来的椅子,不过百年,便这么不经用。”
      南宫恒见此,立马道,“掌门说得对,这椅子的确是不经用,是该换新的了。还有我那房中的许多物件,也有些年头了,不如掌门一起……”

      “咳咳咳。”太虚掌门挥了挥手,装作听不到南宫恒的言下之意,忽而把目光落在了叶俞歌身上,“我记得俞歌住所是在竹林对吧?”
      叶俞歌忙道:“掌门记得不错。”

      “那竹子我常年照料,生长得甚好。过些天,你和师兄一起砍些下来,拿到山下去买,再置办些椅子。”太虚掌门拍了拍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不等叶俞歌开口,便道,“你也知道,咱们派什么都好,就是穷了些。这能省则省,况且今年我们闲云派还得收弟子,怎可把钱浪费在这种琐事上?”

      是挺穷的,叶俞歌原先在现代看小说,还以为门派什么的,虽然清高,但是不至于穷困潦倒。直到现在真正见识到了,她才明白,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叶俞歌和南宫恒对了一个眼神,只得应下。太穷了,再不弄点钱的话,都揭不开锅了。

      “今日喊大家过来,就是为了商讨我们闲云派招收弟子一事。”太虚掌门重新端回架子,“我们闲云派已经三年未曾招新弟子,下月初十,便是三年一招。届时想必会有不少人报名,你们都得擦亮点眼睛,骨骼惊奇的不能放过,那些毫无天赋的,直接赶走。”

      太虚掌门又絮絮叨叨了好一会,无非就是嘱托他们一定要选拔出最优秀的弟子,好壮大他们闲云派。

      临近夜幕,太虚掌门才肯放人。

      一出殿门,慕念念便直接拦住了叶俞歌,白嫩的包子脸上满是馋意,“我昨天抓了两只鸡。”
      然后呢?
      “我想吃。”慕念念继续道,直勾勾地看着叶俞歌,“你来烤,我分你一半。”

      叶俞歌的手艺是闲云派公认的好,而慕念念又是一个小吃货。本来对谁都是一副呆呆的样子,偏偏最近缠上了叶俞歌。不管做什么,都得拉着她。
      叶俞歌也馋,这太虚掌门是真的抠,每天素菜白粥的,吃得索然无味。

      “有好吃的怎么不叫上师姐?念念,你这可不仗义。”风晚一听到吃的,也跟着凑了上来。
      面前突然放大一张精致的美人脸,叶俞歌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以前总说皇帝为了美人祸国殃民,要是美人长风晚这样,她也是个昏君。
      “不够分。”慕念念鼓了鼓腮帮子,理直气壮地看着风晚,“小师妹的饭量很大。”
      呸,她刚刚成型,才不过是女子十五岁的样子。还在发育期间,吃得多一点也正常!你瞧瞧她的飞机场,都无二两肉,日后怎么祸国殃民?

      “师兄这里还有肉。”南宫恒也凑了上来,“两壶酒。咱们找个偏僻的地方,偷偷地吃。不然掌门看见,又得分一杯羹。”
      三人一拍而合,叶俞歌这个厨子都没表态,直接被架着到了一处僻静处。

      秋天暗得早,叶俞歌和南宫恒才刚刚处理好两只鸡和佐料,天色便已经暗了下来。慕念念饿得不行了,一张包子脸不满地皱起来,几乎要黏在叶俞歌身上。

      南宫恒见此,拿了两块糕点塞进慕念念嘴里,哄道,“吃点垫垫肚子,别一副吃了小师妹的样子。要是把小师妹吓着了,手一抖,可就没好吃的了。”
      “哦。”慕念念点头,把一块糕点分给叶俞歌,“小师妹辛苦。”
      叶俞歌哭笑不得。慕念念就是典型的吃货,能够在她嘴里分吃的,还真是不容易。
      好在修仙能够控制火候,不多时,两只香喷喷的叫花鸡便做好了。四条腿,一人一只,也正好省得抢了。

      天色已经彻底地暗了,叶俞歌仰头,还能看到满天的繁星。周围夹杂着一些细微的风吹声,倒是惬意得很。她大学毕业后,就在大城市拼搏的,恰好她在的那个城市污染严重。每次抬头,都是一片灰蒙蒙的天,根本看不到这样的夜空。

      “师兄,下个月咱们派就得招人了,咱们该准备点什么?”
      说到这个招新弟子,叶俞歌还是期待的。毕竟来这里一个月了,天天就是在竹林里面睡觉,时不时再和慕念念下山去吃点东西。其他的,便是一些琐事了。难得有这么一个热闹的事在,叶俞歌说什么也是得好好地凑上热闹。

      “你还真以为会有人来?”南宫恒幽幽地看了一眼叶俞歌,“这年头,不怕死的人,可不多。”
      叶俞歌听得不明不白,连忙问道,“师兄这是何意?”
      南宫恒故意卖了个关子,“知道隔壁住着什么人吗?”
      叶俞歌摇头,思索几秒道,“未曾见过,不过瞧着甚是气派。”

      “魔尊住的地方,能不气派吗?”风晚一把揽住叶俞歌的肩膀,吓唬着她,“你初成人形还不懂这世间险恶。这隔壁住着的,就是大名鼎鼎的魔尊容决,传闻杀人如麻,冰冷恨绝。你啊,一只刚刚成型的兔子精,可别乱跑,不然哪天就被逮过去炖了。毕竟妖怪最喜欢吃你这种白白胖胖的小兔子了,虽然不是大补,但这兔肉还是挺香的。”

      她!哪!里!白!白!胖!胖!了!

