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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
沈晨毕业后回家,分配在做乡镇统计员。村子里穷,他只分到一间木屋,还在深山之中。沈晨来到的木屋的第一天,乡长就同他说,这里可以时常看到阿金。
阿金是黎家的一个女孩,毕业后就回了家,喜欢打猎。
沈晨第一次见到她,是在第二天的清晨,她腰间系着一个小腰篓,里面放着一只松鼠和一些野花。一进门,就大着声音喊,“有水吗?”
跑了一个晚上,她渴。
沈晨给她递了水,他正好在吃早餐,便问她要不要一起,她看了一眼,随即道:“我要去阿姐家,昨天洛洛说让我去吃刺猬肉。”她鼻子里吸了吸气,又接着说:“要不要一起去。”
沈晨最后没有和她一起去。
她走的时候,把松鼠留下了。松鼠还活着,尾巴大大的,眼睛骨碌碌地瞧着他,他一边逗它一边想阿金,阿金穿的是一身灰蓝色黎家自织自染的手工布衣,无领,扣子是同一材料的布针成细条后打成的圆结。沈晨在大城市里看多了各种妆扮的女人,觉得她就像一阵清风迎面的吹来,就像屋外不知何处的林中,甘工鸟有一声没一声的“哥儿——归,哥儿——归”,声音不大,却句句打到他心底。
他收拾屋子出门,提了把猎枪,随便扛着,决定自己找点事做。
时间还早,天边的红霞还没有散去,枝繁叶茂的根抱石树,把阳光筛成一束束然后透射过林中弥漫的雾,洒落下奇丽的斑斑点点。沈晨伸了个懒腰,躺在旁边的一块大石上,一群小鸟正欢噪着从头上飞过。
沈晨看着鸟飞去的方向,那边是成片的橡胶树,叶儿已经红了,比他在北京看到的枫叶还要红上几分,再近些,就是芒果树,花儿开得满山都是。
起身往山的那边走。
看着形形色色的野果,想起阿金的小腰篓,轻轻的笑了。
赶明儿,让乡长也送他一个。
他这样想着,一个枪响拉回了他的思绪。他眯眼朝枪声的方向看去,看到些裙片片儿,是个女孩。他想。
他捡起一颗小石头,朝着那个裙摆尾儿,准准的扔了过去。
那石头子直直到了女孩子的裙摆上,他看到女孩的裙摆动了一下,正暗自高兴。那裙摆却不见了。等了一会儿,还是很安静。他叹了一口气,觉得没意思。正想走,肩膀被人拍了两下,一只小脑袋露了出来,“刚才,石头是你扔的?”
沈晨转身,直直对上阿金的脸。她换了一身衣服,裤子已经换成了长裙,被树木挂掉了几缕,筒裙下摆已撕下了两条细长的碎片。头发被编成了许多个小辩子,散在肩上,更漂亮了。
沈晨讪讪的笑着,“你站在那里,树叶儿挡住了你,只露了些裙片片儿,我以为是锦鸡。”
沈晨心想,你这样子还真像一只锦鸡。
阿金气呼呼的反驳,“你骗小孩儿啊,锦鸡你会用石头打?”
沈晨把手上的猎枪递给她,“我也想用猎枪,但我好久不用了,不会开。”
沈晨看到阿金的腰间挂了两串鹿鼠,腰篓放着不少的猴儿粑果,上面还别着一朵小小的蔓陀花,见沈晨将枪给她,她白了他一眼,随手接过,对着天空正飞过的鸟儿就是一枪。
不过二秒,一片嘶鸣,鸟儿落下。
百步穿杨?一击即中?
沈晨摸着脑袋,这个水平可以去FBI了。
捡起地上的鸟儿,她随手往腰篓里一放,趴下身在山泉里洗了洗手,一抬头,脸上碰到了一旁正盛开的花儿。花叶下,有零零落落结着的果儿。
沈晨在她旁边坐下,“阿金,你很小就用枪了吗?”
阿金白了他一眼,不理。
太阳已经直直升起了,树木间洒下的星点儿落在阿金身上,像个光晕,把沈晨的心里打得软软的,说话也温柔起来。
轻轻笑笑,“阿金,怎么不说话?”
阿金指了指头上那一树的猴儿粑果,“你给我摘这个。”
沈晨看着她被树木挂掉的裙摆,一片了然。点了点头,“好。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阿金亮晶晶的眼看着他,询问。
沈晨笑着摸摸头,指了指被她扔在地上的猎枪,“你教我用枪。”
阿金想了想,“好,但是今天不行。”
“为什么?”
“你快给我摘猴儿巴果,摘完我还有事。”
“什么事?”沈晨不依不挠。
阿金甩了甩手,“今天县里来人了,要数据,我要去农户哪里要数据。”
乡长说过,阿金的父亲是村长,瓜果的产量等数据都由他报,想到这里,他轻轻一笑,“这有什么,我和你一起去。我到这里也是做统计工作的。正好熟悉一下村子里的人。”
“你分到这里?”阿金一脸的不信。
沈晨轻轻一笑,“我自已要来的。”
“为什么?”阿金扶了扶那满头的小辫子,侧头瞧着沈晨,一脸的疑惑。
沈晨没有回答,只拿过她腰间的竹篓拴在自己的腰上,冲着她笑,“走吧。”
这样,沈晨与阿金成了很好的朋友。
阿金自毕业回来后再没有一个人愿意陪她进山,小时候玩得极好的伙伴女的多数嫁人了,即使没嫁人也不太出屋;男的都不似以往那般单纯。阿金又长得极好,情愿一个人进山,也不愿意惹那一身腥。
沈晨小时候会用弹弓、会下套子、会牵着牛满山的跑。他的家在一个极漂亮的村子里,他时常去的那条河边,有一溜儿的曼陀罗,开得极艳,她知道阿金喜欢,每次路过都会采一大把,扔到木屋里,他知道,晚上阿金会过来拿。
两人一起去要数据,一亩三四百斤的收成,吓了沈晨一跳。
他见过田里的谷物,都长得极好,不可能这么少。他一连根儿的问:“你没算错?真的这么少?”
冬天的光景,那人还光着脚,一身衣服上全是脏点。他嘴里嚼了一口槟榔,吐出一口鲜红的水,抬了眼,斜他一眼,“你认为呢?”
那人不过二十多岁,一头头发却白了一半,在阳光下竖立着。
阿金一把拉过沈晨,“他不明白,所以才问你,你只要说是还是不是就成了。”
沈晨并不比阿金高多少,他闻到了阿金颈间的香气,细细的,一缕一缕地往他的鼻间钻,他看着她的侧脸,如天使一般。鼻子尖尖的,上面有一滴水水的汗珠。
她看着那人,很平静,却带着不可侵犯的气势。
那人又吐了一口鲜红的汁,“我就这个数,你们爱要不要。”
阿金牵过沈晨的手,“我们走。”
竟带着怒气。
两人穿过河流,走到林中的一片坡地上,阿金把帽子放在脸上,竟自睡了过去。她身边的腰篓里,有一只螃蟹正往外爬。
沈晨静静看着她的睡颜,从腰篓着拿出一朵曼陀罗花夹在阿金的耳边,轻轻笑起来。
她的头发很长,散在草地上,有些凌乱。
沈晨在她的身边躺下,面对着她,阳光照在对面的溪水里,水里泛着金光,沈晨慢慢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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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山人什缅七十来岁,胡子雪白,背微陀,头上戴着一顶尖尖的斗笠,常年赤脚,腰上总系一个四十来公分的刀篓,里面插着一把长弯刀,弯刀许是用了些年月的缘故,颜色已有些油亮苍桑。
乡长没有送沈晨腰篓,什缅却编了一个给他。沈晨拿到的那天,在腰上拴了半天,爱不释手,把阿金逗得直笑。
沈晨和阿金上山,太晚回不去就会睡在什缅在山顶的小屋里,三个人一人一个角落,说些山里的事儿,很快就会睡过去。