      “不至于吧。”叶俞歌安慰着自己,“咱们闲云派在这里生活了那么多年,也未曾出过事,想必那魔尊,应该也不是什么极恶之人。”

      “之前那魔尊沉睡了,近日才苏醒。”南宫恒又倒了一杯酒,借着篝火瞧了一眼一眼脸色不好的叶俞歌,笑了笑道,“小师妹也不用怕,那容决活了那么多年,哪里看得上咱们闲云派,更何况你这只什么都不会的兔子。咱们不招惹,便相安无事。”

      也是。
      传说魔尊都是找一些古根惊奇的,能够助修炼。她不过就是再平庸的一只小兔子,想来也入不得那魔头的眼。
      等等!
      隔壁是魔头,意味着……她隔壁住了一山的妖魔鬼怪?
      亏得叶俞歌之前路过的时候,还想着哪天偷摸进去,看看有钱人的豪宅。现在想想,还好她这念头也只是一瞬。不然,怕是只进不出。
      这世界真危险,她还是在闲云派里混吃等死算了。

      “大师兄,为何咱们闲云派要在此处安身?”
      别说那些凡人不愿意来这里修仙了,就连她这个兔子妖,也觉得瘆得慌。
      说到这个,南宫恒便叹了一口气,“因为穷,这里的地,不用钱。”
      叶俞歌:“……”
      也是,魔尊附近的地,大家躲都来不及,又哪会想不开在这里安身。

      慕念念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一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叶俞歌,里头倒映着篝火,“小师妹放心,我会保护你。”
      这就是姐妹情深吗?
      叶俞歌感动。
      “但是你要每天给我做好吃的。”
      叶俞歌:“……”
      哦,把我的感动还回来。

      许久没有喝得那么痛快过,以前在现代里,叶俞歌是个搞IT的。每天上班下班,累得像一条狗。直到穿越后,生活美好,她总算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开开心心地当一条咸鱼,没有负担。

      脱了鞋子上床,叶俞歌躺在柔软的大床上,舒服得低低地叹慰了一声。
      吃饱了就睡,人间美事。

      翻了个身,叶俞歌抬手熄了灯。竹窗还没放下来,她所住的地方比较偏僻。
      朝着窗子看过去,便是一大片的竹林,有清灼的月光洒下来,在竹林上折射处光芒。四周一片寂静,却让人没由得来地放松下来。
      要说不想念现代,也不是。只不过叶俞歌是个孤儿,十岁就没了父母。那个世界,除了高科技产品,还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她留念的。
      不像这里,有师兄师姐,还有……

      “呼……”一道风声起,熄灭的烛火重新燃了起来。

      面前突然出现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衣,几乎要与外面的夜色融为一体。他的面色有些沉,却极其好看。墨色长发简单地用一根红色长带束在身后,胸前还落了几缕下来。男人眼角略显狭长,鼻梁高挺,薄唇色淡如水。

      叶俞歌作为活过了两世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好看的男人。难不成是上天觉得她单身两辈子,是时候该送个美男过来了?

      “叶俞歌?”
      男人开口了,声音都是那么低沉好听。

      叶俞歌也在这一声中回了神。
      不会真让师姐给说中了吧?还真有人惦记她这只刚成型的兔子?
      默默地拉紧了被子,叶俞歌往床里面挪去,闭上眼睛,暗中拽着手上的银环。他们师兄妹四人每人都有特制的银环手镯,只需要注入灵力,不论多远,其他三人都能感知到。
      就是不知道那三个今晚喝了酒,这会是不是还清醒着。

      “起来。”男人再次开口了。即便没有睁开眼睛,叶俞歌也知道男人在靠近她。
      叶俞歌梗着脖子不敢动。
      这人能够悄无声息地来这里,足够说明,就凭借她那三脚猫的法力,可能都过不了两招。
      胸前突然一凉,叶俞歌伸手去摸。好家伙,被子都给她给拿走了,这是要把她后路都给断了。

      叶俞歌这会装睡装不下去了,刚想起身动手,冷不丁对上他有些腥红的眸子,手都有些哆哆嗦嗦的,记不起那灵力该如何运用,“这位公子,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别杀我。”
      还真不是她怕死。谁知道万一这次死了,又得去到哪个古里古怪的地方。虽然这个世界里,她就是没用的一个小废物,但是好歹有了栖身之所,有了师兄姐妹。
      叶俞歌还真不想,那么快离开这里。

      “我不杀你。”男人声音低沉,灼灼的目光在她身上来回看了几眼,很是嫌弃地道,“过来,杀我。”

      叶俞歌:“??”
      妈妈,她好像遇到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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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啦开文啦,第一次写古言,写得不好的地方,希望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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