木屋里阿金的床在离火堆不远的屋角,沈晨和什缅却一左一右地睡在门口的墙边上。天还没亮,什缅就起床了,用竹筒灌上米,放上一点点水,用竹叶塞上,放在火堆上烤,直到饭香四溢。
黎家的竹筒饭,硬如石头,却极耐饿。黎家的生活艰辛,旧时上山做活,小小的一竹筒饭要支撑一天。沈晨吃了两口便觉再也吃不下,喝一口山泉水,抬起头时,太阳在山的那一头露出了半张脸,此时,什缅也吃完了,拿起腰篓系上,弯刀在篓里摇晃,他朝山那边长啸一声,迎着太阳而去。
沈晨有了腰篓,自己置了些弹弓放进去,阿金从自己有里拿了一把弯刀放进去,除了那一身衣物,沈晨是个十成十的黎家小伙。
他在林中置了几个套子,专门捕些鹿鼠之类的小动物,他和阿金走到林中的坡地上,背靠背地坐在休息。只等了动物儿上套,他们好去捡。
阿金休息完起身,到旁边的溪水里抓螃蟹,她长长的裙摆浸在水里,小小的雪的足踝在水里微微晃着沈晨的眼。他脱了布鞋,悄悄地跟在她的后面,足刚点到水,那边山上响了一声长啸,接着就听到一阵歌声,沈晨虽然离家多年,却还是听得出是黎家的情歌。
山这头只有阿金,想到这里,沈晨的脸黑了一半。
阿金也直起了身子,脸微微侧着,脸上带着笑意,手上的螃蟹正沿着手臂往上爬,似乎想爬到最高处,看看对面那人是谁。
沈晨碰了碰阿金,“翻译一下。”
阿金轻轻一笑,真的译了起来,“哥看妹来妹看哥,中间隔着一条河。歌声起落心相印,歌做木板歌搭桥。”
沈晨越听越心惊,眼睛紧紧地盯着阿金,阿金清了清嗓子,回唱。
唱的是黎话,沈晨听不太真切。急得直抓头。
阿金唱完,好一会儿,天地间都是静的。
沈晨以为,还会对歌,但是没有。天地间安静下来,只有阿金玩水的声音,清晰悦耳。
两人拿了猎物,一前一后地回村子,村子的路口上,阿金拉住沈晨,拿下腰间的篓子,放开嗓门唱起来:
妹第一次到哥宅,
喝杯清水胜甜酒。
阿妹情真心意切,
愿哥做藤缠妹树。
唱完,阿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转也不转地盯着沈晨,村子里的人听到歌声都出来了,阿金的父亲也迈着步子出了屋,笑眯眯地望着沈晨。
沈晨的脸胀得通红,心中又是不信又是惊喜。阿金的歌是用汉语唱的,他如何听不懂,他只是不敢相信。
周围的人已经高声讨论起来,到底要用几担槟榔作聘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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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金爬到大榕树上,往树上的鸟窝上湊,小鸟已经生下来了,毛茸茸的很可爱,沈晨刚到这里的第三天就发现了这个鸟窝,他与阿金天天会过来瞧一瞧,有时还带上一些饭粒,窝里被阿金放了许多软软的干草,小鸟儿玩得很愉快。树木垂下的根须,被沈晨打了个结,他坐在下面,望着在上面玩得不亦乐乎的爱人。
看山人什缅背着猎枪看着山的对面,在日出方向的山林上空,看到了群鸟阵阵惊飞。什缅拿着两只果子狸找到了两个相依偎睡着的人儿。
夕阳终于西下,沈里一手拿着弯刀开路,一手牵着阿金。阿金的裙摆被赤撕开了一片,半扇着,如同一道彩门。沈晨回身望自己漂亮的爱人,心中暗自庆幸。
两人牵手下山的时候,沈晨告诉什缅,槟榔他准备好了,只等着阿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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